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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常用安全制度汇编(最新版)

来源:画鸵萌宠网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哈溪镇尖山小学 2014.02.27)

尖山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会客制度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值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晨检制度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借阅制度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储藏管理制度 教师陪餐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学校预防常见病多发病工作制度 传染病防治工作及制度 防汛制度 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责任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清缴制度 小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接送制度 一、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一、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外来车辆入校。 二、外来人员出入要填写登记表,对形迹可疑者,要认真进行盘查,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

三、教师中途离校,必须得到校领导的许可,方可离校。 四、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由家长来校接出校门。

五、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时间、姓名、来访事由、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等情况,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七、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八、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值周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会客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校、家庭财务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周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值周教师查验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条 学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值周教师会客验证制度,理解、配合值周教师工作。遇到值周教师盘查时,主动向值周教师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未带证件时要向值周教师说明情况,待值周教师用电话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门。

第三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值周教师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值周教师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第四条 值周教师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可不再进行登记,验证后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接待、举办单位要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五条 节假日和平日夜间10点后,值周教师对出入教学区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第六条 学校职工的家属及子女到教学区外参加文体活动等,夜间回校应主动向值周教师出示有效证件,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值周教师有权禁止其入校。

第七条 值周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文明值勤;师生员工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值周教师工作。

第八条 会客时间:平 日:17:00—22:00;周六日:7:00—23:00;节假日:8:00—23:00。

第九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主动向值周教师交验本人有效证件,按要求认真填写会客登记单,持会客登记单到有关单位会客。离校时请会见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并将会客单交给值周教师。

第十条 会客人员在22:00前必须离开学校。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校住宿。对私自留宿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根据《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值周教师登记手续。

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30分钟内进出校园。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三、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凡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四、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持有效证件办理出入手续,按照学校指定时间进出。

五、禁止出租车、超高、超重等超限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按照值周教师要求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七、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按学校要求停放。

八、除学校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学校只对特许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场地,不履行看管义务。

四、学校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学校值周教师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学校值周教师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学校值周教师加强对出入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负责学校报刊、杂志、信件等收转不得遗失或延误。 五、对邮件包裹等的接收,要核查接受人员的姓名,并通知收件人进行查验,确保安全。

五、值班制度

为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 保学生及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每天安排一名行政人员及一名教师值班,全面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早晨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卫生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大课间活动时间,值班教师负责整队,做好学生早操的秩序维持;值周领导负责检查人员到岗及学生早操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及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中午放学后,值班教师应在学生食堂检查学生用餐情况,维

持好秩序。值班教师当日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中午时间保证在岗,做好巡查工作,监督管理各班午休,随时处理午休期间突发事件,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有事须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按旷职论处。

五、下午放学后各办公室的门、窗、照明、风扇及各种用电器材的关闭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待学生清场完毕后方可离校。

六、值班当天应不定时巡查学生日常活动情况,积极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发现违纪现象及时批评教育,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家长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上级有关通知要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

八、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预先做好调换经值周领导同意,否则按无故空缺处理,并按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各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师向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第一时间向辅导站报告;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镇教委,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辅导站站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辅导站。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八、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教室卫生安全、学生卫生安全。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

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九、晨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检制度。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晨检统记录签字后交教导处检查,值周教师如实填写汇总表。每日于8:30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教导处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十、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我佼的管理制度。

一、检查内容及处理结果:

1、学校的建筑物,教学楼、平房等安全隐患无排查。 2、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都已保养和维修。 3、用水、用电等相关设备,都已维修或更换。 4、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良好。 5、实验室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6、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教已到位,购置了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健室的器材药品完好,都在使用期内。

7、学校和学生安全信息通道是畅通的。

8、学校车辆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校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没有违规情况出现。

9、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状况良好,经常和派出所民警联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0、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周周买零食的铺面较多,有不合格的小食品出现,我们和工商部门联系,查处了一些不卫生的小食品,确保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二、检查结果:

发现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或更换,更换前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

十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

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十二、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二、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三、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学校法制安全处负责向各处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部门在整改完成后,必须填写整改回执单,报法制安全处存档。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校法制安全处必须协助校长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将学校安全状况向校长汇报,针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义务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及完善整改意见。

五、每月第一周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周,经校务会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措施,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

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十四、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 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技术装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 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验室、学校、两级级帐册相对应。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 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失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失 报告单”,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仪器和药

品需报废时,要填写“教学仪器、药品报废申报表”,并严格审批手续,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

7、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8、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9、 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十五、图书室借阅制度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快捷、有序地借阅图书,特做出以下规定: 一、借阅图书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3:20——13:55)。

二、凡本校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学校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编号、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三、借阅图书要爱护,时间不能超过一周,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四、借阅的图书只能自己阅读,不能转借给他人。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五、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到图书室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学生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

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老师讲课时,不看图书;作业未完成,不看图书。 七、每天图书室的门窗要关好,以防图书被盗。

十六、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2.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研组、班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5~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

3.教室使用者: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4.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5.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 《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7.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

