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高速公路工程
1.1.2建设地点:本工程起于高速公路,向东穿越现状盐场,上跨规划建设的联络线,与匝道连接,主线全长约9公里。
1.1.3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100km/h,车道宽度为3.75米,为预留远期改建为快速路条件,硬路肩选定为3.75米,六车道高速公路(快速路)路基宽度为36米,路基按整体式断面设计。全线拟建互通立交2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1座,支线上跨分离式立交1座,涵洞35道(含主线以及立交区)。上部结构型式包括现浇普通混凝土箱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和预制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一般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桩基为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1.1.4第一标段,起点桩号K40+259.790,终点桩号K41+200,全长940.210m,起点为高速公路,终点接第二标段路基。本标段实施内容为互通式立交。由总公司承建。
1.1.5第二标段,起点桩号K41+200,终点桩号K44+700,全3500m,起点接高速互通式立交,终点接分离式立交。本标段实施内容为路基及涵洞。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1.1.6第三标段,起点桩号K44+700,于K45+346.596处上跨大道,终点桩号K45+000,本标段起、终点分别与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的路基部分相接,实施内容为分离式立交。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1.1.7第四标段,起点桩号为K45+000,与分离式立交相接,终点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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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号为K48+700与第五标段互通式立交相接,实施内容包括段内路基及涵洞、分离式立交。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1.1.8第五标段,起点桩号为K48+700,与第四标段路基相接,向东南方向跨越管廊带检修路,通过立交匝道连接高速,高速主线终点为K49+149.563,实施内容为互通式立交。由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1.1.9工程项目规模:总造价62242 万元。 合同工期为施工阶段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计监理服务期49个月。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工程项目名称 道 路 排 水 清 淤 开挖土方 填 方 预压土方 10% 灰 土 水泥石灰土 山 皮 土 竹 芭 侧 石 路基土石方 急 流 槽 拦 水 带 沥青混凝土 水 稳 二 灰 碎 二 灰 土 粘 层 封 层 单 位 m m m3 m m3 m3 m3 m m3 m2 m m3 道 m Km2 Km Km2 Km2 Km2 Km2 233工程数量 9849.81 2099366.3 285833.8 97057.39 663107.9 296728.14 25645.17 182939.99 310668.73 416815.24 16996 763844.05 506 16505.5 1107 325.36 344.09 356.21 585.74 322.44 2
监理实施细则
透 层 砖砌挡土墙 砼管涵φ1.0m×1孔 箱涵3m×1.5m×9m 立 交 桥 桥面沥青混凝土 现浇普通箱梁 现浇预应力箱梁 预制预应力小箱梁 伸 缩 缝 支 座 墩 柱 系 梁 盖 梁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Km2 m m 孔 座 Km2 联 联 片 道 个 根 个 个 个 个 根 3331.38 24389.4 79.5 1 4 90.9 12 6 487 46 1678 296 71 114 10 23 444 1.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
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 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大控制目标。为此高速公路工程总监办制定本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供第一至五标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1.3 监理工作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依据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条款和各种技术规范,运用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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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义务,对高速公路工程第一至五标承包人的施工项目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 1.4 监理依据
1.4.1 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1.4.2 监理计划。
1.4.3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 1.4.4~高速公路工程《标准化指南》和《管理手册》。
1.4.5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技术标准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4.6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土工试验规范》(JTG E40-2007)《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公路勘测规程》(JTG C10-2007)等。
1.4.7工程前期的有关文件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 1.5 监理工作方针
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 1.6 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完成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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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规定及业主委托的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使合同履约率达100%,顾客满意度达85%以上。在保证本身监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同时,严格督促承包人履约,实现工程预期控制目标:
1.6.1质量控制目标:以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控制目标,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按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1.6.2投资控制目标:以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中标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的基本目标,坚持按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合同外费用的支出,以事前控制为主,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力求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1.6.3进度控制目标:以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为进度控制目标,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力求工程按期竣工。
1.6.4总体进度计划:
1.6.4.1路基工程节点控制计划:
2013年9月底完成路基填筑及加载土预压,10月进入预压期; 1.6.4.2桥梁工程节点控制计划: 2013年10月初完成预制梁; 2013年11月前完成桥面混凝土铺装。 1.6.5安全目标: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6.6环保目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有效的环保监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建设一条环保型高速公路。 1.7 总监办的管理方法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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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7.1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承包人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各项要求。
1.7.2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是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总监办根据工程特点与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及方法:
1.7.2.1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各项监理规章、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监理工作符合监理合同及规范要求,并满足工程的需要。
1.7.2.2严格的内部管理是以合理的机构设置、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明的纪律为保证。开工之初,总监办将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权和岗位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理报告制度和工地巡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细化和量化,使监理工作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开展,使各项工作层次分明、有条不紊,确保监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
1.7.2.3为了体现监理工作中主动监理的特点,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在总监办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特点以及工程预期计划执行情况,各驻地监理根据岗位责任和职责权限以及专业工程特点, 在开工之初制定出各自的工作计划,并列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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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拟定监理工作提示明细表等,从而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方向和目的。
1.7.2.4建立畅通的监理工作渠道,理顺工作关系,做好与总监办的配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7.2.5总监办始终坚持总监办—驻地监理—承包人的工作渠道,监理为主线,施工单位为主力,监理服务于业主,承包人服从于监理的工作关系。强化总监办在全线监理管理工作中的核心职能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现场驻地监理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处于监理工程师的受控状态。
1.7.2.6将总监办的意图完全彻底地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事关整个项目工程建设大局和总体目标的实现。总监办将加强主动地与业主沟通的工作力度,使工作节拍超前化,工作步调一致化。第一,深刻全面地领会业主的意图,对安排的工作和提出的要求,尽快及时地予以落实,并随时反馈落实情况。第二,总监办召开的工程例会邀请业主代表参加。第三,在设计变更问题上,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申请,总监办将严格执行变更程序,由总监办严格审查后上报业主。第四,积极参与地方协调,凡是涉及到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有关问题,总监办积极配合业主现场核实,积极地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以优良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进度。
1.7.2.7建立完善的监理报告制度和工地巡视制度。监理报告和监理工程师的工地巡视制度是及时了解工程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为业主加强工程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的有效途径。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现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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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工地,凡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监理人员均全过程旁站。
1.7.3坚持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形象,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到优质服务,严格监理。监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至关重要,因此总监办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与工作重点的转移,分阶段进行培训学习,每分项工程开工前,将组织详细的技术交底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学习、考核等手段,使总监办的全体监理人员明确了施工工艺要求,抓住了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从而强化了监理人员素质,提高了监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理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监理。保证标监理范围内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以事先控制为重点,认真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同时作好事前技术交底、事中质量跟踪监控和事后控制工作,按有关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控制每道工序,以求达到质量创优的目的。 2.1质量控制原则
2.1.1强化质量意识,牢固确立和坚决贯彻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2.1.2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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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2.1.3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控制,不放过任何环节 。
2.1.4实行质量预控、过程监控和事后验控相结合,并以预防为主为控制方针,把质量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
2.1.5突出质量控制的针对性,准确把握工程的关键和施工难点,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关键环节的监控。
2.1.6质量控制的程序、方法、措施应规范化,具有足够的深度和力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验收程序和事故处理程序,确保质量控制效果。
2.1.7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是在承包人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完成的,必须充分监督和激励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不以监代管。
2.2 质量控制的方法
在监理过程中要求做到:确定一个核心:质量至上;依据四个标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严把三个关口: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监督、严肃事后处理;采取五种手段:旁站、巡视、检测、审核、试验;达到三个标准:质量优良、外观精美、资料真实。
2.2.1质量的事前控制
2.2.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等。
1.2.1.2在设计交底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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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纸和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2.1.3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质量保证措施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
2.2.1.4审查承包现场项目机构或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承包人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是否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检查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检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考察其质量自控能力。
2.2.1.5按照合同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审批,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2.2.1.6参与交桩工作,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2.1.7审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监理平行抽检和见证取样试验;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审查承包人试验室的资质;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2.2.1.8及时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2.2.1.9检查承包人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认可有效文件。
2.2.2质量的事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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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2.2.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2.2.2.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人进行自检、专项检查,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2.2.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承包人完成隐蔽部位的施工并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隐蔽验收部位的自检资料,经现场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2.2.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参与调查工程质量事故;审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并监督其实施;检查事故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2.2.5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监理指令。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一般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以及违反监理程序的现象,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整改。通知单应写明指令依据、指令内容、整改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整改工作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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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包人屡次违反合同规定、严重违反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总监办可以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并及时通知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部位进行停工,总监办有权对单位工程进行停工。停工令必须详细写明停工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停工的依据、原因和整改要求。在承包人满足整改要求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指令。
对于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程序规定或承包人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就上述问题向承包人发出监理文件,并抄报业主。承包人应就监理文件中指出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回复总监办,并认真组织落实。
2.2.2.6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随时分析“人、机、料、法、环”的五要素的影响,查找问题原因,要求承包人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2.2.2.7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2.2.2.8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解决现场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2.2.2.9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及时提出报告。
2.2.3质量的事后控制
2.2.3.1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由承包人自检并进行质量等级的评定,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如质量目标要求达到优良的,则应以优良标准作为验收的条件。
2.2.3.2单位工程全部完成,由承包人自行质量等级评定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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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预验收申请,并提交全部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自评报告及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预验收,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要求承包人限期内进行整改。总监办在预验收合格后,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3.3参加业主主持的竣工验收,协助业主作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2.3.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督促承包人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实施保修过程监理,作好保修期监理工作记录,并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3 质量控制措施
2.3.1预控: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施工过程中发现实施的施工工艺和方法与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有实质性不符或违反施工规范的,必须及时制止。
2.3.2巡视:对施工状态稳定的一般工序可进行巡视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
2.3.3旁站: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蔽工程、返工造成的损失较大或难以事后通过检测确定其质量状况的工序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连续或跟踪监控。
2.3.4试验与检测:按照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频率和方法对工程进行试验和检测,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2.3.5验收::对工程实施以工序验收为基础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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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3.6指令:对施工中发生的违反合同文件的施工行为和质量问题,除口头制止外,及时签发监理指令,明令整改。
2.3.7暂停工程:对承包人严重违反合同文件的施工行为或恶劣的质量后果,及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防止后果进一步恶化。
2.3.8暂停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暂缓相关项目的计量支付。
2.3.9坚持程序: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承包人的一切质量行为必须按照合同和监理规定的程序进行,以利于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 2.4 本项目的关键质量控制点 2.4.1旁站工序部位
旁站工序部位表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路基工程 大型挡土墙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基础 底基层、基层、垫层、连接层 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 沥青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 基础 基础及下部构造 墙身 墩台帽、组合桥台 桥梁工程 上部构造预制及安装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现场浇筑 主要构件浇筑 总体、桥面系 分项工程 软土地基处治 旁站工序或部位 PTC预应力薄壁管桩接桩、 试验段工程 试验段工程 混凝土浇筑 试验段工程 试验段工程 试验段工程、摊铺 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 张拉、压浆 主梁段混凝土浇筑、压浆 试验段工程 预制梁 桥面铺装 14
监理实施细则
伸缩缝安装 首件安装 2.5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 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图2.5)
图2.5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工程开工申请 (1) 进场设备、施工机械报检 (2) 原材料、配合比试验结果报检 (3) 施工放样报检 审查:监理工程师 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承包人开工 对每一道关键施工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工序质量报检单报检 (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室内试验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 返工 检查结果 合格 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下一项目)施工 (承包人) 施工完成后填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检单报告 (承包人) 修补缺陷甚至返工 不合格 检查结果 合 格 现场抽检与室内试验 (监理工程师)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检单 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现场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1) 承包项目全部完工后,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 (2) 承包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3) 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是否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4) 由业主主持进行“交工验收” (1) 交工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可投入运营 (2) 同时进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5.1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开工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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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5.1.1工程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2.5.1.2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检验频率和方法。 2.5.1.3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等项准备情况。 2.5.1.4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5.1.5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体系。 2.5.1.6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2.5.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每道工序完成后,若承包人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经监理工程师抽检,若不合格,则指示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若合格,可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2.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对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督,但不能以旁站代替检验;对关键部位、工程的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2.5.2.2做好监理日记: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应及时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并存档备查。
2.5.2.3测量:包括平面位置、几何尺寸、高程、中线偏位等项目的测量;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每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其测量记录及成果资料应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各保留复印件一份。
2.5.3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2.5.3.1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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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人员所接受。
2.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总监代表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2.5.3.2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修补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要求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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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人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及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5.3.3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须经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2.5.3.4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够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事故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事故性质、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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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2.5.4 原材料检验程序
2.5.4.1 材料检验程序(见图2.5.4-1)。
图2.5.4-1 配合比设计,材料组成设 计、击实标准监理程序 配合比(包括材料组成、击实)设计 各种原材料取样 不 符 合 要 求 不符合要求 承包人试验 监理试验 试验资料报监理 试验资料对比 监 理 旁 站 监理工程师认可 符合要求 重 新 配 合 比 试 验 承包人配合比试验 有 原 则 差 别 决定最佳配合比 监理做最佳配合比的试验 试验结果与资料报监理 双方试验资料与结果作对比 监理工程师认可 监 理 旁 站 试验结果与资料存档
2.5.4.2 材料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规定,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人在供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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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与天津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接洽并订立供货合同,监督供货合同的全面履约。
2.钢材(含预应力钢材)、水泥、锚具、伸缩缝、支座、波形防撞护栏等应采用取得ISO9001质量认证厂家的产品,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不得使用多种规格混合的碎石,桥涵所用碎石应冲洗除粉,并采用保持洁净的覆盖措施。
4.大中桥、预制梁及其它砼主要构件应采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旋窑生产的水泥;外加剂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规定,不宜使用早强剂,预应力混凝土采用龄期与强度两个指标控制,张拉时混凝土龄期≮7天。
5.水泥砼的水泥、集料、掺加剂等应分别进行碱含量试验,水泥含碱量应低于0.6%,不得使用能发生碱—集料反应(AAR)的集料。
6.水泥砼应进行抗渗性试验,并满足设计要求。
7.每批材料入库(场)后,承包人应根据检验频率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该项目规定的试验资料、入库(场)单报总监办。监理人员在现场查明数量的基础上,审查自检试验资料、入库(场)单,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确认合格后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抽检结果。
8.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合格的材料应迅速运出工地,对监理人员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不论任何情况,监理人员发现材料质量可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复检,并重新确认合格后签认检验资料。
2.5.4.3 搬运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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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压实全部堆存场地,其表面和进出场道路应进行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低于15cm),完善排水系统,不得积水或泥土污染,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后方可使用。
2.5.5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见图2.5.5-1)。
图2..5.5-1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施工过程 事故发生 承包人暂停工作 承包人向驻地办报告 驻地办现场查办 并确定是否为重大事故 否 承包人向驻地办提出补救方案 是 向总监办报告 联合查勘 驻地办审批 联合查勘得出结论 承包人复工 是 总结汇报 否 暂时停工 驻地办批示承包人复工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进行处理: 2.5.5.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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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5.5.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2.5.5.3承包人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并抄报有关各方。
2.5.5.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立即报业主。
2.5.5.5重大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面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抄报(送)有关各方。
2.5.5.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监理工程师不发复工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2.6路基施工控制要点
2.6.1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质量控制工作将是对工程的全方位控制,它是从原材料、施工工艺到工程各部位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来实现的。
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检查,对合格工程签字认可,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视质量问题的程度,指令承包人修补或令其返工达到规范要求。
所有施工记录包括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原始记录,承包人对有缺陷或不合格工程制定的修补措施和返工前的施工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在复查合格后的记录均应经监理、承包人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
2.6.2 路基路线放样工作控制
承包人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收设计单位交给的导线点、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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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点,并对逐桩坐标资料进行复核计算无误后方可进行路线放样。
2.6.2.1 路线放样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2-1)
图2.6.2-1 路线放样监理工作流程 导线桩、水准点桩、逐桩坐标 复核复测合格 放样路基中心桩、路基边桩、桥涵位置桩 承包人保护所有桩不受破坏 增补控制点水准点桩 对放样桩和资料有疑问等 监理工程 师复核 合格 监理工程师批准资料及桩志 不合格 2.6.2.2 监理工作内容
1. 承包人在接收桩志和资料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复核(一般要求在14d内),并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 公路路线放样应放出路基中线桩、边桩、路基边沟、取土坑、护坡道等具体位置。
3. 路线中线桩的间距一般为25m,地形平坦时,≯50m。曲线上的中桩间距一般为20m,超高超宽段路基适当加密,高程桩每400~500m设一个。
4. 承包人应根据原地面测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原地面测量报告,复核设计的原地面和土石方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复核后转报总监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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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加密控制点应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准其为测量资料的一部分,直到竣工验收。
6. 加载预压路基在进行填筑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装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如实填写沉降观测记录表。预压路基满足以下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后方可卸载:
1)预压期达到或超过6个月;
2)预压期内后二个月中,连续四次沉降观测的每次沉降值均小于2.5mm。
2.6.3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2.6.3.1 特殊路基质量控制 1. 盐池段路基处理质量控制
1)地表质量控制:盐池内打坝、降水、清淤后,要进行整平处理,不能存在较大的坑洼,以利竹芭铺设平整。
2)竹芭层铺设质量控制:竹芭片铺设沿路线纵向与横向均要搭接并用铁丝连接牢固,搭接宽度不小于10cm。损坏的竹芭片要求及时更换。
3)填筑山皮土质量控制:除边缘外山皮土不得直接倾倒在竹芭片上,运输车辆只能沿路纵轴线行驶,要限制载重量(车辙不得大于8cm)和行驶速度。卸料高度应小于1m,只能用轻型推土机或铲运机推平,应形成U形作业面,设计填筑厚度为50cm,缝隙用细粉填充。
4)新旧地基处理质量控制:盐池边坡开蹬台阶高0.5m,宽1m,开蹬处铺设2m宽、新旧基础相接处铺设10m宽凸结点塑料土工格栅。铺设土工格栅要求新旧基础相接处两侧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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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水泥石灰土质量控制:检查配合比符合3:6:91设计规定,拌合均匀,分层压实,层厚为20cm。
2.一般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1)
图2.6.3-1 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开工前准备 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情况 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流程 检查机具、人员、试验设备进场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召开工地会议 交换施工、监理人员名单、岗位分工情况 承包人汇报开工准备情况 监理交付监理程序、技术要求、检测频率 符合开工条件批准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试验路段监理 施工监理 工程验收 复核土样试验 检查土源情况 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的确定 试验路段合格,批准承包人正式开工,并将试验路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 机具组合,最佳施工段长度 松铺厚度,压实度检查 检查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压实情况 检查松铺厚度、土料质量、清除土料中的有害物质 逐层逐段按规定频率检查压实度,定期检查(如3层) 路基几何尺寸 逐层逐段检验合格签认,并进入下道工序 检查承包人的恢复放样 路基整修特别注意路槽各部位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弯沉 检测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检验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认,资料汇总归档,同意路面基层施工 2.6.3.2 监理工作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地质情况,掌握取土坑位置。
2.复核承包人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桩位置和高程,复核承包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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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需要增加的水准点和控制点。
3.本工程土源由塘沽盐场土坑供应,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施工前对取土坑进行勘察和取土样作土工验证试验,确定土料性质。如土样能用于工程,应进一步做最大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并由总监办批准用于控制路基压实度。
4.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人员进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可批准工程开工。
5.承包人为取得经验,在被批准开工后,首先应做不少于100m的试验段。确定松铺厚度,机具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取得经验指导生产;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其合格的试验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
6.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监测:
1)检查承包人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情况是否已按规范要求清理了淤泥、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材料;阴沟、洞穴是否已回填夯实。
2)检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原地面整平、压实,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后签字认可并允许铺设竹芭片、填筑山皮土或其他填料。
3)路基填料不应混有杂质和不适宜材料;1)山皮土控制最大粒径不超过30cm;2)素土填料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松铺厚度不大于规定值(一般为30cm或由试验段经验取得),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要求时,承包人可以进行平整和碾压。
4)承包人应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填土,合格后填写自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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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并报请监理工程师申请复验,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收到申请后2h内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允许承包人进行上层铺筑。
7.路基达到顶面标高后,应按规范要求对路基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应由承包人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2.6.3.3 路基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控制 1.清表与填前压实的要求
1)一般路段将原地面应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压实处理。盐池内经降水、清淤后,地表应排压整平。
2)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草皮、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分层回填压实。
3)清表后的原地面,表层含水量较大时,可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压实。
4)原地面起伏较大或处于土坎、台地时,应清除土坎上的杂草,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以4%坡度向内倾斜,台阶立面按1:0.2向内倾斜。所用填土材料宜与此处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易密实的材料。
2.清表与填前压实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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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5.3-2 清表与填前压实监理工作流程 检查放样 检查机具进场 合格 批准开工报告 目测现场清理 不适宜材料的清除 合格 检查洞穴、坑塘 回填压实 批准原地面碾压 检查原地面碾压 签认、验收、批准填筑 3.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监理工作要点
1)复核承包人路线放样,检查放样线与征地边界线是否一致,特别注意超高和加宽路段。
2)复测原地面纵、横断面的高程,当与设计文件有较大出入时,应报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
3)淤泥、树根、拆迁建筑垃圾或不适宜材料,承包人必须彻底清理出现场。
4)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阴沟、旧河道、废管线、池塘、水井、洞穴等,并对其回填夯实质量进行全过程旁站。
5)承包人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情况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前的碾压工作。原地面碾压后应无明显轮迹和弹簧现象。路基填土厚度不大于800mm时,应超挖至路床底部,压实度不应小于96%;路基填土厚度大于800mm时,填前碾压压实度不应小于90%。
6)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汇总表(见表2.6.3-1)
