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 要]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本文结合温州实际,分析温州市农业产业化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对策措施, 对温州市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发挥一定参考、指导作用。
[关键词]温州 农业产业化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温州农业产业化基本状况
1.农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特征明显。目前形成四大农业区域:西北山区生态型的茶、果、畜产业区,沿海岛屿外向型的水产产业区,平原、河谷规模型的粮、菜、畜产业区,城市郊区都市型的花卉、畜禽及休闲产业区。同时,根据区域优势,除粮食外,还培植了水产、蔬菜、茶果、笋竹和食草动物等五大产业。
2.农业龙头企业有较大发展,带动能力增强。目前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约1500家,其中有较大规模(500万元产值或销售额),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农业企业397家,产值超亿元的有13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6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05家,固定资产48亿元,年销售额30亿元,联结种养基地面积150万亩,带动农户50万户。
3.农民组织化程度持续提高,加快流通市场建设。目前有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约350家,会员6万多户,这些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在市场经营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千家万户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架桥梁,发挥了特有的作用。
4.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商品率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建立大中型农产品交易中心30多家,各类农副产品市场287个,年交易额超200亿元。如十大水产市场年交易额达48亿元,十大粮食批发市场年批发粮食32万吨,市蔬菜批发市场年成交量55万吨,浙南农副产品水果批发市场年成交量达58亿元,辐射范围扩大到全国。
5.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多样,产销衔接灵活。龙头企业带动型是主要形式,这种形式即公司+农民,是以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市场带动型是重要形式,这种形式即专业市场+农户,是以专业市场为依托,通过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户从事商品生产,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二、温州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龙头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较弱。在现有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不多,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比较多,从事精深加工的比较少,加工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还不高,企业与农户之间难以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企业经营者水平不高,管理方式落后,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
2.农户经营规模小,分工产业较低,规模效益难发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被分配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户也就被束缚在土地经营上。农户“小而全”的经营方式,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许多困难。
3.瓶颈制约明显。从整体上看,制约温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三缺”问题还比较突出,农业面临风险加大,农产品出口受国外“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为手段贸易保护影响日益严重,农产品出口难度进
一步增大,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
4.土地流转机制与规模经营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和国家在农村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并且这种经营模式已被农民普遍接受和认可。但是,这种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与产业化经营所需要的规模经营方式之间存在着冲突。
三、推进温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措施
1.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提高认识。一是跳出就农业研究农业的孤立思维定势。要把工业化、商业化的经营思路、管理理念引入到发展农业上来。二是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农业产业化涉及到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各环节,要求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贸易、加工、种养一条龙,还要做到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三是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
2.加快体制创新,“扶大、扶强、扶优”龙头企业。一是对带动能力强、科研开发能力强、加工增值能力强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制定政策措施,要集中予以扶持,使之上规模、上水平,以此带动整个农产品加工、储运、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增值。二是积极引导和帮助一些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通过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租赁、转让等形式,对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进行整合,从而组建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集团。三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用外资改造传统产业,培养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3.抓好农产品质量,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狠抓标准化生产。质量是农产品竞争力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二是狠抓农业科研开发推广。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推广机构合作和交流,提倡科研成果作为资本形式参与企业经营,
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率,特别要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三是努力培育品牌。
4.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一是帮助农民在经营规模狭小的条件下,从生产经营中获取更大的规模效益。通过协会能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联结起来,解决了“难买”和”难卖”的问题,保证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利益。二是农村中农村市场体系中的中介组织,既为农民提供农资、种子种苗和农业技术等服务,又组织起来进行深加工和销售,为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三是巩固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组织载体。建立起一种能联结产供销、加运贮、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各个环节的农民合作组织。
5.完善农业产业化系统内部利益联结机制。一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健全利益机制。二是推行合同化管理。凡是通过农民建立基地的企业,都必须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同时完善合同内容,以免由于合同内容漏洞造成当产品市场好时,农民违约卖高价,市场价格低时企业拒收拒购、压级压价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股份合作制既能发挥股份产权明晰的优点,又能保留合作制度的联合的特点,使企业与农户的两个积极性都能得到发挥,真正形成互利互惠、兴衰与共的一体化经济实体。
6.深化农村改革,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化瓶颈问题。一是重视解决技术问题。一方面要鼓励龙头能通过引进、自主开发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研究,使之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并力争在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种子种苗技术和绿色安全技术水平上有大的突破。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农技人员通过担任技术顾问,建设农业示范基地,创办经济实体,开展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产业化经营,实现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使技术直接服务于生产。二是重视解决资金问题。农业贷款要积极推进担保形式的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担保公司、实行联户担保等多种形式,解决农业资金问题和实现安全信贷。三是实行土地经营市场化。在建立市场经济、农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实现土地产权
明晰化、经营市场化,把土地这一重要农业资本纳入市场运行轨道,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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