一、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变更岗位。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职工处于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职工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企业向职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职工是否续签由职工自行决定。
职工可能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职工对企业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考虑,企业应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用书面的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续签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之前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这个时候续签的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既然如此双方当然可以对岗位进行一定的调整变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将本单位各项劳动规章及各项纪律制度,劳动强度等情况告知乙方,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各类证件真实无误。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
三、工作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的权利。确应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付给乙方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1、合同期内,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给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岗位补贴为______________元/月。
五、特别规定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规定的岗位为公益性岗位,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它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附件,与劳动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须严格遵守:
1、乙方不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两次口头或书面教育不改者,从第二次教育后次月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2、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3、主管部门检查无故脱岗两次者予以除名,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法律基础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合法地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企业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权为由强行变更,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
案情介绍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合同签订后,陆先生开始上班履行劳动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场变化而调整经营范围,为此,需对营销人员结构作相应调整。经部门列出的资料分析,公司对各营销人员的工作状态作了考核,经考核排列,陆先生的工作业绩排名缀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陆先生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后勤总务部门,并要求择日报到。陆先生认为公司调动其工作岗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未与本人协商,通知变更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绝了公司的工作调动通知。公司经多次通知陆先生去新岗位报到无效后,就以陆先生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陆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处理决定,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陆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公司不经协商即通知调动岗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恢复原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而调整人员结构,公司调整陆先生工作岗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陆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事先约定变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劳动法》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条规定确定了合同中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特别强调了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的当事人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中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具有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既约定了工作岗位条款,又约定了可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工作岗位的条款,该两项约定依法应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是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不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因此,陆先生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陆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安小学(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雇用(简称乙方)做临时工,从事厨房烹调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福利待遇:
1、待遇:经双方协商以每月_______天计算,按_______元/月发给。工作不足天的,按实际天数平均计算(除去每周应得的假期天数)。
2、劳保用品,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伤致残,死亡的,其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甲方负责乙方的社会保险费计入乙方所得的报酬中。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购买校内意外保险,乙方一旦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只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工作。
3、合同期内,乙方在校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4、乙方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尊重领导,尊敬全体老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要坚持锻炼身体,确保有健康的体魄开展工作。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查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的;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累计旷工超过3天/月或缺勤累计超过60天/任期内的;
(6)学校因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压缩或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发生改变,确需裁减人员的;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5项各款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辞工: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8、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9、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书面报告送教导处核准,由教导处总务负责人会同学校校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对符合第三条第5项第(1),(3),(4),(5),(7),(8)款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即时解聘临时工。
10、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自然终止。需继续聘用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导处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审批,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11、符合第三条第5项第6款情况,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经济责任。并赔偿三个月工资额。
四、合同期满,如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如工作不需要,甲方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六、其它补充条款。
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2、甲方提供乙方冲洗热水器,免乙方水电费,燃气费自负。
3、乙方在学校无特殊情况下,按教师回校上班日期上班(一般是五天制)。
甲方总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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