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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15篇)

来源:画鸵萌宠网
《昆虫记》读后感(15篇)

《昆虫记》读后感1

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因为:《昆虫记》(Souvenirs Entomologiques)又称《昆虫世界》《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创作的长篇生物学著作,共十卷。1879年第一卷首次出版,1907年全书首次出版。

该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的昆虫生物学著作,记录了昆虫真实的生活,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时表现出的灵性,还记载着法布尔痴迷昆虫研究的动因、生平抱负、知识背景、生活状况等等内容。作者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我推荐的好书是《昆虫记》 《昆虫记》读后感2

《昆虫记》,它是由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

这本书就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在生动活泼,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我的视野变得开阔,看带问题的深度也与往不同,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的各种科学真理,也看到了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舍腰蜂,聪明的舍腰蜂,由于怕冷的本性,聪明的在各种温度高的地方选择筑巢点,以蜘蛛为食,而对外界的侵袭,却愚蠢而盲目。它正是这样一位又聪明又愚蠢的昆虫。

建巢点要是烟筒里没有什么黑烟的话那他绝对不会信任,这种地方的也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地方来筑建自己的家。 这一段话就体现了舍腰蜂的聪明。

法布尔就是用幽默的风格把昆虫世界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对任何生命都怀有敬畏,毕竟都是一条生命。让我们一起热爱大自然。 《昆虫记》读后感3

今日,我看了法布尔昆虫记六,是写关于菜粉蝶的。

刚开始是这样的,有一只菜粉蝶慢慢地飞起来,正在找一棵好的卷心菜,想把自我的宝宝生在上头,菜粉蝶飞了很多地方,之后飞到了一棵卷心菜上,先用眼睛仔细查看,不时的用触角轻轻拍打叶子,之后再用触角触摸一下,看看适不适合幼虫们食用,最终在一棵好的菜上生下了自我的宝宝。书上说了好几遍要远远躲开赤眼卵寄生蜂!必须不能让小黄蜂靠近!千万不要理会金黄小蜂!因为一只美丽的菜粉蝶生完卵以后已经筋疲力尽瘫倒了,这时候如果赤眼卵寄生蜂把卵下在菜粉蝶卵的中间,就会把菜粉蝶卵吃掉的……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感受是,菜粉蝶的处境太危险了,出生前有赤眼卵寄生蜂的危险,出生后有小黄蜂的危险,结蛹的时候还有金黄小蜂的危险,小幼虫要很细心才能够成菜粉蝶。 《昆虫记》读后感4

最近看了一套书,名字叫《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目前我看到了第9本,每本都只讲了一种昆虫,讲的非常有意思,而且讲的还特别全面,这本书是从动物的视角来记录的。

就拿《法布尔昆虫记5》来说吧,讲的是一种叫毒王的蝎子。被一个人类带回家关进笼子里,在春天的时候毒王又被关进了一个满地都是蝎子的院子里,不过毒王用两只大螯爬出了院子,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毒王是母的,所以它找了一个男朋友,但没过多久,毒王就把它吃了,说生育后代需要,然后毒王生下了30多颗卵。小蝎子身体是白色的,体长只有9毫米,刚出生的小蝎子,爬在妈妈背上一动也不动,直到蜕皮那天,小蝎子才能出去找吃的。 我真的特别喜欢这套书,让我对很多昆虫有了更多的认识,推荐大家都可以看一下。

《昆虫记》读后感5

《昆虫记》是一本接近于实验的一本书。书里面的记载来自法国的法布尔。他把所见到的昆虫的一举一动、吃喝玩乐、生活习惯写成了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论祖传,里面说人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时候这种性格好像是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比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在用石子计数,后来长大变成了教授,最后他可能会成为著名的数学家。 法布尔的朋友特别喜欢昆虫。有一次,这个朋友和父亲一起登山,走着走着,他发现脚下有一只漂亮的小鸟。他当时绕了过去,没有在意,但当他抬头却发现一个大大的鸟巢,“想必是那只鸟的吧?”他心想。他还调皮的蹑手蹑脚的偷走了一个鸟蛋。

这个故事就说到这里,接下来的事会怎么样?开动小脑袋想一想吧! 《昆虫记》读后感6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读完这本书后,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这本书主要讲了昆虫们的生活起居,各自本领:萤火虫吃什么,屎壳郎如何滚屎球,蝗虫的生育······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这一段:一只无知而无畏的灰色蝗虫,迎面朝螳螂跳了过去。螳螂立刻表现得异常愤怒,它迅速地最大限度地张开翅膀并直竖起来,就像船帆一样。同时,螳螂还将身体上端弯曲起来,就像一根弯着手柄的拐杖,并不停地原地跳动。这段话描写细致,动作生动传神。仿佛这两个蝗虫和螳螂正在我面前呢!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看待问题的角度多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过以往。 《昆虫记》读后感7

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法布尔,他是一个昆虫学家。 里面讲的昆虫有:石蚕、甲虫蜣螂、蝉、舍腰蜂、螳螂、蜜蜂、红蚂蚁、矿蜂、萤火虫、被管虫、樵叶蜂……我知道了它们的习性,读到了矿蜂这一篇时,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怎么样才能把矿蜂抓住。

