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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文解字》中的女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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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解字》中的⼥部字

浅谈《说⽂解字》中的⼥部字

⼀、释“⼥”

“⼥”字是排列在《说⽂》“⼥”部的第⼀个,许慎解释为:“⼥,妇⼈也,象形。”但他并没有具体说明体现了⼥性哪⽅⾯的特征。“⼥”字的甲⾻⽂、⾦⽂、⼩篆形体分别为 ⼥、⼥⼥、⼥,⼥,形体⼗分相似,从字形上看象两臂交叉、屈膝跪跽之形。当今流⾏的⼀种说法是,交叉的双⼿乃是⼥⼦操持家务的象形,屈膝欲跪则象征着⼥⼦⾃守、事⼈。这种观点听起来颇有道理,但仔细推敲,屈膝跪跽象征⼥⼦的⾃守事⼈应该是进⼊封建社会之后对“⼥”字形体特征的认识,并不是“⼥”字最原始的构形意图,因为在⼈类社会之初,⼥⼦并不处于从属地位。李孝定先⽣说:“夫男⼥之别于⽂字之形体上殊难表⽰,故就男⼥⼯作之差异以为区别,⼥盖象⽽两⼿有所操作之形,⼥红之事多在室内。男则以⼒⽥会意,男耕⼥织有所专司,故制字以见义。”李先⽣的这种观点也是很有道理的。和“⼥”字相对应的“男”字,在《说⽂》中这样解释:“男,丈夫也,从⽥从⼒,⾔男⼦⽤⼒于⽥也。”由此可见,男⼦的分⼯在于农耕,那么“⼥”字所象之形应是操持家务时跪跽并且双⼿有所动作。这两个字只单纯的反映了⼈类在字形所记载的时代男⼥两性的分⼯,⾄于后来的解释,不免都打上了社会意识形式的烙印。

⼆、⼥部字的分类及其⽂化内涵

前⾯我们已经提到了王甜先⽣对⼥部字的分类,下⾯就以此分类对各类别的进⾏⽂化意蕴的分析。

1.与“姓”有关的字

在母系⽒族社会,⼈们按母系⾎缘分成若⼲⽒族,每个⽒族都以图腾或居住地形成互相区别的族号,这个族号就是“姓”。 《说⽂·⼥部》:“姓,⼈所⽣也。从⼥,从⽣。”甲⾻⽂的“姓”写作姓,“⽣”字象草⽊萌发⽣长,象征⽣育繁

衍,“⼥”则表⽰⼈⽣之所由,两形会意,意思是“姓”标明⼈由谁所⽣,即母系⽒族社会,由⼀个⼥性所繁衍的后代,换个说法就是,作为相同姓⽒的后代⼦孙,他们可以上溯到由同⼀个⼥⼈所⽣,因此可以说,姓是⼀种⾎统的标记。姓的含义最初与⼥性⽣⼦相关,姓是区别出⾝的,⽽出⾝是⼥性决定的,也就是所谓“因⽣以为姓”“天⼦因⽣以赐姓。”。《说⽂·⼥部》所收姓⽒⽤字(除了“姓”)有姜、姬、姞、嬴、姚、妫、妘、姺、⼥然、丑⼥、娸,共11个,这些古代的姓⽒皆因⼥⼦的⽣活区域⽽得名,其后皆因⼥⼈所⽣,以⼥旁为姓,如“姜”姓,神农居姜⽔以为姓,从⼥,⽺声;“姬”姓,黄帝居姬⽔以为姓,从⼥ji声;“姚”姓,虞舜居姚虚,因以为姓,从⼥,兆声……这是远古只知其⽗不知其母的母系⽒族社会的遗迹,反映了早期社会⼥⼦是婚姻的体现者,担负着繁衍后代的任务,并且处于中⼼地位的事实。另外,还可以看出⼀个事实,这11个姓(除了⼥然、丑⼥、娸是常⼈之姓)⽆⾮是三皇五帝和诸侯之姓,所以在上古社会,平民和奴⾪⼏乎都没有姓,只有王公贵族才有。这种现象,实质上是早起种族奴⾪制的延伸。《尚书·尧典》:“九族即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孔安国传:“百姓,百官也”郑⽞注:“百姓,群⾂之⽗⼦兄弟。”《诗·⼩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亨传:“百姓,百官族姓也。”因此,我们可以推断,百姓最早应是“百官”。后来,平民也有了出⾃⽗系⾎缘的姓⽒,“百姓”⼀词才被⽤来表⽰⼀般的平民。明代⾼启 《赋得乌⾐巷送赵丞⼦将》中就有“春风三⽉满京华,肯⼊寻常百姓家。”两句。2.关于婚姻家庭的⼥部字     

