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合同起草的咨询意见
[特别说明]
本咨询意见由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通过其所有并运营的“赞为智法网”向用户出具。就本咨询意见,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作以下特别说明:
(1) (2)
本咨询意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合同使用说明。
本咨询意见中的借款合同系根据用户的需求和指示起草,供用户参考使用。 (3)
本咨询意见中的合同使用说明仅为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实务的通常理解,并非针对用户特定情形的咨询意见,供用户参考。 (4)
本次咨询仅为用户提供借款合同起草服务,对于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法律后果,并不作任何保证或担保。用户签署借款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其条款内容,确认理解无误后再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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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本《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签订:
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出借人合法持有一定的富余资金,并有意出借该等资金。 (2) 借款人有意借入出借人的该等资金。
(3) 保证人作为担保人,有意为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提供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借款金额 1.1
出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向借款人出借,且借款人同意借入出借人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 1.2
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以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借款本金转入借款人于本合同项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3
借款人用于收取借款本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 账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
2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年__个月,自出借人将上述借款本金交付借款人之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分期交付借款本金的,自首期本金交付之日起计算。 3
借款利息 3.1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按照年利率__%的标准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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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逾期归还本金的,就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应按照年利率__%的标准计收逾期利息。
4 还本付息 4.1 4.2
借款人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本金一次性返还出借人。 借款利息自借款本金交付借款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付清。 4.3
借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10日通知出借人,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5 借款担保 5.1
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保证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2
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6.2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诚信履行各自于本合同项下的约定义务。 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借款利息的,出借人有权向借款人依法主张债权,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资产评估费、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以及变卖拍卖担保财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7 争议解决 7.1
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7.2
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出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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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8.2
本合同自借款人收到出借人交付的借款本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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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1
关于合同必要性
书面借款合同可以较为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的各项具体内容,建议借贷双方签署书面的借款合同。即使不签署正式的书面借款合同,也应出借款人出具借条,对借贷双方姓名或名称、借款本金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和逾期利息、还款付息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以免争议。 2
关于合同主体
务必准确填写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如果合同主体个人时,建议准确填写其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码),以确定主体的唯一性,或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
关于借款金额
建议使用大写形式填写合同金额。同时,该借款金额应为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的本金金额,出借人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如预先扣除的,应按照实际交付的借款金额返还本金并计算利息。 4
关于本金交付
建议出借人使用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资金,这样不仅有利于借款本金交付的证明,现时还可以避免现金交付的诸多问题,如现金清点、查验、收条出具和保管等。如果双方约定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款本金,则应由借款人出具收条。同时还需要注意,该收条并不能代替借条。 5
关于借款期限
建议借贷双方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则视为不定期借款,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 6
关于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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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为合法有效,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的年利率高于24%但低于36%的,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超过24%但低于36%的部分的利息,同时,出借人也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24%但低于36%的部分的利息。简单点儿说就是,低于24%按约定付;超过36%,超过部分不付;24%至36%之间的部分,未付不付,已付不还。 7
关于借款担保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和保证方式。从出借人的角度考虑,通常应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本付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也可以在保证期限内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
关于合同签署
合同主体为个人的,应由其本人亲笔签字,不能使用个人私章代替。合同为多页时,应保证每一页均有其本人签字。合同主体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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