首先拿一个空心的钢管,然后装上一个开关,把吸管放进去,在吸管的中央剪一个口,把吸管剪的那一个口对准开关。

然后用一个很细很细的木棍中央粘一个长方体,在木棍的上方搞一个把手,

然后再把小木棍的那一个长方体的东西插入吸管剪的那个口上,在这个机器的下方搞一个很长的木棍,把一个有齿轮很尖很长的.东西插入木棍下方。 如果你要开动这个机器,你就把把手用力压下去一步,长方体的东西透过吸管的口就会按到开关,小木棍就会转动,齿轮就会跟着木棍一起转动,你插入土里齿轮就会把土转开,你一直往下插,它就转得越深,这样子你就可以抓到矿蜂了。

《昆虫记》读后感8

终于考完试了,我可以好好地看一本书了。这学期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有关动物的书。这几天,我就读了法布尔的代表作《昆虫记》,我看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看似渺小,实际上却趣味盎然。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在书里,我看到了聪明的石蚕、剧毒的蜘蛛,“吝啬鬼”天牛、无私奉献的小甲虫、还有各种各样令我意想不到的小昆虫,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要吃掉同类,很凶残;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是勤劳的生产者;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那么小的昆虫,甚至连小小的萤火虫捕食法布尔都写的仔仔细细,清清楚楚。 法布尔把观察到的小昆虫写的活灵活现,又很逼真,我学会了写作必须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读后感9

诗人,他有着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为我们开启了了解昆虫世界的大门。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称赞他是一位无法效仿的观察家,他就是法国作家,昆虫学家——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及善于观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就是一个不善于观察生活的人,所以每次写作文我都会摸不着头脑,想不出素材,原来一切来源于生活,我一定要他那样,努力、坚持不懈,善于观察,成绩一定会好起来! 《昆虫记》读后感10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部关于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昆虫记》,这本书深刻的描绘了一些昆虫的生活习性,以及昆虫的本能、婚恋、繁衍、死亡过程等等,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外知识。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界中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例如:雄蝎子死后,雌蝎子会把雄蝎子吃掉,为繁衍后代提供营养,雄蝎子的奉献精神好大啊;还有,萤火虫是一个技术十分高超的麻醉师,但是最令我吃惊的是萤火虫的进食,我以前认为萤火虫是吃素的,十分柔和,读完《昆虫记》我才知道它原来是肉食动物,蜗牛就是它的主要食物啊。通过书中我还了解了管虫会穿“衣服”,松蛾虫会预测天气变化等等许多有趣的科学故事。

读完《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更多大自然的奇妙,尤其是昆虫界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学到了很多知识,丰富了我的假期生活。 《昆虫记》读后感11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觉得昆虫非常奇妙,非常有趣。昆虫世界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家族,每个家族人丁兴旺,各有特色,如老象虫家族,菜豆象家族,隧蜂家族,大孔雀蝶家族,小阔条纹蝶家族等等。

这些昆虫各有自己的特长和独特的生活习惯。比如狼蛛是天生的攀岩高手,它可以在天花板和墙壁上自由爬行。寄生虫是一种行猎,拿别人的成果维系自己的生命。蟋蟀乐于助人,是积极向上的乐天派,还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整天快乐的歌唱。

昆虫世界奥妙无穷,等待着我们仔细观察和探秘。 《昆虫记》读后感12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13

《昆虫记》这本书,作者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其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

《昆虫记》总分十卷,每一卷分17~25不等的章节每章节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同时收入一些讲述经历、回忆往事的传记性文章。在该书中,作者描述了小小的昆虫恪守自然规则,为了生存和繁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作者依据其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和成果,以人性化观照虫性,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这本书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为我们勾画了一个昆虫的世界。使我们真实的认识了昆虫的特征。这些昆虫仿佛就是作者最亲密的朋友。

我们以前都不怎么注重自然,现在,我们一定要注意观察自然,对自然中的动植物有更深切的认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真正地了解自然,驾驭自然!

《昆虫记》读后感1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

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屎壳郎主要以粪便为午餐,喜欢把动物粪便滚成球,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雌性的一只屎壳郎可以滚出可爱的梨形美球,你会不会觉得他像美羊羊一样爱美?屎壳郎的工作成果—粪球比它们的身体大得多,它们的工作能力真的是让人佩服的无法想象。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去阅读一下这本有趣的《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让你知道的更多。作者:万冰妮 《昆虫记》读后感15

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很有感触,这里面有许多昆虫的奥秘,我也了解了很多的知识。

从《昆虫记》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喝树枝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的蟋蟀等等。以前,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应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昆虫。蜜蜂早出晚归是为了让我们喝到甜甜的蜂蜜,他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他们,我们还会有那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很多有关昆虫的知识,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以下为精品推荐,可删改!】 【推荐一:《《夏洛的网》读后感(汇编15篇)》】 《夏洛的网》读后感1