  《说⽂》中收录的此类字,有些反映了古代婚姻习俗,并折射出了⼥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和地位。代表性的字有“婚、娶,姻、嫁,妻、妇”。其中“婚”、“娶”、“妻”三字反映了⼈类婚姻制度中经历过“劫夺婚”制。所谓“劫夺婚制”是指男性在经济社会地位提⾼后,对先前以⼥性为中⼼的婚姻形式产⽣了不满,凭借⾃⼰强于⼥⼦的⼒量,⽤武⼒把⼥⼦抢到⾃⼰家中,强⾏结为婚姻,使⼥⼦归向⾃⼰。“婚”是结亲时⼥⼦⼀⽅的代称。“婚”本写作“昏”,在《说⽂》中加上⼥字旁,并释为“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阴也,故⽈婚”,因为⼥⼦是属阴的,夜晚也属阴,所以定在黄昏,这是阴阳观念流⾏以后的观点,但是黄昏时娶亲早在阴阳观念流⾏之前,因为黄昏时天⾊已暗,⼈们“⽇落⽽息”,抢婚⽐较容易成功。 “娶”在古作“取”。“取”字在甲⾻⽂中作

取,形近⽤⼿取⽿朵。古代战争中⽤割取敌⼈的⽿朵来计数报功,所以“取”字的本义

妻,像以⼿抓取⼥⼦头发,这是劫夺婚的最好明证。“姻,婿家也。从⼥之

为“获取”。《说⽂》:“娶,取妇也。”王⼒先⽣认为:“取、娶本同⼀词,后⼈特为取妇⼀义造娶字。”所以“娶”本义为夺取妇⼥为妻,就像在战场上⼤获全胜⼀样。由此可以看出,娶字不仅反映了掠夺婚制,⽽且也反映了⼥⼦择偶的不能⾃主,其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男⽅⼿⾥。“妻”在甲⾻⽂⾥写作所因,故⽈姻。”“因”在甲⾻⽂中作

因,表⽰⼈睡在席⼦上,有所凭借的意思。所因,即可以理解为所就,也可称趋就、依

靠。 “姻”是男⼦⼀⽅的代称,因为⼥⼦将因就男⽅,所以称男家为“姻”。可见,去了男⽅家必须依附于丈夫家才意味着有了归宿。“嫁,⼥适⼈也,从⼥家声” 王⼒先⽣认为古⼈以为妇⼥出嫁才算有家,故“嫁”“家”同源。《孟⼦·滕⽂公⼘》:“⼥⼦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往之⼥家,必敬必戒,⽆违夫⼦”, “姻”“嫁”集中反映了当时⼥⼦对夫家的依赖性,正是因为这样,才衍⽣出后来的“三从四德”,⽽且⼥⼦稍有不慎,恐怕就有“七去”之祸了。

⼥性在家庭中的⾓⾊和地位可以从“妻”“妾”和“妇”字加以考察。《说⽂》:“妻,妇与夫齐者也。从⼥,从中,从⼜。⼜,持事妻职也。”意思是妻⼦是和丈夫齐肩⽽⽴的,同时妻⼦的职责是操持事务,看起来似乎妻⼦的地位是很⾼的。其实不

