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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5篇)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

  甲方:____

  乙方:____

  联系电话:____

  身份证号:____

  家庭地址:____

  经营地址: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____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餐桌,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提供的肉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肉;

  2、必须经兽医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属甲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五、乙方供应给甲方的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每周调整价格一次,报价时间为每周五报下一周的价格。

  六、资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次供货完毕并提供正式发票,待甲方验货合格后,方可结算本次食品采购资金。

  七、本协议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

  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

  5、等其它类

  第三条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食品清单提供或确认时间为。

  2、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品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撤换,并且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供货商供货。

  5、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供货不及时或错识,乙方有权不供应货物或要求甲方承担供货错误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乙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进行重新供货。

  3、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于甲方保管食品或制作食品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乙方有权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再供货,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 签订日期: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金与货款结算: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直接检验出质量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同意接收的,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公司_______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

  第二条、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食品采购合同汇编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及其他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向乙方购买干货和副食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有外包装,必须标明产品名称、成分表(单一产品可免)、净含量、生产厂家和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没有外包装的,要保证货物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蛀,保证货物干爽、质量完好;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虫蛀、污秽、异物或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异常感官特性;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4、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掺假、掺假或伪造,影响营养和卫生;

  5、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工厂标准为准;

  6、乙方提供的产品原则上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条件和装运要求需要特殊包装,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货物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防震,以保证货物到达矿井时仍完好无损;

  8、包装材料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于前一天向乙方发出第二天的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由指定负责人签字后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食堂应对采购配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天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更换或退货。

  2、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款:

  (1)随意中断合同履行的;

  (2)未能及时交货(比甲方设定的交货时间晚24小时)。

  (二)乙方的责任

  1、被认定为指定采购供应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指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将被取消供货资格;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产品。每批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并复印;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合格、安全,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伪劣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食堂检验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生产检验。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的,立即拒收;乙方不符合食品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处罚或解除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要求和约定价格按时交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一旦影响食堂正常经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如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8、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9、有条件时,乙方应出示产品检验证书;

  10、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与成本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以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包括装卸等所有杂费);

  3、乙方应承担所有运输风险和运输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和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规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在指定目的地开箱验收为准;

  2、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订单交货,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产品名称、规格、细节、数量和重量,以便做好收货和验货工作。如果乙方未事先通知甲方就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不负责保管货物;

  3、乙方将货物交付给安徽国珍集团(合肥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天大路交叉口的安徽国珍大厦),并将货物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甲方所购货物的所有权自交货时起在交货地点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5、如果在甲方未能接受货物之前,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承担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

  六、支付货款

  1、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于1月1日结算,结算日期为次月中旬;

  2、银行转账结算;

  3、甲方只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货款的要求;

  4、如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必须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的要求;

  3、如乙方发现甲方已停业、破产、遭受严重商业损失或未能按协议结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应付款项;

  4、变更合同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合同才有效;

  5、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乙方业务人员所做的任何承诺均无效。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一天,每天罚款伍佰元,罚款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10%;

  2、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性验收的,每延期一天,每天罚款伍佰元,罚款总额不超过支付总额的10%;

  3、以上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商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本合同文本或附件的任何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详细说明变更对价格、验收日期及本合同其他重要事项的影响,并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记录的地址是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如有地址变更,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 _ _ _至_ _ _ _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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