表2.6.3-1 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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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检验及认可 项目 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 检查 频率 检验 方法 检验 程序 认可 程序 场地垃圾、植物、树根等不适宜材料 清理 回填 孔穴回填到周围地面标高 表土按设计要求清除不适宜土壤 清除 路基路基范围内积水排除、开挖边沟 排水 填前4点/ 不小于规定值,无明显轮迹、弹簧 压实 200m 核子仪承包人自检,监理道路工程师灌砂法 旁站,并抽检30% 检查后认可 全施工段检查 检测 挖深 承包人自检 监理工程 师现场检 验认可 2.6.3.4 路基填料质量控制
路基填料采用素土戗灰填筑,对于路床部位,路床顶以下600mm进行3层20cm水泥石灰土补强处理,外侧边坡应保留50cm素土包边,中央分隔带及绿化带填土按绿化回填土要求进行填筑。
1.路基填料要求:
1)沼泽土、淤泥、冻土、生活垃圾、强膨胀土、有机质土、易溶盐超过允许指标、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均为非适用材料,不能直接用于填筑路基。如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提出技术处理申请报批或变更土场。
2)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对取土场的土源合理调配,当填筑材料CBR值达不到设计(表2.6.3-2)要求时,可采取加大灰量进行戗灰处理,事前应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2.6.3-2 填料最小强度与最大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CBR)(%) 上路床(0-0.3) 填方路基 下路床(0.3-0.8) 上路堤(0.8-1.5) 下路堤(>1.5) 零填及挖上路床(0-0.3) 29
填料最大粒径(mm) 100 100 150 100 8.0 5.0 4.0 3.0 8.0 监理实施细则
方路基 下路床(0.3-0.8) 5.0 3)承包人应对取土场土源统筹管理,适宜路基顶面及底基层的土要妥善保留,取土时应对边缘留有足够的宽度,边坡坡度应不陡于1:0.75,并保证土场排水通畅;过湿土严禁运至路基上晾晒。
4)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5000m3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密实度、液限与塑限、CBR试验、击实试验、有机质含量和易溶盐含量试验。
2.路基填料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3) 3. 路基填料监理要点
1)严禁将规范、合同文件规定的不适宜填料用于工程。
图2.6.3-4 路基填料监理工作流程 会同承包人踏勘料场取土样作对比试验 作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批准各土场各层次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2)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应亲自或委派试验工程师对沿线土场作调查,并会同承包人取样作土工试验;试验工程师在做出最大干密度。
3)试验工程师应分别对各土场各层次不同性质的土做重型击实,土质不同的土层应分开挖运,分层填筑。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填料中混有不适宜材料及杂草、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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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如有发现,应指令承包人将不适宜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
5)本工程最大干密度试验应用《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重型击实标准。
4. 水、石灰、水泥
1)水泥搅拌桩用水采用饮用水,使用非饮用水时须经经化验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非饮用水不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2700mg/L,含盐量不得超过5000mg/L,PH值不得小于4。
2)石灰质量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G034-2000)中规定的III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
3)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42.5Mpa),其性能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水泥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试验,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6.3.5 填方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填方路基工程的要求
1)零填及路堑路床顶面以下0~800m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如不符合要求,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路基填土时,对于戗灰施工,要在上土前将灰块与土料翻拌2-3遍,并充分闷料,在灰块充分消解、混和料含水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运至路基布料、整平;对于路床实强10%石灰土或水泥石灰土填筑,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要在路基现场采用路拌机将填料拌和1-2遍,并在拌和前布入水泥。
3)路基填筑施工碾压要及时,保证最佳含水量,防止松散,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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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洒水。路基填筑时,必须保证层次分明,纵向两端分出台阶、填挖结合部熟土、杂草应清除,并做出台阶,宽度不少于1米。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修整边坡,在摊平或修整边坡时清理出的石块等杂物要及时运出现场,以保证现场规范有序。
2.填土路基工程的质量要求
1)填方路基必须分层摊铺,分层碾压,严格控制松铺厚度,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2)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 3)征地边线两侧各10m范围内禁止集中取土。 4)路基填筑范围内严禁作为施工辅道使用。
5)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执行。
3.填方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5) 4.填方路基监理工作要点
1)路基填筑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已验收过的工作面上开始进行。 2)填方路基开始施工前应做不小于100m的试验段,以确定在所用土质条件下机具设备的合理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等参数。
3)填方路基应禁止不同土料的混用,并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
4)摊铺的松土在未经碾压前切忌被雨水淋湿,对未及时碾压而被雨水淋湿的土在雨后必须翻晒晾干后才能重新摊铺碾压,如雨水过大时,监理工程师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下层土重新检测压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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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6.3.6 路基填土压实工程质量控制 1.路基填土压实工程一般要求
1)路基填筑施工前,承包人应做100~200m试验路段,通过试验路应达到以下目的:
⑴摸清土的含水量与土的性质之间的关系,确定最佳含水量。 ⑵选择合适的压实机具。 ⑶确定最佳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
2)试验路段可在路基上进行,通过检测合格时可将其作为工程的一部分进行验收;若不成功必须重新做试验段,已做的不合格路段承包人应自费清理出现场。
图2.6.3-5 填方路基施工工艺及质量监理流程图
施工工艺
施工放样 施工放样检查 取土场中推土机清场 汽车 运土
监理程序
路基清场 填方材料复验 填前压实 不 合 格 检查结果 备土场、戗灰 抽检 合格 装载机或自卸汽车运土 至填前压实后的路基内 推土机推平 犁、耙翻松、打碎、晾晒 不合格 随时检查含水量 合格 平地机整平 合格 33 压路机碾压 检查松铺厚度 监理抽检压实度 监理实施细则
3)试验路段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作试验路段总结,包括: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作为该种填料的施工控制依据。
2.路基填土压实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6)
图2.6.3-6 填土压实监理工作流程 批准最大干密度 检查已铺土含水量、有无不适用材料 铺土是否大致平整、压实机具已到场 松铺厚度适宜 同意碾压 现场 监理 旁站 控制碾压遍数 碾压程序和方法符合要求 处理表面弹簧干松 检 查 不合格 按频率抽检压实度, 每层检测各部位几何尺寸 合格 签认质 检资料 3. 监理工作要点
1)路基土填料最大干密度在承包人和总监办试验室作平行试验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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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办批准,不同土料其最大干密度不能混用,更不能以小替大。
2)使用灌砂法应注意:
⑴灌砂法适用于工地检测细粒土、砂类土、砾类土等的压实度;试样的最大粒径不大于15mm,测定厚度应贯通压实层。
⑵使用正确的称量工具,规定台秤称量10~15kg,感量5g,测定含水量用感量0.1g的天平。
⑶量砂选用标准砂,砂的密度应按标准方法确定,重复至少三次,最后取其平均值。
⑷量砂重复使用时应注意晾干,并处理一致。
3)在碾压过程中,路基若出现“弹簧”现象,则表示该区域内填料含水量过大或有过湿土块,应挖掘掺灰、换料或晾晒后再碾压;若出现干松现象,表示该区域内填料含水量不足,低于最佳含水量,宜洒水翻拌后再碾压。
4)路基达到碾压遍数后,先由承包人自检,不合格时自行补压,若检验合格,承包人应填写自检资料,连同检查记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或在碾压到规定遍数后,承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到达工地,合格时即可检验认可,不合格时承包人自行补压或返工。
5)碾压成型的路基,凡遭雨淋湿,不论验收与否,雨后必须重新碾压并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土。
2.6.3.7 结构物回填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结构物回填工程派专职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理。 1.结构物回填工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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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在结构物回填前应清除基坑内杂物、淤泥。
2)回填料一般优先采用低液限粘土+10%石灰处治,挖台阶宽度不小于60cm,台阶立面坡度1:1.5,压实度≥96%。
3)回填时必须配备足够的压实设备。 4)回填土必须分层摊辅和压实。
2.结构物回填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7) 3.结构物回填监理要点
1)结构物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机具适应回填操作空间,若不适宜用大型压路机碾压时必须采用小型手扶式压路机碾压或机动夯夯实。
图2.6.3-7 结构物回填监理工作程序 审查回填工艺及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干密度试验 检查台阶处压实度 施工监理旁站 分层厚度 碾压效果 每层抽检一次压实度 批 准 工 艺 及 开 工 报 告 验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2)结构物回填前应清除路堤未压实部分(顺路线方向≮1.5m),然后按1:1.5的坡度开台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才能分层回填,回填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摄影作为隐蔽工程影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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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回填分层厚度不超过150mm,并应在桥台背墙或明显的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逐层碾压或夯实。
4)回填处如有泄水孔或其它构筑物时,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碎石、粗砂或砂砾料层。
5)回填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时,必须注意两侧对称同时进行,直至管顶,回填时特别要注意管道两侧腋下的回填夯实。
6)回填钢筋混凝土箱涵时,必须在涵身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标准后方可进行。
7)应严格控制紧接桥台、翼墙等处的压实度,同时也应注意任何压实不能对结构物部位造成损害。
8)对于肋板式桥台的台背回填,应内、外两侧同时分层填筑,并随时砌筑护坡以减少单向推力。填料到盖梁底部无法夯实或碾压时,可用浆砌片石或其他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办法代替,但应注意效果必须是相等的。
9)桥台、涵身背后和涵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6%;检查频率为每50m2检查一点,不足50m2时至少检查1点,并且不少于6点。
2.6.3.8 路基整修工程质量控制
整修工作应从恢复中桩开始,达到整修后的路槽表面平整、密实、纵横坡度、平整度及弯沉均能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
1.路基整修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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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3-8 路基整修监理工作流程 复核承包人放样及资料 合格 批准承包人整修方法及资料 检验:弯沉、高程、平面位置、 宽度、横坡度、平整度(表面无 干松裂纹、弹簧)、边沟、边坡 监理旁站 不合格 合格 验收并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2.监理工作要求
1)路基整修时应注意到边坡符合要求,如宽度和坡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将该处全长范围内挖成台阶,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分层填筑并认真夯实。
2)土质边沟、浆砌边沟整修时必须挂线进行,应检查水沟和纵坡、宽度、路肩线及内外侧坡度;凡不符合设计或不顺直者,必须修整。
3)对高程和横坡度的整修应做到宁刮勿填,对超出误差范围的高出部分应用平地机刮去,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低值或局部坑洼,需要修补时,一定要做到先洒水松软,将低洼处耙松,然后加添土料,在最佳含水量时拌和整平,达到预计高度后才能进行碾压,碾压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有无松散,起皮和空洞回声,如有上述缺陷,不予以验收。
4)路槽整修后外观应无弹簧起伏和松散现象;检查程序应由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交工验收单,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如不符合要求应令承包人重新修整;如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可签署中间交工证书,并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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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6.4 路基重点、难点质量控制 2.6.4.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TC桩) 1.管桩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888-2001),选用PTC400~60~8~12AJC~888~2001(即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管径400mm,壁厚60mm ,单节桩长8-12m,优等品),满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888-2001)规范规定)。
2.管桩施工技术要求
1)先清除地表的杂草、树根、耕植土等,整平地表,在路基外侧开挖临时排水边沟,临时排水边沟不能和农田排灌共用,在施工期间不能长期积水,在非降雨时间,临时排水边沟中水位要低于整平后工作平台高,(即设计桩帽顶高程)至少10cm,将原路侧边沟内淤泥清除干净,用素土填平压实。
2)PTC桩成品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详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在每个工厂每批次的PTC桩进场之前,管桩必须有构件合格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并附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注意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有无损伤,管桩标记是否清晰。进场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管桩外观质量检查。
3)PTC桩的起吊采用两支点法或两头勾吊法,并在吊装过程中轻吊轻放,禁止拖吊方法以,在工地现场起吊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组织实施,监理进行旁站监督。在现场堆放时,必须选择密实平整的场地或垫木支撑,堆高不得超过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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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打桩顺序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后确定:
⑴若桩较密集且距周围建(构)筑物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向四周进行;
⑵若桩较密集、场地狭长、两端距较远时,宜从中间向两端进行; ⑶若桩较密集且一侧靠近建(构)筑物时,宜从比邻建(构)筑物的一侧开始由近及远地进行;
⑷在软土地基上打较密集的群桩时,为减少桩的变位,可采用控制打桩速度及设计合理打桩顺序,最大限度的减少挤土效应;
⑸根据桩的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 5)施工过程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管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后方可沉桩。
⑵ 沉桩方式可采用锤击法或静压法。采用锤击法应合理选择桩锤、桩帽和桩垫;采用静压法时应根据单桩承载力和工程地质情况合理选择配重。
⑶ 沉桩及基槽开挖时,应注意施工顺序,尽量避免挤土效应。 ⑷ 沉桩时,应确保桩锤,替打和桩身在同一轴线上。宜重锤轻击,且应力求连续施工,如需停锤,应尽量缩短停锤时间。
⑸ 接桩采用钢端板焊接法,桩节顶端距离地面0.5~1.0m左右就可接桩。接桩时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宜大于5mm,节点弯曲失高不得大于桩段的0.1% 。
⑹ 拼接处坡口槽电焊应分层对称进行,应采取措施减少焊接变形,焊缝应连续饱满,焊后应清除焊渣。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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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小于8min;严禁采用水冷或焊好后即施打。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应采用探伤检测。
⑺ 管桩一般不宜截桩。如需截桩时,应有确保截桩后管桩质量的措施。宜采用锯桩机进行截桩。若采用手工截桩,应先将不需截除的桩身端部用钢箍抱紧,而后沿钢箍上沿剔凿沟槽、截断,钢筋可用气割法切断。严禁用大锤硬砸。
⑻ 未尽事宜应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的有关规定执行。
6)质量检验
⑴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标准按下表规定检查。(表2.6.4-1)⑵ 桩身质量检测采用以下方法:
①采用现场静荷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小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试验极限承载力取值应根据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表2.6.4-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标准
技术内容 桩位中心位置(mm) 桩径(mm) 桩身斜度 桩壁厚度 桩深 桩顶标高 标准 允许偏差100mm 不小于设计桩径 小于1% 不小于设计厚度 比设计深度超深不小于50mm ±50mm ②低应变动力检测: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9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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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的规定,对桩身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动测时在桩体上应取4个点。
③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要求详(见表2.6.4-2)
表2.6.4-2 PTC
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要求
复合地基承载力(Kpa) ≥135 ≥140 ≥160 ≥180 桩长(m) 12 14 16 18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 ≥250 ≥310 ≥310 ≥400 3. PTC管桩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检查成品管桩出厂证明合格证明,资质资料各类检测报告。 2)破坏性检查配筋、壁厚、内外管径、保护层厚度。 3)检查成品管径端头桩倾斜度、平整度、厚度。 4)审查PC管桩专项工艺施工方案。
5)检查施打区域内桩间距和数量并进行编号。
6)控制好打桩顺序,宜先长后短、先施工靠近桥头及建筑物由近至远。
7)控制好打桩过程中的垂直度、贯入度,总锤数和最后1m沉桩锤击数。
8)控制好接桩焊接,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内层焊清理干净后方可施焊外一层,焊接必须连续饱满,不得有任何裂缝或缺焊。 9)控制好管桩堆放和取桩工艺。
10)检查成桩后桩周围基坑开挖或取土深度不得大于1m,保证不倾斜造成断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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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6.4.2高填方与桥头路基处理控制
本工程工期较短,且土方数量很大,且存在多处高填方与桥头路基,高填方与桥头路基沉降也成为路基工程控制的重点、难点。为做好高填方路基、桥头路基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工后沉降,在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的同时,统筹安排,尽早安排并完成高填方与桥头路基施工。
1.各桥头两侧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PTC)进行地基深层处理,桥头地基深层处理原则上分为两个区段:第一区段为桥头密集段,第二为过渡段(PTC桩布置较桥头段桩长减短、桩距加大),以确保路基工后沉降量实现由桥头到一般路段的均匀过度。
2.桥头段、高填方段要优先安排施工,桥头段路基处理基本要求为桥台施工同步进行,保证高填方段、桥头路基的预压期,特别是当土源紧张时,更要优先安排桥头段路基施工。
3.高填方地表处理后铺设两层荆笆,然后回填山皮土,山皮土上分层铺设石灰粉煤灰,其上铺设30CM碎石垫层,然后铺设3×20石灰土(10%),最后铺路面结构。
4.高填方段、桥头路基段要加强路基填料控制与分层控制,并尽量于2011年雨季前完成。
5.桥头路基做好与台背回填的搭茬部位施工,一是台背回填开台阶时一定要开到已填筑路基压实度满足要求部位,二是台背回填时严格控制每层厚度、压实度,三是对台背边角部位以小型夯实机具进行局部压实。
6.做好高填方路段、桥头路基段的沉降观测,沉降稳定后再进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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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部结构层施工。
2.6.4.3 路基填土预压与沉降质量控制
1.预压土填筑长度按特殊路基设计表中段落控制;预压土填筑高度自路床顶以下10cm开始,填筑83cm素土预压。
2.预压土采用素土,为防止雨水冲刷及增加土方容量,预压土方采用推土机排压或轻型压路机碾压,压实度按85%控制。
3.路基预压期按6个月控制,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和侧向位移观测,预压期内前二个月必须每周观测一次,以后每两周观测一次。
4.预压土达到或超过6个月;或预压期后二个月中,连续四次沉降观测的每次沉降值均﹤2.5mm。
5.预压期结束后,卸载预压土,并对卸载后的路基重新进行碾压,压实度大于96%,然后铺筑最后一层20或水泥石灰土至路床顶部。
6.路基预压由监理测量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沉降观测,施工过程变形监控是实现动态路基设计的基础,可确保施工、运营期间路基安全稳定。地表沉降观测采用沉降板,路侧水平位移通过边桩来观测。
7.沉降观测板的几何几寸要求:观测点依据设计图沉降板、边桩大样图要求制作和埋设,设置在清表并经压实后的路中线、路基边线处原地面上,边桩埋在路基两侧下坡脚处及距下坡脚6.5m的位置处,沉降板及边桩必须在同一段面上。一般每个观测断面设置沉降板3个,边桩4个。沉降板及边桩必须安装稳固,露出地面部分应设置性目标积极保护装置。施工期间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一旦发现标杆受拉或移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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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须马上恢复,以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8.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采用水准仪,以二级中等精度要求的几何水准测量高程,观测精度应小于1mm。
2)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测向水平位移的跟踪观测,每填筑一次观测一次;如果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每3天至少观测一次。
3)预压期内前两个月必须每周观测一次,以后每两周观测一次。 4)当路基稳定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失稳时必须立即停止加载并采取措施,待路提恢复稳定后方可继续填筑。
判断路基可能失稳的条件:沉降速率≥1.0cm/24h或水平位移≥0.5cm/24h。
5)观测的同时应记录当时的加载情况。 6)观测资料应绘制成果曲线,主要有: ⑴荷载-时间-沉降过程线。 ⑵路基横向沉降盆图。 ⑶荷载-时间-水平位移过程线。 ⑷地面横向位移位移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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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6.4-1 审核施工工艺流程,复核测量放样,检查机具设备、人员进场情况 填土预压监理工作流程 检查沉降板制作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合格 批准开工报告 检查填前压实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沉降板埋设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三脚垫层 进行下道工序 合格 不合格 检测第一层土及各层填土的压实度及沉降量 合格 逐层签认质检资料 鉴定超预压土的高度及压实度,观测沉降量直至稳定 控制逐层松铺厚度检查土料中有否不适宜材料,督促观测沉降量并加沉降管 验收合格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表2.6.4-5 沉降观测记录表
桩号 位置 水准点号 承包人 单位 m 观测日期 ⑴ 仪器视线 ⑵ ⑶ ⑷ ⑸ 沉降标管顶 ⑹ ⑺ 新接管顶 ⑻ 累计管长 ⑼ 相应底标高 ⑽ 沉降量 ⑾ 观测者 (签名) ⑿ 2.6.5 路基排水、防护质量控制
一般路段采用集中排水方式,路面雨水通过沥青拦水带及急流槽集中排入路侧边沟。
2.6.5.1 坡面排水质量控制 1.排水沟施工监理要点
1)本工程边沟采用土质边沟,边沟应按图纸规定施工,与永久性排水系统或涵洞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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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平曲线处边沟施工时,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外侧边沟根据超高值适当加深,在坡顶时可不加深边沟。
3)边沟的加固:应根据设计要求对边沟采取加固措施;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保证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2.排水沟监理要点
当排水沟、截水沟、边沟因纵坡过大产生水流速度大于沟底、沟壁的容许冲刷流速时,应根据图纸要求采用边沟表面加固措施。
3.跌水与急流槽监理要点
1)跌水与急流槽根据图纸要求砌筑,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
2)当急流槽较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不宜超过10m,接头用防水材料填塞,密实无空隙。
3)急流槽的砌筑应使自然水流与涵洞进、出口之间形成一个过渡段,基础应嵌入地面以下,其底部应按图纸要求砌筑抗滑平台并应设置端护墙。
4)路缘石开口及流水进入路堤边坡急流槽的过渡段应连接圆顺。 4.拦水缘石监理要点
拦水缘石必须按设计安置就位,高路堤急流槽连接处应设喇叭口,设拦水缘石路段的路肩应适当加固。
5.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盲沟质量控制表(见表2.6.5-2、-3)。
2.6.5-2 排水沟、跌水、急流槽质量控制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47
检查方法 监理实施细则
1 2 3 5 6 7 砂浆强度(Mpa) 轴线偏差(mm) 沟底高程(mm) 断面尺寸(mm) 铺砌厚度(mm) 基础垫层宽、厚(mm) 在合格标准内 50 ±15 ±30 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用JTG F80/1-2004附录F检查 经纬仪或尺量:每200m测5点 水准仪:每200m测5点 尺量:每200m查2处 尺量:每200m查2处 尺量:每200m查2处 4 墙面直顺度(mm)或坡度 ±30或符合设计要求 20m拉线、坡度尺:每200m测2处 表2.6.5-3 盲沟质量控制表
项次 1 2 检查项目 沟底高程(mm) 断面尺寸(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 水准仪:每10~20m测1处 尺量:每20m测1处 2.6.5.2 护坡质量控制 1.一般要求
1)按设计要求坡度整修成坡度整齐的新鲜坡面,砌筑之前必须将基底或坡面平整夯实,修整并检查合格后应尽快进行护坡铺砌。
2)根据设计要求厚度设置砂砾垫层。铺设砂砾垫层前,应厚度均匀,表面平整密实。
3)基础埋置深度满足设计要求,砌体外露面的坡顶、边口应选用较平整的石块并加以修整,按照图纸要求设置沉降缝、伸缩缝和泄水孔。
4)铺砌层的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不大于50mm,含泥量不超过5%,含砂量不宜超过40%,垫层应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
5)软土地基的砌体工程应在预压沉降期后进行砌筑。 2.6.6底基层质量控制 2.6.6.1底基层设计概况
1.本工程底基层结构为石灰粉煤灰土。 2.底基层主要技术指标:
底基层的压实度、平整度以及7d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见表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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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压实度为重型击实标准。
表2.6.6.1-2 底基层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 结构层 石灰粉煤灰土底基层 压实度 (﹪) ≥96 平整度 (﹪) ≤8 7d无侧限抗 压强度代表值 (Mpa) 0.6 三米直尺最大间隙 备注 石灰粉煤灰土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酌情添加石灰用量1-2﹪。
石灰粉煤灰应进行抗冻性能检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表2.6.6.1-2所规定的要求。
3.底基层的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1)路面结构需满足下列条件方能施工:
预压期内后两各月连续四次沉降观测、每次沉降值小于3㎜(每两次观测一次)。路床顶面经弯沉值、压实度检验合格。
2)结构配合比为设计建议值。施工时应根据强度要求按实际进料进行生产配合比试验 。
3)未尽事宜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定》(JTJ034-2000)执行。 4)其它检测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G10∕1-2006)执行。
2.6.6.2底基层材料要求 1.土
塑性指数15-20的粘性土以及含有一定数量粘性土的中粒土均可采用塑性指数偏大的粘性土应加强粉碎,粉碎后最大的块尺寸不应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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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严禁采用硫酸盐含量超过0.8﹪的土和有机质含量超过10﹪。
2.石灰
石灰等级宜高于III级,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详见表2.6.6.2-1。石灰在野外堆放时应覆盖防潮,尽量缩短存放时间。
3.粉煤灰
用于路面结构的粉煤灰粒径应在0.001-2㎜之间。粉煤灰中Si02、A1203和Fe20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应小于20﹪,比表面积应大于2500㎡∕g或0.075㎜筛孔通过率应大于60﹪。
表2.6.6.2-1 石灰技术指标
材料种类 技术指标 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不小于 未消化残渣含量(5㎜圆孔筛筛余,﹪)不大于 含水量(﹪)不大于 细 度 0.71㎜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0.125㎜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钙质 生石灰 70 17 - - - ≤5 镁质 生石灰 65 20 - - - >5 钙质 镁质 消石灰 消石灰 55 - 4 1 20 ≤4 50 - 4 1 20 >4 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 2.6.6.3 二灰土底基层质量控制
路面底基层是沥青面层下铺筑的主要承重层,在路面施工中,必须层层把关、严格要求。施工中要防止在二灰土底基层中出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配合比不准确,拌和不均匀,摊铺不平整等质量问题。避免形成起皮、松散、裂缝、弹簧、翻浆、强度不合格等质量缺陷,以确保路面底基层的工程质量。为此,二灰土底基层,必须采用厂拌法。特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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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
1.准备工作: 1)施工机械 ⑴拌和机
拌和机的实际出料量应超过实际摊铺能力的10-15%,拌和机必须采用定型产品,并在多个工程中使用,且用户反应良好。
⑵摊铺机
应根据路面底基层的宽度、厚度,参考摊铺机的参数,选用合适的摊铺机械。 ⑶压路机
压路机的吨位和台数必须与拌和机及摊铺机的生产能力相匹配。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⑷自卸汽车:数量应与拌和设备,摊铺设备,压路机相匹配。 ⑸装载机 ⑹洒水车 ①配合比的确定:
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由施工单位、总监办试验室确定,并报总监办批准。
②路槽的验收:高程、中线偏微、宽度、横坡度、弯沉和平整度。 ③拌和站的建设:
符合设计和技术要求,且满足施工需要。 2.铺筑试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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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正式开工前,应铺筑基层试铺段,试铺段应选择在整理好的路槽上进行,长度应在200米以上。
试铺段要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验证用于施工的集料配合比。 2)松铺系数 3)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3.施工阶段 1)混合料拌合
⑴石灰应在使用前一周充分消解,并全部通过1㎝的筛孔。 ⑵开始拌和前,拌和场备料应满足3-5天的摊铺用料。
⑶石灰、粉煤灰、碎石的质量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2)混合料的运输:
⑴运输车辆数一定要满足拌和出料与摊铺数量要求,并略有富余。 ⑵车上的混合料应覆盖,减少水分损失。 3)混合料的摊铺: ⑴摊铺机宜连续摊铺。
⑵摊铺机的螺旋布料器应有三分之二埋入混合料中。 4)混合料碾压:
⑴碾压应遵循试验室确定的程序与工艺。 ⑵压路机碾压时应重叠1/2轮。
⑶严格控制碾压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时及时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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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⑷拌和好混合料要及时摊铺碾压,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 5)养生及交通管制:
⑴每一段碾压完成并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生。养生期内禁止料车在上行驶。
⑵养生期不应少于7d,养生期内洒水车必须在另外一侧车道上行驶。 2.6.6.4路基支挡与加固施工控制要点
1.盐池段路基排水沟外侧均设计为1、2两种砖砌挡土墙,详见(砖砌挡土墙横断面设计图)。1、2墙适用盐池地形不同,要注意按图施工。
2.检查进场砌砖质量等级应为一等品,外观齐整,规格尺寸、强度等级符合《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中的相关要求。承包人应按3.5-15万块为一检验批取20块复试,不足3.5万块时按一检验批复试。监理试验室首批应同步抽检,以后按5%频率抽检。
3.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GJ F10-2006),《公路砖石及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2-85)以及《公路挡土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挡土墙。
4.挡土墙基底地基承载力大于等于90KPa,土质基槽要保持干燥,雨天及时排除积水。
5.砌筑前检查砌筑部位要求清理干净浇水湿润,提前1-2天对砖进行浇水湿润。砌筑操作采取铺浆法,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cm,气温高于30℃时,不得超过50cm。小于1/4砖体积的碎砖不能使用,墙体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雨天对新砌筑墙体进行覆盖保护。
6.质量要求: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茬可靠,符合《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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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相关要求。
7.墙体砂浆粘结强度达到80%以上,方可进行墙背后填料填筑,距墙背1m范围内要采取人工夯实或小型机具压实。 2.7 桥梁施工控制要点
2.7.1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的一般要求
1.桥梁钢筋砼施工监理是一项主要的工作,包括各种材料的检验、配合比试验及认可直到砼的浇筑、养生等一系列工序的监理。
2.桥梁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技术方案作充分可靠的论证,施工的设备和人员必须落实。
3.桥梁工程的外部质量要求较高,不允许在结构表面另外作装饰(如喷涂),应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特别注意对模板、支承及砼的拌和和振捣的检查,确保外观质量的完好。
4.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每一道工序,对于可能发生重大质量缺陷的一些施工环节予以特别的重视。
5.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1)接桩与交桩工作。必须仔细、准确的复测基准点和导线点数据资料,以避免因全桥施工定位的差错造成巨大损失。
2)施工技术方案及设备机械的审核工作:必须有可靠的施工方案及保证施工需要机械设备进场;若承包人上报的方案尚不落实,应有预备方案,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改变施工方案,延误工程进度。
6.在基础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1)注意地质情况的变化;出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查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洽商,采取工程措施,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工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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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蔽工程要严格旁站,基础回填前应由监理工程师到场认可,保证能及时发现地质情况的变化及工程施工的缺陷,要避免断桩等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7.在桥台、墩台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1)仔细准确的测量定位。
2) 要注意墩台构造物的外形尺寸和砼的外观质量。 8.在桥梁上部构造的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1)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砼达到强度要求,对预应力张拉要严格旁站,以确保构件的承载能力。
2)要重视桥梁的桥面标高控制,预应力梁的预拱度值,现浇梁的支架沉降等应严格控制。
3)要注意构造物的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 9.在桥面结构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 1) 注意桥面标高控制。 2) 注意铺装厚度的控制。 3) 注意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
4) 伸缩缝施工必须准确、仔细,避免行车跳车和过早损坏的情况发生,伸缩缝应按要求留出间隙,不能阻塞。
10.桥台回填选用压缩性小的透水材料作为桥台的回填材料,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压实度;回填土要分层填筑,严格碾压、夯实,监理人员要旁站且层层检测。
11.在施工结束阶段,要注意测量桩志的保护,避免测桩丢失,直到竣工验收。
2.7.2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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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1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见图2.7.2-1) 2.7.2.2 桥梁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1.监理工作流程:基桩的复测和接收→监理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定位测量→施工放样→工程施工。
图2.7.2-1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桥面系监理 桥面铺装施工监理 防撞墙、栏杆等监理 桥梁工程开工申请审批 测量基桩交接完毕 测量控制网建立和检查审批 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审查批准 检查工地试验室 施工材料抽检,施工控制指标,做对比试验 桥面附属工程监理 批准开工 桥梁施工监 理 监理工程师竣工验收 下部工程监理 下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 基础工程施工监理 承台、墩身、墩柱、盖梁、桥台监理 台背回填和锥坡砌筑监理 业主竣工验收 上部工程监理 预制梁施工监理 支座安装施工监理 预制梁安装施工监理 现浇箱梁施工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 交桩及复测工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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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⑴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桩位图及坐标、标高等数据并现场设计交桩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14d)进行复测核对并交出自己的测量成果,如果没有错误且精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的要求,应书面表示正式接受桩志,并负责以后的维护和使用。
⑵ 如承包人对任一测量标志及数据持有异议,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格列出认为有误的桩点位置和修正的数据;在监理工程师确认以前,不得触动原有地面。
⑶ 测量桩点移交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桩志保护,基桩应保护到竣工验收后,所有桩志应设立护桩等参考标志,使得基桩可以准确地重新定位;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桩位作复核检查,以保证施工放样准确无误。
2) 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及其监理
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加密控制网点,建立施工用测量控制网,以保证构造物各部位都能准确定位,施工过程中若个别桩位丢失后也能有足够的精度恢复桩位。
⑴ 桥梁控制网的图形
①桥梁测量控制网基本图形是三角形和四边形,以控制正桥部分为主,桥轴线是控制网的一条边,桥轴线与控制网直接联系,桥轴线的长度由基线直接传递、校核。
②控制网的各条边和角都必须准确测量,测量的闭合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各桩点的坐标值应经平差计算最后得到。
③ 曲线桥的测量控制用坐标法放样墩位,从多个方向和不同的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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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位进行放样校核;在桥位建立起一个多点的三角连锁网。
⑵ 测量控制网的精度控制
按规范要求测量结束后,经平差计算,若测角、测边的闭合差、中误差及相对误差都能满足规范的要求,控制网即被认为是合格的。
⑶ 控制网测量的监理工作程序
① 承包人接收了基点桩标志后,应立即开始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和计算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要独立地组织复测检查,认为准确无误,精度符合要求后可以批准使用。
② 经批准使用的桩位标志,应责令承包人妥善保护,保证施工中及竣工验收时使用。
③ 测桩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④ 控制网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复测,监理工程师认为控制网稳定性有问题时可指令承包人限期对控制网复测检查,复测前停止使用有可能已被移动的桩位。
3) 施工定位测量的控制
控制网建立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开始具体工程部位的施工定位测量放样工作。
⑴ 在测量放样前,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测量放样方案,内容包括: ① 测设部位。
② 测设方法。具体使用的置镜点,后视点的桩位编号。
③ 测设计算书。根据测放点位,置镜点、后视点计算出相应的偏角与边长。
④ 校核的方法。校核时的置镜点,后视点桩位编号及相应的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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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⑵ 由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测量方案进行审核。
① 测量放样所用的所有置镜点,后视点均必须是控制网的桩点,不能用临时桩点或临时测放的桩点作为放样的置镜点或后视点。
② 测量方案必须能保证有足够的精度,在测量过程中应不受施工的干扰。
③ 所有定位放样的测量都必须有可靠的校核方法,以保证测量没有错误,保证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④ 所有计算应准确无误。
⑶ 承包人必须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方案的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测量放样;测量时必须使用经过检验标定的仪器,监理人员应旁站以保证测读无误。
⑷ 放样测量的报验表和原始记录应在施工开始前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5) 桥梁水准测量的控制
⑴ 桥梁水准测量的等级及其测量精度:桥梁水准点的等级和精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⑵ 水准基点的布设原则:
①桥梁和涵洞水准测量按四等水准要求设置水准点。
②根据施工需要及地质不良或易受破坏的地段应适当增设辅助水准点,其精度应符合四等水准要求,并须符合下列要求:转镜不超过2次,高差不超过2m和不在同一基础上。
2.7.2.3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1.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2-2)
图2.7.2-2 混凝土工程工序检查程序框图
施工程序 监理程序
原材料进场、质量检验 59 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监理实施细则
原材料贮存 贮存检查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审查批准配合比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安装支架、模板、自检 钢筋加工、入模、自检 混凝土运输、拌和、浇灌、振捣 混凝土养强度自检 填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理工程师审批 检查模板、支架、安全措施 检查入模钢筋 旁站、取样、检查坍落度和计量 检查养生条件、混凝土强度 检查验收
2.监理工作内容 1) 模板检查
⑴ 模板制作的检查:
① 桥梁工程模板必须采用大块钢模组合或高强度竹胶板,使用竹胶板模板表面光洁、无变形、无缺损。
②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见表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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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⑵ 模板安装的检查