然,“妻”字所反映的劫夺婚制本来就是⼥性地位低下的表现,⽽且关于“齐”的含义,也应该进⼀步加以考察。桂馥在《说⽂解字义证》中引蔡⾢《⽉令问答》:“妻者,齐也。惟⼀适⼈称妻,其余皆妾,位最在下,是以不得⾔妻也。”原来,所谓与夫齐肩乃是相对于其它⼩妾⽽⾔的。可见,即使在妻妾群中位于最尊之位,跟丈夫⽐仍然⽆法相提并论。《史记》中记载的吴起为了获得鲁国国君的信任“杀妻取将”的故事更能证明⼥性在“为⼈之妻”后的悲剧。妻且如此,妾何以堪?《说⽂》⽈:“妾,有罪⼥⼦,给事之得接于君者。春秋云:⼥为⼈妾。妾,不娉也。”男⼦纳妾不⾏娉礼,可见妾在家庭⽣活中更是处于夫与正妻的双重压迫之下。《说⽂》:“妇,服也。从⼥持帚,洒扫也。”很明显,妻⼦职责之⼀是为夫做洒扫之类的家务活。“妇”在甲⾻⽂中写成

妇,左上⽅是⼀把⽤⿉穗扎成的笤帚,右边是⼀个跪跽着的⼥⼈。⼥⼦扫地的场⾯跃然于纸上。另据《⽩虎通

义》:“嫁娶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者也。”可见,妻⼦的另⼀个重⼤职责是服侍公婆,服侍丈夫。妇⼥在家庭中责任重⼤和地位低下形成强烈反差。  

3.关于容貌品⾏的⼥部字      

王甜先⽣统计,《说⽂》中此类字共计169个,占总数的71.4%,其中贬义词的有67个,占总数的28.1%。   

(1)形容⼥⼦容貌体态)形容⼥⼦容貌体态的⼥部字   

含褒义的57个,如下分类:从整体上形容⼥⼦美貌的:媄、嫷、姝、嬮、娇、嬽、娧、嫙、婜、媛、婵、妭、姼、妴、娇等等;从细节上形容⼥⼦美貌、好的体态的有:媌(⽬好)、娃(圆深⽬)、嫢(腰细)、姛(直项)、娙(长好)、婐(柔媚)、婳(静好)、嬥(直好)、媱(曲肩⾏,舞姿)、媕(眉⽬传情貌)、嫣(长)、娑(舞姿)、姽(体态娴静)、婧(恭敬站⽴)、孂(肃静貌)、娕(⼩⼼谨慎)等等。 含贬义的7个,如下: 概括貌丑的: 姡、婎、媨; 具体描绘貌丑的:嬒(⼥⿊⾊)、孈(愚憨多态)、窡(短脸)、嫳(性急易怒)等等。   (2)形容⼥⼦品⾏的⼥部字   

含褒义的14个:表忠贞的有娹、瑼、妌;表顺从的有娓、婉、如、娽、委;含贬义60个:婺(不顺从)、媾(重婚),媟、嬻、嫯、嫚(傲慢)、婪(贪)、娿(不懂事理)、娆(不仁)、姗(诽谤)、奸和奸(犯淫)、妒(妇妒夫)等等。   

纵观褒贬这两类⼥部字,其中有⼀个鲜明的对⽐:褒义类中有关容貌的占绝⼤多数⽽有关品性的极少,贬义类却正好相反。陈枫等⽼师认为,含褒义的字完全强调男性的需要,⽐如说重视⼥性的顺从的⼀⾯,所谓在家从⽗、出家从夫,只要符合伦理纲常和男性的审美取向,都是值得称赞的,这正反映了先民造字的视⾓,即男⼈的着眼点;对于⼥⼦,在男⼦眼中其容貌是第⼀位的,品性其次。但是从审美的⾓度讲,有关容貌体态的褒义词多于贬义词,它实质也反映了先民在感性层⾯上对⼥⼦的赞美⼤于贬低 ,⽽品⾏上贬义词多于褒义词,则说明了先民对⼥⼦的道德⽔准提出了更⾼的要求,他们眼中的好⼥⼦应该是“婠”即⾝体和道德都很美好。因此可以说,虽然某些标准是迎合着男性,但这种对⼥性的评价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理性,也不失为⼀种进步。4.有关亲属称谓的⼥部字 

