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质管理方法
依据省企业《中国挪动通讯企业黑龙江有限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物质及余料管理方法 (V1.0 )》通知要求,联合哈尔滨分企业实质状况,进一步增强工程精美化管理, 规范工程物料使用管理的流程, 促使企业健康、连续、 稳固的发展,在总结过去经验并宽泛征采各方面的建议基础上,确实做到单项工程物料平时的精准管理, 保证整个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达到节俭工程资料的有效控制,特拟订此《工程物质管理方法》。
出库后的工程物料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落实 , 要求施工单位仔细学习管理方法,熟习操作流程,互相配合,踊跃交流,不停完美单项工程物料的管理工作。一、物料管理操作流程
1、工程动工前,施工单位对工程动工报告、全套设计文本(或 工程草图、工程估算)、工程线缆总量等有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
2、施工单位提出用料申请,填报采买申请票据,一定详细注明 资料品牌、规格型号、数目、领取日期等必需数据。
3、施工单位汇总工程的线缆使用总量,提早
司提出领料申请,组织生产部门领取施工线缆。
4、施工单位在工程物料领取后,严格依据设计文件审查、同意 领料单并对应工程编号向生产部门发放物料。
3 天一致直挪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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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质管理方案方法
5、施工单位在领取物料后,指派专人进行保存,同时对物料使
用状况做好管控, 防止资料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受工程调整等客
观要素的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增减物料的, 应实时向施工单位工
程管理部门提交更改申请,并注明增减缘故。对需增添物料的,重复
申请、审查、领料等有关操作流程;对需减少物料的,实时办理剩余
资料退库手续,以便更好的保存和使用。
6、工程完工(完工)后,由生产部门出具工程完工报告,同时
整理节余物料, 并于 7 天内办理物料退库手续。 将完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报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查。
7、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生产部门上报的工程完工(完
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进行审查,并按
30% 的比率对
单项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对审查未经过的,依据考查方法进行办理。
8、施工单位所领取的物料要作到专项专用
,不得项目之间串用 .
二、施工现场物质管理
1、施工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设计要求使用工程物质。
2、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物质的管理工作,依据资料属性
将工程物质分类摆放齐整,并采纳相应的安全防备、防盗举措,做好
必需的警告表记。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前后对环境不造
成恶劣影响。保证现场通讯设备运转安全以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如
同一场所有多个项目同时施工,各项目的物质摆放地区适合分开。
4、出席的工程物质视物质性质不一样,由施工单位、供给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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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人员共同开箱及盘点验货, 或许进行资料进场查收。 不足的工
程物质或存在缺点的工程物质实时反应工程管理人员协调停决。
禁止
使用不合格物质。
5、施工单位要在规准时间内进行设备安装、线缆布放等施工工
作,防止工程物质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堆放。 施工过程中应实时归类整
理工程节余物质,堆放齐整、妥当保存。
6、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增强工程物质现场管理,合理、有效使用
工程物质,严格控制工程消耗, 监理人员和随工人员要严格进行现场
监察,省市企业工程管理人员不按期进行现场检查。
7、为规范工程物质管理及核算,工程物质跨项目使用或跨组织
转移的,需办理相应的物质调拨手续。
三、工程余料管理
1、设计单位应增强处当先期阶段建设方案和勘查设计方案正确
性控制,保证工程物质配置合理、正确,从源泉上控制工程余料的产
生,防止出现大批节余物质,提升运作效率。
2、设计会审阶段建设、保护及施工单位要共同确认工程物质使
用量,确立合理消耗范围。
3、工程物质及余料管理应依据“资料使用可追忆、工程余料应退
库、能用余料不浪费”的原则,工程达成后余料要求返回相应库存,
促使节余物质的实时回收和再利用, 增强规范化管理,节俭建设资本,
防备管理风险。
4、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对项目各种物质的管控,组织落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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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的领用、使用、完工后的退库、回收以及移交等各环节的规范管
理。
5、工程节余物质的盘点工作原则上应在项目建设地址进行,若
是在库房未使用的项目物质, 则在库房进行盘点。 工程节余物质的清
点应仔细仔细,达成项目所有节余物质的整理和清理。
6、工程完工前由哈分企业计划建设部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余料
进行清理和退库办理, 参加的部门应包含物质管理部门和项目财产接
收部门。
四、考查方法
1、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审查经过的状况下,施工单位向
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发下班程物料的, 赐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单项工程
项目负责人 500 元的罚款,如造成物质资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
价予以补偿。
2、在收到生产部门提交的经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查经过的
领料单后,所发物料与领料单不符的,赐予物料管理人员
300 元的
罚款;生产部门项目负责人未能实时纠正的,赐予
200 元的罚款, 如造成物质资料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补偿。
3、 单项工程物料在领取后未能妥当保存,而造成损失(如被盗
等)的,赐予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
500 元的罚款,造成
的损失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物料管理人员按原价予以补偿。
4、工程完工(完工)后若有剩余物料,施工单位生产依据要求
实时办理退库手续的,赐予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 200 元的罚款,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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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物质资料损失的, 由当事人按原价予以补偿。 如其余工程有紧迫情
况需使用剩余物料的,应在工程完工(完工)后实时书面通知建设单
位工程建设部存案并在 3 天内补办有关手续。
5、施工单位生产部在工程完工(完工)后将完工(完工)资料、
工作量资料和领、 退料记录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审查, 如发现报审
的资料存在故弄玄虚行为的,赐予单项工程项目负责人
500 元的罚
款,造成物质资料流失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补偿。
6、在资料审查及工程现场抽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配合工程建
设部工作,供给审查和抽查所需的其余有关资料,
如出现故弄玄虚或
不配合行为的,将视情节赐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7、施工单位单项工程审查检查人员应严格恪守单项工程物料管
理方法给予的职责,如出现工作不仔细负责、故弄玄虚、营私作弊等
状况,将视情节赐予当事人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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