今天,我终于把《夏洛的网》读完了。

它讲了一个蜘蛛和一头猪一起生活在农场仓房的地窖中的故事。还有贪吃的老鼠,羊、牛、鹅们,还有善良的小女孩芬,淘气的艾弗里。

蜘蛛夏洛用它的聪明和织网的技术在网上织了“好猪”、“很棒”、“闪光”、“谦恭”让威伯在猪的比赛中获得了胜利,救了威伯的命。威伯对夏洛充满了感激,并且保护夏洛的孩子顺利诞生。在威伯的心中夏洛是谁也无法替代的。 我很难过,因为夏洛死了。它是那么的聪明忠诚,善良勇敢,可是它的生命却很短暂地结束了。但是我也很开心,因为威伯可以快乐地活下去了,而夏洛的孩子们也出世了。

这篇故事让我明白了,每一个人都要像夏洛一样把人生创造得很有意义,还要像威伯一样懂得感恩,不能像老鼠坦谱尔曼那样自私。 《夏洛的网》读后感2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夏洛的网》。相信大家对这本书都不太陌生,这是由美国当代散文家E·B·怀特所着。,我承认我用一个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心理看待,我记住的最深的,后来写了个空间日志就说了几句“夏洛说,人建起大桥,他们只是在桥上走过来走过去,老以为另一边有更好的东西。如果他们在这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也许真有好东西回来。可是不——人类每分钟都向前冲啊,冲啊,冲啊。我很高兴我是一只坐网的蜘蛛。

虽然,我是很喜欢夏洛的,但是我想蜘蛛它就是蜘蛛,它不是人啊。

汝非鱼,安知鱼之苦。所以,它不知道人不能在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

那只会是等死,因为血会冲到脑子里去。它更不知道,人一定要往前冲,不然终将会被淘汰掉,很多从后边奔跑的人变会将你踏为粉末。所以,我是一只行走的猫。”其实我没看到这本书里最最单纯的美丽。 《夏洛的网》读后感3

寒假里,我看了这本百读不厌的书——《夏洛的网》。它代表了友谊,代表了悲伤,代表了离别,代表了相见。我的一种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书中的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建立了最真挚的友情。因为它们两个知道朋友间真正的友谊应该是互帮互助的。孟子说过: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蜘蛛和猪在现实生活中是多么不起眼的“东西”可它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友情,因为有了友情,所以产生了幸福。这种幸福难以言表,但在它们内心却已深深埋下了一颗翡翠,晶莹剔透且牢不可摧。终于夏洛用自己的智慧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那一张张“心血”织成的网,包含了爱,和无尽友情。

文章的结尾说夏洛死了,无声的死了,大家一定想象不到一个凶狠、残忍、狡诈、嗜血的动物长着一颗善良无比的心!

“友谊不用碰杯,友谊无需礼物,友谊只不过是我们不会忘记。”希望你也能像蜘蛛夏洛一样,找到一份最最真挚的友谊。 《夏洛的网》读后感4

三年级的第一个月,我读完了《夏洛的网》。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觉得威尔伯是一头很好的猪。它有一个好朋友叫夏洛,是一只灰色大蜘蛛。有一次,威尔伯接到自己要被杀死的消息。听到这个消息,夏洛决定帮助威尔伯。夏洛织了一张网,上面写着王牌猪三个字。从此,威尔伯变得非常有名气,不会被杀死了。但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为了朋友,它奉献出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切体会到友情的珍贵。朋友之间一定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夏洛的网》读后感5

读了《夏洛的网》,我深有感触。

《夏洛的网》主要讲述了小猪威尔伯为了防止被杀,而请夏洛在蜘蛛网上织字,后来威尔伯获得了特别奖,摆脱了被杀的厄运,而夏洛却产完卵后离开了世界。但夏洛的孩子们中,快乐、阿拉妮、内莉三只小小蜘蛛却继续陪伴着威尔伯。 这是一个文风纯美、情节感人的动物之间的记事文。夏洛是我最崇拜的人物。它不仅外表精致美丽,心灵也如同水珠一样纯洁,才艺更是十全十美。可惜它是一只蛛蛛,如果它是人类,那么世界一定会很美好!我有一位挚友,她不仅能书善画、品学兼优,更有一片光辉的前途,就像夏洛一样优秀!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一个善于倾听自然的人。因为,只有倾听自然,才可以让动物们像人一样展现灵气。 《夏洛的网》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这本书是关于生活在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的一群快乐的小动物的故事,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 夏洛虽然只是一只卑微的小蜘蛛,但她却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为了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竭尽全力用自己吐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

——‘好猪’。从此,威尔伯成了一头大名鼎鼎的’王牌猪‘,得到了主人的优厚待遇。夏洛在临死前对好朋友威尔伯说:“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看似渺小的夏洛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她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威尔伯和夏洛的故事让我们感动。我希望大家也可以看看这本书。 《夏洛的网》读后感7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的一群快乐的小动物之间发生的事。自从威尔伯来了之后,它和夏洛建立了真诚的友谊。一开始老羊告诉威尔伯它的命运是成为圣诞节的熏肉,而蜘蛛夏洛通过网上织字彻底地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这些字有“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最后威尔伯不仅没被宰杀,还在集市上得了特等奖,这样就保住了它的性命。