① 模板安装、拼装的允许偏差按设计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控制,设计无控制时,按交通部标准JTJ041-2000执行(见表2.7.2-2)。
② 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稳定性。模板必须保证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不变形,不松动,不沉降,施工用的脚手架不应与模板相连,防止模板松动变形。
③ 所有模板的连接缝,空隙必须阻塞严实和平整,以防砼浇筑漏浆,以保证外观平整。
表2.7.2-1 模板、拱架及支架制作时允许偏差
项次 (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木 模 板 制 作 (2)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4)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 (5)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6)支架、拱架尺寸 (7)榫槽嵌接紧密度 (1)外形尺寸 钢 模 板 制 作 (2)面板端偏斜 (3)连接构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4)板面局部不平 (3)板面和板侧挠度
表2.7.2-2 模板、拱架及支架安装时允许偏差
项次 1 模板标高 项目 (1)基础 (2)柱、墙和梁 61
项目 允许偏差(mm) ±5 3 1 刨光模板 不刨光模板 3 5 2 ±5 2 长和高 肋 高 0,-1 ±5 ≤0.5 ±0.3 0,-0.5 ±0.6 1.0 ±1.0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板端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允许偏差(mm) ±15 ±10 监理实施细则
(3)墩台 2 模板内 部尺寸 (1)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2)基础 (3)墩台 (1)基础 3 轴线偏位 (2)柱或墙 (3)梁 (4)墩台 4 5 装配式构件支撑面的标高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模板表面平整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6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7 支架 和拱架 (1)纵轴的平面位置 (2)曲线形拱架的标高(包括建筑拱度在内) ±10 +5,0 ±30 ±20 ±15 ±8 ±10 ±10 +2,-5 2 5 3 10 +10,0 跨度的1/1000或30 +20,-10 2) 钢筋检查 ⑴ 钢筋材料检查
① 提供钢筋时应有工厂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当钢筋直径超过12mm时,应进行机械性能及可焊性性能试验。进场后的钢筋每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的每60t为一批)内任选三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一组试件用于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一组试件用于冷弯试验;一组试件用于可焊性试验。
② 使用前承包人应将钢筋表面的浮皮、铁锈清除干净。 ⑵ 各种钢筋接头的检查
① 检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规范要求对绑扎接头和各种焊接接头进行检查验收,电弧焊接头焊缝长度(见表2.7.2-3)
表2.7.2-3 电弧焊接头焊缝规格表
项次 1 帮条焊或搭项目 帮条焊接,4缝(双面焊) 62
Ⅰ级钢筋 HRB335、HRB400牌号钢筋 ≥4d ≥5d 监理实施细则
接焊,每条焊帮条焊接,2缝(单面焊) 缝长度(L) 搭接焊接,2缝(双面焊) 搭接焊接,1缝(单面焊) 2 3 4 5 帮条钢筋总面积 焊缝总长度 帮条焊接 搭接焊接 焊缝宽度 焊缝深度 ≥8d ≥4d ≥8d >A ≥16d ≥8d ≥10d ≥5d ≥10d ≥20d ≥10d ≥0.7d ≥0.3d ② 检验接头位置,钢筋的接头位置应在下料以前做好安排并满足以下条件:
a.接头应设在内力较小的部位,并错开布置,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b.配置在搭接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绑扎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见表2.7.2-4);闪光对焊焊接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大于50%,受压区不限制;机械连接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50%。
表2.7.2-4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及牌号 光圆钢筋 带肋钢筋 Ⅰ级 HRB335 HRB400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35d 45d 55d C25 30d 40d 50d 高于C25 25d 35d 45d 注: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搭接长度,按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c.接头位置离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d,不得在构件最大弯矩位置作接头。
③ 接头焊接质量检查。
a.钢筋电弧焊所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电焊条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见表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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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表2.7.2-5 钢筋电弧焊接使用焊条
项次 1 2 3 4 钢筋级别 HP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搭接焊帮条焊 E4303 E4303 E5003 E5003 熔槽帮条焊 E4303 E5003 E5503 E5503 b.操作电焊工应经过岗位培训,具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上岗前应检查电焊工的焊接试件,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c.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的措施;环境温度低于5℃施焊时,钢筋在焊接时应预热;温度低于-20℃时,不得施焊。
d.电弧焊接的焊缝表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和焊瘤,用小锤锤击时,声音清晰。焊接的允许偏差(见表2.7.2-6)。
表2.7.2-6 钢筋电弧焊接头的允许偏差
项次 1 2 3 4 5 6 7 8 项目 帮条对焊接中心的纵向偏差(mm) 焊接处钢筋轴线交角(°) 焊接处钢筋轴线偏心(mm) 焊缝厚度(mm) 焊缝宽度(mm) 焊缝长度(mm) 横向咬边深度(mm)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 数量(个) 面积(mm) 2接头形式 帮条焊 0.5d 4 0.1d 3 +0.05d +0.1d -0.5d 0.5 2 6 搭接焊 4 0.1d 3 +0.05d +0.1d -0.5d 0.5 2 6 e.闪光对焊应满足要求:钢筋表面无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度,被焊接钢筋轴线偏差<0.1d且≯2mm;每100~300个接头为一批,取6个试件做试验,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严格按规范要求,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闪光对焊连接的钢筋面积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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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钢筋的成形加工和绑扎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其质量控制汇总(见表2.7.2-7、-8和表2.7.2-9)。
表2.7.2-7 加工钢筋质量控制表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mm) 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mm) 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mm)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10 ±20 ±5 检查方法 按受力钢筋总数30%抽查 抽查30%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表2.7.2-8 钢筋安装质量控制表
项次 受力钢筋间距(mm) 检查项目 两排以上排距 同排 梁板、拱肋 基础、锚碇、墩台、柱 灌注桩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5 ±10 ±20 ±20 ±10 ±10 ±5 ±20 ±5 ±10 ±3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 按骨架总数的30%抽查 每骨架抽检30%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每构件检查2个断面, 用尺量 检查方法 1 2 3 4 5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 钢筋骨架尺寸(mm) 长 高、宽或直径 柱、梁、拱肋 基础、锚碇、墩、台 板 弯起钢筋位置(mm) 保护层厚度 (mm) 表2.7.2-9 焊接钢筋网和焊接骨架质量控制表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网的长、宽(mm) 网眼的尺寸(mm) 对角线差(mm)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10 ±10 15 检查方法 用尺量:全部 用尺量,抽查3个网眼 用尺量,抽查3个网眼对角线 3) 混凝土浇筑质量检查 ⑴ 混凝土生产的检查 ① 材料要求
a.检查混凝土拌和前的配料数量;配合比应在生产前28d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用于混凝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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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b.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随季节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每个合同段的所有构造物的裸露混凝土所用水泥、外掺剂、脱模剂等宜采用同一生产厂家,以保持混凝土的外观颜色尽量一致。
c.施工中应严格按所批准的配合比拌和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抽检。
② 抽检混凝土坍落度:承包人应按规定频率检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发现不合要求的混凝土应退回重拌或废弃,监理工程师可随时要求承包人作坍落度试验,并检查配料情况和拌和质量,混凝土浇筑入模时坍落度满足设计要求。
③ 承包人应使用生产能力不小于50m3/h的水泥混凝土拌和站拌和混凝土,其生产能力必须保证浇筑速度,以确保砼浇筑的整体质量,灌注桩和现浇梁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准备备用的混凝土拌和设备,并且必须全部配备原材料电子自动计量系统。
混凝土生产应保证有足够的拌和时间,最短拌和时间(见表2.7.2-12)。
④ 承包人必须配备水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且要与其它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相匹配,若采用其它运输形式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⑤ 混凝土拌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浇筑,时间过长,开始初凝的混凝土拌和料应废弃。
表2.7.2-12 混凝土最短拌和时间表(min)
搅拌机型 强制式 拌和机容量(L) ≤400 ≤1500 坍落度(mm) 0~30 1.5 2.5 30~70 1.0 1.5 >70 1.0 1.5 66
监理实施细则
⑥ 现场监理人员发现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等时,应要求承包人退回作第二次搅拌;二次拌和时不得任意加水,注意保持水灰比不变;如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则应废弃。
⑵ 混凝土浇筑、振捣的检查
① 在浇筑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模板内基底或施工缝的处理情况,并要求对其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杂物、积水和污垢;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清理松动的混凝土及浮皮并用水冲洗。
② 在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湿润,并应铺一层10-20mm1:2水泥砂浆。
③ 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振捣时间和铺层厚度,防止漏振、过振,倾卸混凝土应防止离析,浇筑铺层厚度(见表2.7.2-13)。
表2.7.2-13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表
项次 1 2 3 4 振捣方法 用插入式振动器 用附着式振动器 用表面振动器 人工捣实 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配筋较密时 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配筋较密时 浇筑层厚度(mm) 300 300 250 150 200 150 ④ 监理应检查模板、钢筋和预埋件在施工中不发生移动和位移。 ⑶ 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抽检数据和施工情况,并旁站抽样作混凝土试件。
⑷ 混凝土构造物成品检验
① 构造物质量允许偏差(见表2.7.2-14~22)。
表2.7.2-14 承台检查项目表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67
检查方法和频率 监理实施细则
1 2 3 4 混凝土强度(Mpa) 尺寸(mm) 顶面高程(mm) 轴线偏位(mm) 在合格标准内 ±30 ±20 15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用尺量,长、宽、高各2点 用水准仪检查5处 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纵、横向各2点 ② 检查结构混凝土表面质量
a.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施工缝整齐,外露部分无模板接头错台和颜色不均匀现象;梁、柱、盖梁及基础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超过被检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10mm;小型构件的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顺,无翘曲现象,无蜂窝、麻面。
表2.7.2-15 墩、台身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断面尺寸(mm) 竖直度或斜度(mm) 顶面高程(mm) 轴线偏位(mm) 节段间错台(mm) 大面积平整度(mm) 预埋件位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2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检查3个断面 0.3%H且不大于20 吊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 ±10 10 5 5 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10 水准仪:测量3处 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 尺量:每节检查4处 2m直尺:检查竖直、水平两个方向,每20m测1处 尺量:每件 2b.如有裂缝,应分析其原因性质;因张拉、支架沉降导致的应力断裂必须会同设计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否则作为不合格工程。
c.墩台身、盖梁等重要部位不允许有掉边或蜂窝。 d.检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应按试验规程进行检验,试验应由监理人员旁站,试块强度不合格,可采取钻取芯样、无破损检测等方法检查构造物的抗压强度。
e.检查发现构造物有严重质量缺陷时,应通知业主,会同设计、施工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表2.7.2-16 柱式墩或双壁墩身检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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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项次 1 2 3 4 5 6 7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相邻间距(mm) 竖直度(mm) 柱(墩)顶高程(mm) 轴线偏位(mm) 断面尺寸(mm) 节段间错台(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20 ±10 10 ±15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或全站仪测量:检查顶、中、底3处 水准仪:测量3处 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 尺量:检查3个断面 尺量:每节检查2~4处 0.3%H且不大于20 吊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 表2.7.2-17 墩、台帽或盖梁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断面尺寸(mm) 轴线偏位(mm) 顶面高程(mm) 支座垫石预留位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20 10 ±10 10 表2.7.2-18 预制梁(板)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梁(板)长度(mm) 干接缝(梁翼缘、板) 3 湿接缝(梁翼缘、板) 宽度(mm) 顶宽 箱梁 底宽 高度(mm) 断面 尺寸 (mm) 梁、板 箱梁 顶板厚 底板厚 腹板或梁肋 5 5
表2.7.2-19 就地浇筑梁(板)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断面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轴线偏位(mm) 梁(板)顶面高程 高度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10 ±10 +5,-10 69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检查3个断面 全站仪或经纬仪:纵、横各测量2点 水准仪:检查3~5点 尺量:每个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10 ±10 ±20 ±30 ±20 ±5 +0,-5 +5,-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每梁(板) 尺量:检查3处 4 尺量:检查2个断面 5 6 7 尺量:检查2个断面 2m直尺:每侧面每10m梁长测1处 尺量:每件 平整度(mm) 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mm)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3处 水准仪:检查3~5处 尺量:每跨检查1~3个断面 监理实施细则
尺寸 (mm) 5 6 7 顶宽 箱梁底宽 顶、底、腹板或梁肋厚 长度(mm) 横坡(%) 平整度(mm) ±30 ±20 +10,-0 +5,-10 ±0.15 8 尺量:每梁(板) 水准仪:每跨检查1~3处 2m直尺:每侧面每10m梁长测1处 表2.7.2-20 大体积构件浇筑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轴线偏位(mm) 断面尺寸(mm) 结构高度 顶面高程(mm) 大面积平整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20 ±30 ±30 ±20 8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全站仪或经纬仪:每个节段检查2处 尺量:检查1~2个断面 尺量:检查8~10处 水准仪:测量8~10处 2m直尺:检查两个垂直方向,每20m测1处 2表2.7.2-21 小型构件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断面尺寸(mm) ≤80 >80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 ±10 +5,-1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2处 尺量 按构件总数的30% 长度(mm) 表2.7.2-22 混凝土防撞护栏的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平面偏位(mm) 断面尺寸(mm) 竖直度(mm) 预埋件位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4 ±5 4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经纬仪、钢尺拉线检查:每100m检查3处 尺量:每100m每侧检查3处 吊垂线:每100m每侧检查3处 尺量:每件 2.7.2.4 钻孔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
1.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2.4-3) 2.钻孔灌注桩钢筋笼加工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2.4-4)
图2.7.2.4-3 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试件强度报告 监理试验室批复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 桥梁工程师审批 组织复 核试验 材料自检水泥、 钢筋、砂、石、水 监理试验室 批复自检报告 开工申请报告 施工准备 桥梁工程师和现场 监理工程师检查 70 监理实施细则
孔位放样及自检 监理测量组批复自检报告
施工机具自检导管试拼放水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护筒制作就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测:孔位、孔径、 钢筋笼制作自检 孔深、孔斜及地质情况 现场监理工程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师检查及批复 检测泥浆循环 钻进 情况比重稠度 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工程师检查 成孔:孔径、孔 清孔:成 深、孔斜、孔位 孔及自检 现场监理工程师签批 现场监理 工程师检查批复 清孔,清孔时 间,泥浆比重 钢筋笼到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防上浮措施 现场监理 工程师检查 确定施工配合比 砂石含水量测定 监理试验室 现场监理 混凝土浇筑 检查批复 工程师检查 现场监理 工程师检查 试件 测试:坍落度、 混凝土拌和 制作 温度(冬期) 现场监理 养生 监理试验室检查批工程师试验 现场监理 工程师检查 工艺要求:首批混凝 土量导管高度,隔水 混凝土浇筑 试块测试 设施,导管提升速度, 现场监理 监理试验室 钢筋笼防上浮,桩顶 工程师旁站 检查批复 振捣,预留桩头 静载 动载 钻芯样 现场监理工程师旁站 试验 试验 试验 现场监理工程师 旁站或检查工程 师审批试验报告 桥梁工程师 下开工令 施工及自检 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及旁站 质量检验及报告 桥梁工程师审批 工程检验认可书 桥梁工程师审批 办计量证书 桥梁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批 3.钻孔灌注桩监理控制要点 1) 审批开工报告。
在灌注桩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附有: ⑴ 灌注桩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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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⑵ 所有桩位的坐标计算和测量放样资料; ⑶ 机械设备到位清单; ⑷ 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⑸ 所有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 ⑹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承包人提交申请报告后,并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先做工艺试桩施工;试桩的目的是复核地层情况和检验施工技术方案的可靠性,确定护筒埋深,泥浆比重等参数,试桩可在桥位上进行,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作为工程一部分;试桩也可在场外作,试桩后废弃,废弃的试桩一般不灌注混凝土。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试桩的情况,若承包人申请的施工方案可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试桩成功,可以批准开工,否则应修改施工方案。
2)材料要求:
⑴ 检查钢筋进场情况并按不同品种、等级、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堆放,不得混杂并应分别设立标识牌。出厂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单应齐全,且按批量取样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 应采用优质水泥且应采用同一厂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出厂证明,按其品种、强度、出厂证明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抽样检查,做好物理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其环境作用等级为D级,抗冻耐久性指数DF值60%,水泥中C3A含量不超过8%,水泥细度(比表面积)不宜超过350m2/kg,游离氧化钙不宜超过1.5%,最小胶凝材料用量340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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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7.2.4-4 钻孔灌注桩钢筋笼加工监理工作流程 不合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清场 原材料进场 取样自检 监理抽检,原材料试验 合格 签认原材料检验单 未通过 分项施工方案 监理检查落实 通过 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主筋机械加工 取样自检;加强箍筋、螺旋筋加工 监理巡视检查,取试件抽检,如试件不合格,取双倍试件复检,再不合格,该批试件报废 质检员巡视检查钢筋笼加工 不合格 原钢筋笼成型 自检合格挂牌 监理巡视检查,如发现不合规范现象,及时通知返工处理 填报质检资料 合格 监理抽检合格后挂牌 运至桩基现场,安装钢筋笼
⑶ 应采用天然中粗砂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含泥率控制在3%以内,不允许有泥块、有机质存在,并送试验室测出细度模数,含泥率等各项参数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 碎石选用应外观干净、棱角分明,无泥、石粉少、色泽一致,粗集料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1/6~1/8及钢筋最小净距的1/4,同时不得大于40mm,采用泵送时石子最大粒应不能超过输送管径的1/3,并取样送试验室进行筛分试验,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压碎值等各项参数的测定,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
3) 开钻前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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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质检人员同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符合下列情况: ⑴ 场地平整密实。
⑵ 泥浆池、沉淀池设置合理,保证泥浆循环畅通。
⑶ 要求护筒周围用粘土分层夯填密实,检查护筒顶4点标高;重新检测桩位中心并将护桩引至护筒外用砼保护好,并作标记;护筒顶面需高出原地面30cm以上,并高出地下水位1.0~2.0m以上,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护筒平面位置偏差≤5cm;倾斜度偏差<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钻孔桩倾斜度控制在0.5%之内。
⑷ 钻机就位检查
转盘中心应水平,钻锥中心应对准桩位中心;起吊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位中心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其偏差≤2cm。
⑸ 水源能保证供应,粘土数量满足制浆需要,并已制备出符合钻机性能的泥浆。泥浆指标如下表:表2.7.2.4-5泥浆性能指标要求表
⑹ 导管要求采用内径20~35cm,螺旋卡口连接的导管要按全长进行试拼装并编号;进行水密承压试验,并检查导管轴线是否顺直,其弯折处不得大于10cm。
表2.7.2.4-5 泥浆性能指标要求表
钻孔 方法 泥浆性能指标 地层情况 相对密度 粘度 含砂率胶体率失水率 泥皮厚静切力酸碱度 (Pa•s) (%) (%) (ml/30min) (mm/30min) (Pa) (pH) 8~4 8~4 ≤4 ≤4 74 ≥96 ≥96 ≥95 ≥95 ≤25 ≤15 ≤20 ≤20 ≤2 ≤2 ≤3 ≤3 1~2.5 8~10 3~5 8~10 正循环 反 循 一般地层 1.05~1.20 16~22 易坍地层 1.20~1.45 19~28 一般地层 1.02~1.06 16~20 易坍地层 1.06~1.10 18~28 1~2.5 8~10 1~2.5 8~10 监理实施细则
环 卵石土 1.10~1.15 20~35 ≤4 ≤4 ≤4 ≥95 ≥95 ≥95 ≤20 ≤20 ≤20 ≤3 ≤3 ≤3 1~2.5 8~10 1~2.5 8~11 3~5 8~11 推钻冲抓 一般地层 1.10~1.20 18~24 冲击 易坍地层 1.20~1.40 22~30 4) 成孔至灌注前检验项目及方法 ⑴ 孔径、倾斜度
吊放验孔器(挂测绳)检查孔径和倾斜度。验孔器需放至孔底,并由测绳读数校验,确保钻孔有效深度大于设计孔深。
倾斜度检测:用测壁(斜)仪或钻杆垂线法对每桩进行检查。 ⑵ 孔深
成孔后第一次清孔后采用测锤由孔中心位置吊放至孔底进行检测,测锤重量4~5kg,底部呈圆锥形。
实测孔深=测绳长度+测锤长度
实测孔深-钻机钻锥长度≥设计钻孔深度=护筒顶标高-桩底设计标高。
⑶ 孔底沉渣厚度
采用测锤检测成孔第一次清孔后孔深及灌注前第二次清孔后孔深,计算孔底沉渣厚度。
摩擦桩孔底沉渣厚度=第一次孔深-第二次孔深≤15cm,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⑷ 孔的中心位置:查开钻前记录。
⑸ 清孔后灌注前泥浆指标:相对密度1.03~1.10,粘度17~20pa•s,含砂率<2%,桩侧泥浆厚度<1mm。
⑹ 钢筋笼底面高程控制计算方法:
钢筋笼底面设计高程=桩底设计高程+钢筋笼距孔底设计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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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钢筋笼底面实测高程=护筒标高+支垫高-吊筋长度-钢筋笼长度。 ⑺ 对钢筋骨架的要求
长桩骨架应分段制作,接头应错开,钢筋接头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笼检查项目(见表2.7.2-8)
5) 灌注前应具备的条件
⑴ 质检人员同监理人员已对上述七项指标检查并符合要求。 ⑵ 钢筋笼已经监理验收合格。
⑶ 泥浆浆面应低于护筒出浆口,并能保证灌注砼所排出的泥浆全部顺利流出。
⑷ 质检人员同监理旁站安装钢筋笼,钢筋笼孔口连接及安放导管;钢筋笼孔口连接必须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下钢筋笼;导管安放要对每节导管编号,其长度及累计长度要做好记录。
⑸ 质检、试验和技术人员要到位,值班领导要落实。 6) 灌注水下砼工程应监控的项目
⑴ 做好记录。记录灌注的混凝土方量和混凝土顶面标高;记录灌注过程中有无故障,如出现卡管、坍孔等情况应采取措施防止断桩。
⑵ 灌注首批砼前,导管下口至孔底的距离一般宜为25-40cm,最大不宜超过50cm。
计算公式:导管下口距孔底距离=第二次清孔后实测孔深-(导管总长-导管上口距护筒顶距离)≤50cm。
⑶ 首批砼方量应满足导管首次埋深大于或等于1m,并满足充填导管高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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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⑷ 每批灌注的砼坍落度宜控制在18~22cm,并应拌和均匀,防止离析;砼试件应上、中、下各制取一组,监理随机取样制取一组。
⑸ 灌注过程中,应保持导管埋深2~6m之间,超过6m时要及时拆除导管;在灌注结束前,要埋深大一些,以便灌注不畅时提升导管。
⑹ 砼应连续灌注,在间断过程中要定时上下转动导管,防止发生埋管现象。整棵桩基砼的浇筑都必须在所用砼初凝时间内完成。
⑺ 钻孔灌注桩桩顶标高须高出设计标高1m以上,桩顶凿除预留部分后,五残余松散层或薄弱混凝土层。
7) 钻孔灌柱桩质量检查项目(见表2.7.2-24)
表2.7.2-24 钻孔灌柱桩质量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桩位(mm) 群 桩 排架桩 允许 极值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100 50 100 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1%桩长,且不大于500 测绳量:每桩测量 探孔器:每桩测量 用测壁(斜)仪或钻杆垂线法:每桩检查 全站仪或经纬仪:每桩检查 检查方法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孔深(mm) 孔径(mm) 钻孔倾斜度(mm) 摩擦桩 6 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要求 沉淀盒或标准测锤:每桩检查 沉淀厚度(mm) 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 ±50 水准仪:测每桩骨架顶面高程后反算 7 8) 为顺利检测桩基质量,桥墩桩基长度L≥55米时,桩数100%的桩基埋设声测管,桩基长度位于范围:45≤L<55米时,桩数50%的桩基埋设声测管,声测管采用无缝钢管,长度按照整个桩长设置。
2.7.2.5 桥台、桥墩、盖梁质量控制
1.钢筋混凝土承台(系梁)、墩台、墩柱、盖梁(桥台)监理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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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程:( 图2.7.2.5-1、图2.7.2.5-2 ) 2.监理工作内容 1)材料要求:
⑴ 水泥:本工程桥梁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型为II类,地下水对混凝土存在中腐蚀性,环境作用等级为D级,抗冻耐久性指数DF值为60%,水泥中C3A含量不超过8%,水泥细度(比表面积)不宜超过350m2/kg,游离氧化钙不宜超过1.5%,最小胶凝材料用量340kg/m3。
⑵ 粗骨料(砼用碎石):粗骨料应质地坚硬、石质均匀、强度高、颗粒近似立方体,符合表1规定级配。粗骨料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⑶ 细骨料(天然砂或人工砂):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设计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应控制在2.3~3.0之间的中粗砂,细骨料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规定。
⑷ 水:混凝土搅拌、养护和清洗用水,宜采用饮用水,使用非饮用水时,需经过检验,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的规定,严禁用海水拌合混凝土。
⑸ 钢筋:钢筋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缝、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锈蚀;钢筋的力学性能和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的规定。
⑹ 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包括引气剂、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泵送剂、阻锈剂、防腐剂、缓凝剂及膨胀剂等。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的有关规定”。
图2.7.2.5-1承台(系梁)监理工作流程
基桩无破损检测 78
施工准备 (承包人自检) 监理实施细则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不 合 格 砂石水泥 备料自检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监现场 样定位 理 检查 钢筋备料、 工(现场监理工程师) 力学性能验 程验证地面线 师证及焊接试验 (现场监理工程师) 检合格 查 下达开工令 挖基 清理 承台放 破桩头 无破损检验 钢筋加工成形 模板制作 墩柱钢筋制作加工
基桩检测 放样 合格 不合格 桩头混凝土质量检测 桩位高程检测 返工补救 安装模板、钢筋 不 合 格 (承包人自检) 验证地面线 (现场监理工程师) 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合格 浇筑混凝土 养护拆模 不合格 返修 强度外观几何尺寸检查 合格 签发中间交工证
图2.7.2.5-2墩柱施工监理流程图
承台浇筑前墩柱钢筋笼已部分埋入和整体站立
校正墩柱钢筋笼和接长钢筋笼 79
监理实施细则
承包人自检
监理工程师检查 安全措施 合格
测量定位及复核顶高程 支模 砂石料自检
检查各部分几何尺寸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共检)
合格 制作试块 浇筑混凝土 混凝土拌和运输
拆模、养护 不合格 返修 检查外部尺寸
合格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承台、系梁监理工作要点;
⑴ 验收桩头砼。要求桩头表面浮浆凿除至均匀密实的砼面,大面平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松散砼要清理干净。
⑵ 检查砂浆垫层。要求平整,标高符合要求,尺寸满足支立承台模板要求;砂浆垫层应较桩头砼顶面低10cm。
⑶ 初验墩柱钢筋,验收桩柱钢筋的焊接质量;要求桩顶锚固筋要按设计角度调整好,并用螺旋筋绑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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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⑷ 验收承台钢筋绑扎,将桩头、垫层清理干净后同意支立模板。 ⑸ 验收承台模板:要求位置、几何尺寸、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大面平整,接缝严密,支撑牢靠。
⑹ 检查砼施工:砼开盘前检查原材料准备情况,首批砼检查各种原材料计量符合砼配合比通知单要求;浇筑砼前要用水润湿桩头,施工过程中控制砼坍落度要求,砼和易性要好,分层浇筑,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观察模板定位情况;随机制备砼试件;浇筑完成后接柱砼面要求拉毛,砼面密实平整。
⑺ 检查砼养生,防止砼面收缩开裂。
⑻ 成品承台检验,检查其标高、断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墩柱监理工作要点 ⑴ 检查柱中心施工放样。 ⑵ 验收墩钢筋笼。
⑶ 支模前检查接柱砼面。要求凿除松散砼,如有杂物要冲洗干净。 ⑷ 检查立柱模板。要求接缝平整、拼接严密,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脱模剂涂刷均匀。
⑸ 验收立柱模板安装。检查定位精度、竖直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钢丝绳要拉紧。
⑹ 检查砼施工。基本要求同承台施工,要求用串筒下料,串筒底部距已浇筑砼面不超过2m,柱顶砼面要求凿毛。
⑺ 检查砼养生,特别是柱顶。
⑻ 成品墩柱质量检验,标高、直径、中心位置、垂直度、外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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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⑼ 桥台前后的地基要先进行地基处理,地基处理(包括预压)完成并达到规定时间后再施工桥台桩基。在台后一定范围内进行地基处理。台后填土需待上部结构小箱梁架设完成后进行,且台前小箱梁和台帽之间的缝隙要用硬木暂时填实。填筑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中的要求,一般应采用透水性好的级配碎石或砾石等透水性材料,透水性材料不足时,可采用石灰土或水泥稳定土。
⑽ 小桥涵洞台背回填必须在梁板已安装、且各种部件均有足够强度的条件下,分层对称填筑,台背填土与锥坡同时填筑。
⑾ 台背的范围:顺路线方向自地面的台深后面起2米,沿45度填到路面底基层底部。
⑿ 台背填土应分层,要求在台背画出分层的明显界线,每层压实厚度不得超过15cm,如采用小型压实设备,每层的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
⒀ 台背填土应采用机械压实,压实度在原地面以下达到90%,在原地面以上到桥涵顶面每层的压实度均要求达到96%。
⒁ 压实度试验取样频率为每层每侧取2~6点,每一点都必须合格,每层压实度的检测均报告现场监理,现场监理按规定进行抽查,同时承包人每层要将自检结果报告给总监办,由总监办安排每层或三层复验一次。
4)盖梁监理工作要点
⑴ 底模、侧模在安装前验收:检查尺寸、平整度、接缝处理等方面。
⑵ 支立底模后,检查底模标高,横坡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要求大面平整,接缝无错台,拼接严密,特别是接柱处必须填塞密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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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确保不漏浆。
⑶ 检查柱顶中心及盖梁轴线、钢筋骨架投影放样。
⑷ 盖梁钢筋骨架成型后验收。特别注意检查焊缝质量及弯起筋位置。
⑸ 安装盖梁钢筋后对骨架定位进行检查。柱子顶锚固筋按设计角度调整好,安装盖梁钢筋后用箍筋绑扎好。
⑹ 安装盖梁完毕后验收。检查侧模,要求接缝无错台,拼接严密;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预埋件、预埋筋位置符合要求(±5mm);端模要求同前述采取可靠措施加固牢靠。
⑺ 检查砼施工。基本要求同前述。 ⑻ 检查砼养生。
⑼ 成品盖梁检验:断面尺寸、标高、轴线位置、外观质量。 5)支座安装质量控制
⑴ 支座安装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2-6) ⑵ 支座监理工作要点 ① 支座成品检查验收
支座成品由指定厂家生产,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② 审批开工报告,支座成品和测量放样经过检查合格后,可以同意按工艺安装支座。
图2.7.2-6 支座安装监理工作流程
支座成吕检验 测量检查 不合格 厂家出厂合格证 抽样检验 审核结果 承包人 审核结果 ·验证检验 ·更换厂家 83 监理实施细则
合格
审批开工报告 不同意 补充开工准备 审核结果 同意 支座垫石检查 ·高程 ·平面偏位 ·顶面倾斜度 不合格 承包人返工 不合格 承包人返工 审核结果 合格 支座安装检查 ·高程 ·四周高差 ·平面位置 ·气温及距离调整 审核结果 合格 签认检验单 分项工程完工检验 ③ 支座垫石不得出现露筋、空洞、蜂窝、麻面现象和任何裂缝。 ⑶ 支座垫石的质量要求(见表2.7.2-25)
表2.7.2-25 支座垫石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轴线偏位(mm) 断面尺寸(mm) 顶面高程(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 ±5 ±2 84
检查方法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全站仪或经纬仪:支座垫石纵、横方向检查 尺量:检查1个断面 水准仪:检查中心及四角 监理实施细则
顶面四角高差(mm) 5 预埋件位置(mm) 1 5 尺量:每件 ⑷ 挡块的质量要求(见表2.6.2-26)
表2.6.2-26 挡块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平面位置(mm) 断面尺寸(mm) 顶面高程(mm) 与梁体间隙(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 ±10 ±10 ±5 检查方法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全站仪或经纬仪:每块检查 尺量:每块检查1个断面 水准仪:每块检查1处 尺量:每块检查 ⑸ 支座安装检查
① 支座的安装工艺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板式支座一般在预制梁吊装落梁时安放,盆式支座应在浇筑上部梁体时安装,并同时施工支座垫石。
② 盆式支座安装的允许偏差为四角高差:支座承压≤500kN,≯1mm,承压>500kN≯2mm。
③ 纵向活动的盆式支座导向挡块必须平行,最大交角≯5′。 ⑹ 支座安装质量控制汇总(见表2.6.2-27)
由于各墩盖梁的坡度不同,支座需按设计平面位置进行安装,施工时应保证支座水平,支座与垫石之间用环氧树脂粘牢,并注意一般支座和滑动支座的区分,滑动支座的四氟板上设有不锈钢板。
表2.6.2-27 支座安装质量控制汇总表
项次 1 2 3 4 检查项目 支座中心横桥向偏位(mm) 支座顺桥向偏位(mm) 支座高程(mm) 支座四角高差(mm) 承压力≤500kN 承压力>500kN 质量标准和允许误差 2 10 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5 1 2 检查方法 经纬仪、钢尺:每支座 经纬仪或拉线检查:每支座 水准仪:每支座 水准仪:每支座 2.7.2.6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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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6.2-7)
图2.6.2-7 连续梁桥监理工作流程
复核路中线高程 签认工序报验单 施加预应力 压浆 封锚 签认钢筋、模板工序报验单 ·检查模板、钢筋、预应力预埋管及预埋件位置 ·现浇混凝土(制作试件) 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 ·支架沉落量检测(考查地基承载力) ·检查安全措施 ·检查运输设备、起重设备试吊 ·检查预应力张拉设备 同意上部工程开始 ·复核中线、边线、高程放样 (弯道桥注意加宽、超高) ·复核支座位置、高程 ·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复核试验 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监理要点 1)原材料
⑴ 水泥应采用高品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同一座桥的箱梁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不得采用复合水泥或变质水泥。
⑵ 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连续级配,碎石宜采用锤击式生产。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cm,以防混凝土浇筑困难或振捣不密实。
⑶ 细骨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沙,且不含结块、软弱或针片状颗粒,无粘土、尘土、盐碱、云母、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在使用前应冲洗,细骨料应选用合适的细度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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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⑷ 减水剂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合格证明的产品,减水剂中应无氯化钙,不得使用加气剂。
2)上部工程施工开始前,应对桥台认真复核、检验,然后放出上部构造的中线、边线、高程(应注意弯道桥超高、加宽)。
3)模板支架应注意原地面承载能力。
4) 所有混凝土配合比、掺加剂、张拉工艺必须由监理工程师认可,施工时若有变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3.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承包人申报的施工工艺、混凝土配合比,支架及支架的预压方案。为防止地基下陷造成支架沉落,支架的柱子宜支承在桥墩台基础襟边或现浇混凝土基座上。
2)支架基础一定要稳固,否则应作地基处理,并充分考虑支架变形以免由于支架沉降和变形过大,使箱梁混凝土产生裂缝。本工程桥梁范围内部分场地现状为堆土区、盐池等软弱场地,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后,才能搭设支架和施工。
3)现浇支架搭设及预压,支架须进行设计计算,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采用满堂红布置,利用φ50钢管脚手杆搭设,支架底部沿桥轴线方向布设纵向地梁,支架顶部设置顶纵梁和横梁,其上铺设梁体模板。支架纵横向设置剪刀撑,顶部设单向风缆(靠墩方向),以增加其整体稳定性,并在支架上端与墩身间用方木塞紧。临时墩支架顶安设工字钢纵梁,纵梁上为槽钢横梁,横梁上铺大块底模,墩顶上底模下垫砂层,并用木板等高隔离支座,墩顶周边用木板立框挡砂,以利墩顶边跨直线段底模拆除。支架拼好后,进行预压,消除变形。
满堂红支架因接头多,在荷重作用下的变形较大,且不易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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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为清除支架的变形和因地基沉陷而引起的箱梁早期开裂,同时为验证支架的安全性和预拱值的准确性,不同跨径的支架须进行预压试验,预压在箱梁底模支好以后,按设计荷载1.1~1.15倍换算出压载重量,在底板上模拟现浇重量加载预压,采用砂袋法,加载时尽量符合混凝土浇筑时的状态。预压荷载应全联预压一次性加载,并观测其变形和沉降,待24小时内累计沉降不超过1.5mm,方可立模浇筑箱梁混凝土。施工期间亦必须加强梁体及支架变形的检测和控制。
支架预压时在底模和地基上设沉降观测点,底模观测点选在跨中和1/4跨共三点,在预压重量达设计荷载50%、75%、90%、100%时皆需进行观测,并派有专职施工员和安全员观测支架变形情况,一旦发现支架变形超出允许范围,必须立即停止预压,并分析原因,待处理完善后方可再进行预压。全部加载后不可立即卸载,需等一段时间(一般24~72h)后,再逐级卸载,逐级测量并详细记录。装好的砂袋必须采用防水措施,要准备好防水布。
4)箱梁模板由底模、侧模和内模三部分组成,底模采用大块平面模板,侧模采用定型钢模板,内模为装配式模板。模板拼装次序为:先底模再侧模后内模。底模应设置预拱度。
⑴ 模板拼装次序为先安装底模,然后再安装外侧模。底模板直接与支架上的方木横梁固定,布置在纵梁上,在每块模板下保证有2道支撑,用木楔调整底模标高,外侧模按编号分段吊装,两边侧模在顶部和底部用对拉螺杆相互拉紧,底部夹紧底模,外侧模设挡块用木楔楔紧,标高用木楔调整,木楔的材质要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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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⑵ 箱梁的外模标高,根据基础下沉、支架竖杆弹性变形与非弹性变形等因素计算确定。预拱度的设置除计入结构跨中挠度20mm(每跨按抛物线设置)以外,支架在受荷载后的变形值及地基沉降值有施工单位根据地基与地形,结合施工期间天气状况,略作调整。
⑶ 模板的安装要注意预留预拱度并注意位置和标高以及稳定性,以保证结构物的外形尺寸和梁体线形,安装好后的模板要及时进行整修,以防漏浆,并刷上脱模剂。
⑷ 模板不得与脚手架联接,以避免引起模板变形,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浇筑砼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变形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⑸ 翼板部位采用方木整体顶托架。
⑹ 在箱梁顶部位预留孔洞,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留置;以便拆除内模。预留孔洞在顶板浇筑完成后采取吊模补浇。
5)模板、钢筋、钢绞线、波纹管、混凝土施工应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
⑴ 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采取措施消除压缩变形,纵、横、斜构件结合紧密,整体性要好,能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动静荷载。
⑵ 箱梁混凝土浇筑时,首先浇筑竖向支架刚度最为薄弱区域的混凝土,然后再进行刚度较大区域混凝土的浇筑。箱梁采用支架现浇法施工方法,分段分层进行混凝土浇筑,其中分段浇筑应根据每联结构跨径布置等情况制定安全、合理的浇筑方案。箱梁的截面沿高度方向分层浇筑、水平施工缝不能设在承托内。分段分层浇筑应设置施工缝,施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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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可做成台阶状,并在第二次浇筑前凿毛及清洗工作缝处混凝土表面。由于纵坡较大,所以在立箱梁模板时,要注意箱梁端部要和水平面垂直。
