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项 目 规 划
(2014——2018年)
猴场小学 2014年1月
厍东关乡猴场小学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
(2014——2018年)
一、现状分析
我校位于素有纳雍北大门之称的厍东关乡陶营村吕家湾组。距离
富有传奇色彩的万寿桥,风光迷人世间的总溪河,省级旅游风景区“乌
江第一漂” 仅数百米之遥,213省道横穿而过。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499户,2092人,总面积4.11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63亩,其中水田218亩,荒山2784亩,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水稻、小麦、红薯、洋芋为主,经济作物主要以紫色樱桃为主。厍东关是久负盛名的紫色樱桃之乡,而陶营村更是把樱桃这一地方品牌视为发家致富的“摇钱树”。近年来,村党支部又发动群众扩建了紫色樱桃园,依托紫色樱桃这一资源优势使群众走上富裕路,陶营村的樱桃远销昆明、贵阳、水城一带,年产值达到400多万元。在本社区内,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区群众的观念转变,家长积极送子女上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但社区群众和家长不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配合。
四十多年来,在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硬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现有教学楼两栋,其中普通教室8个,专用教室4个,保管室1间,教师办公室2个,行政用房1间,学生食堂1个,有远程教育接收设备一套,有标准水泥球场1个,2011年新建厕所一个。有花池8个,现共有图书4449册。有课桌凳510套,学校占地面积2606平方米,校舍面积1396平方米,现有在校生545人(含学前班),8个教学班,午餐学生435人,学校配备有学生用餐桌凳,添置有一定的餐具。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8人,本科学历2人,专科11人,中专2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工勤人员3个,均有健康证,个个持证上岗。校长多次参加全国知名校长和优秀校长的专场报告会和学校管理讲座的培训。积累了一些学校精细化管理的经验。经过三年的磨砺,学校稳步发展,办学业绩骄人,初具一定的规模。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1、规划目标
以全面改善我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总体目标,力争到2018年底,使我校占地面积达520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达到6.35平方米,食堂面积达280平方米,塑胶运动场达1400平方米,图书达7380册。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贯通,结构紧凑。
2、主要任务
(1)安装校校通”多媒体终端设备8套。 (2)新建教学辅助用房112平方米。
(3)新建生活用房255平方米。其中食堂80平方米、锅炉房50平方米、卫生室50平方米、警务室25平方米及保管室50平方米。
(4)新建塑胶运动场1400平方米。 (5)新建一套行政办公用房339平方米。 (6)购置音体美器材。 (7)购置2931套图书。 (8)购置餐桌椅。 (9)购置厨房设备。 (10)购置计算机23台。
(11)根据规划图建设校园绿化带。 (12)修建围墙约400米。
三、资金和进度安排
1、资金安排
本次规划总投资126.59万元,2014年投资36.8万;2015年投资73.25万元;2016年投资13.99万元;2017年投资2.55万元。
2、进度安排 2014年完成
(1)安装校校通”多媒体终端设备8套,共20万元。
(2)新建教学辅助用房112平方米(16M*7M)。其中微机室42平方米(6M*7M)、图书阅览室70平方米(10M*7M),共16.8万元。
2015年完成
(1)新建生活用房255平方米。其中食堂80平方米(10M*8M)、锅炉房50平方米(6.25M*8M)、卫生室50平方米(6.25M*8M)、警务室25平方米(6.25M*4M)及保管室50平方米(6.25M*8M),共38.25万元。
(2)新建塑胶运动场1400平方米。其中四人百米直跑道400平方米(100M*4M),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共1000平方米(66.7M*15M),共35万元。
(3)购置音体美器材,共3万元。 (4)购置2931套图书,共2.94万元。 (5)购置计算机23台,共8.05万元。 2017年完成
(1)购置餐桌椅,共0.55万元。 (2)购置厨房设备,共2万元。
(3)根据规划图建设校园绿化带132平方米,500元/米,共6.6万元(资金不列入本次规划)。
(4)修建围墙大约400米,380元/米,共15.2万元(资金不列入本次规划)。
2018年完成
新建一套行政办公用房339平方米(16M*10.6M),共50.85万元(资金不列入本次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的落实和投资效益的高效发挥,确保基建工
程质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法规,联系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我校的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工程是指利用国家拨款或自筹资金对楼房、结构、道路或建筑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修缮或翻新有关的一切工作,是我校总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组织领导
改造计划项目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谢 琴 副组长:杨 露
成 员:李劲舟、彭堞 、赵敬、刘姗、杨阳、赵蓉。 (二)、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从严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专职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我校的工会、教师代表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在所领导班子领导下,按照国家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工程实施监督检查。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工程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自觉接受、积极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内容和程序
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我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国家以及地方和我校关于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方面
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维护和规范基建工程建设秩序,保障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工程立项、招标投标、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及合同管理等七个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工程立项
(1)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依照我校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
(2)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组织有关专家和用户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3)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按照工程项目程序办理了各种报审批手续。
工程招标投标
(1)我所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由领导小组决定何种招标方式。
(2)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以下的项目是否进行比质比价,报价单位必须3家以上,并有报价单位正规出具的报价单,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有建设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并有现场考察记录。
(3)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执行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规定,是否以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4)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对投标单位的质级资格、建筑能力、信誉度、施工质量等内容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应有一名监督部门的代表参加。
(5)在招标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严守保密纪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标底,杜绝泄露或变相泄露标底的现象发生。
(6)招标工作是否做到按程序办事,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定。决不允许搞个人说了算,不许搞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以及出现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7) 是否有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 (8) 是否有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投标的情况。 (9)开标工作是否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事先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10)评标结束后,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构成、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总造价、工期、 竣工时间、具体要求以及参与招标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等情况公开张榜公布,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
