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护理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来源:画鸵萌宠网


护理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发生机制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产生的原因和方式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的产生从来不是孤立的一个、两个原因引发的,往往是一系列问题因素引发的结果,这些问题因素与医疗损害之间呈横向关系,彼此之间可能有关联,也可能没有关联。而医疗事故则是一系列不良事件锁链引起的一种必然结局,这种不良事件连锁就是一种纵向关系。这些不良事件与事故结果之间呈纵向的关系,也有可能事故本身就引发了医疗纠纷,那么,引发医疗事故的这条锁链也是医疗纠纷产生的问题因素之一。各位可以回顾一下身边发生的纠纷和事故,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为什么要这样讲,举例如下:

事故:病人被扎一刀――>出血量小,生命体征平稳(假相)――>病人特别多,医师已经值班24小时,非常疲乏――>家属陪护以为病人睡觉――>失血性休克死亡。事故的发生总是一个因素加在一个因素的基础上,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还可以举一个误诊非典型性增生的妇产科案例:

首先是临床症状比较像――> 病理科诊断错误――> 家属对癌症的恐惧――> 医师错误收入院――> 主管医师所持的观点和听从病人家属的要求 ――>切除子宫和卵巢(但是切下来的标本再复查,属于宫血(囊泡增生),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却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有时甚至是协同作用的结果。服务态度不好,入院时不顺,比较高的押金,高额的诊疗费,有的医师要红包,病人家属发现一些小的疏漏,医护人员说话不注意,病历有涂改,损害结果发生后医院态度暧昧.........

下面我们分析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一些细小的事情和环节,但是正是这些细小的事情引发了医疗纠纷。有一句话怎么说得:小不忍则乱大某,万丈高楼溃于蚁穴,这些话应在医疗纠纷上是最恰当的。 二、护理工作的特点

(一)与病人接触最多、最直接 护理人员是与病人接除最多的人,一方面是由于医疗的需要,护士的配备本身就比医师多,另一方面,医疗行为的经常性具体性操作都是由护士来完成,从打针吃药,到翻身换床单,甚至于病房的桌椅配备、陪护人员的管理,等等,都是由护理人员来完成。接触多,事情就多,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不满意的地方,于是纠纷就难以避免。有时是由于医师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但是见不到医师,或者病人不敢得罪医师,也会把气撒在护士身上。

(二)具体执行医疗行为 医师的工作比较单纯,除了对病人病情观察、询问外,就是查体、开医嘱。具体怎么服药,怎么用药,体温、血压情况怎么样了,都是护士的事情。而很多时候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正是具体执行医疗行为时发生的,比如用药错误(当然这种错误可能是医师开错药物或者剂量,可能是药师发错药物,也可能是护士用错药物),如果护理人员坚持护理用药原则,做到规定的查对制度,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发生的疏漏,在将药用到病人身上之前,很多是可以避免的。

(三)工作繁琐、细碎 护士的工作为什么必须让女同志干,这是由于护理工作的要求与女性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的,男同志绝对干不了。

(四)要求胆大、心细、责任心强 这应该是做任何一件工作都要求的,但是护理工作尤其如此。

(五)技术与经验同等重要 护士工作绝对不是一项粗活,技术性和经验性都有很强的要求。

三、护理医疗纠纷的特点

大多数医疗纠纷或多或少都与护理工作有一定的关系 单独发生的护理医疗事故少,护理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举例:某医院妇产科值班助产士带领护校实习生值小夜班。22时30分,两人一起处理完两个产妇后,助产士去取夜餐。回来后,实习护士准备给婴儿配奶,并问助产士怎样配方,奶粉和水的比例怎样掌握?答:“一般配就行了”。给婴儿喂完奶后,即给上午出生的3名婴儿配葡萄糖水。 实习护士从壁橱最低层的3瓶粉剂中顺手拿出其中已用过的一瓶问助产士:“这是不是葡萄糖?”她连头也未抬,便信口答复:“是!”实习护士便配成“糖水”喂了3名婴儿。次日凌晨1时30分,第一例婴儿出现呼吸衰竭,抢救50分钟无效,于2时20分死亡。医务人员进行讨论,认为婴儿死得突然,诊断不清,以致抢救难以奏效。4时40分,第2例女婴出现面部紫绀,呼吸困难;5分钟后第3例女婴也出现同样症状。立即请来儿科主治医师会诊,考虑是亚硝酸钠中毒,虽经积极抢救,终因中毒较重,两名女婴也相继死亡。 事后查实,此3瓶粉剂是已存放十几年的亚硝酸钠盐。由于本科老师认为实习学生不需配亚硝酸钠溶液,因而未向实习护士说明此3瓶粉剂是剧毒药,不能随便动用,同时也未加锁。

