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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地产经纪委托合同

来源:画鸵萌宠网
房地产经纪委托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信用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售价格、委托期限、方式及收费标准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房屋用途 房屋类别 抵押状况 附属设施 委托售价 □有 □无 共有权人 丘号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房屋来源 租赁状况 □有 □无 □汽车库 □自行车棚 □ □ 房屋售价包含:□装修 □家电 □家具 □附属设施 □ 委托期限 委托方式 佣金标准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独家代理 □一般代理 □按房屋成交金额 % □按约定金额: 服务费标准 □按约定金额: 二、经纪事项及服务事项 1、经纪事项:

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登记制度、税费、市场行情咨询;房地产交易合同条

款解释;存量房交易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寻找承购人,提供订约机会,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 2、服务事项:

□指导甲方通过房屋臵业担保机构办理还贷、解押手续; □协助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协助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其他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代理人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实告知房屋有无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并协助乙方查验房屋的建筑年代和用途,配合乙方及购房意向人看房;

2、在委托期限及期限届满后 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或其亲属私下洽谈并签订房屋交易合同;

3、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存量房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在委托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约定的期限内,私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或亲属成交的,甲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不配合乙方工作,导致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乙方为此付出的广告费、劳务费及违约金 元。

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详细了解委托房屋的实际状况,并查看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及权益状况;

2、凭借专业知识和房地产信息,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向甲方提供告知书; 3、及时、如实地向甲方报告业务进行过程中的订约机会、市场行情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不得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

4、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通过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平台发布售房信息;

5、乙方未完成经纪事项,未能提供订约机会或未履行好上述义务,造成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得收取佣金;

6、乙方未完成或完成部分服务事项,不能收取或只能按项收取服务费。 五、合同变更、解除、生效

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恶意引导甲方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房屋,或通过其他手段变相收取佣金以外的费用等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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