⑶ 塑料波纹管技术要求如下:
结构尺寸(mm):内径≥设计尺寸,壁厚≥2mm
外观质量:内壁均匀光滑,无分解变色线及无明显杂质;外壁波纹及颜色均匀一致,无气泡、裂口;内外壁紧密熔结,无脱开现象。
环刚度(kpa): ≥6.3
扁平试验:垂直方向加压至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40%时,立即卸载,试样应不破裂、不分层
落锤冲击试验:在温度0℃、高度1m的条件下,用1kg重锤冲击10次,应在9次以上无开裂现象。
低温坠落试验:在低温-30℃、高度1m的条件下,自由落下试样不开裂、不变形。
耐水压密封试验:在温度20℃、压力50Kpa条件下,保持24小时随机抽取试样无渗漏。
弯曲度(%): ≤2 纵向收缩率(%): ≤3 管道摩擦系数:0.14 最小弯曲半径:0.9~1.5米
⑷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将该塑料波纹管固定于构件模板中用于成孔,并保持畅通。当构件张拉完后,切除多余的钢绞线,然后进行端头密封。灌浆孔、排气孔(波纹管)由配套塑料水管引出,接头严密可靠。灌浆管设置在预留孔道下部,排气管设置在预留孔道上部。
⑸ 梁体混凝土振捣以插入式振捣器为主,并辅以附着式振动器及平板振捣器,振捣时应注意不使预埋管件位移或上浮,周边和四角必须振捣密实,穿钢铰线或钢丝束时,必须与波纹管顺茬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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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 预应力混凝土浇筑后,应在收浆后尽快加以覆盖洒水养护。已浇筑的混凝土结构任何地方出现疵病在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修补涂抹,修补须有监理在场。
7) 施加预应力应监理要点:
⑴ 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不低于设计的100%,其龄期必须达到7d以上。
⑵ 千斤顶、油泵、压力表要求配套标定使用。
⑶ 按设计要求两端张拉,正弯矩要求两腹板对称张拉,张拉采取双控,以张拉力力控制为主,伸长量进行校核。
⑷ 张拉时两端千斤顶加载要大致相等,专人指挥同步进行,中间各级停顿时间约30s,以保证达到此项要求。
⑸ 伸长值测量要求两端同时进行,并且两端伸长值应大致相等。 ⑹张拉前要用套管卡紧夹片,张拉过程中,张拉人员要随时观察锚具、夹片及千斤顶的位置。
⑺ 注意现场施工安全,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⑻ 张拉程序(见表2.6.2-28)
表2.6.2-28 张拉程序规定
预应力筋 钢筋、钢筋束 钢绞 线束 对于夹片式等具有自锚性能的锚具 其他锚具 张拉程序 0→0.15σcon→1.05σcon(持荷2min)→σcon(锚固) 普通松驰力筋0→初应力→1.03σcon(锚固) 低松驰力筋0→初应力→σcon(持荷2 min锚固) 0→初应力→1.05σcon(持荷2min)→σcon(锚固) 91
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夹片式等具有钢丝束 自锚性能的锚具 其他锚具 精轧螺纹钢筋 直线配筋时 曲线配筋时 普通松驰力筋0→初应力→1.03σcon(锚固) 低松驰力筋0→初应力→1.05con(持荷2 min锚固) 0→初应力→1.05σcon(持荷2min)→0→σcon(锚固) 0→初应力→σcon(持荷2min锚固) 0→σcon(持荷2min)→0(上述程序可反复几次)→初应力→σcon(持荷2 min锚固) 注:①表中σcon为张拉的控制应力,包括预应力损失值;
②两端同时张拉时,两端千斤顶升降压、画线、测伸长、插垫等工作应基本一致。 ③梁的竖向预应力可一次张拉到控制应力,然后于持荷5min后测伸长和锚固; ④超张拉数值超过规定的最大超张拉应力限值时,应按该条规定的限值进行张拉。
⑼ 预应力筋后张法检查项目表(见表2.6.2-39)
表2.6.2-29 预应力筋后张法检查项目表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管道坐标(mm) 管道间距(mm) 梁长方向 梁高方向 同排 上下层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30 ±10 10 10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6% 每束1根,且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1% 不允许 检查方法 尺量:抽查30%,每根查10个点 尺量:抽查30%,每根查5个点 查油压表读数,全部 尺量:全部 目测:每根(束) 张拉应力值 张拉伸长率 断丝 滑丝数 钢束 钢筋 ⑽ 遇到下列情况,应指令承包人重新校验张拉系统: 经常断丝,油表漏油,油表指针不能回零。 9)孔道压浆监理要点
⑴ 孔道压浆采用真空压浆工艺,真空辅助压浆是在孔道的一端采用真空泵对管道进行抽真空,使之产生0.08~0.1Mpa左右真空度,然后用压浆泵将优化后的特种水泥浆从孔道的另一端灌入,直至充满整条孔道,并加以0.5~0.7Mpa的正压力,从而使浆体获得饱满、密实的一种施工工艺。众所周知,传统的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预应力筋在高应力下对腐蚀极为敏感,一旦锈蚀后果严重。孔道中的压浆使防止预应力筋腐蚀的最后一道防线,而预应力筋的腐蚀大部分是由于施工和配合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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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制不佳造成的。配合比是影响混凝土内在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它直接影响到灰浆强度的灌注密度能否达到设计要求。传统压浆手段是压力压浆,浆体本身和施工工艺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压入的浆体中常含有气泡,当混合料硬化后,存积气泡会变为空隙,成为渗透雨水的聚积地。这些水可能含有有害成分,易造成预应力筋的腐蚀。同时在北方严寒地区,由于温度低,水结成冰体积膨胀,可能会造成胀裂构件的严重后果;另外水泥容易离析、泌水、干硬后收缩,泌水会产生孔隙,致使混凝土强度不够,粘结不牢,为工程安全运行留下了隐患。
⑵ 浆体配合比设计及试验过程 ① 配制的基本原则
a.改善灰浆性质,降低水灰比,减少孔隙、泌水,消除离析现象。 b.降低硬化灰浆的空隙率,堵塞渗水通道。
c.减少和补偿灰浆在凝结硬化过程中的收缩变形,防止裂缝的产生。
② 浆体特性要求及对应配比试验 a.流动度要求:
ⅰ.拌和后的流动度30s~50s; ⅱ.在管道出口处的流动度>15s。
b.水灰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最佳值为0.30-0.35。 c.泌水性要求:a.小于水泥浆初始体积的2%;b.四次连续测试结果的平均值小于1%;c.拌和后24h水泥浆的泌水应能被吸收。
d.初凝时间:1205min e.体积变化率:0~2%
f.强度:7天龄期强度>35Mpa(设计值)
水泥浆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的模型,在常温下24h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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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拆模,进行试验室养护。试验结果表明:水灰比越小,强度越高。选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根据以上试验结果选出两组效果较好配比进行现场压浆工艺试验。最后锯开试块检查,选择最优的结果用于真空辅助压浆。
③ 要在压浆开始前至少1天按净配合比单进行试拌,按规定方法测定稠度,3h和24h泌水率和膨胀率,要求最大泌水率<3%,3h泌水控制在2%,24h泌水应完全吸收,净浆稠度14~18s。
压浆前用清水冲洗管道,再用压缩空气将孔道内积水吹出。 ⑶ 压浆要求: ① 施工设备及材料
排量为2m3/min的真空压浆泵1台;真空压力表1台,空气过滤器1个。
②施工步骤 a.准备工作
检查确认材料数量,种类是否齐备,品质是否保证;检查机具是否齐备、完好;检查供水、供电是否齐全、方便;按配方称量浆体材料,减水剂首先溶入一部分水,待用;连接装好各部件。
b.试抽真空
将压浆阀、排气阀全都关闭,抽真空阀打开;启动真空泵抽真空,观察真空压力表读数,即管内的真空度,当管内的真空度保持稳定时(压力尽量低为好),停泵约1min时间,压力能保持不变即可认为孔道能到达并维持真空。
c.搅拌水泥浆
搅拌要求:搅拌水泥浆之前,加水空转数分钟,将积水倒净,使搅拌机内壁充分湿润。搅拌好的灰浆要做到基本卸尽。在全部灰浆卸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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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前不得在投入未拌和的材料,更不能采取边出料边进料的方法。
ⅰ.首先将称量好的水(扣除用于溶化减水剂的那部分水)、水泥、膨胀水泥(如果有)、粉煤灰(如果有)倒入搅拌机,搅拌2min;
ⅱ.将溶于水的减水剂倒入搅拌机中,搅拌3min出料; ⅲ.水泥浆出料后应尽量马上进行泵送,否则要不停地搅拌; ⅳ.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否则多加的水全部泌出,易造成管道顶端有空隙;
ⅴ.对未及时使用而降低了流动性的水泥浆,严禁采用增加水的办法来增加灰浆的流动性。
d.压浆
ⅰ.将灰浆加到压浆泵中,在压浆泵的高压橡胶管出口打出浆体,待这些浆体浓度与压浆泵中的浓度一样时,关掉压浆泵,将高压橡胶管此端接到孔道的压浆管上,扎牢。
ⅱ.关掉压浆阀,启动真空泵,当真空度达到并维持在-0.06~0.09Mpa值时,启动压浆泵,打开压浆阀,开始压浆。当浆体经过空气滤清器时,关掉真空泵及抽气阀,打开排气阀。
ⅲ.观察排气管的出浆情况,当浆体稠度和压入之前稠度一样时,关掉排气阀,仍继续压浆2~3min,使管道内有一定的压力,最后关掉压浆阀。
e.清洗
拆下抽真空管的两个活接,卸下真空泵,拆下空气滤清器和压浆胶管,清洗压浆泵、搅拌机、阀门、空气滤清器以及粘有灰浆的工具。
⑷ 注意事项
①严格掌握材料配合比,其误差不能超过规范要求的规定值。 ②压浆管应选用牢固结实的高强橡胶管,最大压力时不应破裂。 ③灰浆进入压浆泵之前应通过1.2mm的筛子。
④真空泵放置应低于整条管道,启动时先将连接的真空泵的水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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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打开,然后开泵,关闭时先关水阀,后停泵。
⑤压浆工作宜在灰浆流动性没有下降的30min内连续进行。 ⑥ 水泥浆的拌和可掺入适当膨胀剂,但不能掺入铝粉等锈蚀预应力钢材的膨胀剂。
⑦按工作班抽取试件。 10) 封堵监理要点
封堵前,将锚固件周围冲洗干净并凿毛,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严格控制梁体长度。
11) 连续梁浇筑前,必须观测支架下沉量,在施工中应不断观测,浇筑后应在24h内分三次观测,并做好记录。
12)拆除模板及支架,外侧模板在梁体混凝土达80%设计强度后即可利用木楔落模。底模和支架应在张拉压浆后且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强度的100%,拆架顺序为先跨中后两端,由跨中向支座分几个循环卸完。卸架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落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梁体有无异常变化,并作记录。
2.7.2.7 简支变连续箱梁工程质量控制 1.小箱梁预制 1)原材料
⑴水泥应采用高品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同一座桥的箱梁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不得采用复合水泥或变质水泥。
⑵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连续级配,碎石宜采用锤击式生产。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cm,以防混凝土浇筑困难或振捣不密实。
⑶细骨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沙,且不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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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软弱或针片状颗粒,无粘土、尘土、盐碱、云母、有机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在使用前应冲洗,细骨料应选用合适的细度模数。
⑷减水剂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附有合格证明的产品,减水剂中应无氯化钙,不得使用加气剂。
2)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⑴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备料情况。
承包人应先对拟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如砂、石、水泥、钢材等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试验监理抽检。对于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片等除应审查质量保证书及试验证明外,还应按检测频率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⑵检查承包人的预制场的准备情况。
主要检查大梁底模及底模基础加固措施,砼拌和厂的建设,拌和设备的调试与校验,模板、机具及起重设备的准备情况,尤其对张拉机具的校验应详细审查。
⑶复核承包人的报送的砼配合比及水泥浆配比,并提出合理的砼及水泥浆配合比,报送总监办审批后方可使用。
⑷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人编制的开工申请报告应包括施工方案、人员组织、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如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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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⑴ 绑扎非预应力筋及支立模板
① 非预应力筋应预先按图纸要求加工成型,并充分备料。 ② 在准备好的底模上绑扎成型钢筋,并按设计要求绑扎固定预应力孔道,孔道尺寸与位置应准确,固定牢固,线型平顺,注意孔道接头处理,防止水泥浆渗入。
③ 安装锚垫板,锚垫板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锚垫板上的压浆孔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泥浆填塞堵死。
④ 安装预应力筋,预应力筋可在砼浇筑之前或之后穿入孔道。穿入孔道后的预应力筋应保证在压浆前不生锈,在孔道内能自由滑动,在电焊施工过程中不受伤害,一般在砼浇筑之前穿预应力筋难以保证以上要求,因此要求在砼浇筑后穿预应力筋。
⑤ 当承包人完成钢筋绑扎及管道安装后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支立模板。
⑥ 模板拼装时应严格拼缝,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模板表面所用脱模剂必须是正规的脱模剂,不允许用废机油或柴油。支立时注意模板的几何尺寸,检查时注意拼缝,模内长、宽、高度,模板间缝隙等,均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梁板的外形尺寸及外观满足质量要求。
⑵ 砼浇筑及养生
① 砼浇筑用材料必须满足高标号砼用料的要求,砂、石料必须洁净。砼配合比严格按照批准的配合比执行,严格控制砼坍落度,应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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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抽查坍落度,并要求及时调整。
② 振捣时采用插入式及平板振捣器,对梁底部及两端钢筋密集部位应特别注意振捣,不可漏振,也不可过振,注意振动棒不可触碰预埋管道。
③ 砼浇筑时要求承包人派专人负责检查模板、钢筋预埋件,以保证预埋筋外形尺寸,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模板不松动,不跑模。
④ 砼浇筑时应水平分层浇筑,一次浇筑结束,尽量缩短浇筑时间。 ⑤ 砼试件的制取,除按规定制取做28d标养抗压强度试验外还应对每片梁制取同条件试件,并严格按梁体同条件养护。
⑥ 砼浇筑结束后应及时全方位覆盖洒水进行养护,养护时如采用蒸气养护,承包人应先报送蒸气养护方案,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实施。
⑶ 施加预应力
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即可穿预应力筋张拉。张拉前审查承包人的张拉方案,包括张拉力,油表控制读数,张拉顺序,张拉程序,理论伸长值计算等,现场监理应全过程旁站张拉。
① 张拉程序和顺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设计未规定可按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② 预应力筋的张拉以应力控制时,应以伸长值进行校核,当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差值超过±6%时,应暂停张拉,待查明原因后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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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取相应措施预以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
③ 预应力筋的断丝及滑丝不得超过规范要求,如超过规定,应进行更换,如不能更换时可提高其他束控制张拉力,作为补偿,但必须满足设计上各阶段极限状态的要求。
④ 预应力筋张拉后应测定预应力筋的回缩与锚具变形,锥形锚具与夹片式锚具均不得大于6mm,如超过6mm,应重新张拉,或更换锚具后重新张拉。
⑤ 张拉设备应按规范规定要求及时校核,校核应以整套张拉设备(包括油顶、油表、张拉机)进行校核。在预应力张拉过程中当发现下列情况:
a.预应力钢丝常出现断丝现象。 b.千斤顶漏油严重。 c.油表指针不回零。 d.调换千斤顶油表。
以上任一种情况被发现后都应要求承包人校核张拉设备。 冬期施工期间应按冬期施工要求办理。
⑥ 张拉结束后应检查梁板的起拱值,起拱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其值过大或过小均应分析原因,待查明原因后才能继续生产预制。
⑷ 封锚头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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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梁板张拉结束后采用手提砂轮切割机切除梁体外预应力筋,锚端用砂浆或环氧砂浆封闭。封闭应严密,否则压浆时会漏浆,待封锚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即可进行压浆,应要求承包人在张拉结束后尽快压浆,拖延时间不可超过规范规定要求。
① 压浆前应先用清水冲洗管道,然后用空气压缩机吹出积水。 ② 水泥浆的拌制。要求用拌浆机拌制水泥浆。水泥浆的拌和用水不应含有对预应力筋或水泥有害的成分,可采用清洁饮用水,水泥及添加剂按批准的质量要求及配合比控制。
③ 压浆采用真空压浆工艺,(与预应力现浇箱梁压浆工艺相同。) ④ 压浆用的水泥浆应在拌制后30-45min用完,使用前和压注过程中应连续搅拌。对于因延迟使用所致的流动度降低的水泥浆,不得通过加水来增加其流动度。现场监理应检查水泥浆的稠度达到试拌稠度,一般应达到14-18S之间。
⑤ 压浆过程中及压浆后48h内,结构砼的温度不得低于5℃,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当气温高于35℃,压浆宜在夜间进行。
⑥ 压浆后应从检查孔抽查压浆的密实情况,如有不实,应及时处理和纠正,压浆时对每一工作班应当留取不少于3组的70.7×70.7×70.7mm立方体试件。现场监理应抽取一组作为检验水泥浆强度的依据。
⑸ 梁端封锚砼
梁板压浆结束后如需要封闭锚端,应先将锚具周围冲洗干净并对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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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端砼凿毛。然后设置钢筋网浇筑封锚砼。封锚砼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封锚后的梁体长度。对于长期外露的锚具,应采取防锈措施。
⑹ 后张预应力梁施工监理程序见图2.7.2.7.1 2.箱梁安装
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⑴ 将梁预制件的超长、超宽部分都凿除,梁底预埋钢板表面清除干净,将梁湿接头表面清除干净,梁的砼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⑵ 墩台帽、支座垫石顶面标高自检,其误差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标出支座安放位置。
⑶ 设计要求由简支变连续的应设临时支座,检查方法同上。提交大梁吊装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⑷ 架桥设备,以及人员、组织、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员。 ⑸ 支座垫石处不得用砂浆找平,必须用钢板找平。 ⑹ 对梁构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运到吊装现场。 ⑺ 检查、验收墩台帽、支座垫石顶面标高和支座安放位置。 ⑻ 检查大梁安装施工方案,是否完善合理,是否有安全保证措施。⑼ 检查架桥设备的落实情况,以及人员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⑽ 每一单幅每跨桥预制小箱梁混凝土龄期差不大于14天,以免小箱梁混凝土龄期差引起收缩、徐变的变形差太大。
图2.7.2.7.1后张预应力梁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监 理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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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合格证明,审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或考察砼供应商) 熟悉图纸,准备材料、机具及模板等,提出水泥砼配合比报告(或推荐砼供应商) 审查批准 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单 绑扎非预应力筋、安装预应力管道 旁站监督检查 支立侧模 浇筑混凝土、养护 检查混凝土强度 自检混凝土强度 旁站检查 张拉、压浆、封锚 检查验收梁板 自检预制梁板整体质量
2)梁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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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⑴ 将墩台支座垫石表面清理干净,并用设计或技术规范规定的施工材料抹平,使支座顶面标高符合设计与技术规范的要求。
⑵ 箱梁安装时必须仔细,使梁准确就位并与支座(或临时支座)密贴,就位不准时,必须吊起重放。
⑶ 梁吊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梁的安装误差,使之控制设计与技术规范在允许的范围内。
⑷ 支座无悬空现象,做好安装记录,包括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备查。
⑸ 安装前,检查梁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并提出处理意见。 ⑹ 检查支座垫石的清理情况和支座安装位置。
⑺ 检查梁安装包括梁的支座检查和有无倾斜现象检查等。 ⑻ 做好安装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并督促承包人进行处理。
⑼ 及时对梁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3)梁的接头处理 ⑴ 一般湿接缝处理
① 梁湿接缝砼表面凿毛。梁湿连接钢筋的焊接,及其它钢筋的安装,均应符设计与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湿接缝模板,应保证模板与梁构件衔接砼面一致。
②按要求的配合比进行浇湿接缝砼。湿接缝砼的养生,不少于7天。 ③检查湿接缝砼面的凿毛,是否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④检查湿接缝连系钢筋的焊接质量及其它钢筋的安装是否符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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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计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合格。方允许浇筑湿接缝砼。
⑤旁站监理湿接缝砼,随时检查砼浇筑情况并做抽检试块。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对接缝砼的养生情况。
⑵ 简支变连续湿接头处理
① 检查湿接头砼面凿毛处理情况。检查永久支座的位置标高及固定情况。检查湿接头连接钢筋的料接,构造钢筋的安装及预埋件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湿接头段负弯矩预应力管道的位置和连接情况,有无偏位和漏洞现象发现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处理。检查现浇段模板安装,检查合格,方可浇筑砼。
② 旁站监理湿接头现落段的砼浇筑,做好旁站记录并做砼抽检试块,在砼浇筑结束后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及时养生。
③ 对预应力管道的清孔、穿束、锚具、夹片等进行检查,具备张拉条件时,方可允许张拉。
④ 对张拉过程进行监理旁站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处理,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处。
⑤ 检查临时支座的拆除情况。
⑥ 对压浆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并做压浆抽检试块。 ⑦ 检查承包人中间交工资料,对于存在问题及时通知并督促承包人处理,具备验收条件时报总监办进行验收。
2.7.2.8 桥面系工程质量控制
1. 桥面系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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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2-8 桥面系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施工工艺 审核混凝土配合比 原材料检验 复核各部位放样 批准桥面系开工 检查进场成品,合格验收 按施工工艺要求检查各项目施工 检查各部位几何尺寸,位置正确 签认质 检资料
2. 监理工作内容
1)桥面铺装监理工作要点
⑴ 浇筑桥面混凝土前,应在桥面范围内布点测量高程,以确定浇筑后的铺装厚度。
⑵ 钢筋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应采取措施保证其位置正确和保护层厚度,不得随意踩踏钢筋网。
⑶ 泄水管
① 泄水管顶部与盖子必须密合,且不得有裂缝、砂眼和其他影响强度及使用的缺陷。
② 在浇筑桥面板时应预留泄水管安装孔,桥面铺装时应避免泄水管预留孔堵塞。
③ 泄水管泄水孔周围不允许漏水,进水口应位于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下,并略低于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顶面高程,下端应伸出结构物底面100~150mm,或按图纸所示将其引入地下排水设施。
2)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监理要点 ⑴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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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①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类型,应符合图纸要求,伸缩装置的安装,应在夹具控制下进行,当伸缩装置的安装温度不同于图纸规定时,各项安装参数应予以调整。
② 当接缝处的温度低于10℃时不应浇筑填缝料。
③ 伸缩装置下面或背面的混凝土应密实,不留气泡,预埋件位置应准确,安装完成后的伸缩装置应与桥面铺装结合平整。
⑵ 伸缩装置
① 伸缩装置的型号、长度、密封橡胶件的类别以及安装时的宽度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② 伸缩装置在出厂前,应用夹具固定,伸缩装置运到工地存放时,应垫离地面至少300mm,并不得露天存放。
③ 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安装伸缩装置的凹槽,并按图纸要求预埋钢筋,且钢筋头应伸进凹槽内。
④ 安装前,承包人应对上部构造端部间的空隙宽度和预埋钢筋的位置进行检查,使其符合设计要求,并将预留凹槽内混凝土打毛,清扫干净;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温度范围,查验实际气温与安装温度是否相符合;如果有出入,则应调整伸缩装置的安装宽度。
⑤ 在预留凹槽内划出伸缩装置定位中心线(顺缝向和垂直缝向)和标高,使伸缩装置准确就位;将锚固钢筋与预埋钢筋焊连,使伸缩装置固定;禁止在伸缩装置边梁上施焊,以免造成边梁局部变形;伸缩装置固定后即可松开夹具,使伸缩装置参与工作。
⑥ 监理工程师对安装好的伸缩装置进行检查认可后,方可在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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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立模板浇筑混凝土;禁止混凝土进入控制箱内和密封橡胶件上。混凝土要振捣密实,并及时进行养生。
⑶ 伸缩装置必须锚固牢靠、不能松动、伸缩性能必须有效,伸缩装置质量控制(见表2.6.2-32)。
表2.6.2-32 伸缩装置安装检查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长度(mm) 缝宽(mm) 与桥面高差(mm) 纵坡(%) 一般 大型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2 ±0.5 ±0.2 3 检查方法 尺量:每道 尺量:每道2处 尺量:每侧3~7处 水准仪:测量纵向锚固混凝土端部3处 水准仪沿纵向测伸缩缝两侧3处 3m直尺:每道 横向平整度(mm) 3)桥头搭板控制要点
⑴ 桥头搭板下的地基及垫层或路面基层的强度和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桥头搭板混凝土不得出现漏浆和孔洞现象。
⑵ 桥头搭板实测项目(见表2.6.2-33)
表2.6.2-33 桥头搭板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枕梁尺寸(mm) 板尺寸(mm) 宽、高 长 长、宽 厚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20 ±30 ±30 ±10 ±2 0.3 检查方法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每梁检查2个断面 尺量:检查每梁 尺量:各检查2~4处 尺量:检查4~8处 水准仪:测量5处 水准仪;测量3~5处 顶面高程(mm) 板顶纵坡(%) 2.7.3 桥梁重点、难点质量控制
结合~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特点,要加强对跨线桥梁、互通式施工、防腐要求的钻孔灌注桩的重点、难点的质量控制。
2.7.3.1 跨线桥梁施工控制要点:
~高速公路桥梁工程上跨中央大道、塘盐南路,均为预制小箱梁,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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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制箱梁架设的质量、安全控制为重中之重。监理应注意以下控制要点: 1.操作人员
1)架梁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架梁人员必须定岗定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准随意更换岗、人,尤其是前支架上作业人员。
3)架梁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班长指挥,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汇报制,不越级指挥。
2.技术准备工作:
技术准备包括测量放样、架桥机拚装及调试、纵向运梁轨道的铺设、架桥机横移轨道的铺设、支座的安放等。
测量放样应放出梁端线、边线,永久支座位置,在墩顶用墨线弹出,标示明确。支座按设计位置安放平稳。横移轨道为架桥机自带,铺设时应用杂木板及钢板支垫平稳。架桥机的拼装及调试应提前进行。架桥机拼好后,对天车走行,起吊系统,各种液压系统要进行试运行,对横移系统要进行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试吊。
保证在架设前对梁体的凿毛、梁体尺寸、钢板位置等进行仔细检查,有问题必须在架设前处理好,以保证架梁施工的顺利进行。
3.运梁:
1) 在从预制梁场存梁台座上用龙门进行提梁时,应将预制梁底面提升至相邻预制梁顶面至少20cm,防止运梁过程中刮蹭,损伤预制梁横隔板及翼板预埋钢筋。
2) 运梁小车运行速度为0-14m/min,龙门运行速度为7m/min,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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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用运梁小车、龙门同时运梁时,应控制好运梁小车运行速度,保持前后同步移梁,保证预制梁运输平稳、安全。
3) 龙门吊每天必须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保证龙门吊使用安全。 4) 吊装用钢丝绳没吊装一片梁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有问题及时更换,保证吊装安全。
4.架梁:
1) 施工前要制定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论证。 2) 架梁前对作业人员要进行技术交底,所有人员要统一安排,听从口令。
3) 仔细检查架桥机,保证架桥机的安全、稳定。 4) 箱梁顶面要清扫干净,避免落物。 5) 采取对下方过往行人和车辆的保护措施。 6) 其它注意事项参见预应力箱梁架设专项方案。 2.7.3.2跨线桥梁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前结合现场实际编写详细的施工、导行专项方案,保证不断交情况下施工顺利及过往车辆安全。
2.施工场地应用围挡等进行封闭。 3.钻孔灌注桩施工:
1)桩基施工期间需要制备泥浆,在施工过程中,在路边设置泥浆池,通过设立门架将泥浆导入中央隔离带处,在施工封闭区域内长期存放备用泥浆泵,随时准备泥浆外抽,对于不慎流出的泥浆应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保证环境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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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钢筋笼的制作、吊放都在封闭工作区域内进行。减
3)混凝土灌注如采用泵车灌注,应自制大料斗保证钻孔桩顺利封底。 4.系梁施工:
1)下系梁开挖应尽量防止基坑开挖损伤中央大道和塘盐南路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的弃土随时组织外运,保证环境的整洁。
2)基坑开挖的边缘距离围档应有一定距离,保证围挡外行车安全。 5.墩柱施工:
墩柱模板安装如现场拼装,封闭区域应有足够空间供吊车活动。 6.预制箱梁架设:
预制梁架设应与中央大道和塘盐南路产权单位及交管单位联系,尽量封闭交通施工,如不具备条件,应在交通流量较小时,由专职人员指挥交通。
7.现浇箱梁、湿接缝施工:
现浇箱梁施工如不能封闭交通,应与产权单位及交管单位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及行车安全。
门洞搭设应进行严格的计算审核,并满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应规定。现场施工时应有防落物措施,避免落物及焊渣掉落砸伤过往车辆及行人。
2.7.4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控制
路基排水包含排地面水的路基边沟、截水沟、跌水与急流槽,排地下水的明沟、排水槽及渗沟等。路基小型构造物包括涵洞及人行通道等人工构造物。
2.7.4.1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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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7.4-1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 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批准砂浆及混凝土配合比,批准开工报告 基检查基坑中心线与交角符合设计要求 础工排除基坑积水,基坑必须无积水才能施工 程 按设计要求作承载力试验 签认质 检资料 下部工程 基础及台墙,用料配合比必须是监理工程师 已批准的,且按频率进行抽检,模板、钢筋 必须经检查后才能浇筑混凝土,必须按规定 检查混凝土强度 监理旁站 检查台帽及标高 检查孔径是否符合要求 装 安装件必须稳定牢固、符合要求 安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洞口铺筑材料、砌筑工程检查
2.7.4.2 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及放样,对承包人报送的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对比试验,符合要求后才能批准开工。
2.现场监理在预制厂常态化旁站监督,产品应逐件检验。 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质量要求。 2.7.4.3 监理工作内容 1.材料质量控制
1)材料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4-2) 2)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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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7.4-2 材料监理工作流程 查看料场→取样→试验 了解生产能力与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和满足工程 批准料场 材料进场分类堆放,防止污染,材料不合格不能用于工程 按照频率进行抽检 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可同意 用于工程
⑴ 料场的选择:承包人进场后应及时会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取样试验,确定石料质量,加工方法和成品料的规格及生产能力能否满足工程要求。
⑵进场材料质量控制:① 承包人应注意不使所用材料污染周围环境,材料场地必须整平硬化成水泥地面,以防止材料受污染。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进场时必须有出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特别是钢筋、水泥和沥青等材料),承包人对材料必须进行自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频率抽检,检验合格后用于工程。对任何不合格材料应拒绝用于工程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停止该类材料进场。
⑶ 钢材的等级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进场的钢材,无论有无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均应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其力学性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⑷ 用于工程的水泥应指令承包人按品种、标号及不同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对于进场水泥不论是否有合格证明,监理工程师都应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材料品质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水泥在运输和储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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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间不应受潮,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
⑸ 混凝土和砌筑用砂,应是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监理工程师应对各类砂分批检验其级配、杂质含量及各项指标,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⑹ 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应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进场材料应分别不同产地规格分批检验堆放,同一料场每批不超过400m3应抽检一次。
⑺ 饮用水均可用于混凝土工程,可疑水源应进行检验。 ⑻ 用于圬工砌体的石料,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形态应根据结构物要求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⑼ 石料外观形态要求:① 片石厚度不小于15cm,且有一个较大平面;② 块石形状大致方正,上下面一致平行,厚度20~30cm,宽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为厚度的1.5~3.0倍;③ 粗料石外形方正成六面体,厚度20~30cm,宽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为厚度的2.5~4.0倍;④ 拱石要求立纹破料,厚度不小于20cm,高度为厚度的1.2~2.0倍,长度为厚度的2.5~4.0倍。
2.排水及小型构造预制件质量控制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预制件包括钢筋混凝土圆管和钢筋混凝土盖板及帽石、枕梁等。
1)预制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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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2.7.4-3 预制件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施工工艺 材料检验 混凝土对比试件 外包时对生产厂考察 混凝土试配强度 检查模板,钢筋混凝土浇筑,试件抗压强度 成品几何尺寸及外观检测 养生监督 安 外观检验运输途中有 无外观损伤断裂 装 委托外包构件必要时 前 作承(压)试验 签认质 检资料
2)预制件监理工作要点:
⑴ 只有经监理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预制件施工。 ⑵ 预制件的模板必须坚固、顺直,并经监理检验认可。 ⑶ 预制件浇筑工艺和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才能用于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如要求变动,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⑷ 预制件的任何修补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有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修补。
⑸ 预制件砼浇筑应按规范要求制备试件,试件制备时应有监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修补。
⑹ 预制件砼浇筑应按规范要求制备试件,试件制备时应有监理在场。
⑺ 任何预制件在安装前,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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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用。
3.排水及小型构造物质量控制
1)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7.4-4) 2)工程监理要点
图2.7.4-4 排水及小型构造物监理工作流程 检查符合要求批准开工报告 审查施工工艺 按承包人开工先后顺序安排监理工作 检查施工放样 复核承包人的砂浆混凝土配比 构检查预制场 件预检查钢筋模板混凝土 制 检查混凝土强度 合格 基 检验开挖断面 础 工 测定基底标高 程 测定地基承载力 检验合格签认桥涵基坑检验表 预制件工艺 生产厂考察 抽查模板钢 筋混凝土 检查混凝土 强度 签认质 检资料 预制件进场检验 下圬工砌体质量检验 部工混凝土强度模板钢筋 程 检查 检验合格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预制安装洞口铺砌处理
⑴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砂浆和砼进行抽检,以作为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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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⑵ 构造物基坑开挖到设计底标高后,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检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底是否土质均匀和未被扰动,平面尺寸及高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凡超挖部分不允许用土填补,对任何一部分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由承包人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基础施工。
⑶ 排水工程土质边沟必须密实稳定,其底标高、沟深沟宽和边沟外侧边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达到外形顺直美观。干砌片石必须镶嵌密实,任何一处均不应有松动石料;浆砌圬工必须砂浆饱满,表面平整,各处几何尺寸均须符合设计要求;圬工外观应达到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滑。
⑷ 冬季施工中任何构件,任何部位在其砼或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受冻。
⑸ 所有构造物附属工程如八字墙,洞口铺砌等均应按主体工程质量同等要求。
⑹ 构造物回填质量控制要求见路基结构物回填。 ⑺ 涵洞总体检查项目(见表2.7.4-1) 3)监理工作内容 ⑴ 圆管涵质量控制
① 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获准后,方可施工。 ②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检验基底,基底和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施工;砂砾和石灰土垫层的应满足设计要求。
表2.7.4-1 涵洞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17
检查方法 监理实施细则
1 2 3 4 5 6 轴线偏位(mm) 流水面高程(mm) 涵底铺砌厚度(mm) 长度(mm) 孔径(mm) 净高(mm) 明涵20,暗涵50 ±20 +40,-10 +100,-50 ±20 明涵±20,暗涵±50 经纬仪:检查2处 水准仪、尺量:检查洞口2处,拉线检查中间1~2处 尺量:检查3~5处 尺量:检查中心线 尺量:检查3~5处 尺量:检查3~5处 ③ 预制构件外形轮廓清晰,线条顺直,无翘曲现象,表面应清洁平整,没有蜂窝、麻面、涂刷等缺陷,预制管成品质量(见表2.7.3-2)。
表2.7.4-2 混凝土预制管成品的质量要求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管节长度(mm) 内(外)径(mm) 壁厚(mm) 顺直度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0~10 不小于设计值 -3,正值不限 矢度不大于0.2%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管节拉线量,取最大矢高 检查方法 JTG F80/1-2004检查 ④ 圆管委托预制时必须做破损检查和三向剪力加载试验。 ⑤ 管节接缝
a. 基座尺寸及沉降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位置应与管节的
接缝位置相一致。
b.管节安装从下游开始,使接头面向上游;每节涵管应紧贴于垫
层或基座上,使涵管受力均匀;所有管节应按正确的轴线和图纸所示坡度敷设并使内壁齐平。
c.涵管接缝宽度≯10mm,并应用沥青麻絮等不透水材料填塞接缝,用铅丝绑扎两层150mm宽的沥青油毛毡包缠接缝部位。
d. 在管节接缝填塞好后,混凝土或砂浆抹带应满足设计强度,并无裂缝、脱落现象。
e.承插式接缝时,应在承口端的环形空隙内填塞砂浆,以使接头部位紧密吻合,并将内壁表面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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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涂抹防水层的圬工表面,应先清除粉屑污泥;油毛毡、防水纸等防水层,应在涂抹的热沥青尚未凝固时铺设,使防水层和结构物粘为一体。
⑥ 保证进出水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使上下游水流稳定畅通。 ⑦ 回填
a. 地面以下的工程,在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方可隐蔽。 b.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c.涵洞处路堤缺口填土应从涵洞洞身两侧不小于两倍孔径范围内,同时按水平分层、对称填筑、夯(压)实。
d.用机械填土时,除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外,涵洞顶上填土厚度必须大于0.5~1.0m时,才允许机械通过。
⑧ 圆管涵管座及涵管安装质量控制汇总(见表2.7.4-3)
表2.7.4-3 管座及涵管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管座或垫层混凝土强度 管座或垫层宽度、厚度(mm) 相邻管节底面错台(mm) 管径≤1m 管径>1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设计值 3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检查3个断面 尺量:检查3~5个接头 ⑵ 箱涵质量控制
① 涵台可按图纸设置的沉降缝处分段修筑;基础顶面与涵台相接部分应拉毛。
② 箱涵现场浇筑时应注意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侧板及顶板;按照设计要求预埋搭板连结锚固筋;按图纸所示的标高、纵坡和预拱度,设置垫层和基座以及浇筑涵洞混凝土。
③ 台背填土必须在箱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以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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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进行填土,填土应两个涵台同时对称填筑;在涵洞上填土时,第一层的最小摊铺厚度不得小于300mm,并防止剧烈的冲击。
④ 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并用嵌缝料填塞密实。
⑤ 在填土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混凝土顶板、侧板外表面上涂刷的沥青胶结材料和其它材料的防水层。
⑥ 盖板涵、箱涵质量控制(见表2.7.3-4)
表2.7.4-4 箱涵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混凝土强度(Mpa) 高度(mm) 宽度(mm) 顶板厚(mm) 明涵 暗涵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10 ±30 +10,-0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尺量:检查三个断面 尺量:检查3~5处 尺量:检查3~5处 2m直尺:每10m检查2处×3尺 侧墙和底板厚(mm) 平整度(mm) 2.8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2.8.1总监办试验室的职责及检测流程
2.8.1.2试验检测流程:(见图2.8.1.2-1试验检测流程图) 2.8.2检测:
1.审批主要工程材料(如石灰、砂石等),按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砂、碎石、石灰等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常规检测项目进行抽检,并按抽检频率进行独立的试验检测,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
图2.8.1.2-1 样品的委托(委托方填写委托协议) 120
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样品状态 受理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并编号、张贴标识 实施检测 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校核 检测报告的编写 报告审核 报告批准 报告发放、存档 2.对施工单位所做的施工配合比(强度等级C50以下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路面底基层配合比等)及土工标准试验进行复核试验,根据试验情况予以批复,并报总监办备案;
3.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同时对裸露结构物进行回弹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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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样品存库、处置 报告有误、有疑义 监理实施细则