夏洛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它有很多特点,比如说勇敢、机智、乐于助人,它看似渺小,但是却成功地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它因为过度劳累,生命走到了尽头,但是谁也无法取代它在威尔伯心中的地位。

故事的另外一个主人公是威尔伯,它聪明、乐于助人、珍惜友情。它成功地守护住了夏洛的卵袋,让夏洛的生命得以延续。 看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友谊是谁也破坏不了的。这让我想到了学校里的同学们,我以后会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同学,珍惜我们之间的友情。 《夏洛的网》读后感8

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为了救威尔伯,夏洛用丝结了一个大大的网来保护威尔伯的生命安全,更激起我心中的无限的爱和温情。 原来,夏洛和威尔伯还有农场的的动物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然而,一个坏消息让谷仓宁静不下了,主人想把威尔伯杀了,眼看见威尔伯的生命走到尽头了,但是,小主人却留下了小猪。

当小猪一天天长大,必须去屠宰场时,夏洛救了它。就在夏洛剩下一天的时间就要死了,但是为了在集市的大赛中让威尔伯取得第一名,用着个很短的时间内,帮助威尔伯取得胜利。比赛刚刚完毕,夏洛对威尔伯说:“再见了威尔伯。”看到这里我差点要哭出了,因为用他的生命保护了威尔伯。

夏洛在他的朋友困难时选择了鼓舞和帮助,这时一种多么珍贵的友情呀,我们都要像夏洛一样对待朋友诚实守信,无私帮助。 《夏洛的网》读后感9

《夏洛的网》这本书里讲了主人公“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之间发生的激动人心的事情。

但是在威尔伯小的时候,肯定要有人养着养着才会长大的“威尔伯”吧。那就是小主人公“佛恩”。佛恩是阿拉布夫妇的孩子,才八岁。佛恩还有一个哥哥,他今年十岁,名叫艾佛里。小时候的威尔伯多亏了佛恩把它养大呢!要不然,这时候,大概就没有现在活泼可爱的小猪威尔伯了。

《夏洛的网》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威尔伯被佛恩的爸爸卖给了农场里的人。佛恩就每天去看威尔伯,给威尔伯讲她每天发生的事情。有一次,威尔伯逃跑掉了,跑到了夏洛的居住地,认识了蜘蛛夏洛,当了好朋友,它们俩每天开开

心心的度过每一天。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我觉得《夏洛的网》这本书里很有趣。我最喜欢佛恩的善良,喜欢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 《夏洛的网》读后感10

今天,我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书里面讲的是小猪威尔伯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之间有趣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本是一只软脚猪,后来被弗恩救下成了弗恩的宠物,然后,威尔伯来到了弗恩的舅舅家的猪圈里。在那里它过的有滋有味,还和朋友之间发生了一些有趣的故事。它也是在这里遇见夏洛的。威尔伯曾经以为夏洛是一个可恶的飞行动物杀手,后来才知道它是为人民除害虫也是为动物除害虫的。

这本书让我最感动的.是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感情。夏洛为了不让威尔伯被杀死,所以想了一个办法,在自己织的网上织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从此以后,威尔伯成了名猪,它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杀死了。可是夏洛却孤孤单单的死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友谊真伟大,我要向夏洛一样关心朋友,珍惜友情。 《夏洛的网》读后感11

自从夏洛为威尔伯织下光彩照人四个字后,夏洛精疲力尽,但是一想到坦普尔顿这段时间,为了找文字尽心尽力,便想尝试着让人们改变对老鼠的固有看法。于是夏洛忍受着疲惫,在网上织下了“老鼠也光彩照人”这七个大字。起初人们一点也不信,所有人都调侃着老鼠怎么能光彩照人呢?大众一片哗然。

可是一个星期过后,人们对老鼠的态度却完全变了,尤其是坦普尔顿,为何呢?这就要从一场火灾说起。 不知是哪个傻子,把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某户人家门口,那家房子大量采用了木头,烟头引燃了木头,从刚开始的一株小火苗逐渐演变成熊熊烈火,火焰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来。可屋子主人不在家,这里又偏僻,正在旁边垃圾堆里找“宝贝”的坦普尔顿见了,脚底像踩了油似地跑回去告诉威尔伯,威尔伯又告诉了弗恩,弗恩叫来了消防员救火,终于,火被成功熄灭了,坦普尔顿一战成名! 只要心存善念,谁都可以光彩照人! 《夏洛的网》读后感12

老师让我们读了《夏洛的网》之后,我对友谊这个词有了更深的理解。 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有许多动物,羊、鹅、鸡等等。但落脚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两个人的友谊让我羡慕不已。一天一个消息传到了谷仓的动物耳朵里: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做成熏肉火腿。动物们听到这个消息虽然很想帮威尔伯,但却无能为力。突然,一个夏洛说:“我可以救你。”夏洛在猪栏上织的字使威尔伯得了奖,不用做成熏肉火腿了。可是不久之后,夏洛由于力气用尽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想到自己与好朋友吵架的情景。我因为一个玩笑,使我和好朋友的关系冷了下来,有时还会吵架,后来才发现自己才是错的那一个,是自己把玩笑开的有点大。我去找他道了歉,我们又重归于好了。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如千金,要珍惜友谊。 《夏洛的网》读后感13

