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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中不同国家的时间和空间案例

来源:画鸵萌宠网


谈判中不同国家的时间和空间案例

1997年7月1日零点整,随着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奏响,五星红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冉冉升起,迎风飘扬,标志着香港在经历了百年沧桑之后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这颗东方明珠已经回归祖国20年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香港回归前中国各方人员就香港问题与英方进行的艰苦卓绝的谈判和交涉。正是因为这些谈判和交涉,才使得香港能够顺利平稳回归,才使得香港这颗东方明珠重新闪耀在祖国的桂冠之上。

一、英方初次试探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政府对香港问题采取的政策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并不想一举武力收回香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政策的效用,新中国故意长期不对香港的前途问题进行表态,也不要求英国承认新中国对香港的主权,使得英方一时间也摸不准中国的意图。此后,香港成为新中国连接外部世界的一个重要通道,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

中英关系于1972年实现正常化。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会见了英国前首相希思以及随行人员。在会谈过程中,毛泽东谈到了香港问题。毛泽东说:“你们剩下一个香港问题。我们现在也不谈。香港是割让的,九龙是租借的,还有24年。到时候怎么办,我们再商量吧。是年轻一代人的事情了。”毛泽东的谈话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很

随便,其实则蕴含深意。毛泽东提出了香港问题中的两个不同情况:割让和租借,这是中英之间三个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而中国政府又不承认这三个条约,这就为将来中英之间的谈判奠定了基本的调子和基础。而且,毛泽东也没有具体谈到24年后该怎么办,话很灵活,英国人还是摸不着头脑。

图注:1979年3月29日,邓小平会见香港总督麦理浩,明确提出1997年收回香港

英方不太愿意主动谈及香港。在英国人看来,虽然他们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但是这些条约毕竟是通过武力迫使清政府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抢来的东西,怎么好意思拿到原来的主人面前呢?

但是,中英《拓展香港界址专条》规定英国强行租借新界地区的期限是99年,将于1997年6月30日到期。如果中英之间不在1997年之前就此问题谈好,那么新界地区肯定是要归还中国的。但是,新界地区占整个香港地区面积的92%,如果届时将新界地区交还给中国,那么香港岛和九龙地区在经济发展、政治管理以及日常生活方面无法正常运转。另外,港英政府所出售的土地签订的契约一般是75年,但是随着1997年的临近,有谁会愿意购买和开发新界地区只剩下一二十年使用权的土地呢?所以,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迫使英国不得不主动地和我方接触,以试探中国对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

1979年3月,港督麦理浩访问北京,直接面陈邓小平,从香港新界地区的地契的期限问题入手来试探中国政府的态度。出乎麦理浩的意料,邓小平直截了当地谈起了中国政府对于香港问题的态度:“我

知道,人们开始担心香港将来的前途和地位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一贯的立场。你们在座的各位先生都很清楚。我们历来认为,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人们担心,到1997年新界问题会出现。这个问题究竟应该怎么办,到1997年还有18年,18年时间并不长。我们可以到那时再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商谈怎样从政治上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前提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针对新界地契期限的问题,麦理浩提出只要港英政府把土地租约截止1997年6月的有效期改为“只要新界仍由英国管治,租约依然有效”的字样,就能起到稳定香港人心的作用。这明显是一个圈套,因为只要中国政府同意了麦理浩的这一想法,那么就会给人一种错觉:1997年之后,香港还会继续在英国统治之下。因此,为了稳定投资人对香港的信心,邓小平指出:“现在人们担心的是继续投资靠不靠得住。这一点,中国政府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告诉英国政府,即使那时作出某种政治解决也不会伤害继续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为了避免钻进麦理浩设计的圈套,邓小平指出:“在土地租约问题上,不管用什么措辞,必须避免提到‘英国管治’的字眼。”

港英当局的初次试探,并没有达到他们预想的目的,但是邓小平的“请香港投资人放心”的讲话明显增强了香港投资人的信心,在香港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应。

