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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实践思考

来源:画鸵萌宠网
 做好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实践思考

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迅速,网络购物消费日益火爆,这一新兴的消费形式,已经成为拉动消费的重要渠道。但是,在我们享受网络商品交易给我们带来新鲜和便利的时候,随之而来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几年网络商品交易投诉呈现持续增长势头,各种网络商品交易的弊端也阻碍了这个行业的长足发展,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明确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这一监管责任的赋予,已成为目前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如何不辱使命,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在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方面的监管能力,为此,我局对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趋向:目前,我市现有网络服务经营者6户,网络商品经营者105户。。 二是网络商品交易的消费者不受传统的商品交易限制,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更不受信息资源的限制,网络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任何能够接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或者其他个人信息终端上来浏览商品行情、商品品种、商品款式、商品颜色,随时下达自己中意商品的交易指令,这样避免了消费者在各商场间的挑选奔波,省去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麻烦及讨价还价的口舌,网络商品交易的消费者享受到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给自己带来的公平快捷、便捷,可谓是:在家坐着点鼠标,购物消费不烦恼。

三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高效、方便、快捷消费模式,一方面为广大消费者节省了大量自己逛街的时间及物理距离成本,解除了购物烦恼,解放了繁琐的交易程序,给自己留出了充足的自由时间,家人及生活日常需要什么商品便可以在网络上直接搜寻,做到了足不出户方便解决,同时网上购物快递行业也随着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地发展快速成长起来,网上购物快递基本上保障送货上门,服务周到,这也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得以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除此,另一方面是网络上的商城压缩了物理店及店员的成本,形成了强大的价格优势,吸引了广大网络商品消费者的眼球,成为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主力军。

四是2014年3月15日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现行的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相对滞后,没有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纳入法律监管范畴,且监管职责也没有明确分工,随着这一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务院确定的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权限,但是,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需要一个过程,系统上下特别是一线监管人员需要相应的培训,方能开展工作。

五是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的网上店铺林立,各种各样的、大量的不实广告充数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消费者行为、利用网上商品做诱饵欺诈消费者行为时有发生。譬如: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保健品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随意夸大治愈率及保健食品的药用夸张等。

六是违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难,由于网络商品交易不受地域、交易方式等限制,因此,查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违章违法行为不仅取证难,而且确定管辖难,更重要的是监管机关及其监管人员适应难、监管装备不适应。 三、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对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第60号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始行,这是基层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一把尚方宝剑,但是,还需要更多的因素为之配套,才能监管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颁布出台后,无论是社会上,还是系统上下对此部法规不是很了解,特别是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公司更需要明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立法的前提、立法的目

的及意义。

二是有效加强“两个”培训,为日常监管奠定基础。首先,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其次要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构建立体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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