2.8.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合格供方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初步选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并提供详细资料,总监办初步审查后,总监办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的全面审核工作。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3)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4)生产能力:具有90m3/h(及以上)生产线两条以上,且单站年生产能力在50万m3以上。
5)运输能力: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15台以上,泵车2台以上(臂长37m以上)。
6)调度能力: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应保证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
7)具有混凝土搅拌站级的独立试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且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8)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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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9)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
10)料仓应具有防雨、雪措施,且应设有足够高度的隔板,防止原材料混杂。
11)不同规格、产地的原材料应分别贮存,同时应根据任务量对原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
~高速公路工程C50及以上级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规格、产地应进行标识,必要时设专门的储存场地。粗集料含泥量应<1%,细集料含泥量应<2%。对特殊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控制应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执行。
12)供~高速公路工程使用的砂、石料储存场地,地面应硬化且具有良好排水功能。
3.施工单位应向总监办、总监办逐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详见附表 一 )。原则上每家施工单位申请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不宜超过3家。
4.审批程序
1)资质审查:总监办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供应商的资质、技术力量主要生产设施及试验室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查。
2)进站检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总监办组织,业主工程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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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办、总监办、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联合对供应商主要包括原材料贮备情况、生产系统、质保系统及供应系统等方面对其资格进行检查,同时总监办、总监办进行原材料的常规抽检。施工单位或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除做常规项目抽检外,还应对非常规试验检测项目(如水质分析、集料碱活性、外加剂、水泥化学指标、砼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及耐久性指标等),在监理的见证下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业主工程部、总监办根据资质审查、进站考察和原材料抽检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审批。
5.各标段施工单位应与至少两家混凝土供应商签署供应协议,以保证现场供应。
6.供应商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施工现场少量的混凝土需求,不得拖延、拒绝。
2.8.4配合比批复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料源确定后应立即准备配合比设计工作,并就配合比设计的具体要求提前与总监办和总监办试验室沟通。
2.施工单位配合比设计完成后,应立即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应及时取样做配合比复核试验。
3.对施工单位所做的一般工程配合比及土工标准试验进行复核试验,根据试验情况予以批复,并报总监办备案。
4.对施工单位所做的重要工程配合比(如化学腐蚀等级为F级盐田段桩、柱(包括系梁)和桥台、防撞护栏、桥面铺装,C50及以上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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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号混凝土、路面基层、面层配合比)总监办完成复核试验后,应形成初审意见报总监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收到重要配合比设计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取样,进行配合比复核试验并批复。
5.复核结果不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监理单位试验室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试验室,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设计。
6.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审批的配合比。 2.8.5对施工单位试验室建设及过程中的管理
1.督促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建立,规模按“标准化施工指南”的要求,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m2。
2.做好试验室的合理布局。一般情况下试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18m2,土工室不小于15m2,水泥室不小于15m2,养护室不小于30m2且不宜采用活动板房,样品室不小于10m2,水泥混凝土室不小于20m2,集料室不小于15m2,办公室不小于25m2。水泥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
3.试验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室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不小于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大于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4.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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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除湿机。
2)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5.每月定期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人员、设备、采标、台账、存档资料、抽检频率等检查,必要时随机抽查。
6.高性能混凝土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配合比设计,然后由施工单位、总监办、总监办逐级做试配,复合配比。
2.8.6试验计划工作程序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每月月底把当月的试验完成情况和下月试验计划上报总监办试验室(电子版及打印版)。
2.总监办根据施工单位的试验计划,合理安排总监办的月试验计划,并将总监办当月的试验完成情况和下月试验计划,会同施工单位的试验计划一同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2.8.7存档资料管理
1.总监办试验室及所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存档资料必须专人、专柜专档管理。
2.总监办试验室及所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采标、台账、存档资料必须齐全。
3.试验室的各种资料必须数据准确、签认、归档及时。严谨资料随意涂改、弄虚作假、严谨资料不具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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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所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相关统计资料报表的上传必须及时,严谨。
2.8.8试验人员管理 1.基本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讲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维护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2)严格遵守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4)不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礼物,不参加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吃请. 5)不准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出具假报告; 6)检测人员必须经指定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7)熟悉检测设备、仪器的性能,掌握使用维护方法,正确操作检测设备、仪器;
8)掌握本岗位涉及的试验检测标准;
9)理解误差理论、数理统计方法的知识,能独立进行数据处理工作; 10)试验检测人员应对试验检测工作、数据处理工作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以数据说话,不受行政、经济和其它因素干扰。 2.试验检测人员考勤制度
1)各级试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各施工单位、总监办试验室要合理安排休假和值班,不得因休假影响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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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总监办试验室负责人休假应取得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同意;施工单位试验室负责人休假应取得总监办试验室的同意,不得随意“打招呼”或由别人代请。
3)休假前必须安排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并指定专人接替,工作要交接清楚,休假结束后需到批假人处报到销假。
4)各级试验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开所属工地,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人员履约制度
1)各施工、总监办试验检测人员投入应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满足所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还应同时符合《天津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合格条件》的要求。
2)持证人员应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派出人员,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由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授权,并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其母体机构的资质等级应符合相关要求。
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实行备案制,不得随意更换,确需变更的,变更人员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条件,且变更率不得超过50%,由业主考核批准后,并报质检机构备案。
4)试验检测人员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且配备合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应为母体试验检测人员,不得一人在多个项目上任职,不得无序流动。
5)试验人员履约不满足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或暂停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并按业主、总监办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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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信用评价。
2.8.10工作管理制度 1.试验室安全、环保制度
1)试验室主任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经常进行教育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试验人员必须对本岗的安全、环保负责,加强对电、火、水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试验室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应污染环境。
4)沥青室、化学室注意防毒,所有试剂必须粘贴标签,对于有腐蚀和有毒的试剂必须注明“危险”标记。
5)沥青加热要严格注意防火,操作者必须戴手套,穿工作服,以免灼伤。
6)对于有辐射和超声波等设备的操作,应加强防护措施,配备必须的防护工具。
7)对于现场检测,必须先设立警示标志,配备专人负责交通安全指挥,以免出现人员和设备损伤。
8)检验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注意劳动保护。
9)试验室安全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有权责令停止违章工作。
10)对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 2.试验质量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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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试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在指定岗位上进行试验工作。
2)试验人员要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合同要求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数据要真实可靠,对试验数据负责。 3)试验设备要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试验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标定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的环境、温湿度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6)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骤进行。
7)对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如实准确填写在试验记录中。 8)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依据,要履行审核手续.签字齐全后方可归档。
9)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设专人管理。 3.不合格试验管理制度
当试验室在检测工作中,因受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1)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识别
不合格项目表现在质量活动,或其活动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方面,试验室所有人员均有识别的责任,一经发现某项工作可能属于不合格项目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向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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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主任报告。
2)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控制
试验室主任负责对不合格工作的控制,评价不合格项目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对不合格项目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3)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处理
对不合格项目,首先令其停工整改,然后对其复查,复查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复查合格的项目,可以继续施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对原材料令其清除出场,对施工中的不合格项目停止施工,令其返工,返工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⑴ 样品丢失、仪器零部件丢失。 ⑵ 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丢失。
⑶ 由于人员、设备、环境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⑷ 检测过程发生人身伤亡。 ⑸ 检测过程发生仪器损坏。
2)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为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三天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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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5.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外委试验要委托有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的试验机构进行。 2)外委试验要建立委托试验台帐。
3)委托试验要填写委托检测项目,使用的试验规程和评定的标准。 4)同一个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将同一批号样品试验检测任务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也不得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为其提供工地试验室服务。
5)对非常规试验项目如桥梁橡胶支座、交通工程材料及机电工程材料等特殊材料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可在监理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送检,试验数据双方共享。
6)取试验报告时,要检查试验报告是否符合委托要求,包括试验数据和试验项目。
7)委托试验要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试验室予以实施。 6.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需及时擦拭干净、摆设整齐。
2)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外环境卫生,保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
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必须符合有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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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保要求,无环境污染现象。
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7.试验室与标养室温湿度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条件要求是保证检测数据精确度和准确度的必要措施。
2)水泥室、混凝土室应安置冷暖空调和保证温湿度的设施,保持室内试验工作时温度湿度条件满足要求,并做好监测记录。
3)标养室应配备全自动温度湿度控制设备,有专人员维护保持检查试件的养生情况,监测并做好记录。
4)其他功能分区的试验工作室应根据检测项目类别及相应的环境条件要求,配置室内工作温湿度设施。
5)建立试验检测工作环境温度湿度控制记录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记录及维护,必须保证配置设备设施的正常工作性能。 8.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须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验收记录、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仪器说明书及出厂合格证,检定证书、校准报告等。
2)对主要仪器设备应根据仪器说明书及有关试验检测方法制定仪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张贴上墙。
3)使用贵重、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的人员均应通过有关业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使用。
4)建立仪器检定周期计划表,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时,不论在此期限内是否使用或使用次数多少均应进行检定或校验。经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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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校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5)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校验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6)定期对试验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及维护,并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对于不经常使用的设备要定期通电,开机运转,防止锈坏,并填写仪器维护记录。
7)仪器设备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经检定合格后,方准恢复使用。
8)使用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使用完毕后应清扫干净,并做好使用记录。
9)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安装后应重新进行检定或校验。 9.检测设备的维护制度
1)在用检测设备放置的环境要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检测设备要具有行之有效的防尘、防震、避光、润滑、防火措施,可参照设备使用说明书中要求。
2)对检测设备的维护、使用应设专人负责,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 3)使用中操作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日常维护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并妥善保护好检测设备的校准标识,以免丢失、损坏。
4)当发现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修理,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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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重新检定,并保留记录。
5)在搬运时,各类检测设备要有牢固、稳妥的包装,严禁避免强烈的震动;贮存应选择干燥无腐蚀的环境妥善处置,室外放置,应有防雨防尘的覆盖。
10.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试验原始资料是试验部门工作记录,是处理质量事故,仲裁质量纠纷的凭证,要求做到齐全(不丢失)、清晰(字迹工整不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真实可靠(不编造、不虚报、不错报)。
2)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台帐等质量记录,采用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统一规定的格式,且一律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试验结果正确,评定结论明确。
3)所有试验记录项目不能有空白,没有内容的填“/”表示。 4)试验报告中的数字保留、修约等要与试验规程的要求一致。 5)试验记录按表格设计要求填写,签字齐全后方可生效。试验记录更改时,更改人必须在表中备注处或更改内容附近处签字或盖更改人章。
6)试验记录要按试验项目分类,统一编号,做到记录、报告、台帐三统一。
7)所有试验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对原材料试验结果的结论,一律按国家或部颁现行标准执行,否则结论无效。
8)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质量记录可供业主或第三方查阅。 9)试验记录由专人专柜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霉变。借阅或发出的报告等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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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1.试验报告责任制制度
1)责任制是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的基础,是试验、检测报告质量的保证,也是试验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成绩的重要依据。
2)试验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对各种试验、检测报告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对试验出具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质量负责。
3)主办试验员对安排承接试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及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技术责任。
4)试验人员对自己承担试验检测项目,对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及原始记录的正确性承担技术责任。
5)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需经主办试验员校对,打印人员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质量负责。
6)试验报告应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应完整,数据无错误,结论确切公正,不允许涂改(如有笔误,需在改动处加盖公章)。
7)试验检测报告需由室主任或试验检测工程师签认,加盖试验专用章方为有效。
12. 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管理制度
1)对于上级、业主下发的文件,首先进行登记,由试验室主任将文件内容及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并遵照执行。
2)试验室要配齐标书要求使用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及与试验室工作有关的标书技术规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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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是公用书籍应登记,按手续借阅归还,不得私人独自占用,调动工作时及时交回。
4)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试验室要有清单,确保试验室使用的是有效版本。
5)作废的文件或规范要及时清理,盖作废章并履行文件和资料销毁规定。
6)试验人员外出学习带回的专业技术性资料,试验室要登记保存公用。
7)试验室指定专人对试验室的文件、标准规范等登记、发放、借阅、使用、保管、销毁等。
2.8.10抽样工作程序
1.抽样人员为试验室派出人员,一般为2人或2人以上。
2.抽样方案的确定:抽样人员应提前确定抽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样品种类、抽样的数量、抽样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3.抽样前不得向受检查单位透漏具体的抽样时间、地点和有关情况,到达受检单位后,由受检单位陪同到既定抽样地点进行抽样,样品的大小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
4.抽样人员必须亲自抽样或现场监督抽样过程,不得让样品超出监督范围。
5.抽样结束后,抽样人员对样品进行编号、包装,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6.抽样人员如需有关技术资料,一并向受检单位索取,并在抽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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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中加以说明。
7.样品运回试验室后,抽样人员及时将样品和抽样资料交到收样人手中。
2.8.11试验计划工作程序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把当月的试验完成情况和下月试验计划上报总监办。
2.总监办根据施工单位的试验计划,合理安排总监办的月试验计划,并将总监办当月的试验完成情况和下月试验计划,会同施工单位的试验计划一同上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2.8.13检测过程工作程序
1.人员及检测任务的安排:检测室在安排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充分考虑到人员是影响检测质量的重要因素,安排适宜的人员进行检测。 2.检测人员应按标准、检测方法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应合理安排做试验、出报告的时间,应按业务安排流程做好业务流转。检测人员还应了解熟悉本岗位检测设备情况,基本用途,基本参数,应能根据检测任务选择使用与检测任务要求相当的设备。
3.检测人员在检测时,还应当查看仪器设备的检定状态和标识是否过期等。
4.带到野外作业的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应有计划的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输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前能正常运行。
5.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开始前应准备好记录表格,该表格项目栏的设计应符合检测项目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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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检测过程中如出现仪器设备损坏、故障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2.8.13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管理工作程序 1.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校准
1)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或在用计量器具在维修或对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有怀疑时都要进行检定。
2)检定工作有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2.8.14检测报告编制与管理程序 1.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1)检测报告应准确、明晰、客观地描述检测结果,反映是否达到规定的或技术要求。
2)报告中术语、符号、表达规范正确。 3)报告应采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4)报告格式中无须填写的栏目应以“/”表示无此内容。 5)编写的报告字迹端正,易于辨认,使用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特殊情况除外)。 2.检测报告的编制
1)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主任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根据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编写完整后交校核或审核。
2)检测人应在编制的检测报告上签名并送交校核。 3)检测报告的校核由试验工程师负责。 ⑴校核内容:
①检测记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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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②必要的检测环境条件及检测仪器仪表选用上的正确性。 ③计算公式和各项计算的正确性(如数据处理和数据修约)。 ④报告中数据表达、计量单位及结论的正确性。 ⑤检测报告文字符号的正确性。
⑵校核人发现错误后应将检测报告退回编制人更正,并重新编制,重新校核。
⑶校核无误后校核人应在检测报告上签名并送交审核。 3.检测报告的审核。
1)审核者应由技术负责人承担,审查所引用的检测标准是否合适、检测方法是否正确、报告是否完整、检测数据是否合理、数据图表是否与原始检测记录相符、计算方法及结论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过程若发现由于笔误导致编制错误,应由编制人更正。若属于对检测数据、检测结果有怀疑,可能产生错误的,由审核人责成检测人员重新检测,重新执行报告编制、校核、审核工作。
3)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应在检测报告上签字交资料管理员盖章管理。 4.检测报告的盖章
1)资料管理员应检查检测报告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整。 2)若发现检测报告不符合盖章要求应退回,补齐手续。
3)资料管理员应在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上加盖“工地试验室专用盖”。 5.保管
每一份检测报告均由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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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8.15各标段试验抽检计划(表2.8.16-1~2.8.16~15)
1、第七标段抽检计划
表2.8.16-1 七标段抽检计划
检验和试验项目 混凝土(砂浆) 抗压强度试验 钢筋及焊接试验 施工部位 灌注桩 承台、系梁 墩柱 盖梁 现浇箱梁 体系转换 桥面铺装 护栏 灌注桩 承台、系梁 墩柱 盖梁 现浇箱梁 体系转换 护栏 钢筋网片 锚具、夹片检验 钢绞线力学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 桥面铺装 体系转换 体系转换 素土、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施工单位检验组数 890组 308组 480组 140组 60组 160组 50组 120组 80组 10组 30组 40组 36组 40组 30组 10组 30组 4组 40组 640组 640组 141
监理抽检组数 283组 60组 96组 28组 12组 32组 10组 24组 16组 2组 6组 8组 8组 8组 6组 2组 6组 1组 8组 128组 128组 见证组数 178组 60组 96组 28组 12组 32组 10组 24组 16组 2组 6组 8组 8组 8组 6组 2组 6组 1组 压实度试验 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含水率试验 素土、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监理实施细则
石灰 石灰粉煤灰土、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石灰粉煤灰土 石灰粉煤灰土 166组 44组 3组 33组 9组 1组 粉煤灰 标准击实试验
2、第八标段抽检计划(桥梁)
表2.8.16-2 八标段抽检计划(桥梁)
材料名称 施工部位 工程量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抽检组数 说明 砼 φ1.0m钻孔桩 砼 φ1.2m钻孔桩 砼 φ1.5m钻孔桩 619根 1857组(抗压) 372组 619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φ1.8m钻孔桩 砼 φ2.0m钻孔桩 砼 C30砼承台 91个 182组(抗压) 37组 37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0砼桥台 12个 24组(抗压) 5组 5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0砼墩柱 510个 1020组(抗压) 204组 204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0砼盖梁 84个 168组(抗压) 34组 34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0砼系梁 242个 484组(抗压) 97组 97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50现浇预应力砼箱梁 9519.9m 144组(抗压) 344组 44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5砼防撞护栏 3618.2 m 391组(抗压) 19组 19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142
监理实施细则
砼 C40防水砼桥面铺装 5763.4 m 3328组(抗压)6组(抗压)6组(抗压) 14组(抗渗) 3组(抗渗) 3组(抗渗)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砼 C35砼桥头搭板 294.9 m 12组(抗压) 3组 3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橡胶支座 / 428个 10组(30个) 2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伸缩缝装置 80型、160型 / 4组 1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钢绞线 预应力梁 248.9t 5组 1组 1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锚夹具、连接器 预应力梁 / 13组 2组 3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波纹管 预应力梁 / 8组 1组 1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孔道压浆 预应力梁 / 12组(抗压) 12组 12组 不包括换台班浇筑 R235钢筋 / 45t 32组 7组 7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HRB335钢筋 / 4392.2t 110组 22组 22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钢筋网片 / 787.4t 14组 3组 3组 不包括分批抽样 钢材 / 228.2t 5组 1组 / 钢筋焊接 / 300头为一批 表2.8.16-3八标段抽检计划(路基)
材料名称 施工部位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抽检组数 3根(承载力) 2根(触探) 3根(抽芯无侧限抗压) 1根(承载力) 1根(触探) 1根(抽芯无侧限抗压) 5根(承载力) 说明 2根(承载12根(承载力) 力) 8根(触探) 2根(触探) 12根(抽芯无侧2根(抽芯无限抗压) 侧限抗压) 1根(承载3根(承载力) 力) 2根(触探) 1根(触探) 3根(抽芯无侧1根(抽芯无限抗压) 侧限抗压) 24根(承载力) 4根(承载48根(触探) 力) 143
水泥搅拌桩 深基础 高压旋喷桩 深基础 预应力管桩 深基础 监理实施细则
12点(复合地基承载力) 路基填筑、底基层 基层 8根(触探) 10根(触探) 2点(复合地3点(复合地基承载力) 基承载力) 37 32 37 32 石灰 粉煤灰 188 164 3、第九标段抽检计划
表2.8.16-4九标段抽检计划 检验和试验项目 混凝土(砂浆) 抗压强度试验 施工部位 灌注桩 承台、系梁 墩柱 盖梁 现浇箱梁 搭板 桥面铺装 台帽 台身 肋板 护栏 通道 弹模 钢筋及焊接试验 灌注桩 承台、系梁 墩柱 盖梁 现浇箱梁 护栏 搭板 通道 钢筋网片 锚具、夹片检验 钢绞线力学试验 桥面铺装 负弯矩 负弯矩 施工单位检验组数 564组 252组 1440组 444组 84组 20组 108组 16组 16组 20组 144组 11组 96组 100组 20组 10组 30组 40组 16组 4组 8组 10组 1组 7组 56组 144
监理抽检组数 141组 50组 288组 89组 17组 4组 22组 4组 4组 4组 29组 3组 19组 20组 4组 2组 6组 8组 4组 1组 2组 2组 1组 2组 12组 见证组数 113组 50组 288组 89组 17组 4组 22组 4组 4组 4组 29组 3组 19组 20组 4组 2组 6组 8组 4组 1组 2组 2组 1组 2组 标准击实试验 素土、路基6%戗灰、台背10% 监理实施细则
灰土 压实度试验 含水率试验 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素土、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路基6%戗灰、台背10%灰土 100组 20组 20组 10组 100组 石灰计量(标准曲线、实测含灰量 50组 5、第十五标段抽检计划 表2.8.16-5 京津高速互通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φ25 HRB335φ22 HRB335φ12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试验组数 393组(抗压)、312组(弹模) 468组(抗压) 4组 5组 2组 4组 10组 1组 17套(硬度) 47套(硬度) 67套(硬度)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79组(抗压)、156组(抗压)、63组(弹模) 156组(弹模) 94组(抗压) 1组 1组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10套(硬度) 14套(硬度) 156组(抗压) 1组 1组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10套(硬度) 14套(硬度) 表2.8.16-6港城大道分离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试验组数 960组(抗压)、960组(弹模) 见证组数 192组(抗压)、192组(弹模) 145
监理抽检组数 480组(抗压)、480组(弹模) 备注 监理实施细则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φ22 HRB335φ12 波纹管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1440组(抗压) 10组 13组 16组 30组 3组 226套(硬度) 159套(硬度) 288组(抗压) 2组 3组 4组 6组 1组 46套(硬度) 32套(硬度) 480组(抗压) 2组 3组 4组 6组 1组 46套(硬度) 32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表2.8.16-7第九大街互通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φ22 HRB335φ12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试验组数 744组(抗压)、744组(弹模) 1116组(抗压) 8组 9组 12组 23组 2组 10套(硬度) 见证组数 149组(抗压)、149组(弹模) 224组(抗压) 2组 2组 3组 5组 1组 5套(硬度) 监理抽检组数 372组(抗压)、372组(弹模) 372组(抗压) 2组 2组 3组 5组 1组 5套(硬度)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锚夹具M15-4 168套(硬度) 34套(硬度) 34套(硬度) 锚夹具M15-5 177套(硬度) 36套(硬度) 36套(硬度) 锚夹具M15-6 76套(硬度) 16套(硬度) 16套(硬度) 表2.8.16-8京津塘高速分离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φ25 试验组数 798组(抗压)、762组(弹模) 1143组(抗压) 9组 11组 1组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备注 160组(抗压)、381组(抗压)、153组(弹模) 381组(弹模) 229组(抗压) 381组(抗压) 2组 3组 1组 146
2组 3组 1组 监理实施细则
HRB335φ22 HRB335φ12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锚夹具M15-6 11组 31组 2组 100套(硬度) 149套(硬度) 34套(硬度) 10套(硬度) 3组 7组 1组 20套(硬度) 30套(硬度) 7套(硬度) 5套(硬度) 3组 7组 1组 20套(硬度) 30套(硬度) 7套(硬度) 5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6、第十六标段抽检计划 表2.8.16-9津滨高速互通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692组(抗压)、139组(抗压)、331组(抗压)、662组(弹模) 133组(弹模) 331组(弹模) 993组(抗压) 199组(抗压) 331组(抗压) 7组 9组 34组 2组 17套(硬度) 92套(硬度) 2组 2组 7组 1组 5套(硬度) 19套(硬度) 2组 2组 7组 1组 5套(硬度) 19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30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150套(硬度) 30套(硬度) 表2.8.16-10津塘公路分离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660组(抗压)、132组(抗压)、312组(抗压)、624组(弹模) 125组(弹模) 312组(弹模) 936组(抗压) 188组(抗压) 312组(抗压) 7组 9组 32组 2组 8套(硬度) 128套(硬度) 2组 2组 7组 1组 5套(硬度) 26套(硬度) 2组 2组 7组 1组 5套(硬度) 26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147
监理实施细则
锚夹具M15-5 123套(硬度) 25套(硬度) 25套(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表2.8.16-11馨顺园大桥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84组(抗压)、84组(弹模) 84组(抗压)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168组(抗压)、34组(抗压)、34168组(弹模) 组(弹模) 252组(抗压) 1组 2组 7组 1组 20套(硬度) 10套(硬度) 51组(抗压)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表2.8.16-12二丈河大桥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204组(抗压)、204组(弹模) 204组(抗压) 1组 1组 4组 1组 13套(硬度) 18套(硬度) 5套(硬度)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408组(抗压)、82组(抗压)、82408组(弹模) 组(弹模) 612组(抗压) 3组 4组 18组 1组 63套(硬度) 87套(硬度) 12套(硬度) 123组(抗压) 1组 1组 4组 1组 13套(硬度) 18套(硬度) 5套(硬度) 148
监理实施细则
表2.8.16-13 K22+130.465中桥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试验组数 72组(抗压)、72组(弹模) 108组(抗压) 1组 1组 4组 1组 10套(硬度) 5套(硬度)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15组(抗压)、 36组(抗压)、3615组(弹模) 组(弹模) 22组(抗压) 1组 1组 1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36组(抗压) 1组 1组 1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表2.8.16-14 西部新城南出口互通式立交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φ50 波纹管φ55 波纹管φ63 波纹管φ70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锚夹具M15-5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558组(抗压)、558组(弹模) 558组(抗压) 3组 3组 10组 1组 1组 1组 1组 5套(硬度) 44套(硬度) 66套(硬度) 1152组(抗压)、231组(抗压)、1116组(弹模) 224组(弹模) 1674组(抗压) 15组 13组 49组 1组 3组 1组 1组 5套(硬度) 217套(硬度) 328套(硬度) 335组(抗压) 3组 3组 10组 1组 1组 1组 1组 5套(硬度) 44套(硬度) 66套(硬度) 表2.8.16-15 引水河大桥 材料名称 C50砼 水泥静浆 钢绞线 R235钢筋 HRB335钢筋 波纹管 锚夹具M15-3 锚夹具M15-4 试验组数 见证组数 监理抽检组数 72组(抗压)、72组(弹模) 72组(抗压)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备注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应检6套 静载锚固性能试144组(抗压)、29组(抗压)、29144组(弹模) 组(弹模) 216组(抗压) 1组 2组 7组 1组 20套(硬度) 10套(硬度) 44组(抗压) 1组 1组 2组 1组 5套(硬度) 5套(硬度) 149
监理实施细则
验应检6套 2.9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2.9.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测量仪器的检验鉴定、导线、水准点复测、中线恢复以及对原地面的断面复测与补测,增设加密的导线点、水准点等。 1.设计交桩 工程开工前,业主或设计代表将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详细资料。 2.控制点复测与增设加密 1)按照合同文件对承包人进场的测量人员和仪器进行检查,要求测量负责人必须达到相关资质,且测量仪器必须有检验合格的鉴定证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送检或更换。 2)要求承包人的控制复测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部颁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测量监理工程师则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要求承包人进行增设加密,加密控制点的精度要求仍按上述部颁的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加密控制点的测设方法必须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同意和批准,并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4)对复测后的控制点成果进行认真复核并与设计提供的成果进行核对。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级导线:角度闭合差(“)应小于±10N,相对闭合差小于1/15000;四等水准:高差闭合差应小于±20L1/2 1/2。 5)复测控制点时,必须与相邻标段的控制点进行联测,闭合差必须满 150
监理实施细则
足规范要求。
6)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引测到施工安全地段并加以固定,所设护桩应牢固可靠,桩位应便于架设测量仪器,且应设在能控制施工的范围以内。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测批复。 3.中线复测
1)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原则上每20米放一个中线桩,同时放出公里桩、百米桩及曲线要素桩等。
2)恢复中线前,应对设计逐桩坐标进行符合计算,并将结果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3)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核,确认后上报业主或设计代表。 4.原地面测量
