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生辅导员、管理和机关与直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适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一般在30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5岁及以下。具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35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在40岁及以下;
4. 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5. 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且有学生干部经历;
6. 校内竞聘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竞聘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竞聘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科研院、研究生院以及各学院教务、学生、人才、科研、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分为校内竞聘、社会招聘两个阶段,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系统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招聘管理”子系统开展(http://portal.uestc.edu.cn/),面向校内公开竞聘通过人力资源部网站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聘者通过人事人才招聘系统开展(http://zp.uestc.edu.cn/zpsys/)。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校内竞聘阶段
(1)岗位公布:以人力资源部统一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为准(附件2、附件3)。(4月13日)
(2)个人报名:竞聘者向各招聘单位提交应聘表(该表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http://www.hr.uestc.edu.cn/hr/info/9913.htm)。(4月13至4月16日)
(3)考核遴选:各单位聘任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具体方式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拟聘人员于4月22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办理校内流动手续,通知聘任:拟聘人员办理校内流动手续,人力资源部根据流动手续以通知形式予以聘任。(4月23日前完成)
2.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通过人事人才招聘网发布岗位。(4月20-4月21日)
(2)应聘者投递应聘申请和简历(4月21日-5月20日)
(3)人力资源部同步对应聘申请进行基本条件及形式审查。(4月21日-5月27日)
其中应聘人员不足3人的岗位不进入下一步招聘流程。
(4)学校组织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范围: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申请在招聘系统中进行资格及形式等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应聘系统中可提前查阅)。
2)参加笔试人员于6月7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书(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原件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主楼中240、242、244、245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6月7日(星期天)晚上19:00-21:00;笔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第二教学楼(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请关注网站更新。
5)笔试成绩按得分排序,成绩排序在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内人员进入面试初选环节(含并列者)。(人力资源部可根据情况在自愿调剂人员中进行合理调剂)
6)进入面试初选人员名单于6月9日(星期二)18:00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4)用人单位初选
1)初选定于6月11日、12日(星期四、五)在沙河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用
人单位通过手机短信通知面试人员。
2)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面试初选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负责实施面试初选。
3)参加面试初选的人员应准备陈述PPT(5分钟以内)、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包括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水平、逻辑判断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性格特质、职业规划等方面。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4:6占比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按应聘者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在前两名的(含并列者)确定为通过面试初选人员,用人单位于6月12日(星期五)17:00前将初选成绩录入招聘系统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5)通过面试初选的人员进入学校会议评审环节,名单于6月14日(星期日)9:00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公布。
(5)学校组织进校考核
1)学校成立校级考核组(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对通过面试初选的应聘者进行会议评审(应聘者进行PPT陈述并回答提问),校级考核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通过人员(校级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部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本人)。
2)校级考核按辅导员岗、管理A岗、管理B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分为四组进行。
3)人力资源部根据校级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实习考察人员名单并公示。
(6)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学校考核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实习考察结果,打印《电子科技大学进校审批表》(签字盖章)提交人力资源部。
(7)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8)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9) 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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