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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劳动合同(6篇)

来源:画鸵萌宠网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磨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3、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日小时工作制,周48小时。

  2、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围场县社会平均工资。

  2、甲方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次月15日。

  3、甲方以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条。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

  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八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九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局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a: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如甲、乙双方出现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岗位劳动合同

  同志;

  性别 ;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于 年月招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现合同期满终止。

  失业保险从 年 月缴至 年月。

  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岗位劳动合同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法律基础

  《劳动法》第17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合法地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更,企业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权为由强行变更,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

岗位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

  20xx年1月20日,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刘某任职项目经理,从事项目协调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均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侯某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免除刘某项目经理职务,并将其调整为行政专员,当日即到新岗位报到。自20xx年12月4日,刘某每月工资调整为税前2500元。这一调动后,使得刘某每月工资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职务并补足工资差额。公司认为,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系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并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 申请人请求:

  1.撤销公司对刘某岗位擅自调整的决定;

  2.公司补发因擅自调整岗位造成的工资差额。

  处理结果:

  1.撤销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的决定;

  2.按照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向刘某补齐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评析: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司法系统对劳动者岗位调整也做了约束性规定,对仲裁机构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

  如20xx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规定:法院对于劳

  动合同中有关单位可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原则上可予认可,但为防止单位用人权的滥用(如报复员工、逼迫员工辞职等),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单位应对其调整员工岗位行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举证,否则法庭将不予支持。从而对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做了限制。

  江苏省高院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等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劳

  动者的工作岗位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的; 上述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这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用工权,随意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的调整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的调整。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调整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行为的“合理性”负充分举证责任,否则对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岗位变动而引起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处于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指挥监督权。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对员工的指挥监督权,单方对员工的岗位变动作出安排。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特别是工作岗位的情况非常多见。那么双方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应当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

  (一)工作岗位变更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能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单方变更呢?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变动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则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岗位劳动合同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年月: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招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现合同期满终止。

  失业保险从____年____月缴至____年____月。

  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名: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到20__年6月期满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王远东(文利镇)

  李鸿辉(烟墩镇)

  陈天会(三隆镇)

  请相关镇人民政府与到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好终止合同证明

  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__年6月19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乙方需持有_____驾驶证,乙方在职期间应当保证该驾驶证处于真实有效的状态。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乙方在试用期内造成甲方车辆、所载人员、物品任何损失,甲方有权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应照价赔偿(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五、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元/月+安全奖,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元)+安全奖金+绩效+年终奖+工龄工资。年终奖按公司绩效情况而定。发薪日在次月15日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车辆情况乙方有责任时刻检查并汇报异常,紧急情况下应当报领导批准后先行处理异常。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章程办事,准时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依照公司事故管理责任相关制度处理。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社会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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