二、中英高层博弈

1981年2月之后,中国政府正式把解决香港问题提上了日程。

邓小平在一次小型会议上做出决策:香港问题的解决,一定要收回整个香港地区;不只是新界的租期到了要收回,不能续租,而且过去两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及《北京条约》)所谓永久割让的九龙、香港(岛),也要同时收回。随后,中央指示国务院港澳办会同相关部门一起成立一个小组,专门研究香港问题,收集相关材料,提出相关方案供中央参考,由时任外交部西欧司顾问的鲁平负责。

经过一年的调研和准备,鲁平等人整理出一份很详尽的报告,提出了解决香港问题的十二条方针,简称“十二条”,基本内容就是中国政府要在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现有的相关制度和相关地位基本保持不变。

对于中方精心准备的“十二条”方针,英方根本不放在心上。 图注: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

当时的英国首相是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她刚领导英国赢得了与阿根廷的马岛战役,在英国国内和世界范围内有着极高的声誉,这也增强了英方与中国交涉香港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1982年9月24日上午9点,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访的撒切尔夫人。对于香港问题,撒切尔夫人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而且坚持认为香港的繁荣稳定离不开英国,甚至颇带警告意味地说:“如果中国收回香港,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要想继续维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继续由英国来管理它。”撒切尔夫人的盛气凌人和不可一世激怒了邓小平。

针对撒切尔夫人的言论和挑衅,邓小平坚定从容地阐明了中国政府对于香港问题的立场和原则。

针对主权问题,邓小平指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并且强调:“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针对如何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邓小平提出:“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

为了保证香港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指出:“至于说一旦中国宣布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发生波动,我的看法是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我还要告诉夫人,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

灾难,做出决策。”

由于中英双方的立场和原则根本不同,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毫无进展。邓小平后来谈到解决香港问题的期限时说:“时间不能再等了,两年里我们双方一定要把这个问题共同解决了,不能再拖了。如果这期间香港发生了大波动,或者我们双方在一些原则问题上达不成协议的话,那就要另外考虑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邓小平的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分量很重,撒切尔夫人也听懂了中国领导人在主权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强硬的撒切尔夫人遇见了更为强硬的邓小平,一时变得神思飘忽不定,以至于在走下人民大会堂的台阶时一着不慎摔了一跤。

三、漫长的谈判过程

双方谈判陷入僵局,将近一年时间没有任何进展。在此期间,中方启动了收回香港的立法程序,于1982年12月修改了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设立特别行政区,其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人大以法律规定,并且着手开始完善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十二条”基本政策方针。

英方眼看中国要单方面解决香港问题,只好想办法阻止中国。撒切尔夫人于1983年3月致函中国总理说,英国不反对中国以其对香港主权的立场进入谈判,如果两国能就香港的行政安排达成协议,既保证香港今后的繁荣稳定,又能为中国政府、英国议会和港人接受,我就向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主权回归中国。虽然撒切尔夫人的立场并没有根本变化,但是却有了明显松动。

邓小平看出了英方在立场方面的松动。为了使谈判能够顺利进行,

也为了给英方一个台阶下,邓小平灵活地指出:我们考虑到若要英方在承认中国对香港主权的先决条件下进行谈判,英国方面认为“有失面子”,因此,“要给英国人下台阶”。他还指出,如果先谈“1997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就可以避开主权问题的障碍。而“1997年后”的问题谈好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问题也就没什么可谈了。邓小平还指示要为谈判设定期限,不能无限制拖延下去,1984年9月为最后期限,要让英国知道,届时如果中英双方还未谈成,中方仍会单方面宣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案。