(11)招标工作结束后,应召开会议,听取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在基建招标情况的回报。
设备材料的采购
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在国家规定的定点厂家购置物资和配套设备。库管人员是否严格按要求标准检查验收,把好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施工管理
(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是否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的情况;
(2)工程开工前,建设办公室是否根据所内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方案和年度计划方案进行计划安排,提出拟建工程单体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3)工程开工后,建设办公室是否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各项控制目标。
(4)是否建立了材料入场验收制度,对不合格材料是否责令退场,是否履行了验收手续,有没有虚假验收的情况发生。
(5)我校的工程监管人员是否按有关国家规定及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和合同条款内容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检查,提出质量要求。(6)我校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书写施工日志,定期检查监理工作记录,是否定期召开施工方、监理方和建设方三方质量进度例会,对工程质量、工作进度等督促检查。
(7)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改记录是否完备,我校工程监管人员是否监督整改。
(8)对隐蔽工程是否由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进行现场确认后才能施工,工程记录是否完备,相关人员是否全部签字,绝不允许有补签字的情况发生。
(9) 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是否报领导小组审批,因变更涉及建设资金调整的,是否经审计部门审计并签订补充合同。
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现行技术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批准的初步设计、有关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依据进行严格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移交和交付使用的手续。 (3)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档案。
工程资金管理
(1)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资金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加强基建工程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用钱、专款专用” 的原则,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
(2)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资金支付是否严格坚持按照年度计划、建设程序、合同预算、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是否有监理方、我校监管人员和审计部门的确认签字,工程变更项目的资金发生额是否按程序逐级进行了审批。
(3)是否有擅自变更投资规模,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情况;
(4)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财务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是否严格按国家对自筹资金的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我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基建工程审计监督,对工程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
工程合同管理
(1)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与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部门依法订立合同。所签订的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行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合同是否统一管理。
(2)合同签订后,严禁中标单位进行转包。中标单位如进行分包有关分项工程,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外,必须经我校领导小组认可,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3)合同一旦正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正式合同文本应分送主管校领导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备案。
(4)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与建设方签订《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廉政合同》廉政合同。
(四)、基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办法
1、纪检监察部门出席我校及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的有关会议,了解情况,提出预防违反政策规定、违反纪律、违章操作等问题发生的措施。
2、建立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建设规划、立项情况、招投标情况、建设进展情况、竣工验收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及时公开。
3、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参加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并实施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在校内建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和了解广大职工对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反映。重要情况及时向我校党政班子反映。
5、受理对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
(五)、基建工程工作的纪律要求和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和我校制定的有关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2、各级领导干部、我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准参与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下接待投标单位人员商谈招标投标事宜;不准为施工单位指定购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相关设备;不准向建筑企业推荐材料从中谋利或索取回扣;不准借发标、开标、评标之机收受投标单位礼金、物品及有价证券。
3、严格执行、认真做好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中违纪问题的处理。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违纪舞弊给我所投资造成损失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开始每项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工程工作之前,属于本规定确定的监督内容的,要通知纪检监察
部门派人员参加。对逃避监督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发现违纪问题从严处理。
五、项目方案 (一)、校舍建设方案
为严格执行我校舍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加快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步伐,实现校园校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校舍安全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我校开始实施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标准校园校舍为目标,全面推进我校校舍的标准化、现代化步伐,进一步提高校舍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师生安全、推进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物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校舍安全工程
1.校舍安全设防达标。按照国家校舍安全工程方案的要求,对每栋校舍进行排查鉴定,该加固的必须加固。
2.校舍的消防、防雷、门窗、扶手等安全设施达到建筑设计要求的安全运行标准。在抗震设防达标的同时,其他安全要求全部达标。
3.校舍面积达标 ①校舍生均面积达标。
②各室使用面积达标,各室面积按校舍建筑年限的标准对照。各室的数量按新标准要求执行。
4.校园占地面积达标。县市政府所在地按城市新标准,乡镇按照新农村标准。
5.校园绿地面积、绿化植物品种达标。 6.校园场地、常设器材达标。 7.学校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达标。
8.供水、供电、供热等大型设备的安装运行标准化。 三、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领导要把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协调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土地、环保、消防、市政、气象等部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
2.充分利用国家改造项目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
3.加大财政投入。转移支付等资金主要用于校园校舍建设及大型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等,并鼓励社会集资、赞助。
