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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高空作业SOP

来源:画鸵萌宠网
烟台北方制药 文件名称:高空作业起草人 SOP 文件编号 总页数 共 3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制订部门 实施日期 生产部 〔第1版〕 审核人 起草日期 分发份数 12份 审核日期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部、财务部、办公室、车间、QA、QC、仓库、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销售中心、供应中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各外来单位、各部门、各车间进行高空作业的平安管理。 1.2高空作业:按照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标准中规定的作业。 2目的

为标准公司内高空作业的平安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隐患,实现平安生产。 3 术语

高空作业: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水平面的距离。 4 相关文件

SG01-06 危险作业平安管理制度 SG01-39 平安检维修管理制度 SG01-45 平安作业管理制度 5 职责

5.1工程中心负责公司内高空作业手续办理和平安作业过程的监护检查。

5.2 各外来单位、各部门、各车间应保证高空作业平安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高空作业规程。 6 内容 6.1 高空作业 6.1.1 分级

6.1.1.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6.1.1.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6.1.1.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6.1.1.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6.1.2 分类

6.1.2.1 特殊高处作业

6.1.2.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6.1.2.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6.1.2.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6.1.2.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6.1.2.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1.2.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6.1.2.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1.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6.1.2.2.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6.1.2.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6.1.2.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6.1.2.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6.1.2.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6.1.2.3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6.1.3 防护要求

6.1.3.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和工程中心应制定详细的平安防护措施。 6.1.3.2 不符合高处作业平安要求的工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6.1.3.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套〕,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物品。易滑动、滚动的工器具和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当采取可靠地措施防止坠落。

6.1.3.4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事先

与该区域的负责人协商沟通,将作业内容传到达该区域所有人员,施工完毕也应告知。

6.1.3.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采取防滑措施。 6.1.3.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如假设必

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平安措施。

6.1.3.8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6.2高空作业管理

6.2.1高空作业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一级高空作业由平安管理员负责监护和检查,工程中心审批执

行。其他级别高空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和化工工况高空作业由平安管理人员开具作业许可,高空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确保落实各项平安防护措施,平安管理员复核平安措施落实情况后签字确认,需经工程中心负责人审核,平安主管副总批准前方可执行。

6.2.2 高空作业许可由施工单位提出作业环境和方案,工程中心负责验证方案可行性并给出措施要

求,作业前施工单位和作业所属部门应对高空作业平安措施严格执行,现场应有警示标语。 6.2.3 高空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需做好竣工收尾和清理清洁工作,消除高空作业的遗留隐患。 6.2.4 高空作业报告具有时效性,每天、每处的高空作业均应当开具相应的作业许可,严禁任何单位

跨区、跨时进行高空作业和擅自扩大高空作业范围。

6.2.5 特殊和高级别高空作业应经反复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前方可作业,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6.2.6 作业报告必须严格控制并保存,内容需详细真实,开具的作业报告由平安部门至少保存一年。 6.2.7 作业报告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中心给与出具,作业前需认真落实相关平安措施。 6.2.8 施工单位完工时需及时告知工程中心完工情况,排除遗留平安隐患,做好收尾工作。 7 记录

QRSG01-48-01 高空作业许可证 8 变更记录

1〕第1版,建立公司平安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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