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按照《利辛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关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积极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11‟7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整治,着力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落实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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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餐饮服务和药械经营使用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及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城关镇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村、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显著提高,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为建成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做贡献。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
1.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许可标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2.持证餐饮单位年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3.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中型以上餐饮单位100%落实原材料进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
5.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其中中型以上餐饮单位B级以上达到80%,小型餐饮单位B级以上达到70%。
6.对持证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率达到100%。 7.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一次就餐50人以上申报备案率达到90%以上。
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9.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全部各村(社区)。 10.学校、建筑工地、敬老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职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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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等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硬件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11.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建设活动,有标准、有部署、有示范单位。
(二)药品安全目标。
1.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
2.成立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的机构。(
3.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4.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诚信档案建立率100%。
5.各乡镇配备药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药品信息员,药品监督网、供应网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
6.药品经营行为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
7.药品使用单位(城关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等)的药房全部符合“规范药房”建设要求。
三、工作职责
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管作用,深入整顿和规范餐饮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各村委会、各社区办事处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完善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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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控。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村委会、社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程序,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监管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
(二)强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和产品抽验,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加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械质量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械规范管理。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许可准入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记录制度。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重点整顿集体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坚决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着力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大活动餐饮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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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细化标准,科学规划,深入推进示范店和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店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整体水平。
(五)规范农村聚餐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流动厨师管理制度,落实农村聚餐审核备案、综合监督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聚餐食品安全。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强化行业自律,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企业改善经营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切实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八)加强督查指导和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创建单位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县药监局举报电话:8805201)。
五、实施步骤
城关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从2012年6月起至2014年5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6月—2012年7月底)。成立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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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要在7月30日前,报送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3年12月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责任,保证进度,做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底)。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省考评细则,对各创建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创建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找差补缺,巩固创建成果。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总结迎评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把创建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管源头、管长远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工作总结于2014年5月5日前报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适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做好迎评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对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创新工作思路。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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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饮食用药安全能力。
(三)营造舆论环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横幅、宣传栏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信息实行季报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书面(含电子版)报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邮箱:XXXXXX),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城关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介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利辛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城关镇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高 辉(城关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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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何孟福(城关镇人大主任) 成 员: 王长祥(城关镇卫生院院长)
陈 亚(城关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海泉(城关镇卫生院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政府三楼,何孟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长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卫生 食品药品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镇直有关部门,城关镇各村、社区,城关镇卫生院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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