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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来源:画鸵萌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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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5)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 ②羊水量: 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 (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

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 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 ③胎儿脊柱: 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 ⑤胎儿四肢: 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6)胎儿附属物: 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 ②羊水量: 测量羊水最大深度。(7)孕妇子宫: 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但有时因胎位、羊水过少、母体因素等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需作出说明。 (三)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适应证 适合所有孕妇,尤其适合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 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或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

检查内容 (1)胎儿数目。(2)胎方位。(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4)胎儿生物学测量: ①双顶径;②头围; ③小脑横径; ④股骨长度; ⑤腹围。(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 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丘脑、小脑半球、小脑蚓部、颅后窝池; ②胎儿颜面部: 观察上唇皮肤的连续性; ③胎儿颈部: 观察胎儿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 ④胎儿胸部: 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 ⑤胎儿心脏: 显示并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怀疑胎儿心脏大血管畸形者,建议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⑥胎儿腹部: 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 ⑦胎儿脊柱: 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 ⑧胎儿四肢: 观察双侧肱骨,双侧尺骨、桡骨,双侧股骨,双侧胫骨、腓骨。(6)胎儿附属物检查: ①胎盘及脐带: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脐带血管数目; ②羊水量: 用羊水最大深度或羊水指数评估羊水量。(7)孕妇子宫: 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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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 丘脑水平横切面、侧脑室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鼻唇冠状切面、双眼球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脐动脉水平膀胱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肱骨长轴切面(左、右)、尺桡骨长轴切面(左、右)、股骨长轴切面(左、右)、胫腓骨长轴切面(左、右)、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 (1)虽然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对胎儿解剖结构进行系统筛查,胎儿主要解剖结构通过上述各切面得以观察与显示,但期望所有胎儿畸形都能通过系统产前超声检查检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如下,供参考。无脑儿产前超声检出率为87%以上; 严重脑膨出产前超声检出率为77% 以上; 开放性脊柱裂检出率为61% ~ 95%;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 ~ 86%; 胎儿唇腭裂产前超声总检出率为26.6% ~ 92.5%; 单纯腭裂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1.4%;膈疝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0%左右; 房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5.0%;室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66.0%; 左心发育不良综合征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8.0% ~ 95.0%;法洛四联症产前超声检出率为14.0% ~ 65.0%; 右心室双出口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70.0%; 单一动脉干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67.0%;消化道畸形产前超声诊断率为9.2% ~ 57.1%;胎儿肢体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2.9% ~ 87.2%。(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受一些潜在因素影响,如孕妇腹壁脂肪厚可导致声衰减,图像质量差;胎儿某些体位可影响一些部位观察(如正枕前位难以显示胎儿颜面部、心脏观察困难,胎儿面贴近宫壁难以显示颜面部等);羊水过多时胎儿活动频繁,难以获取标准切面; 羊水过少时缺乏良好的羊水衬托,胎儿结构显示难度加大等。因此,当一次超声检查难以完成所有要求检查的内容,应告知孕妇并在检查报告上提示,建议复查或转诊。(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建议在20 ~ 24 孕周进行。

(四)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

针对胎儿、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胎儿神经系统检查、胎儿肢体检查、胎儿颜面部检查等。

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发现或疑诊胎儿异常、有胎儿异常的高危因素、母体血生化检验异常等均可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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