一天,有一只将要进牧场的牛,它叫“苇卡”。

苇卡是一只刚出生十个月的小母牛,它又瘦又小,主人决定抛弃它,让它自生自灭。

不料人们的话被一只小兔子听见了,小兔子就把这一切都告诉了苇卡。苇卡听了嚎啕大哭。

小兔子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 听到这话,苇卡眨眨眼睛,马上不哭了。

小兔子拿了几根大萝卜,把它们啃得长长短短的,然后拼成一个个字——“幸运牛”。

人们看见突然出现的字,觉得很神奇,把苇卡当成了牧场的吉祥物,让它在牧场快快乐乐地度过了一生。

苇卡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和兔子道谢呢!它只有经常把饲料里的胡萝卜留个兔子,大伙儿都说这是一只“爱吃胡萝卜”的牛。 《夏洛的网》读后感14

《夏洛的网》虽不如《儿童文学》那般优美,也不如《笑猫日记》那样精彩,但在我看来,它却是最有意义的一本书了。 故事中,蜘蛛夏洛与威尔伯的深厚友谊使我感慨万千。夏洛为了威尔伯能够活下去,还在它结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等字,它至死至终都在无私地为威尔伯作着贡献,默默地支持着它,它的一句话感动了我——“我是你的朋友,我喜欢你。蜘蛛的医生只不过是吐丝结网捉甲虫。我是想让我生命的意义更加丰富,更加充足,所以我才会如此帮助你。”只一句话,就蕴含着它们那深厚的友谊。一生之中,能够遇到如此无私,知心的朋友,难道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吗?

这本书告诉我们——能够结识知心的朋友是很难得的,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为朋友付出,互相帮助,关怀,珍惜身边的每一份友谊。只有这样,才会使友谊长存。

《夏洛的网》读后感15

这是一本著名的童话书。书的作者是美国的E。B。怀特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蜘蛛和小猪深厚的感情。 一天夜里,有一头母猪生下了一窝小猪,其中有一只落脚猪,它就是威尔伯。爸爸怕养不活,想杀了它。费恩觉得对威尔伯不公平,极力救下了小猪。

之后小猪在谷仓里遇到了蜘蛛夏洛,很快它们成了好朋友。几天后,小猪发现自己很难逃过被宰的命运。这时小小的蜘蛛坚定地对小猪说:“我一定会救你的。”于是蜘蛛前后为小猪织了四张网,最终救下了小猪,而夏洛因为怀孩子加上没日没夜的织网,累死在比赛的猪圈里,小猪非常伤心,想尽了办法才把夏洛产的蜘蛛卵带回了谷仓。

读完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虽然夏洛死了,但我觉得夏洛帮助了朋友也成就了自己,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而小猪威尔伯就是成就夏洛的小猪。 【推荐二:《狼王梦读后感(15篇)》】 狼王梦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语言生动有趣。接下来,我就为你讲述一下《狼王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紫岚,是一匹母狼。它全身都是深紫色的毛,只有它的腹部,是纯白色的。现在,它怀孕了。可它的肚子却还空着,它希望自己能找到什么吃的。紫岚来到养鹿场,却被大白狗发现了。接着,它和大白狗开始了激烈的战争。 因为大白狗不是优秀的警犬,而是一只普通的家犬。所以很快便败下阵来了。之后,紫岚又把狼崽移至到山洞里。但是,因为它的速度不够快速,所以当它转移最后一个狼崽的时候,那个狼崽已经死了。回到山洞,里面没有吃的。紫岚只能痛苦的把狼崽已经死去的尸体吃掉。

狼崽们渐渐长大了,紫岚用了许多精力先后培养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希望它们之间的任何一个能当上狼王。得到的结果却是黑仔一岁时被金雕吃掉,蓝魂儿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之下,双毛被狼王打败,狼群把双毛吃了。

最后,紫岚把梦想寄托在了媚媚以后所生下的狼崽身上。而它自己,为保护媚媚顺利地分娩。在山洞外,和想吃掉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紫岚一生都在为狼王这个目标而努力着。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打消它的念头。却让它把希望寄托在了后代的身上。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

希望你能看一看这本写出了紫岚一生的《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2

这是一个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追寻的故事。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最令人震撼的代表作,它与我读的所有故事都不一样,它的结局是悲惨的、凄凉的。《狼王梦》以日曲卡雪山山麓为背景,讲述了为实现狼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母狼紫岚不惜以牺牲母爱的代价来训练狼子的成长。原来那个婷婷玉玉,身材匀称,风华正茂的母狼变成了一匹步入暮年的老狼。她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只为了她的孩儿能当上狼王!不幸的是:长子死于金雕口中,次子不慎掉入猎人的陷阱,三子死于洛戛爪下,但,说其死在洛戛的爪下,毋宁说是死于自己的自卑感。可,心强不如命强,天不遂“狼”愿,故事的最后,紫岚为着狼王梦想的延续,为保护刚出生的狼孙,绝望的紫岚在与一只曾经吃过自己长子,如今又想吃自己狼孙的金雕搏斗中孤独的死去。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认为狼是野蛮的,是嗜血的,我读完后才知道,狼也善良,狼也有爱,因为有爱,紫岚才会为了狼王梦的实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因为有爱,她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她才会在机智的猎狗周旋时生下狼崽子们。有爱的同时他们还有梦想,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会不顾一切地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的一丝希望,那怕是多么的渺小、遥远! 狼王梦读后感3

