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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国企投融资体制模式探索

来源:画鸵萌宠网
新时期国企投融资体制模式探索

作者:罗士江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20期

罗士江 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资管理体制也因此实现了进一步的改革,并构建出了相应的资产管理机构。但是,在目前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过程中,仍然还存在政企与政资不分的现象,这种条块分工管理造成所有者权能被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分割,导致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无法实现全面的落实。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还需要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明确,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国企投融资体制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时期;国企;投融资体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 1001-828X(2018)030-0254-02

针对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该逐步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在目前的管理方式上实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将以往政府各部门的条块分割管理模式转变为职能分类管理,也就是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管理进行合理的划分,从而构建出独立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结构,这样就能对传统政资部分行政机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解决。

一、构建完善的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

1. 对目前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问题进行解决

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在对企业资金进行管理和运用的过程中,国企的投融资体制都是由国家统一进行管理的。因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少了一定的活力,所以需要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构建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也因此实现了进一步的改革,而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控股公司而言,一定要将自身地投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现对多种方式和渠道的合理使用,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资本市场的作用,对资本金进行多渠道合理的筹集,通过这种方式便可使公司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对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实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从而保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 促进产业调整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并且国家在对国民经济进行指导的过程中,宏观调控在其中属于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实现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因为这一过程属于渐变式的转变,所以,不但要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财税政策以及金融政策的合理使用,同时相关的政府部门还应该在直接资本性投入基础上来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实现对现有资源的合理优化和配置,使产业结构在整体上得到进一步的调整,从而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

3. 保证资产的流动性以及资产的流通性

资产的流动性指的是资产在形态方面可以与价值形态之间实现有效的转换。在对国有资产进行配置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资本具备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必须将一定的存量资产进行转

换,将比较固定的共有资产转变为流动性的共有资本。而资产的流通性指的是将具备一定物理形态的资产实现权力方面的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可交易性。结合“货币经济理论”中的相关内容来看,在对财产的流通性进行明确时,其流动程度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现金化程度越高,其资产的流动性也就越大,同样,资产的流通性也就会越高。在国有企业的投融资体制当中,对于资产的流动性以及流通性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只有在满足这两点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对资产的有效重组,同时还能使企业的债务以及产权的流动性实现明显的提升,在市场流通的基础上,可以保障资产证券化与证券货币化的实现。

二、国企投融资体制模式以及功能设计分析

1. 国企投融资体制模式分析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存在的控股公司大部分都是由原工业剥离了相应的政府行政职能,后来经过国资委授权一定的经营资本形成的国有独资经营公司。通常情况下,在控股公司当中又包含了非常多的子公司,这种模式形成的速度非常迅速,主要是因为这些子公司原本也归属于一个共同的系统。当处于同一个行业范围的国有企业,因为产权所有者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而控股公司则是属于被委托者,所以其行使的主要职责是代理权。在这种模式下,国有控股公司虽然在整体上已经实现了进一步的改革,但是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还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相关要求。

第一,因为国有控股公司是在原来专业局基础上进行的改革,所以其中还存在一定的政府职能以及社会职能。并且,一些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管理上,甚至存在很多政府部门将控股公司看作政府的派出机构。

第二,目前国有控股公司采用的仍是资产委托经营方式,这种方式对资产保值增值方面有着一定的影响,但是仍然不能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整个过程中,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经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第三,国有控股公司还没有构建出新的投融资体制,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产权多元化背景下很多企业仍然还是“国资统一天下” 。即便是对于相关的国有上市企业而言,也体现在了法人相互持股的形式,与投资所有者在不通过投资中的利益关系出现了失衡的现象,并且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连接,企业与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新的关系。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出资人员的权利没有得到全面的发挥,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之后,再落实相应的投资工作。

第四,如果是站在社会资源配置情况来看,控股公司的内部已经实现了进一步的优化,但并不是全国范围内的控股公司都是如此。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存在的国企投融资模式可以在过渡时期进行采用,但是不能作为最终的实现形式。

2. 目标模式的提出

目前比较普遍的三层次塔型结构基础,三层次塔型结构主要包括了投资经营、产融结合以及目标模式中的特殊法人与一般法人。在国外一些大型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种结构模式对于我国多种特殊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塔型网状结构与国资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具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投融资为主要功能的国有独资金融资本型控股集团公司这一特殊人的导入;第二,纵向以及横向各个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投资关系,对于我国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将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从而对企业目前发展中存在的财务问题实现了合理的解决。

塔型网状结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与主导作用。首先,塔型网状结构的主要特点是实现了产融之间的有效结合,如果结合该模式当中所有主体承担的功能进行分析,国资委助于政资分离的结果,属于国家机构当中进行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分;其次,关于塔型网状结构当中的特殊法人与普通法人,将市场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强相应的宏观调控工作属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需求。因此,应该将国有独资大的金融投资型控股集团公司定位为特殊法人,将国有独资或者是多元投资主体所构成的产业资本型控股公司作为普通法人。其中的特殊法人指的是在严格参照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法人进行直接设定,或者是结合特殊法律所设定的具有特殊行为的法人。而普通法人指的是按照“公司法”中的相关内容,然后对经营性实体进行合理的构建,并在市场经济规则基础上将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落实。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结合国家现有的相关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会因为政策本身存在的限制作用,导致市场的自发性落后于经济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拥有较大国有资产的国家而言,在对国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只是通过政策工具还不能满足实际管理要求,还需要将特殊法人的作用发挥出来,并加强相应的宏观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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