得吸烟或吃零食。

8.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9.教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小扫由管理员负责,大扫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10、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11、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12、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 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14、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

15、多媒体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16、多媒体教室的电教设备的使用均由上课老师负责,不允许叫学生帮助开关设备。

十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实行消防例会制度。各年级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学校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防范于未然。

二、开展灭火实战演习。单位每半年组织职工举行一次灭火实战演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做到每个职工每年都接受一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教育职工学会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知识。新进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主动抓好“119”消防日和重要时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单位日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每个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栏。

五、积极派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宣传活动。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十八、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校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我校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

总责。

二、校保卫处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职能部门,保卫处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实施管理并督促检查。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校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设专人实施本部门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五、要害部门要设专人值班,并检查全院安全用电情况,水塔要保持二十四小时供水。

六、全校职工做到人人掌握消防知识,学习灭火技能,维护部门消防安全。

十九、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

3、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消防管理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安全办公室主任: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少先队大队部: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导处: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 四、消防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学校火灾应急预案。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5、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卫生安全隐患。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班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

二十一、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恶性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卫生法》、《集体用餐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亮证从业,持证上岗制度。学校开业前须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且每年必须参加体检一次。违者,按相关责任追究。

三、严格采购制度。所购原材料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要求,对大宗物品采用定点采买制度和索证制度。对时令蔬菜和肉品,必须新鲜、无毒,禁买过期、变质、腐烂的原材料和灌水猪肉。严禁购买“三无”产品和私盐,违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造成伤害者,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验货制度。所有采购物品,须经学校验收人员(李定学、任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库房或操作流程。

五、严格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操作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从业人员每天应对所有餐具进行消毒处理,严格食物的污染。有违者,轻者教育,重者,经济制裁,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严格操作的过程管理。所有物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操作,严禁生熟混装,严禁向师生提供凉菜和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所

有食品必须煮熟煮透。有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关责任。

七、严格售饭管理制度,按照售饭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向师生提供优质、无毒的食品。

八、坚持食物中毒与疫情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坚持试尝制度和留样制。发生食物中毒恶性事件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违者,造成损失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十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保证饮食卫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食堂只集中供应本校的学生,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制的膳食和食品。

第三条 学生食堂卫生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具体由学校总务处及生产经营者共同负责,学校负责校内的组织供应中的卫生管理工作,生产经营者负责采购、加工、供应等运营中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内部的卫生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划片分工包干到人、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经济处罚到人。参与学生食堂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应重视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第四条 学生食堂生产经营者应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的卫生许可证。食堂厨师须经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培训,取得合格

证后方可上岗,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扛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在学生食堂工作。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条 学生食堂的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蜂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问、仪器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加工操作间的瓷砖地面应易于清洗与排水;

第六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

置。

二十三、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三、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工会主席及李永白老师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二十四、学校食品储藏管理制度

1、食品储藏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进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进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进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进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库。若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储藏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躲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二十五、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

学生生活。

4、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 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二十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

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二十七、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学校领导中一人负责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负责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

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教导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街道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兼职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全数收集学生预防接种证,据此填写《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然后把预防接种证交家长妥善保存;对照“判定标准”,对需补证、补种儿童的家长,填写发放《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书面通知(需家长在存根联签字),督促家长在接通知后2周内带学生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按程

序要求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对新生要求查验工作在9月份内完成,对转入学生的查验工作要求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三、查验对象

1、学校每年新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15岁以下儿童。 2、在学校中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15岁以下儿童。 四、补种及登记

漏种儿童完成补种、补证后4周内及时将预防接种证交班主任查验,未完成的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由班主任做好原因记录。班主任要督促未完成补种的漏种儿童及时补种。学校收齐补证、补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后,将补证、补种信息补填《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汇总填入《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上报。

五、学校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要接受区教育局和卫生局的督导检查,包括学校实施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数据保存和上报情况,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接受区疾控中心等技术指导、工作培训等。

二十八、学校预防常见病多发病工作制度

1、根据健康教育的精神及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师生健康状况。

2、每年根据教育和卫生主管的要求,制出了学生常见病多发病

的预防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管理,有总结,责任到人。

3、每学期做到师生的体验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不同季节,

做好宣传工作,做好常见病的预防管理工作。

4、做好学校卫生监督,饮食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常见病的防范工作,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的健康不平。

6、积极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变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病的预防工作。

7、学校要为学生建立健康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性体验,及时统计分析群体健康状况。

8、做好定期检查,定期召开会议,搞好疾病的诊治与咨询工作。

二十九、传染病防治工作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为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育局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具体负责本校传

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

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形式报告有关领导,同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

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卫生服务中心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十、防汛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总务处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学校总务处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导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了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三十一、实验室及化学危险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安全责任制度。

1、实验室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张挂在实验室内明显的地方,师生严格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条例和操作规程,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高度警惕,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学习和掌握最基本的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预防为主,确保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 3、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全面负责检查本实验室安全工作。每日离室要对水、电、气、门窗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学校。