原地面复测是工程量复核统计的重要依据。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对原地面进行断面复测,原则上以每25~50米一个断面并应与设计断面相对应。测量监理工程师则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测并确认复测结果。
1)清表前原始地面线测量
清表前,承包人应对红线范围内的原始地面的断面标高进行测量,同时与设计断面进行比较,并将测量结果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复合检测。若确认无争议,则签字认可,否则上报业主进行三方联测进行确认,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可靠,以确保工程量的统计计算符合实际情况。
2)清表后地面线测量
151
监理实施细则
在清表后,总体工程开工以前,承包人应重新恢复路基中桩及边桩,并对清表后的地面标高及其宽度进行测量(包括清淤断面),总监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则进行100%检测确认。并要求承包人将测量结果、实测断面图和土方量计算表上报总经办审核批复。 5.控制点的检查与保护
1)对于设计提供并经承包人复测和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测确认后批复使用的控制点以及加密控制点,承包人必须认真负责的加以保护,若发现有被移动或破坏,应及时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确认处理。
2)施工期间,每半年应督促承包人复测一次水准点,每一年复测一次平面导线点,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控制点进行检查复核。
3)在施工过程中,测量监理工程师有权督促承包人随时进行检查或定期检测复核控制点,也有权不定期的进行抽检。
4)未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同意或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自行移动或改变控制点桩位和控制点成果表。
5)未经报验或批复的控制点(包括加密控制点)测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或不予认可。
2.9.2 路基工程施工测量
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2.9.2.1导线复测
1.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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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导线复测应采全站仪。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由具有仪器检验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证书。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4.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以下要求:角度闭合差(″)为10N,N为测站数;坐标相对闭合差小于1/15000。
2.9.2.2中线复测
1.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2.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3.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同时报请业主批准。
2.9.2.3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1.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大桥附近的水准点闭合差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办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水准点闭合差为20L, 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km计。
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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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4.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岩石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混凝土中的钢筋头上,具体标准参照《工程测量规范》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2.9.2.4路基放样
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定出路基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3.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4.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施工中,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5.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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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修整坑底纵坡。
6.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m在沟内边缘钉木桩注明里程及挖深。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2.9.3桥涵工程施工测量: 2.9.3.1施工测量的内容和要求
1.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精度,确定利用原设计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
2.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 3.桥涵放样测量及要求
现代测量放线仪器基本上都使用全站仪。所有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校验。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用来复核承包人测量放样的各种仪器的合格证明及校核证明检验审核。
1)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参照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
2)涵洞测量放样时,应注意核对涵洞纵横轴线的地形剖面图是否与设计图相符,应注意涵洞长度、涵底标高的正确性。对斜交涵洞、曲线上和陡坡上的涵洞,应考虑交角、加宽、超高和纵坡对涵洞具体位置、尺寸的影响,并注意锥坡、翼墙、一字墙和涵洞墙身顶部和上下游调治构造物的位置、方向、长度、高度、坡度,使之符合技术要求。 4.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和竣工测量
1)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涵结构浇筑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
155
监理实施细则
标高,并做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各结构部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2)桥梁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测量项目如下: ⑴ 测定桥梁中线,丈量跨径; ⑵ 丈量墩、台(或塔、锚)各部尺寸; ⑶ 检查桥面高程。 5.为防止差错,施工测量必须由两个人相互检查校对并做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2.9.3.2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 1.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测量,三角测量等级的确定应符合下表要求: 平面控制测量等级 等 级 二等三角 三等三角 四等三角 一等小三角 二等小三角 桥位控制测量 >5000m的特大桥 2000-5000m的特大桥 1000-2000m的特大桥 500-1000m的特大桥 <500m的大、中桥 2.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12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三角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各表(表2.9.3-1至表2.9.3-4)要求: 表2.9.3-1三角测量的技术要求 平均测角中等级 边长误差(km) (″) 二等 三等 3.0 2.0 ±1.0 1.8 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1/250000 ≤1/150000 最弱边边测回数 长相对中DJ1 DJ2 DJ6 误差 ≤1/120000 12 — — ≤1/70000 6 156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3.5 ±7.0 9 — 监理实施细则
四等 一级小三角 二级小三角 1.0 0.5 0.3 ±2.5 5.0 ≤1/100000 ≤1/40000 4 ≤1/40000 ≤1/20000 — 6 2 1 — 4 2 ±9.0 ±15.0 ±30.0 ±10.0 ≤1/20000 ≤1/10000 — 表2.9.3-2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四等及以上 一级及以下 仪器型号 DJ1 DJ2 DJ2 DJ6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 1 3 — — 一测回中2倍半测回归照准差较差零差(″) (″) 6 9 8 13 12 18 18 —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 6 9 12 24 注: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范围时,该方向一测回中2倍照准差较差,可按同一观察时段内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 表2.9.3-3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面控制网等级 二、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等 测距仪精度等级 Ⅰ Ⅱ Ⅰ Ⅱ Ⅱ Ⅲ Ⅱ Ⅲ 观测次数 往 返 1 1 1 1 1 1 — — 总测 回数 6 8 4-6 4-8 2 4 1-2 2 一测回读数较差(mm) ≤5 ≤10 ≤5 ≤10 ≤10 ≤20 ≤10 ≤20 单程各测回较差(mm) ≤7 ≤15 ≤7 ≤15 ≤15 ≤30 ≤15 ≤30 往返较差 ≤2 (a+b*D) 注:①测回是指准目标1次,读数2-4次的过程; ②根据具体情况,测边可采取不同时间段观测代替往返观测; ③a——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mm); b——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mm/km); c——测距长度(km)。 表2.9.3-4测量精度等级 测距仪精度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注:表中符号意义同前。 157
每公里测距中误差mD(mm) mD≤5 5<mD≤10 mD=±(a+b*D) 10<mD≤20 监理实施细则
3.桥位测量的精度要求见表2.9.3-5 表2.9.3-5桥轴线相对中误差 测量等级 二等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4.高程控制测量 水准测量等级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2000以上的特大桥一般为三等,1000-2000的特大桥为四等,1000以下的桥梁为五等,水准测量的等级划分及主要技术要求见下表。表2.9.3-6 表2.9.3-6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公里高差中数中误差(mm) 等级 偶然中误差M全中误差MW ⊿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1 ±3 ±5 ±8 ±2 ±6 ±10 ±15 水准水准仪的尺 型号 观测次数 与已知点联测 符合或环线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往一次 往返较差、符合或环线闭合差(mm) ±4L1/2 ±12L1/2 ±20L1/2 ±30L1/2 桥轴线相对中误差 1/130000 1/70000 1/40000 1/20000 1/10000 注:对特殊的桥梁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确定桥轴线控制测量的等级与精度。 DS1 因瓦 往返各一次 DS1 因瓦 往返各一次 DS3 双面 往返各一次 DS3 双面 往返各一次 DS3 单面 往返各一次 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9.3-1
图2.9.3-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导线桩、水准点桩、逐桩坐标 复测复核合格 放样、路中心桩、路基边缘桩、 桥涵位置桩 158 监理实施细则
承包人保护所有 桩志不受损坏 增补控制点水准点桩 对放样桩和资料 有疑问等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复核 合 格 监理工程师批准测量控制资料及桩志 第三章 工程进度监理
工程进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指标,只有按期完成的工程项目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才能体现合同法律的作用。监理工程师负有对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工程进度监理工作流程(见图3-1) 3.1 进度控制的原则
3.1.1总体安排、阶段控制、分项管理、月度统计分析,严格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3.1.2监理对进度控制的目标应符合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工期目标,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采取合同手段尽量避免延期或使延期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159
监理实施细则
图3-1 工程进度监理工作流程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人编制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不同意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批准、实施 承包人编制分项工程和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上报实际进度情况 驻地工程师审查 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检查 指定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两者对比 符 合 继续执行计划直到工程竣工 不符合 报驻地监理审查批准
3.1.3监理对进度的控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3.1.4对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采取纠偏措施,把进度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3.1.5通过监督承包人按时提交进度计划,并严格审批,来体现监理对工程进度的领先控制。 3.2 进度控制的方法
3.2.1督促承包人按时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附有文字说明、进度图表、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使用计划、以及保证措施等。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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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进度计划应绘制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应绘制横道图。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应绘制资金流量曲线图。
3.2.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审核保证工期的各项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3.2.3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征得业主同意。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办。
3.2.4现场监理工程师如实记录每日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将施工进度记录在监理日志中,并如实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
3.2.5审查、分析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统计资料。 3.2.6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报告及在施工现场跟踪检查所掌握的资料,通过对施工进度的分析,确定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偏差,并评价该偏差对关键工期及总工期目标的影响。
3.2.7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3.2.8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3.2.9参加现场进度协调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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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2.10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进度控制要求。 3.3 进度控制的措施
3.3.1严格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包括总体进度计划、年度或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审批。
3.3.2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实施进度计划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3.3.3审查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施工机具、安装设备到场计划,是否能满足现场需要。
3.3.4现场监理工程师就现场检查的内容,每周进行统计,核定工程进度与周计划的符合情况,进行进度偏差分析并做出进度各方面要素的评价,提出相应的建议,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动态管理过程。
3.3.5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并监督实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3.6通过组织召开工地会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不利因素。
3.3.7对工程变更、工期延长、计划调整等,经监理审签认可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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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为有效。
3.3.8对进度控制的各项内容实行规范化管理,以保证监控效果。 3.4 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3.4.1 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协议28日之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
3.4.1.1工程概况。 3.4.1.2总体施工组织部署。 3.4.1.3总体施工方案。
3.4.1.4总体施工进度布置(附条形图、关键线路、网络图、 主要工程柱状图和工程管理曲线)
3.4.1.5 人员与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图(或表)。 3.4.1.6 总平面布置图。 3.4.1.7 施工准备。
3.4.1.8 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
3.4.1.9 资金使用计划(用柱状图)和月度现金流转表。 3.4.2 承包人应该根据技术规范和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制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或施工程序,并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至少14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报请驻地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 3.4.2.1施工的基本情况。 3.4.2.2施工内容。
3.4.2.3详细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
3.4.2.4包括机构及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人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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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4.2.5质量保证措施。 3.4.2.6计划进度。 3.4.2.7 临时工程。 3.4.2.8安全及环保措施。
此外承包人还要提交质量控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等的具体日程安排。 3.5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
3.5.1 总监办审批程序
3.5.1.1由驻地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工期、年度计划进行初审。
3.5.1.2初审包括阅读文件、调查核实提出问题与施工承包人讨论或澄清,对有问题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或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要求承包人补报。
3.5.1.3驻地工程师将初审意见报总监办,由总监办进行审查汇总并审批。
3.5.1.4驻地监理处依据总监办批准的工期、年度计划,审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季度、月计划。
3.5.2 审查内容
总监办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报告,研究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必须注意与相邻合同段承包人的相关计划是否冲突。
检查内容:
3.5.2.1承包人的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其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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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3.5.2.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其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的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是否考虑到工期、当地气候条件(如雨雪等影响)和因维修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是否足够。
3.5.2.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妥善合理。
3.5.2.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量工和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招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报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
3.5.2.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理时间是否足够。
3.5.2.6试验室的组建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交通工具是否已交付正常使用。
3.5.2.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分项开工计划后在7天内进行批复。 3. 6进度计划的执行
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合格的计划。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驻地监理应批示承包人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驻地监理应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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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计划应报总监办备份。
3. 7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工程师每月末应总结各项目进度报告,通过分析和整理提出所辖合同段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补救措施,按月向总监办写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3.7.1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标额的累计曲线。
3.7.2对工程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他特殊影响)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3.7.3工程图片、支付状况及其他工程计划图表; 3.7.4本月已完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及对进度的影响; 3.7.5支付状况及变更、延期、索赔等情况; 3.7.6监理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3. 8进度计划调整
3.8.1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当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计划采取加快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3.8.2若承包人拒绝接受驻地工程师加快进度的指令,或采取措施不力,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驻地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报总监办,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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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告,建议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一旦业主作出上述决定,驻地工程师应要求指定承包人或新的承包人重新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3.8.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使整体工程进度延误,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办的同意下批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同时应要求施工承包人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3. 9计划统计管理
3.9.1驻地工程师按业主制定和下达的计划统计工作任务、报表格式、填写内容和时间限制督促承包人按时上报,并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统计报表进行审查。
3.9.2承包人按月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经驻地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办。
第四章 工程费用监理
4.1 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和合同图纸,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的计量,对工程费用的变化进行科学评估,使最终支付的合同款额合理、准确。
4.1.1严格执行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4.1.2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不予审核和计量。
4.1.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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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1.4合理、公正地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
4.1.5对有争议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协商后做出决定。 4.2 投资控制的依据
4.2.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规定、施工图纸等。 4.2.2合同规定采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4.2.3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
4.2.4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4.2.5市场价格信息及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4.3 投资控制的方法
4.3.1熟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技术规范等,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4.3.2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核算,计算出每个清单项目的控制数量。
4.3.3对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量和审核,对承包人提交的中期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发支付证书来控制合同价款。
4.3.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按合同规定的控制程序和计量方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及时分析工程变更对控制投资的影响。
4.3.5凡是清单外或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应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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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定的程序到现场认可,由业主代表、监理和承包人三方联测,并签认工程洽商记录予以确认。
4.3.6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和计量形象图,经常检查计量支付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比较分析。避免重复计量和多计或漏计现象的发生。
4.3.7做好施工监理记录和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依据合同条款,处理承包人和业主提出的索赔事宜。
4.3.8每月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该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和付款申请,监理工程师接到申请后应到现场检查验收对合格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和中间计量。
4.3.9由于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索赔和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调整等原因导致的投资调整,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合同条款和事实为依据进行审核,并报业主批准。
4.3.10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4.4 投资控制的措施
4.4.1建立从总监办合同管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到承包人计量人员的独立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体系。执行监理工程师分级审核制度。
4.4.2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技术经济分析,督促承包人采用先进合理工艺和技术,合理编排工期,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用。
4.4.3监理工程师应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策,及时向业主报告可能发生的索赔,减少工程索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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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4.4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功能要求、质量、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与业主、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后,签发工程变更令。
4.4.5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及时、准确的核算、审核工程量,按合同条款签认工程款支付。
4.4.6检查、监督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4.4.7在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进行计划投资与实际发生费用的比较分析, 并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4.4.8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合理、公正的处理费用索赔。 4.5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4.5.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高速公路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施工图纸,通过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及计量方式和方法。
4.5.2除非总监办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4.5.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驻地工程师按合同规定或业主、总监办批准办理工程变更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数量或单位上的变动、调整时,应核实工程量,制定计量支付红线,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做好计量支付记录;同时建立变更设计台帐,记录工程变更原因、变更图纸、批准文件、文号、已同意的变更单价或变更增减费用、批准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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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6 计量原则:
4.6.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和资料不全者严禁计量。 4.6.2严格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控制标准进行计量。 4.6.3按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量,作为控制计量的红线;设计变更一经批准,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4.7 工程计量的方法及程序
4.7.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单位或时间时,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由监理审查后,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填写签认计量单,并负责编制计量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错误在下期支付中予以更正,合格后报业主办理支付。
4.7.2工程计量必须附有计算资料、工程变更令(如有变更工程)、工程检验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中间交工证书及有关质量评定意见。
4.7.3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与技术规范有关章、节和合同工程量清单执行,在实施中应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期支付证书),经监理人员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改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名,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改,驻地监理处可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7天内可提出书面申辩,逾期或经驻地工程师研究决定后的各项内容若不通过,则承包人自行审查后上报。
4.7.4在合同签署后,对承包人预付款的支付,按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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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4.7.5承包人于每月规定时间,将根据各专业工程师已签认的中间检验单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的计量表、经合同工程师现场核实已进场的永久性材料及发票、经批复的单价变更、索赔等填写中期支付证书。驻地监理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工程师会同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驻地工程师审查签字。
4.7.6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中期支付证书后5天内,若无异议,将中期支付证书签认后送总监办审批。
4.7.7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不论申请或批准的款额如果不足合同价的1%, 则并入下期支付。待本期累计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一并出具中期支付证书。
4.7.8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总监办提交一份最终结帐单草案及其他证实文件,经总监办审查后报总监办审批,如不同意或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应提供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编写并提交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表,监理在收到最终结帐单和清帐书14天后,监理工程师签发一份最终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表明据合同所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总额。
4.7.9报表应有附录(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为细项或单独的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是一个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
4.7.10最终计量支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成并经总监办验收合格,具备所有的检验表格及计算资料,将所有的资料备齐后交总监办,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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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监办审核后报业主批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业主支付最终工程费用。
4.7.11计量支付流程(见图4.7 -1)
图4.7-1 计量支付流程 驻地办验收承包人报检工程,共同现场计量 不合格 返工、再报 承包人填报支付申请 不同意 驻地办审核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总监办审定 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业主同意后签字支付
第五章 工程合同管理
5.1 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5.1.1 合同管理的原则
5.1.1.1执行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的原则。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对其要实施专项管理。
5.1.1.2执行合同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合同文件确定的范围、原则、方法和程序。
5.1.1.3监理工程师必须以科学、公正的原则监督管理合同的执行,处理合同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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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1.1.4监理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宜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5.1.1.5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跟踪合同的履行,督促和纠正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5.1.2 工程变更管理
5.1.2.1任何对原工程形式、数量、质量和内容的改变,统称工程变更。
5.1.2.2业主、监理、设计、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但任何工程变更都必须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经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令为准,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5.1.2.3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推,且要求内容准确、图示规范。
5.1.2.4监理工程师只对总承包单位签发工程变更令,涉及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传达。
5.1.2.5工程变更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合同工程施工图纸上。 5.1.2.6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
5.1.2.7监理工程师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权限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工程变更涉及的费用增减应按照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5.1.2.8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费用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作出评估后由业主批准。
5.1.3 工程延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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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1.3.1当出现合同约定的工程延期事件,且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影响原定合同工期,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提出工程延期,监理工程师予以受理。
1.非承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时间开工。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停止。
3.非承包人原因的停电、停水时间超过施工合同的规定。 4.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使承包人增加额外或附加工作。 5.合同约定或业主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形。
5.1.3.2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或合同文件约定不允许提出延期的情况,监理工程师不予受理。
5.1.3.3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受理。
5.1.3.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意向后,应立即做好与延期事件有关的现场情况调查和记录,收集来自场内外与延期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取证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5.1.3.5在工程延期期间,承包人须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将人员、设备、工程材料等做好调整与安排,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理情况评估延期。
5.1.3.6承包人必须在延期事件终止后规定期限内提出正式申请。 5.1.3.7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所有证据和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进行评估。
5.1.3.8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延期申请过程中,应就延期的天数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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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和承包人进行协商或协调。
5.1.3.9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延期申请审查和延期评估后,应提出延期审查报告,报业主审核批准。批准的工程延期和合同工期之和,为新的合同工期。
5.1.3.10工程延期造成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办应按照费用索赔程序办理。
5.1.4 费用索赔管理
5.1.4.1由于出现难以预见的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等情况和业主责任造成的违约情况,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提出费用索赔。
5.1.4.2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或合同文件约定不允许索赔的项目,监理工程师不予受理。
5.1.4.3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准备索赔报告与附件。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受理。
5.1.4.4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须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内容和方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合理情况评估索赔。
5.1.4.5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所有证据和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证据进行评估。
5.1.4.6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取证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5.1.4.7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索赔申请审查和索赔费用评估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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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索赔审查报告,报业主审核批准。经业主批准的索赔费用在中期支付中办理。
5.1.5 工程分包管理
5.1.5.1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业主批准,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工程项目的分包。
5.1.5.2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主体工程的分包以及超过合同和有关规定范围的工程分包。
5.1.5.3任何分包均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须经监理批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分包手续。
5.1.5.4当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资质、资历和资信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时,承包人应提供全面协助。
5.1.5.5分包的同意和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1.5.6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分包,防止工程项目的层层转让与分包。
5.1.5.7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商施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5.1.5.8分包工程的计量支付由承包人统一进行申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不直接对分包商进行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通过中期支付清单,由承包人向分包商支付。
5.1.5.9业主可根据合同规定指定分包,指定分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分包协议,指定分包商应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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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承担由于指定分包商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5.1.6 违约处理
5.1.6.1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示承包人和业主。