护理医疗纠纷处理上非常麻烦(配合举证证人倒置:病历记载缺乏这方面的内容,记录水平不高,涉及输液、注射等问题时,有关医疗物品难以保存) 四、护理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对患者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冷漠。在治疗护理时,不认真,粗心马虎,工作中经常出现漏洞。

(二)态度生硬,恶语伤人 工作中对患者的询问,总是表现得很不耐烦,甚至冷言冷语,如患者说“这针打得真疼啊”,护士却说“死不了”。患者的感受实际上是对护士技术的促进,并需要护士及时与患者沟通、理解,而这一言两语,却使患者非常生气或对护士产生不信任,影响了护士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三)不懂装懂,一知半解 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疑难点,不向同行虚心请教,盲目自信,不遵守规章制度,想当然行事。

(四)不依法行医 护理人员应该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操作。

五、护理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方面(纠纷的防范)

(一)将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机能训练,提高护士的护理水平 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技术水平,是防范护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应该首先强调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护理机能的提高。

(二)加强文化素质和个人修养教育,树立正确的护理职业观 提高护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加强护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护理人员的执业思想教育。

(三)强化责任护士制度,完善护理规章制度 作为护理管理部门,应该要求下属各科室的护士长,针对自己科室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案,这也是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内容的具体化。

举例:《手术室护理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建议医院在每一位病人的病历中设立《护理特殊情况记录单》,专门记载护理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以应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护理工作没有证据可举,从而难以为自己无过错进行申辩。对于长期卧床,尤其是瘫痪在床的病人,向家属交待给病人翻身的方法和时间间隔等事项,均可以记录在该记录单上。

(四)保管好住院病历 这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出台后面临的新问题。住院期间,病人的病历由护士保管,一旦丢失,后果严重。北京有一家医院门口专门有一帮人了解医疗纠纷的情况,一旦知道,马上窃取病历,进而与患者一道敲诈医院。黑社会介入医疗纠纷后,这个问题更加严峻。建议医院在病房的病历柜上加把锁,护士临时离开时一律锁上。 对于病历借阅,非管床医师和有关上级大夫,一律不准借阅,对于非本科室的医务人员借阅、查阅病历,一律禁止。 (五)病人的隐私问题 在保护人权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隐私问题应该充分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重视。隐私权是人权的一部分,属于人身权,受法律保护。患者在医院就医,由于经常要在医务人员前面暴露自己的身体,甚至是隐秘部位,因此,个人隐私在医务人员这里可能难以存在。应该说这种隐私,对于医务人员可能不是密秘了,但是对于非医务人员,甚至与该病人医疗无关的医务人员都是密秘,不可随便宣扬,应该不保密。侵犯隐私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民事责任)。 与此问题相关,我们也应该注意尽量从客观方面保护患者隐私和隐秘部位的问题。手术病人应该尽量为其遮盖,注射时应该让异性回避。北京最近有一家医院将注射室分成男女两间。 (六)病人请假外出和伙食问题 病人请假一律不批准,未经批准而外出者一律视为“违规”,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因疾病特殊需要用特殊饮食的病人,交待饮食问题应该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并应该注意检查病人的饮食情况,发现病人违规进食,也应该如实记录,并且应该及时报告医师。

2004年2月11日上午8时10分,华西医院普外科示教室,60余位医护人员正有序地进行着交接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普外一科主任、教授李宁在办公室被患者家属用刀砍成重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一时成为医务人员及成都市民纷纷议论的话题,不少人称,必须严惩凶手,切实维护“白衣天使”安全,不然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广大患者。

华西医院院长石应康告诉记者,医院已多次发生患者及家属伤害、恐吓、威胁医院安全和医生人身安全的事件,仅春节期间就发生了6起,目前全院医护人员受到明确威胁的就有10多名。

仅2003年春节期间,就有6起对医院、医生安全进行威胁的事件发生,其中包括威胁要炸医院住院部大楼、要杀医生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