4、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存放,要做到入橱上架,科类分明,摆放科学合理、整齐有序。要根据各种仪器的保管要求,做好保养维护工作,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内严禁食宿、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严禁存放个人钱物。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6、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严禁超负荷运行。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7、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规定罚款。

8、危险化学品系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要将危险品按要求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取放、使用时要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带好必要的防护设备。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9、要严格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

10、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

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

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11、学校领导每学期末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及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清查,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有故障的仪器,要及时修理并要将故障现象及原因,维修方法,检验结果等记录存档。自己不能修的要及时送专业部门维修,不耽误教学使用。

12、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等人身重大损伤,或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事故,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三十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总务处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二、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三、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四、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

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实验室。

五、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六、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三十三、小学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一、学校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1、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运动会、大型文艺表演、外出实践活动等)之前,相关负责人要专门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预案,并向学校主管领导呈报活动安全方案,必要的要报送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2、学校集体集会由召集人负责统一指挥。做操由带操体育老师负责统一指挥,周一升旗活动由总辅导员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与安全。

3、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进出教室门口学生不得拥挤,当班班课任教师要在队伍前后组织学生,不得催促学生快跑。当天值日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运动会期间,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区域,严防撞伤,砸伤事故的发生。

5、体育课严禁组织学生在校内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6、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对大型活动、集会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老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事故处置方法。

1、室外大型活动发生突降暴雨之类情况,易产生骚动和混乱,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依次退场疏散,以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2、室内大型活动突发因电线短路等情况起火,形成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持在场,镇定指挥,命令各班课任,按指定通道出口,带班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3、火灾发生时,忌开窗户,以免加速空气对流,火势蔓延;如空内烟浓,教育学生以低身姿撤离,以免因烟呛晕倒窒息。应立即拨打“119”请消防专业人员施救。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学校应组织校内消防队施救。

4、遇同学室外,因暴晒闷热中暑,应将其扶至荫凉处休息、处理。

5、明显骨折,流血等学生应送医院检查治疗,责任人应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并参与治疗意见。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当日学校值班领导与负责教师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规

合情、合理、合法作好善后处理。

三十四、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区教育局批准,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名单。

2、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班级外出活动,也必须报校长批准。

3、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到医院等有传染源的地方劳动等。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防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5、外出活动需要乘车、坐船的,要做好车辆、船只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定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6、凡以班级为单位外出活动的,必须经校长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

三十五、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

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

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三十六、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剧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三十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会同镇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中巴车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中巴车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三十八、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清缴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及学校规定,为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师生不得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私自收藏、携带、使用、制贩管制刀具。公安部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都属于管制刀具。

二、如发现教师带有管制刀具,学校有权收缴,并作出处理。如教师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上报公安部门。

三、如发现学生带有管制刀具,班主任老师有权收缴,并上报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并作出处理。如学生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通知家长并上报公安部门。

四、对家长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值周教师必须制止,有不服硬闯入校园的必须马上报学校领导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有多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必须马上报公安机关。 六、对主动上交管制刀具者一律免予追究责任,逾期不交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收缴外,将给予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七、对持管制刀具威胁、伤害他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高度重视收缴管制刀具工作,并将检查收缴情况报上级部门。 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知晓刀具的危险性,加强教育学生养成正确使用铅笔刀习惯。

十、发挥学生十人联保小组作用,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时报告。

三十九、小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小学生安全须知》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尽快把我校办成秩序井然,质量一流的高品位学校,特拟订下列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出操、集会管理制度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回教室。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扬后,按指定地点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3、全体学生做操时必须按口令,动作规范准备。做操完毕,各班应按队列顺序回教室。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值日、值周教师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

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进出,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午休,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师必须提前3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等情况。

2、放午学铃响,即由任课教师组织排队,分走读、午膳两队,按规定路线,午膳生在前,走读生在后。下到操场后,午膳生到教室吃饭,走读生直接出校门。

3、值日老师和监督岗学生要加强对就膳秩序的管理,对不按规定排队依次取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4、下午放学铃响后,学生在任课教师带领下排队,由教师送出校门。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值日教师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经常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四、室外活动课管理制度

1、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因此,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训练内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护方法,如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器械下面必须备好海绵垫子;进行投掷训练时,要求学生必须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点名,确保安全。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四十、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校值周教师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传达室批准,并由保安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学生持由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交给值周教师方可。学生生病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陪同,持班主任签名假条交给值周教师,方能离校。住宿生离校不能在宿舍就寝的,班主任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员。

3.走读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时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人格上一律平等。

6.没有经过德育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若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7.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8.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9.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或对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0.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擦二楼以上的窗户玻璃,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四十一、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四十二、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四十三、学校学生接送制度

1、走读生下午4:40放学,其中周五3:30放学。

2、家长接送孩子必须与老师当面交接。班主任老师每次均要做好接送情况的记录,以便备查。

3、家长因故不能按时将孩子送至学校,需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或说明情况。

4、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到校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老师同意,经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5、接送卡由家长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现象必须立即到班主任处补办,须带好学生的一张一寸照片及手续费2元。如有需要家长可向班主任申请办2张接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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