5.1.6.2发生一般违约事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5.1.6.3发生严重违约事件,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认真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5.2 延期申报与审批程序
5.2.1 延期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
5.2.1.1承包人在首次出现延误后的21天内, 将他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总监办抄报业主。
5.2.1.2在提交上述意向通知后的21天内, 或经总监办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总监办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以《延期申请单》的形式上报,并应附有承包人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
5.2.1 .3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 承包人不能在21天内送交上述规定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则承包人除按以上所述提交他要求延期意向的书面通知外,还必须以不多于21天的间隔向总监办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1天内,承包人应以《延期申请单》的形式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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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请应附有与此项延期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
5.2.2 延期审批程序
5.2.2.1为加快延期审批速度,各合同应成立延期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总监办、总监办有关人员组成。
5.2.2.2在接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后,总监办应立即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等,并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此记录包括由于延误而受影响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与此项事件有关的一切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避免或减少延期的处理措施;同时应随时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作出详细的记录,直至延误事件结束,并及时向总监办上报。
5.2.2.3如果延误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评估小组应根据承包人上报的临时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应给予承包人的临时延期时间,报总监办审批,由总监办查后报总监办。
5.2.2.4在接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后的评估小组应对其进行详细评估, 提出书面评估报告交总监办核实,总监办核实无异议后,填写《延期审批书》报总监办审查。
5.2.2.5总监办审批后报业主核准,然后签发《延期审批书》,并通过总监办将《延期审批书》送交承包人,同时抄报业主。
5.2.2.6如果延期时限超出了合同赋于监理的审批权限(合同专用条款),监理应及时将延期事件报于业主,同业主一起评估,共同审批。延期审批流程(见图5.2-1) 5.3索赔申报与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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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费用索赔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对其费用索赔申请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
5.3.1.1承包人应在费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1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总监办并抄报业主。
5.3.1.2 如果费用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以21天为间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此项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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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1 延期审批流程 延误事件发生 21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 连续性 是 以21天内报间隔临时报告 否 延误事件结束 21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 评估小组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 驻地办核实填写《延期审批书》 通知承包商 总监办审批 总监办签发《延期审批书》 驻地办 报业主审核
5.3.1.3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1天内,承包人必须以《索赔申请书》的形式,向驻地监理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正式费用索赔申请必须附有此项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导致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 2.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所适用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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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所采用计算费率的依据等。
4.与此项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提出费用索赔的意向申请书、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
5.3.2 费用索赔审批程序:
5.3.2.1为更好的处理费用索赔,应成立费用索赔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总监办和总监办组成,监理召集人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担任。
5.3.2.2驻地监理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到达事件现场,了解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并对现场情况作详细记录(如由此而闲置的人工、机械设备数量等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有可能,应提出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同时,应随时到工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并作详细的记录,直至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并及时向总监办报告。
5.3.2.3在接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后,评估小组应对其索赔申请作出详细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交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实,核实无异议后,填写《索赔审批书》报总监办审批。
5.3.2.4总监办审批后,报业主核准,然后签发《索赔审批书》,并通过总监办将《索赔审批书》送交承包人,同时抄报业主。索赔申报、审批流程(见图5.4-1) 5.4 工程变更程序
5.4.1 变更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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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图5.4-1 索赔申报、审批流程 索赔事件发生 21天内报索赔意向通知 连续性 是 以21天内报间隔临时报告 否 索赔事件结束 21天内报正式《索赔申请书》 评估小组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 驻地办核实填写《索赔审批书》 通知承包商 总监办审批 总监办签发《索赔审批书》 驻地办 报业主审核
5.4.1.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5.4.1.2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5.4.1.3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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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与现设计相同, 以满足施工需要,及时地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且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5.4.1.4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业主审查确认,属设计的明显错误和遗漏者,不属变更设计范围,应由原设计部门修改和增补设计文件。
5.4.2 变更设计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 5.4.2.1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考虑。
5.4.2.2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 5.4.2.3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5.4.2.4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5.4.2.5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和增进技术进步;
5.4.2.6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者;
5.4.2.7其他特殊情况。 5.4.3 变更设计等级
变更设计等级,系根据变更设计规模来划分确定。 5.4.4变更设计审批程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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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4.4.1除重大变更设计由业主委托原设计单位变更外,余均由业主委托总监或承包人变更。
5.4.4.2总监办权限内决定的变更图纸、设计资料、说明等由承包人完成并经总监办批准后执行,并将有关资料及变更设计依据、计算书、图纸等报业主备案。
5.4.4.3设计单位接到设计变更申请后,可单独或会同业主到现场研究处理,并以“处理意见备忘录”或“设计问题回复单”的形式答复。参加现场处理的负责人应签字,“备忘录”及“回复单”一式八份,由发出单位统一编号。
5.4.4.4所有变更回复文件,设计部门直接交给业主,由业主转交给总监办,而后送有关单位并予以执行。
5.4.4.5所有变更设计不论大小和复杂程度,均应符合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5.5 分包的管理规程
分包的管理和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分包失控,将会给工程带来很不利的影响。分包有两种形式:一般分包和指定分包。
5.5.1 一般工程分包的申报程序
承包人若想将工程分包出去,必须按下列申报程序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在投标书中已列明的除外)。
5.5.1.1承包人必须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 分包申请应附有拟分包的工程项目、草拟的分包合同书和分包人的详细资料,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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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包人企业的名称、性质、简历; 2.分包人的技术力量、机械情况;
3.分包人过去曾担任过与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情况(包括验收证书、质量评价意见等);
4.分包人的固定资产情况; 5.分包人的财务状况;
6.分包人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简历; 7.分包人对拟分包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若是重要分包工程,还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8.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预算。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的资格审查通过并正式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才能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符合分包原则后,才能正式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送驻地监理备份。
5.5.2 一般工程分包审批程序
5.5.2.1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分包申请后,应根据所报资料, 对其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5.2.2对重要分包工程,如必要,可对分包人的能力进行现场考察,到分包人企业所在地或曾经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地点,向有关方面了解分包人的情况。
5.5.2.3经过资格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上报总监办,经业主批准、批复,再由驻地监理监理工程师给予承包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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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5.2.4一般工程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图5.5-1) 5.5.3 指定分包合同的审批: 5.5.3.1指定分包合同的审批过程
指定分包合同的招标书通常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拟定,并负责招标和接受中标事宜,接着由中标者与承包人签定分包合同。
图5.5-1 一般工程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 承包人选择分包人和制定分包合同文件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人资格 合格 不 批 准 承包人选择分包人和制定分包合同文件 不 合 格 总监办及业主 批准 驻地办 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分包人进入工地施工
指定分包合同一般应在业主同承包人签定承包合同后进行,最好在指定分包合同招标之前,受邀请投标的公司能得到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批准。
5.5.3.2指定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图5.4-2) 5.5.4 分包审批基本原则
5.5.4.1分包人的施工经验、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财务能力、 履约信誉等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技术合同要求。
5.5.4.2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写明:执行并遵守本合同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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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的规定。必须申明,不能对分包工程进行再分包。
5.5.4.3如分包合同中承报人与分包人拟定的分包工程单价明显不合理, 应不予批准其分包。
图5.5-2 指定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制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 评定、确定、指定分包人 承包人同意否 签定分包合同 监理工程师 指定分包人 进入工地 选择另外分包人 修改分包合同条款 按合同条件规定进行变更让承包人自己承建分包工程
5.5.5 分包的管理
5.5.5.1 必须要求分包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系统。
5.5.5.2要求承包人对分包工程必须派自己的质检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5.5.5.3对分包工程,总监办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
5.5.5.4分包人对其分包工程进行再分包,应立即采取严厉措施。 5.5.5.5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人不能进行本工程的任何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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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5.5.6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不宜直接对分包人下书面指令, 对分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均需通过承包人。
5.5.6 分包工程的验收
分包工程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验收。未经承包人检验的工程,监理不予验收。
第六章 工程安全监理
6.1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6.1.1 安全监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的程序化管理,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险肇事故,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
6.1.2 安全监理内容
6.1.2.1审查涉及安全方面的需业主和设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资料和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
2.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设计说明或指导意见。 3.针对工程所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6.1.2.2审查承包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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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承担安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拆除、爆破工程;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应提供专项资质证书和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并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省、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培训证书等。 6.1.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1.2.4对承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表》进行备案。
6.1.2.5检查已确认的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执行情况,不允许未经批准随意变更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6.1.2.6检查承包人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 6.1.2.7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6.1.2.8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按规定履行登记的标志。
6.1.2.9当施工过程出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紧急时,书面文件应后补。
6.1.2.10当施工过程中出现需停工才能进行处理的事件时,及时向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报告。
6.1.2.1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救援应急预案的制定及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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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1.2.12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监理中发现的问题。 6.1.2.13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在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书面报告,特大事故不超过2小时。
6.1.2.14监督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6.1.2.15配合工程事故的调查,以监理的角度向调查组提供各种真实情况。
6.1.2.16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和协调的监理工作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6.1.3 安全监理方法与措施 6.1.3.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承包人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1.3.2安全检查
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承包人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或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总监办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6.1.3.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工地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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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见。
6.1.3.4安全专题会议
驻地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6.1.3.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承包人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承包人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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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工程师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业主。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1.3.6监理报告
1.总监办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业主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3.对承包人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报告,并同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报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2安全监理的工作任务
监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任务 6.2.1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和安全保证体系;
6.2.2审核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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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2.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及危险作业等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6.2.4抽检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和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6.2.5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控;
6.2.6监督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另外,督促业主为承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大环境,提供安全措施资金的保证也是安全监理的责任范围。
6.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6.3.1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
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6.3.1.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6.3.1.2 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6.3.1.3 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6.3.1.4 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6.3.1.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6.3.2督促承包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
际,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承包人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3.3
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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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
监理实施细则
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6.3.3.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6.3.3.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6.3.3.4
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的有效运行,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总监办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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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批报总监办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 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7.定期开例会与安全检查,收集承包人自检报告。
8.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 9.参与工程事故调查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 6.4 安全监理细则
6.4.1安全管理
6.4.1.1监督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生产指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要求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6.4.1.2监督承包人建立明确的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包括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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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1.3要求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并上报审批后方可实行。针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要全面并作好落实工作。
6.4.1.4检查承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要有针对性强的、全面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4.1.5要求承包人项目部要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作好落实工作。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要做到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要有一定的可行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要如期完成。
6.4.1.6监督承包人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入厂的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每一个工人都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培训,专职安全员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
6.4.1.7检查承包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后方允许持证上岗。
6.4.1.8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要求其按图布置现场,做到与实际相符。
6.4.1.9针对本项目穿越塘沽盐场多个盐池,施工场地置于拦水坝内,坝外是大面积盐水,坝体安全直接关系施工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故此为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之一。五标桥梁工程场地,低于坝外水平面,尤其是旧取土坑处存在较大高差。总监办将其确定为重点危险源,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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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建议业主协调筑坝施工单位重视筑坝质量。 2.建议设计单位对坝体进行稳定性验算。 3.建议组织专家安全论证会。
4.要求承包人对坝体持续进行变形观测,制定应急抢险预案。 5.总监办设置专人监督承包人对坝体维护和布控工作。 6.4.2文明施工管理
6.4.2.1要求承包人在本工程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6.4.2.2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并要求检查承包人是否配备门卫及一整套完善的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及安全帽,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
6.4.2.3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保证道路畅通。检查现场要有完善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要求承包人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进入盐池或水道。施工现场要做好绿化布置,现场要设置吸烟处,禁止随意吸烟。
6.4.2.4作好材料的检查工作,检查承包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照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要挂好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清理干净,建筑垃圾堆放要标出名称、品种。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6.4.2.5每天现场巡视,加强对承包人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划分清楚。寝室要设置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要保证宿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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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6.4.2.6定期对承包人进行检查,保证现场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合理。要有消防水源或满足消防要求,有完善的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6.4.2.7要求承包人在生活区要为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并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做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经常发生失盗事件。
6.4.2.8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挂好五牌一图,标牌要内容齐全,规范整齐。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等设施。
6.4.2.9监督承包人建立一套健全的卫生责任制度,厕所、食堂和淋浴室设施齐全,且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及时安排专人清理。
6.4.2.10要求承包人必须安排经专业培训的急救人员常驻现场,配置急救器材、保健医药箱,有完善的急救措施,并对工人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6.4.2.11作好夜间施工的监理工作,施工现场需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以及施工不扰民措施,未经许可不得夜间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6.4.3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6.4.3.1土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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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挖土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
2.要求承包人在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3.监理人员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承包人要作好自查,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4.监督承包人机械挖土时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5.检查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6.要求承包人在向汽车上卸土时应在汽车停稳后进行,坚决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检查承包人在基坑四周是否设置1.5米高护栏,并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8.检查施工现场,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
9.监督承包人,对于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移位、或支撑破坏。 10.承包人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
6.4.3.2土方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铲挖土机、反铲挖土机、拉铲挖土机、抓铲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监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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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表6.4-1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表6.4-1 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 <1 沿垂直方向(m) 沿水平方向(m) 1.5 1.0 1~15 3.0 1.5 20~40 4.0 2.0 60~110 5.0 4.0 220 6.0 6.0 3.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在进行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时。
3)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4)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5)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7)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6.4.3.3防护工程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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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处理石块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砂浆拌合机等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见表),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
6.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 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6.4.3.4基层施工
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
2.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粉尘。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3.稳定土拌和机作业
1)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和齿。
2)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和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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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4桥梁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6.4.4.1桥涵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文件。
2.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3.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4.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5.禁止施工人员酒后驾驶施工交通车辆及操作危险等级较高的施工设备作业。
6.高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移动转场过程中应放倒钻架和桅杆,在高压线下施工时应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7.台风季节施工应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8.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6.4.4.2模板工程
1.监督承包人,在进行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时,事先对上报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查其是否可行。
2.检查承包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设置防护网,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及有跟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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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人员在监督高空拆模时,要求承包人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4.监理审查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和计算书。重点审查支撑系统计算的排架、纵距、选材与施工方案要求搭设的排架、纵距是否相一致。检查计算所选用的材料与现场堆放的材料是否相一致,若两者不一致,书面通知承包人必须按现场堆放的材料重新设计计算。确保砼施工过程中支撑体系稳定。
6.4.4.3钢筋工程
1.检查承包人的电气设备,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在运输钢筋时要注意附近有无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发生触电事故。
2.检查高空悬挑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护栏和张挂安全网,且防护高度不得小于1.2米。若未进行防护立即书面通知停止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直到彻底进行了防护后,满足安全要求方能继续施工。
3.监督承包人在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4.在日常巡视旁站过程中,作好安全检查工作,承包人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5.检查承包人的作业区域,焊机必须接地,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操作时要戴防护面罩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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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4.4混凝土工程
1.用泵车浇灌混凝土时,作好旁站工作,监督承包人指挥人员,要求其密切注意料斗移动,防止人员坠落。
2.在巡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振动机检查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4.4.5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
1)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并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2)监理工程师还应监督检查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2.钢板桩及钢筋混凝土板桩围堰
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打桩机、卷扬机及其配套机具设备、绳索等,进行全面检查,经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安全员应认真检查系索人员要有稳固地点立足,要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机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
3.钻孔灌柱桩基础
1)钻机就位后,施工单位应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杂物及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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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工程师注意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6.4.4.6墩台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现场加设安全防护设施,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单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4.4.7上部构造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预制构件安装作业
1)监理工程师要检查预制场地的布置是否合理,预制梁的堆放要规范、稳固
2)预制梁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装方案
3)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安装的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
4)预制场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5)架桥机、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2.就地浇筑上部结构
1)在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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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支架和摸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4.4.8混凝土预制场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预制场地的选择,场地的平面布置,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进行布置。场内的道路、运输和水电设施,应符合关于公路工程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的安全规定。
2.主要机械监理安全控制要点 1)搅拌站 2)发电机组 3)皮带运输机 3.混凝土拌和及灌注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6.4.5特殊季节和夜间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6.4.5.1雨季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在雨季来临之前,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工地的排水畅通。
2)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如盐池或水道。
3)督促施工单位在雨期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排水系统,及时疏浚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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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雨季施工工作
1)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整修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设施内,确保建设者生命财产安全。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雨期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应及时对坑槽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时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认真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
3)在雨季施工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4)雨季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范措施,处于盐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要选好出入通道,防止被进入的盐水包围。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台风、大风工作。沿海地区公路和桥梁工程应注意天气预报。大型施工机械在风力达到六级时,要采取放下臂杆、固定行走装置等措施,以免发生事故。大风大雨后作业,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雷击工作。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支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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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7)督促施工单位搞好脚手架、龙门架等场地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作支撑,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大风、大雨后,要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如有倾斜、下沉、松扣、崩扣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8)注重地质环境,避免工程施工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在切坡、开挖、等工序实施前应查明作业面附近情况,必要时,做好预加固、防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施工过程监测预警等工作。
6.4.5.2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理要点
1.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等安全措施。
2.督促施工单位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利用黑板报、墙报、安全人员讲座与示范等形成开展教育活动。