4.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五制”,保证规划科学,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质量优良,造价合理,工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校园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
5.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成立校园校舍改造计划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校园校舍建设的管理队伍,加强学校后勤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校园校舍建设的管理水平。
(二)、设备采购购置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搞好我校装备建设,做好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要重视学校的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各单位应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建立责任制度。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要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采取归口管理的办法。
第四条:学校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确保立项无误、选型准确;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归口校实验室与保管室管理,由保管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保管室和项目建设单位组成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组,按照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共同研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过程应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
第七条:我校仪器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统一由保管室具体负责签订。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的借款和报账,需根据经费来源渠道经财务主管校长、项目负责人、保管室和财务处批准后执行,借款和报账均由建设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
第九条:对采购项目的计划、执行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并集中保管。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五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已由国家(上级部门)政府招标采购确定下来的商品,保管室按政府采购要求、参照政府招标采购价格执行。
第十二条: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供货厂商多或同类设备量大以及保管室认为应该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设备,必须采用招标方式。
第十三条:对供货厂商少、采购量小等不便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保管室与项目建设单位应遵循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共同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对建设单位需要自购的设备(包括学校、处室经费),自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须经校长同意,并在保管室的指导下进行;自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经保管室同意,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自购负责人应向保管室提供有关采购情况。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批准后,经保管室审核签字后交采购责任人执行。采购过程中计划如有变更,须经原审批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统一格式编制采购清单,向保管室提供仪器设备详细配置要求(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仪器配置与配套附件、性能指标、参考价格)和二家以上的建议厂商,以便进行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七条:保管室根据设备采购清单,制订具体的采购方案,经与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第十八条:采取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保管室与项目建设单位一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便实施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保管室与项目建设单位一起对设备进行调研,按照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采购招标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
保管室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的具体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证明文件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方式、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5、开标、评标、返标日期;6、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等;7、投标价格表。
二、邀请参标单位。
根据采购设备的要求,选择并邀请参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三、落实评标工作组。
评标组由校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保管室和项目建设单位组成。落实评委、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书记员名单。制订定标方案。
四、由保管室通知参标单位和各有关单位人员开标的时间、地点。 五、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保管室组织好参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布置开标场地。
六、开标:开标前由监察处和投标方共同检查投标资料是否密封良好,然后由唱标人唱标、书记员写标。
七、评标:根据各参标单位资信、技术实力、所投价格、售后服务的保证等各项综合指标进行评议。
八、定标:根据不同的招投标方案,由评委按方案定标。 九、宣布中标结果
第二十条:选定供货方后,保管室和项目建设单位与供货方共同确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变更有关条款时,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付款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采购监督与纪律
第二十三条: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项目建设单位及群众的监督。 其监督的内容为:
(1)采购执行单位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采购执行单位是否严格按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采购行为;(3)采购执行单位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4)采购执行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和采购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5)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四条:在采购过程中,要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坚持原则,不得损公肥私,对采购责任人纪律要求如下:
(1)采购责任人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2)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招标过程不得私自拆看标书,不得向供货商泄露评委、标底、评标过程及与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与供应商违规串通;(4)采取非招标采购的项目,采购责任人不得单方面进行采购;(5)采购责任人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对于无法拒收的,要如实上交入账;
第二十五条:采购责任人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构成违纪的,学校依据有关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验 收
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明确使用管理人员,落实安装地点,准备好所需环境设施,做到货到及时开箱验收、清点、安装、调试和试运转,并认真做好记录。进口设备的开箱事先要通知采购责任人,不得自行开箱。
第二十七条:项目单位必须做好接收设备的外包装检查与数量检查,并作好登记,交接时双方签字。发现问题须作好详细记录,以备处理。
第二十八条:单价或系统成套设备1万元以上者,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保管室、项目建设单位和供应商组成,三方共同验收、签字。
第二十九条:凡在验收中发现设备有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验收期限内向保管室提出,以便及时进行索赔及善后处理工
作。
第三十条: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必须首先阅读安装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到设备管理科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手续(单价或系统成套设备1万元以上者须携带验收报告),单位财产管理员及设备管理科签字后,方可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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