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了进一步做好所(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所(室)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检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建立所(室)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构成 组 长:黄志远
副组长:杨杰、沈军红、韦青、唐春萍、张玉璠 分管领导:唐春萍 数据统计员:张玲 联络员:顾晨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万勇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2.指导、督促、协调所(室)节能减排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教育局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定和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2.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 3.负责落实本单位节能目标和责任。
4.负责本单位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5.负责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6.办理有关节能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〇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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