由于双方领导人的灵活和融通,中英双方确定了谈判的基本议程:其一,1997年之后的香港管治问题;其二,1997年之前的相关安排;其三,1997年交接时的具体事宜。

1983年7月,中英双方进入实质性会谈,从1997年之后的香港管治问题开始谈判。英方凭借手中的主权牌、经济牌和民意牌试图以主权换治权,也就是说英国将香港的主权归还给中国,但是保有对香港的治权。但是,对于中国而言,主权和治权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只是得到一个可以在香港升国旗的权力而没有实际管辖治理的权力,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中国的立场就是主权和治权是不可分的,治权就是主权。邓小平为此制定了三个谈判的政策:一、明确了会谈的截止时间,也就是1984年9月,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二、无论谈判结果与否,中国都将按时公布对港政策;三、如果香港出现动乱,中国将考虑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

带着这种分歧,中英双方开始了胶着的谈判。英方先是试图谋求

对香港的治权,然后又试图中英共管,最后不得已才承认中国对于香港的主权。邓小平的三个政策没有给英国以主权换治权的图谋留下任何空间。到1983年12月,英方不得不在承认中国对香港主权,并在此条件下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1984年4月,英方还就中国中央政府在香港驻军问题向中方发难。这一年访华的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代表英方向邓小平提出:香港人心脆弱,希望中国不要派解放军驻守香港。邓小平立即反驳说:香港回归后国防外交必须由中央直接管辖、掌握,中央一定要在香港驻军。参加谈判的周南牢记邓小平的指示:在驻军问题上寸步不让。英方反对中国驻军的理由很幼稚:英国离香港很远,当然要驻军,万一有个什么事情,军队可以迅速行动,但是中国不一样,你们广州军区的部队离香港很近,有什么风吹草动,可以迅速开进香港,为什么一定要在香港驻军呢?而且中国军队进入香港要通过香港特首的邀请,并经立法会通过,执行完任务必须撤出香港,不能在香港驻扎。

图注:1997年7月1日凌晨,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现场 图注:1997年7月1日,五星红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冉冉升起 就在中英双方就驻军问题进行胶着谈判的时候,中方这边出了一个纰漏:某位领导人,由于不太熟悉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进程,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对驻军问题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对此,香港媒体大做文章,第二天香港各大报刊头版头条都对此加以报道:中央某领导人认为香港不必驻军。一时间,似乎形成了“中国已经让步”的舆论。

对此,邓小平极为震怒。那天,他正好接见一个香港代表团,在媒体快要退场的时候,邓小平将他们叫住,他说:“你们出去发条消息,说‘香港不需要驻军’这是胡说八道。为什么香港不能驻军?为什么英国人可以驻军,主权回归以后反而不能驻军?”经过双方反复交涉之后,英国不再坚持反对中国在香港回归之后在香港驻军了。

随后,双方开始谈判1997年之前的安排问题。中方提出成立中英联合委员会提前进驻香港,遇到问题时双方进行磋商,如果解决不了再上报,再由两国政府出面协商,保证香港顺利回归。但是英方害怕这个委员会成为香港的第二权力中心,会干涉1997年回归之前的港英政府,因此竭力反对。中方解释说,这个委员会不会干涉港英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只研究和商讨如何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在英方的反对下,中方提出可以将此机构名称修改为中英联合小组,并推迟驻港时间。但是,英方仍旧不同意,还是担心这个联合小组会干涉港英当局的行政。双方僵持到1984年的7月,中方提出最后方案,并表态,如果英方不同意的话,后果由英方自负。这样,双方才最后达成协议,决定中英联合小组于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下午,中英双方经过了22轮的艰苦谈判之后,《中英联合声明》终于在北京签署,香港开始了长达13年的过渡时期。

虽然在过渡期内,英国方面和港英当局不断给中方制造难题并给香港顺利回归制造障碍,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无法阻碍历史潮流的前进,都无法阻止中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决

心和信念。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倒计时归零。在全世界亿万目光的瞩目下,五星红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冉冉升起、迎风飘展;而在维多利亚港湾,不列颠尼亚号游轮载着昔日的殖民者默默离去,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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