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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关于发送嘉禾县质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大队、所: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以及市、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法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地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地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㈠ 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⑴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⑵ 分析掌握地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工作措施。

⑴ 全面工作部署。下发“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制订阶段行动方案,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做出工作部署。

⑵ 企业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照卫生部门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以及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要求》及增订版的技术要求,对 本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主动申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㈡ 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⑴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⑵ 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⑴ 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抽查和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⑵ 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行为。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添

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如发现其他工作环节问题,要将发现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㈢ 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⑴ 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机制。

⑵ 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⑴ 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⑵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从重处理。

⑶ 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工作重点

㈠ 监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及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必须彻底检查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并依法纠正,形成可以追溯的记录。并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企业必须按规定主动申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㈡ 突出专项整治重点。要结合卫生部提出的“二个第一批”清单和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一是要突出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敏感的、高风险重点食品以及普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业。二是结合当地食品产业实际,突出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特征明显的食品加工重点区域。三是要突出重点整治对象。食品生产企业中添加剂使用量大、管理基础相当薄弱,要将其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曾发现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企业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也要作为重点进行整治。

㈢ 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是突出四个环节。一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我局将结合国家局、省局、市局的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和宁海实际,制定全县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加大抽查覆盖面。二是监督检查食品企业自查自纠过程和结果。要以企业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为基础,对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

查。三是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查实的违法案件和失信行为,要依法处理,依法公开。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是用好12365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要一查到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工作要求

㈠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特别是三聚氰胺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政府、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部门要以政治责任感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开展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立足职能,全面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市局要求,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组建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

㈢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中,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

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㈣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㈤ 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教育,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打击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向社会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对举报属实者按照省、市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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