在《狼王梦》里写到,狼的智慧也是很高的。捕食需要技巧,母狼还要想办法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登上王道也需要有智慧,有提前的准备,才能有充分的把握。

有了智慧,加上自身的信心和勇气,就可以去想办法登王道。命运第二,命运是谁也无法掌控的,有的虽然有了智慧、信心和勇气,但命运最终还是将它抛

于死地。为什么不说命运第一呢?就是因为你如果没有智慧,就根本没有让命运选择的资本。

紫岚在临产前,跑不快,找不到食物,总是连累了它的宝贝们,让它们饿得在肚子里乱蹬。紫岚也担心他们生下来后没有乳汁喝,它只好用智慧去捕捉鹿。它到一个鹿饲养场,找好时机,快速捕捉,它虽然捕捉到了,但还是被人类的大白狗给追跑了。这些都是命运问题,但智慧是必不可缺的,不然挑战都不可能存在了。

抢夺王位也要找好地点进行伏击,狼王可不是轻易就能让你正面攻击的。如何对狼王进行攻击,需要防备狼王的哪些应对,一开始先咬哪里,先扑哪里,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实行防备,所谓攻防结合,其实这都是需要思考的。

人类用智慧胜过狼,狼又以超过其它动物的智慧捕食,的确是弱肉强食,有身体的弱和强,也有智慧的弱和强。人类社会又何尝没有争斗?有本事的人才能拥有更好的生活,头脑清醒的人才会冷静判断局面,随机应变,取得胜利。刻苦读书,学习知识,这些是至关重要的呀! 狼王梦读后感4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狼王梦读后感5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或远大,或飘渺。但是只要心中有梦想你就一定会沿着这梦想一路走下去,并且终究有一天你会成功。 书中的的主人公紫岚就是这样一匹狼,她本梦想着有一天她的丈夫黑桑能够成为狼王,但黑桑死了。本说这个梦想应该随这黑桑的死一起破灭的,但坚强的紫岚,或说野心勃勃的紫岚在生下四只小狼崽后又吧希望寄托在了小公狼黑仔的身上她把全部的心血都用在了培育黑仔上她视黑仔为自己的生命,她不允许他的兄弟姐妹于他强奶喝,以至与她的其它子女个个都骨瘦如柴,后来为了培养出黑仔的野心,不惜伤害黑仔。但黑仔在洞外被老雕吃掉了。 在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挫折之后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在一次的站了起来她又开

始培育她的蓝魂儿。就在要成功的时候蓝魂儿却被捕兽夹捕获了。可怜这位母亲付出了那么多却什么也没得到。双毛也在离王位一步之遥的时候被众狼吃掉。于是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母狼媚媚身上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她的梦想是否实现但我们可以知道她一定能成功。 我们人亦是如此,只有努力才会成功也许一次不行那就来两次肯定有一天会成功。爱迪生他为了发明电灯做了上千次实验,每次失败后都说:“我又找出一种不适合做灯泡材质。”就是凭借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和为了梦想一直向前走的努力,才能的到你想要的.。 虽说这是文学作品,但也是参照人来写的,老师说过这些作品都来自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因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或远大,或飘渺;或现实,或虚无,只要你努力拼搏成功就会属于你! 狼王梦读后感6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狼王梦读后感7

我喜欢看动物小说,在鲜活的动物世界中品味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体会作者的思想。《狼王梦》就是令我感触很深的一部小说,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他叫黑桑。因为当时的狼王只会用蛮力,使黑桑最头疼的是狼王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时还瞎发布命令,黑桑早就准备夺某篡位,但在计划行动的途中鬼谷的野猪将黑桑的头颅穿破,导致黑桑不幸身亡,为了黑桑的遗愿她准备把他们的长子黑仔培育成超狼。但在后来的时间里黑仔因为好奇心太重独自出去玩耍被金雕活捉。二儿子蓝魂儿又被猎人圈在铁笼里,为了减轻他的痛苦紫岚将他咬死了。

三儿子双毛因为紫岚的溺爱长子从小自卑,但经过紫岚的特训恢复了心态,和狼王对决时狼王发出的最后一秒叫声是他回想起儿时的自卑,导致被群狼咬死。希望只能寄托在最后一个孩子媚媚身上,因为媚媚是母狼所以希望又只能寄托在她的五个孩子身上。因为性格不符,它紫岚被逐了出来。一头老的金雕突然飞了

