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配合措施

来源:画鸵萌宠网


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配合措施

一、与建设单位的配合

1、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确立“业主是上帝”的观念,把建设单位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进度、设计更改、分包协调等方面,主动听取并尊重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 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尽最大努力满足业主的意愿。

3、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状况、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使业主能及时、全面掌握工程进展的动态,使整个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二、与监理单位的配合

1、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总承包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

设计、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5、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6、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7、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8、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0、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三、与政府部门的配合

1、及时汇同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质监、环保、市容、治安、消防等手续,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章制度。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3、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关系。

4、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5、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6、主动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

7、主动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暂住证等必要的手续,搞好现场治安工作。

四、与当地社区的配合

1、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居委会取得联系,邀请周围单位居民参加座谈会、联欢会、新闻发布会等,听取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意见,并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支持与谅解。

2、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

3、认真执行“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场内外道路清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