3.对在大型模板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督促施工单位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4.督促施工单位对高温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5.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加强防火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督促施工单位对电力线路经常检查,避免因线路破损而引发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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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5.3夜间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在边不断交施工路段,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2.施工中的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在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按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准设置牢固护栏和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3.桥梁攀登扶梯处、施工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4.立体交叉作业必须统一指挥,避免物体坠落、机械作业相互干扰。 6.4.5.4防台风的监理工作要点
要高度重视“防台、抗台”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制定有效的“防台、抗台”工作计划和事故救援预案,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6.4.6气焊、电焊
6.4.6.1检查承包人电焊作业,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范操作。
6.4.6.2检查每台电焊机,必须要有专用电源线控制开关,熔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 。
6.4.6.3检查施工现场的乙炔瓶、 气瓶,无安全回火防止器的禁止用于施工现场,且安全间距不小于10米;焊割点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要求承包人指定专人作防火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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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6.4监督承包人在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灭残渣余火。
6.4.7施工机械
6.4.7.1搅拌机与砂浆机检查内容:机体安装平稳、坚实,接地或接零保护符合要求,挂安全操作规程,料斗保险链,离合器,制动器要符合规定,料斗钢丝绳到底必须保持3圈,防护棚、罩、盖齐全有效,定人定机,持证操作。
6.4.7.2电锯检查内容: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及月牙罩要符合要求,操作必须用单向开关,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6.4.7.3手持电动器具检查内容: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防护罩壳齐全有效,电线不得破损,操作者戴绝缘手套。
6.4.8施工用电
6.4.8.1对外电防护方面定期进行检查,小于安全距离必须设置封闭严密,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6.4.8.2检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禁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6.4.8.3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需设置参数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箱内要设置隔离开关,坚决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安置在适当的位置,清除周围杂物,避免操作不便等问题发生。保证电箱完整,有锁,并设置防雨措施;箱内多路配电需作好标记,箱下引出线路清晰,不混乱;保证闸具完好,型号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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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4.8.4要求承包人对照明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照明专用回路要设置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要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及手持照明灯需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施工36V安全电压照明时,线路要清晰,接头处必须用绝缘布包扎。
6.4.8.5要求施工方配电线路需安排专人定期检查,保证线路无老化、破皮未包扎、过道无保护现象的发生。电缆要使用五芯线,禁止使用四芯线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线电缆。电杆、横担以及电缆架设或埋设需符合规范要求。
6.4.8.6电器安装方面,检查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要满足要求,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6.4.8.7变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4.8.8要求承包人上报施工用电需编写的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作好地极阻值遥测记录及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保证填写真实。用电档案需有专人管理,保证内容齐全。
6.4.8.9脚手架工程:检查设计计算书要求和搭设中的步距,纵距是否相一致;检查悬挑I字钢的型号和钢丝绳是否与设计相同;检查I字钢与室内予埋钢筋联接处的牢固程度和钢丝绳拉接牢固程度;检查主杆、水平杆、小横杆的扣件坚固程度;检查连墙拉杆每根不超过连墙27平方米的覆盖面积,连墙拉杆必须呈水平设置;检查剪力撑之间净距不大于15米,且沿高度连续呈60度布置;检查每次脚手架搭设应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检查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不超过15cm,且板长两端支撑承可靠必须固定;检查安全网必须经过安全部门指定密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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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网,自下而上挂安全主网作封闭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凡发现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全过程,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业主。 6.5文明标准化工地
6.5.1高处作业
6.5.1.1高处作业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执行。
6.5.1.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对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禁止施工。
6.5.1.3要求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5.1.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5.1.5监督承包人在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积水应及时清除。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防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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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立即修理完善。
6.5.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6.5.1.7检查高处作业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钢受弯构件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6.5.1.8对基坑周边、支架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5.2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卫生要求
6.5.2.1食堂:位置与厕所、污水沟距离应大于30米,有消毒、防尘灭蝇措施。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必须要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上岗,并做到“三白”。必备冰箱,有专人管理,生熟分开,定期清洗并有记录。砧板、摇肉机、拌面机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有加盖的泔脚桶或封闭垃圾袋。 6.5.2.2厕所: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盐池或水道,应有贮粪池或集粪坑,并密封加盖。粪便不得满溢,要及时清运,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保持整洁,定期下药消毒,并有记录。厕所内不得有蝇蛆。 6.5.2.3宿舍:室内外环境整洁,无蜘蛛网、积灰、痰迹、烟头、纸屑。室内通风、明亮、干燥,无异味。床上生活用品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有卫生值日制。
6.5.2.4浴室: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室内排水畅通,浴水不得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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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6 安全监理实施工作方法
6.6.1资料手续审查法:对特殊工程要求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严禁无证操作,对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安拆方案,经相关建设安全职能部门检验颁发使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把好设备安全第一关。
6.6.2日常巡查法:巡查中对查出一般性安全隐患,口头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毕。对严重的安全隐患,下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包人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毕。一但检查发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由总监下发停工令,责令承包人立即停工,采取防范措施,排除隐患,并报告业主。当监理下发停工整改承包人不整改不停工,则书面报告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市安全站派往本工程的安全监督工程师)为安全监理工作的最后底线保护自己。
6.6.3定期检查法:每月由监理部组织各承包人、业主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做得较好的承包人进行表扬,并将检查结果实行书面通报制度,落实业主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6.6.4协助检查法: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验收,安全监理协助安全监督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督工程师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单,由安全监理在限期内监督整改完毕。电话汇报安全监督工程师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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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6.5会议协调法:每周监理例会上,对上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总结、确认整改结果,并预测下道工序中的安全难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管理重点和预控措施。
6.6.6专题会议法:针对严重安全隐患,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责令停工整改,并对造成安全隐患的操作人员要求承包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对安全责任的认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责任人不认识到安全的严重性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职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三原则。
第七章 工程环保监理
7.1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指导思想:
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 7.2 施工环境保护驻地监理织体系:
7.2.1总监办确定专人负责施工环保监理,施工单位配有专门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环保工作管理。
7.2.2全体监理人员均为环保工作监督者。 7.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污水、泥浆等污染物排入盐池或水道,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迅速报告业主, 7.4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7.4.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7.4.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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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7.4.3地方性法规、文件 7.4.4国家标准
7.4.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 7.4.6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7.4.7工程设计文件
7.4.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7.4.9《~高速公路工程标准化指南》和《管理手册》 7.4.10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文件 7.5施工环境保护监理阶段控制目标
7.5.1施工准备阶段:预防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7.5.2施工阶段:监督公路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即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环境污染、生态被破坏防治及恢复的措施进行监督管理,消除一切环保隐患。
7.5.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督落实环保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7.6 各阶段环保监理工作内容
7.6.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
7.6.1.1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环保条款采取。
7.6.1.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7.6.1.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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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7.6.1.4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7.6.1.5审查承包人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7.6.1.6审查承包人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7.6.1.7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
7.6.2施工阶段环保监理内容:
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的有:
7.6.2.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7.6.2.2检查普及环保知识情况,开工及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技术交底。
7.6.2.3检查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是否漏油、噪声过大、环保超标。 7.6.2.4检查进场材料管理、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能污染环境。
7.6.2.5检查路基施工取土弃土、堆放情况,严禁乱挖,乱堆破坏植被,破坏生态环境。
7.6.2.6结构施工严禁乱弃废渣,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污染施工区域或盐池。
7.6.2.7结构物下部基础施工,特别是灌注桩施工使用泥浆池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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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按规定开挖,不得满溢,废弃泥浆外运必须注意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现场,严禁向盐场的盐池或水道中偷排泥浆。
7.6.2.8预制梁场等地,施工结束,必须根据胡同约定清理整洁,工完场清,恢复原貌。
7.6.2.9施工中严禁乱砍林木,破会生态平衡。
7.6.2.10动用大型、噪声比较大的机械,必须采用防音措施。尽量避开夜间施工,防止扰民。
7.6.2.11开挖施工,应尽量避开地下管线,施工前做好调查摸底,做好应急方案。
7.6.2.12施工中遇有文物,必须采取保护措施,迅速向业主、文物保护部门报告。
7.6.2.13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7.6.2.14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业主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7.6.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7.6.3.1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7.6.3.2检查承包人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7.6.3.3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7.6.3.4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7.7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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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7.7.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7.7.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7.7.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
7.7.4工程交工后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业主;
7.7.5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图7.7-1。
7.8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对施工活动的环保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工
作方式以巡视为主,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监测。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应予以详细记录。
图7.7-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流程图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监 理 督促施工单位确定专人 负责环保管理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 境保护方案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 环保性能指标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 合同中环保条款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20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跟踪检查 监理实施细则
7.8.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7.8.1.1督促施工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完善自检系统。 7.8.1.2根据法律,法规,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方案。
7.8.1.3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保性能指标。 符合上述要求同意开工。 7.8.2 施工阶段监理
7.8.2.1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组织检查,发现隐患。 7.8.2.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工地巡视,发现隐患。
对集中检查,工地巡视发现的问题,填写监理日记,口头或书面下发监理(指令)通知整改。情况严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可以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下发工程暂停令或进行其他处罚,直至施工单位完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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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改。
7.8.2.3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部应周全考虑工程与周围环境的密切关系,把环保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完整的环保保证体系,配备相当数量的环保设施,日常认真学习环保知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切实搞好环保工作。
要求承包人做到以下几点:
1.进场伊始,就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参与建设的职工都懂法、守法、依法施工。同时,自觉接受当地环保及其它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施工现场(工地)作业区道路平整、设有路标。机具材料应做到“二整”: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合理规整。
3.施工现场(工地)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年度目标计划和管理网络制成图表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根据实际进度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一级施工企业应推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
4.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净洁。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垢,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宿舍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施工产品符合规范要求,外观洁净、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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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5.禁烟区严禁吸烟。禁止边作业边吸烟。
6.在各项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的破坏。 7.加强对施工技术的改造,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源。 8.加强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控制原则,将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9.弃渣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城镇住宅区,且不覆盖原有植被,控制在规划好的堆放点。
10.厉行节水减污,提高施工用水重复率,降低废水排放量。 11.继续加强施工污染的终端处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污染。 12.制定和健全排污法规体系,加强排污管理。
13.加强环境监测与事故预防,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必要时,邀请有关环保科研部门来工地现场监测,以确定是否发生环境污染。
14.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15.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16.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7.9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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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7.9.1承包人在发生事故后,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应尽快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初步反应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环保措施等。
7.9.2立即汇报业主,及时向当地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7.9.3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业主,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7.9.4督促承包人做好善后工作。 7.10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
7.10.1例会制度 7.10.2报告制度 7.10.3函件来往制度 7.10.4人员培训制度 7.10.5工作记录制度
7.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树立“原始的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后最大限度的恢复”的环保理念,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7.11.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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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应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熟悉环评和水保批复的内容,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现场环境,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形成一个整体的概念,并对敏感的保护目标(如盐场水系)做出标识。
7.11.2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7.11.3根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编制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7.11.4根据工程情况,配置必需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 7.11.5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7.11.6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7.11.7审查取(弃)土场的选址,对取(弃)土场进行必要的实地踏勘。
7.11.8审查承包人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7.11.9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承包人进行环境保护监理交底。 7.11.10对现场试验室放射源的处置,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保证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理。
7.11.11施工场地和便道附近有敏感保护对象时,对施工车辆做出限速行驶的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7.11.12对驻地办公区、试验室、材料堆场、拌和场、预制场以及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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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7.12 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7.12.1在路基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对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醒承包人注意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
7.12.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承包人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7.12.3挖除地表土,并将表土搬运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贮料堆。 7.12.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7.12.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护的修筑。
7.12.6弃土弃渣的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盐场水系造成污染。
7.12.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7.13 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7.13.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要求承包人对基础开挖、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7.13.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承包人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7.13.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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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
7.13.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露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承包人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7.13.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7.14 其他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7.14.1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确定环保措施是满足工程要求的。
7.14.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承包人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7.14.3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检,特别注意取、弃土场的排水、挡土措施。 7.15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7.15.1环保监理工程师以巡视为主,根据施工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定期巡视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检测。
7.15.2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15.3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环保会议。 7.15.4设置环保监理监督信箱,加大信息渠道。
7.15.5对于施工环保执行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将不予进行工程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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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第八章 监理职责范围
8.1 驻地监理织机构(见图8.1-1)
~高速公路(—临港)工程 总监办人员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安伟锋 总监办公室 合约工程师:郑洁 测量工程师:吴金强 周东子 计量工程师:李欣 试验室主任:王春 试验工程师:范军 专业工程师 桥梁:刘风升 道路:孙悦强 专业工程师 桥梁:邓洪吉 道路:潘福胜 一标监理员 王培明 吕延惠 张岩 二标监理员 王文喜 王平 张博 三标监理员 徐恩平 尚博 张玮 四标监理员 杨殿丰 乔建华 杨楠 五标监理员 刘兴达 王玉权 张海涛 图8.1-1
8.2 各级驻地监理织的职责
8.2.1总监办职责
总监办在业务上对总监办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8.2.1.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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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监理。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报总监办。
8.2.1.2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和年度的报总监代表处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及材料的试验报告,随时掌握工程进度。
8.2.1.3按合同文件程序审查分包单位报总监办。
8.2.1.4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报告、质量验收单、中间交工证书等。
8.2.1.5解决合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报总监办。
8.2.1.6审查签发承包人的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并报总监办签准。
8.2.1.7对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处理。
8.2.1.8检查和评价工程质量,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或下暂时停工令并报总监办备案。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重大事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总监办)
8.2.1.9尽可能防止延期、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应及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办。
8.2.1.10主持召开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2.1.11建立必要的档案制度,应有完整的监理日志、试验、记录、工程照片、报表、图纸及有关文件等资料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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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管。
8.2.1.12负责督促、审查承包人按期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写工作。 8.2.1.13掌握承包人施工动态,编写监理月报及其它有关报告、指令等。
8.2.1.14依照合同文件,督促、检查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工作。
8.2.1.15负责本合同段的监理人员和承包人的有关业务技术培训。 8.2.1.16执行总监办下达的有关指令。 8.2.2总监办试验室的职责
8.2.2.1指导、协调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试验监理工作,执行有关工程试验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方法,参与组织试验业务方面的学习和交流。
8.2.2.2工程开工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业主、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和试验仪器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8.2.2.3指导各施工单位按统一格式的各种试验报表进行记录、整理和保存。
8.2.2.4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试验仪器进行检查,并督促定期交有资质的检定机构对仪器进行标定。
8.2.2.5按要求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工作及鉴定、推广工作。
8.2.2.6对主要原材料(石灰、砂石等)取样进行常规复核试验,经复核合格,报总监办核准、批复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常规检测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检;对非常规检测项目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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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证取样,送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抓好所监理工程原材料的动态管理。
8.2.2.7审批施工单位一般工程混合料配合比(如强度等级C50以下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路面底基层配合比等)及土工标准试验,并报总监办备案;复核施工单位所做的重要工程混合料配合比(如化学腐蚀等级为F级盐池段桩、柱(包括系梁)和桥台、C50及以上高标号混凝土)试验,并形成初审意见报总监办。
8.2.2.8监督、指导所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试验。 8.2.2.9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3 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8.3.1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8.3.1.1在总监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全部监理业务。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并报总监办。
8.3.1.2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总监办审查。
8.3.1.3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总监办。
8.3.1.4签发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令、(开工前严格审查承包人必须达到的开工条件)审批权限内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对已完工程进行认真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
8.3.1.5对工程变更,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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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8.3.1.6对承包人的延期、索赔申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8.3.1.7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8.3.1.8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8.3.1.9主持制定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
8.3.1.10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驻地监理工程师缺席时,代替行驶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8.3.2 专业工程师的职责
8.3.2.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道路(结构)监理工作。
8.3.2.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道路(结构)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8.3.2.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8.3.2.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审查自检人员资格,业务上提出要求和指导,对不称职的自检人员提出更换建议报驻地工程师处理。
8.3.2.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单,制定控制道路(结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
8.3.2.6协同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道路(结构)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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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8.3.2.7组织、领导道路(结构)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制定施工过程中的道路(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8.3.2.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8.3.2.9严格进行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监督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8.3.2.10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3. 3 试验工程师职责
8.3.3.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所监理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8.3.3.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宣贯实施新规程、新规范等文件,执行有关工程试验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
8.3.3.3按要求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工作及鉴定、推广工作;参加工程项目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8.3.3.4全面负责总监办试验监理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理工程所有的材料质量控制,负责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并按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完成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的抽检工作。
8.3.3.5审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石灰、粉煤灰、砂石等);审批施工单位一般工程混合料配合比及土工标准试验,对施工单位所报的重要工程混合料配合比,应独立完成复核试验,并形成初审意见上报总监办。
8.3.3.6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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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位工地试验室,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员和试验设备,以便保证工地试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8.3.3.7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巡视检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外购产品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措施是否到位;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
8.3.3.8积极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接受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的监督、检查。
8.3.3.9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8.3. 4 合同工程师的职责
8.3.4.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8.3.4.2负责本合同段计量支付、计划统计、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8.3.4.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8.3.4.4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8.3.4.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材料预付款、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应有依据。
8.3.4.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 8.3.4.7负责制定、绘制有关合同管理图表及统计工作,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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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并按时报送应报送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上报总监办。
8.3.4.8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有关合同问题的审查工作。 8.3.4.9协助驻地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8.3.4.10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8.3.5测量工程师的职责
8.3.5.1在总监理工程师下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8.3.5.2负责本合同段承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监督、检查承包人的交桩、恢复中线,把结果报驻地工程师。
8.3.5.3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在各项工程进行之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8.3.5.4考察施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业务水平,要求他们经常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正和保养。
8.3.5.5认真复核承包人由于施工需要增设或移动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各种辅助标志;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标志的保护,直至交工验收完成为止。
8.3.5.6检查承包人记录整理的测量记录、资料,并确保在分阶段工作完成后归档。
8.3.5.7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
8.3.6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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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8.3.6.1全面熟悉和掌握本项目试验规程,力求对合同条款有全面了解,以技术规范为准绳,完成总监办试验检测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常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过程旁站。
8.3.6.2在工程材料使用之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室内试验及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的操作方法、程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试验工程师确定的试验程序及有关试验内容,进行试验监督,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
8.3.6.3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监督,对有关工序进行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按规定频率取样检查。必要时指派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或要求驻地试验室现场抽样检查。
8.3.6.4办理驻地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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