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人(简称甲方):___受让人(简称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住址:___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陕ET—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厂牌型号为:___。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___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1、行驶证;2、附加费证;3、公司管理费;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___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所属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底街的《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文件柜、办公桌、电脑、指纹机、中药柜、单人床等),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转让后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使用,但是到期后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经营引起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等法律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经营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
五、因乙方以前未经营过药店,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甲方承偌在乙方接手药店后,帮助乙方认识药品知识,指导乙方管理药店,即以签合同日开始。期间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间人签字: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 酒店经营权达成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 酒店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 酒店位于 ,房屋总体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客房 间,办公室 间。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第二条 出让价款以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 万人民币(大写: )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将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将本酒店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所需的管理、经营、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1)酒店设施明细表;(2)酒店员工花名册;(3)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4)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移交给乙方,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相关手续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乙方经营期间,酒店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酒店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第 若乙方未按本转让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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