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对设区市中心城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
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城镇化办[2010]18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0.12.28 【实施日期】2010.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对设区市中心城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通知
(赣城镇化办[2010]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现场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28号)和江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设区市中心城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通知》(赣城镇办[201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设区市中心城区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1年1月6-12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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