出来,紫岚虽然被逐了出来媚媚生的五个孩子是未来的狼王,也为了给黑仔报仇,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命运和紫岚擦肩而过,紫岚一生为了培育超狼献了一生的时间。这个故事为我们父母敲了警钟,不要溺爱孩子,对待每一个孩子要平等。我为紫岚的不幸感到伤心,我感觉紫岚太急于求成,哪个母亲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所以我真诚的祝贺他们家族能圆了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8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故事书——《狼王梦》。 这个故事讲了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因为爱与梦想,为了完成她的爱人大公狼黑桑的遗愿,想让自己的儿子们其中一只当上狼王。紫岚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付出了一切。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连续失去了四只小公狼,错过了自己的幸福。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们,跟老雕同归于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培养大儿子黑仔“超狼”的高贵品质和野性,她忽略了对其它子女的爱,她为了培养黑仔的狼性,让黑仔抓伤了自己的乳房。

对老二蓝魂儿爱体现在当蓝魂儿被猎人的坚固的捕兽夹夹住腰部的时候,她疯狂的用牙齿去咬铁夹,甚至咬掉了自己的牙齿,也不愿意放弃救儿子的任何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猎人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她咬断了蓝魂儿的身体,然后埋了起来。

为了培养老三双毛,她用最残酷的特训折磨双毛,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公狼。在双毛挑战老狼王快要胜利的时候,他身上那种从小被她妈妈紫岚压制所造成的胆小怕事的个性突然显现出来,最终被群狼吃掉。 虽然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那种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竞争意识深深地打动了我。

紫岚的狼王梦体现了母爱的伟大,体现了与我们人类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虽然紫岚表现出的母爱有些残酷,但是这样可以培养自己的孩子的独立自主思想。比如说,自己洗澡,自己洗衣服,上学自己过马路……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自己能做的事就一定要自己完成,不要指望什么事都让爸爸妈妈来帮完成。有许多家长认为什么事都帮孩子去做,什么都满足孩子就是爱孩子,你们应该像狼一样,放手让我们去独自生活、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10

我们学校有一个红色书屋,我经常到那里看书,其中《狼王梦》使我印象最深。

一开始到红色书屋看书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那本书。看它让我入了迷。书中有时候写的伤心,我的心情也跟着低垂着;有时候写的兴奋,我的心情也跟着高兴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紫岚是一只勇敢、坚强、有恒心、为了理想努力奋斗的母狼,它生了四只小狼,分别是勇敢、孤独的黑仔;顽强、勇猛的蓝魂儿;自卑、机智的双毛和狠毒、自私的媚媚。

书中主要讲了紫岚的丈夫想当一名狼王,但最终也没有当上。他把这个重任交给了四只小狼,其中三只小狼在训练中陆续死掉了,最后只剩下了媚媚,而媚媚是一只母狼,当不了狼王。紫岚和她丈夫的狼王梦最终也没有实现。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有一个遗憾,因为我想知道在这个家族里会不会有一只狼当上狼王?我知道紫岚是一只非常有责任心的母狼,而且她深深地爱着她的丈夫,并且继承了它的遗愿。但我有时候觉得紫岚也是比较偏心的,因为当我读到它偏爱黑仔的时候,我对它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在那个时候他是一只偏爱、溺爱孩子的母狼,但我又一想,她也是为了能让黑仔去实现当狼王的梦想才这样做的。虽然黑仔受到了偏爱,但是要实现狼王梦就要接受更多的磨练。看到这里,我觉得紫岚是一只很伟大的母狼。

我喜欢文中的紫岚为了理想而努力奋斗的精神。 狼王梦读后感11

今天,我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读后感,我拿出了刚买的《狼王梦》,看完以后,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母狼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与大白狗搏斗的时候产下了5只小狼崽。4小狼都在被紫岚培养成为狼王的过程中不幸夭折了,只有媚媚长大成狼。随着时间的推移,媚媚要产子了,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媚媚生下的小狼崽身上,这时金雕出现了,为了不让悲剧再次发生,她毅然决定,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场搏斗终于来了,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中,她失去了双眼,身上也被金雕啄得满目疮痍,鲜血淋漓,他忍受着剧痛,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奋力向金雕的翅膀咬去,金雕翅膀被紫岚咬断了,去了平衡,一起向山谷坠去。 看到这里我的内心震撼了,看到了她空洞的留着鲜血的眼眶,遍体鳞伤的身体,看到她与金雕坠落山间时,我的心仿佛在颤抖,流血!

身为一个母亲的紫岚可以为儿女们付出他的一切,甚至是最可贵的生命。回过头来想一下,生活中,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宝贝,他们在工作日的时候,起早贪黑挣钱供我们读书,节假日时白天为我们洗衣做饭,做一顿充满爱的美味佳肴,晚上还要为我们辅导作业,温习功课,在我们累了的时候,递给我们一杯充

满爱的果汁。有时能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好让他们失望了,他们骂我们一两句,但是我们千万别生他们的气,因为这是爱我们的表现!如果我们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发现,便会明白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最伟大的! 狼王梦读后感12

我们都知道,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沈石溪笔下写的母狼紫岚是多么疼爱自己的宝贝,这位伟大的母亲深深地感动了我。

