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的吊运及堆放
1. 管桩在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避免剧烈碰撞;
2. 管桩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分别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3. 当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单层堆放。当需叠层堆放时,应在垂直于 管桩长度方向的地面上设置二道垫木。垫木应分别位于距桩端 0.2 倍桩长处。同时叠放不宜超过四层,在底层管桩外援垫木柞用木 楔塞紧,以防管桩滚动。 二、 压桩机的选用
1. 压桩机宜选用液压式静力压桩机,压桩机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操作自动化程度高,能纵横移动和原地回转等。 2. 压桩机最大压力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规格,入土深度及单 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等综合考虑后选用。
3. 送桩器应做成圆筒形,并有足够强度和刚度,送桩器的上下端面 应平整,且应与管桩相匹配,筒体深度约 350 mm,内径比管桩外 径大 20~30 m。
三、 压桩与终止压桩的控制条件
1. 压桩前应认真检查压桩设备各部分的性能,以确保正常运做; 2. 压桩顺序应综合考虑,一般应先长后短,先大后小,先高层后低 层,同时还要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和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来决定先后 顺序。 3. 终止压桩的控制条件:
(1)对纯摩擦桩,终压时以设计桩长为控制条件;
(2)对长度大于 20 米的端承摩擦桩,终压时以设计桩长控制为主, 终
压力值作为对照;
(3)对于长度为 14~20 米的中长桩,应以终压力满载值作为终压控 制条
件,视土质情况决定是否复压,若桩周土质较差且设计竖 向承载力较高时,宜复压 1~2 次;
(4)对于长度小于 14米的短桩,终压控制条件: 除终压力值必须达 满
载值外,还必须满载连续多次复压,特别是长度小于 8 米的 超短桩,满载连续复压的次数应适当增加;
( 5)压桩过程中桩身必须垂直,终压时液压夹桩机构夹住桩身必须 牢固,
防止松动滑移,桩身完整无损。
4. 桩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截桩后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士 10 mm。 四、 接桩
1. 当管桩需要接长时,对接前,上下端板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 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为准。
2. 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超过 2 m。
3. 焊接时应先在坡口圆周上对称点焊 4~6 点,待上下节固定后拆除 导箍再分层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4. 焊缝层数不得少于二层,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外一 层,焊缝应饱满连续,焊好后自然冷却不少于 8 分钟才能继续施 压。 5. 第一节管桩压入土中后,应立即在管桩内腔底部灌注 1.5 ~2 米加 微膨胀剂的C25细石砼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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