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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岳池县2011年中学生篮球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及组别
时间:省市示范中学组 2011年4月27日至30日;
片区及单设初中组 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及组别: 岳池县罗渡中学(省、市示范中学组)
岳池县第一中学(片区及单设初中组)
二、主办单位:岳池县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岳池县罗渡中学 岳池县第一中学 四、协助单位:岳池县中小学体育联合教研组 五、参赛办法
(一)分组分别组织男、女队的竞赛活动 省市示范中学组:
1. 省市示范中学高中组:岳池中学 岳池一中 罗渡中学 顾县中学 2. 省市示范中学初中组:岳池中学 岳池一中 罗渡中学 顾县中学
石垭中学 城关中学
(注:城关中学参加省、市示范中学初中组比赛,今后均按这个安排参赛,不再作说明。)
片区及单设初中组:
1. 片区及片区中学组(7队):
九龙片区 石垭片区 苟角中学 白庙职中 酉溪中学 中和职中 坪滩中学 2. 单设初中组(7队):
赛龙初中 裕民初中 大佛初中 普安初中 伏龙初中 断桥初中 兴隆中学
九龙、石垭以片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其余片区由片区中学组队参赛(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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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名单),队员可在片区内选拔。
(二)参赛人数及要求
1. 各队人数14人,其中队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
2. 各队服装统一,应具有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各一套,号码清楚。 六、参赛总则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的在我县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年龄规定: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借读生只代表原籍学校参赛;转学不足半年者,只代表转出学校参赛。
(四)各学校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不得弄虚作假。若在比赛中或赛后三个月内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原则执行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初中组每场每队每名队员必须有10人上场打满五分钟(不累计);高中组不受此限制
(三)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 八、资格审查
大会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如在赛前、赛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按第六条参赛总则的规定执行。
九、名次取录、记分及奖励
(一)计分: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相等,按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遇3个或3个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整个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二)发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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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片区及单设初中组和省市示范中学初中组男、女队分别按积分多少依次排序,分别决定名次。发前六名团体奖状及奖品。如不足六名则按参赛队数减一发团体奖。
2. 初中组前三名的教练员发给优秀教练员证书,运动员发给获奖证书。 3. 省市示范中学高中组按积分多少依次排序决定名次。高中组发前四名团体奖状及奖品。
4. 高中组前二名的教练员发给优秀教练员证书,运动员发给获奖证书。 十、经 费
参赛每队缴参赛费800元,交通食宿费自理。裁判员由教育局统一抽用,裁判员食宿统一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一、注册、报名与报到
(一)注 册:省市示范中学组用U盘将运动员数码照相(平整红色背景)及报名电子文档和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回执单于4月20日前带到教育股注册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运动员方可参加比赛。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存档照片。片区及单设初中组在本学期放假(7月8日)前完成注册。 (二) 报 名:
1. 各代表队必须将参赛运动员的所有相关信息录入报名表中,片区及单设初中组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教育股(手填无效)并进行抽签分组。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 省市示范中学组于4月20日按以上报名要求报名并进行抽签分组。 (三) 报 到:
1. 片区及单设初中组裁判员于9月(具体时间待定)到岳池一中新区会议室报到并进行业务学习;代表队于9月(具体时间待定)到岳池一中会议室报到并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
2. 省市示范中学组裁判员于4月27日上午8:30到罗渡中学会议室报到并进行业务学习;代表队于4月27日上午10:30日到罗渡中学会议室报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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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下午开赛。
十二、其 它
1. 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县教育局。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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