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规划,按照建办质〔2018〕3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根据规定,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项是基坑工程,包括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二项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包括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第三项是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包括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以及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第四项是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以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第五项是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第六项是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第七项是其它,包括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9.5.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审批程序和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编制,并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如果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实施。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报工程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拆除、爆破工程报送房屋拆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论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9.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包括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包括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以及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包括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以及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包括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施工中存在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来确保施工安全。这些工程包括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以及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等。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和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或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对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实施。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报工程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论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内部监控措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将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制度,并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
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A类深基坑
该基坑的东西长为130米,南北长为24米,最深处为13米。支护方式为支护桩和土钉墙。
2.B类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安装
该脚手架的最终设高度为13.5米,提升高度为95.7米。该工程涉及1#和6#楼的附着式提升。
3.B类塔吊安装
该工程涉及4台塔吊5710和2台塔吊6010,安装高度最高为130米。
4.B类悬挑脚手架
由于场地限制,5#东西山墙需要安装悬挑脚手架,以便于后期的爬架组装。
以上是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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