在这类字⾥,我们把着重点放在与“母亲”意义相关的称谓上,来探究⼥性在整个家族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这类字

有“妪、媪、姐、姁、姑、威、妣”,其中这个“威”字集中体现了⼥⼈地位的两重性,《说⽂》⽈:“威,姑也,从⼥,戎声。”⾦⽂的“威”字写作威是在⼥上增加⼀把斧形⼯具,像⼥⼦肩扛兵器之形,这是“⼥”“戎”的会意,“⼥”字原本指母亲,表⽰母亲对⼉⼥的教导训斥或是惩罚。后来,“⼥”也表⽰姑,即丈夫的母亲,根据段⽟裁《说⽂解字注》引申为“有威可畏”,《说⽂》⼜⽈:“汉律⽈,妇告威姑”。即法律规定妻⼦有什么事情就告诉丈夫的母亲,这是封建社会重“孝”道的折射,实质上是夫权的延伸,⼥⼈虽可以管教⼦⼥,但更要顺从丈夫,要顺从因为有了⼉⼦⽽显贵的婆婆,正所谓⼥⼈因为男⼈⽽顺从或是被顺从。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威”字取象于⼿⽆⼨铁的⼥⼦,⾯对⼀把肆意杀戮的斧头所感受到的严重威慑,“威”与“畏”为同⼀⾳系。这种会意与我们前边提到的母亲管教⼦⼥的会意相对照,似乎⼥性的地位巧好相反,⼀个是震慑,⼀个是被震慑。但事实上,母亲的这种震慑⼒也是⼉⼦所赋予的,所以说,⽆论哪种会意,⼥性都是处于强压之下的。5.表⽰⼥性⽣育、⽣理特征的字

这类字有妊、娠、娩、姅。等。“妊”,《说⽂》解释:“妊,孕也”,“孕”字《说⽂》释为:“孕,怀⼦也。”,与“⾝”字同源同构。《诗·⼤雅·⼤明》:“⼤任(妊)有⾝,⽣此⽂王。”⽑亨传释为:“⾝,重也。”郑⽞笺:“重谓怀孕也。”说明“妊”就是“⾝孕”之意,表⽰怀孕。 “娠”在《说⽂》中释为“⼥妊⾝动也”,段⽟裁说:“凡从⾠字皆有动意,震、振是也。”“娠”就是胎动的意思。另外,“娩”字表⽰孕后⽽免⾝,即胎⼉从母体中分离。这⼏个字反映了⼥性从怀孕到分娩的过程。⼜如“姅”字,

《说⽂》:“姅,妇⼈污见也,从⼥,半声,汉律⽈:‘见姅变,不得侍祠’。”段⽟裁注⽈:“谓⽉事及免⾝及伤孕皆是也。”《⼴韵》⽈:“姅,伤孕也,伤孕者,怀⼦伤也”。《说⽂》中下引《汉律》“见姅变不得侍祠”是说明妇⼥⽉经⽣育期间禁忌的,段⽟裁的有关注释揭⽰了这⽅⾯的联系。“按见姅变,如今俗忌⼈产妇房也。不可以侍祭祀,《内则》⽈:夫斋则不⼈侧室之门,正此意。《汉律》与《周礼》相为表⾥” 。视⼥性⽉经⽣育为不洁,为之设⽴种种禁忌,反映出在古⼈的思想观念⾥,⼥性的这种⽣理现象是⼀种神秘的⼒量,由此⽽产⽣敬畏的⼼理。

《说⽂解字》的⼥部字犹如⼀⾯镜⼦,这⾯镜⼦可以清晰地照出古代姓⽒、婚姻家庭、亲属称谓、审美、性别特征等⽅

⾯的⽂化内涵,并从⼀个侧⾯看到了与古代⼥性社会地位的变迁相伴随的社会观念的转变,⽽这些⽂化内涵与社会观念⼜是相

互交织在⼀起的,社会观念是从⽂化内涵中提炼出的,⽽社会观念正是⽂化内涵的反应,因此说,我们应以⼀种⽂化思维⽅式和⽂化⼼理从整体上把握民族语⾔在纷繁外表之下的⽂化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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