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画鸵萌宠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自府发[2017]15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1 【实施日期】2017.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自府发〔2017〕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险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保险保障体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4〕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发展涉农保险

(一)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积极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保险, 1 / 3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大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新型农业保

险产品,开展新产品试点,推进农、林业保险产品创新,稳步拓宽覆盖面,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保协、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加大市、区县协同推进力度,提升财政补贴资金投向与农业部门规划发展重点区域和重要品种的重合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抗风险保障作用的最大效益。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展涉农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土地流转履约行为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保协、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农工办、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农村保险网点布局。鼓励保险机构依托基层政府建立完善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提升涉农保险服务水平。支持各保险机构到县域及乡镇布网设点,提高保险机构覆盖率。(责任单位:市保协)

二、统筹发展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和扶贫普惠保险

(四)大力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体系,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及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从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病前、病中、病后相结合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向发展。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责任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保协) (五)全面开展“扶贫保”工作。根据四川保监局与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保监发〔2017〕51号),结合实际制定我市 2 / 3

工作方案,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

3 /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