黑桑和紫岚是幸福生活在一起的两只狼,在一次意外中,黑桑被一只可恶的野猪杀害了,可怜的黑桑本该是当狼王的,并且它还有了爱它的妻子。

从此之后,紫岚只好独自生存。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紫岚生下了五个小狼崽,不幸的是,有一个狼崽死了。更不幸的是还有一只凶猛的野狗追着她。 她刚生完孩子,身体本来就虚弱,但她并没有放下孩子跑掉,而是死死的守在孩子身边,任凭野狗撕扯她的皮肉,她也不肯挪动半步。终于那个野狗放弃了。 几年后,因为许许多多的意外,紫岚只剩一个女儿了,女儿成功跟大公狼结了婚,她也喜得孙子,但是有一个可恶的雄鹰想要把可怜的小狼崽吃掉,紫岚知道雄鹰想吃掉自己的孙子后,她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与雄鹰开始激烈的战争,最终他们同归于尽。

这让我想起了那一份温暖的母爱。有一次我和妈妈、姥姥一同去青岛游玩,出去旅游都会有拉杆箱,每次我要拿的时候,妈妈都会阻止我,老说我小孩子不要拿旅行箱,那样会伤着的,我心里想着:"妈妈也太小看我了吧!"但这就是母爱,我感受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久久环绕在身边。 母爱是身边的小事,母爱是背后的唠叨与默默的奉献,母爱有时会让你生气,但你要是知道母亲背后的付出,那一定会让你泪流满面。 狼王梦读后感13

以前,我总认为人是最伟大的。可今天,读完这本《激情狼王梦》,我不再坚信这点了。

在第一章中,伟大的父爱打动了我:一只名叫黑宝的大公狼,为了哺育自己已推动母亲的幼仔“黑球”,不顾一切捉回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崖羊,而且为了不让猎人发现黑球,牺牲自己引开猎人,保证了黑球的安全。之后黑球认羊为母,还帮“母亲”赶跑了一只恶豺…… 黑宝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虽说大多数人都为后代而不顾一切,可人类中还是有极少数的为了自己的生活抛弃后代,实人令人憎恶。黑球的孝顺也二分难得,虽说它还未长大成熟,可为了母亲,与恶豺拼个你死我活,值得我们好好的学习。 第二章的《斑羚横渡》也同样感人,振奋人心:一群斑羚被猎人们赶到了伤心崖一侧,情急之下,它们分成年老、年青两部分,彩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一只年青斑羚和一只老斑羚一先一后起跳,到了空中,年青斑羚的四蹄精准地踩在老斑羚的身上,再度起跳,成功跃过悬崖,而老斑羚则像完成任务后的运载火箭一样坠落深谷。这使猎人们目瞪口呆,深感惭愧,便没有开枪,让他们一个个跳过去了。 是呀!现在还有多少人还能有这种壮举呢?在危险来临的时候,还有多少人会为了别人的生存而牺牲自己呢?在死亡的边沿上那些为了让自己活下来,出卖朋友,抛弃家人的人在这些动物面前显得是如此的丑陋。斑羚的这样的舍已为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同进,我也像猎人们一样感到惭愧不已,今后我要时刻

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为他人着想的勇敢者。

“看看吧!你不能再坚信人是最伟大的动物了,有些动物也是你的榜样,要看得广一点!”我对自己说,勉励自己向优秀的人与动物学习。 狼王梦读后感14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狼王梦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推荐三:《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集锦15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

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这本《汤姆·索亚

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马克·吐温一生对孩提游戏的迷恋使他创造出《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部充满对自己逝去童年的留恋和回忆的作品。 这本书讲的是汤姆·索亚是镇上的一个淘气包,他想带着他的朋友:哈克、乔去当海盗。为了检验他们自己的胆量,汤姆带着哈克来到了墓地。然而,在墓碑后,他们看到恶棍印第安人乔把医生杀了并嫁祸于彼得,由于害怕印第安人乔,他们立誓不告密。后来汤姆带着他的两个小伙伴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就在人们为他们举行追悼会时,他们却回来了,并且揭发了印第安人乔,他却逃走了。后来在一次野营活动中,他们遇见了乔埃并把他困在了山洞中,帮助人们抓住了这个恶棍。他们成为了“小英雄”。 而整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去墓地那一部分。这里充满正义感的汤姆足以成为我们处事的楷模,他勇敢、善良、正直,这正是因为他受不了良心的折磨,才出庭作证,使冤枉的彼得得以沉冤昭雪。 文中的汤姆虽然是个顽皮的捣蛋鬼,但是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勇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也有梦想。 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许只有儿时甜蜜的回忆了。谁没在童年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很开心的。 主人公汤姆在用他的实际行动来告诉我们,我们要在童年的岁月里珍惜每一分的快乐,充分放发自己的潜力,将来打造一份属于自己的天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淘气的美国少年。他和一个流落街头的孩子哈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比如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其他孩子心甘情愿地替他工作,还亲自奉上谢礼。之后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要给他们在教堂里举行葬礼,而他们却在葬礼上出现了。这些淘气的举动,虽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辩证,拯救那无辜的罪犯莫夫·波特。在顽皮之余,他居然和哈克破获一桩谋杀案,成了人人敬佩的小英雄。这样看来,汤姆还是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找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能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童年再苦,回想起来你也会觉得很快乐。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傻事?当你越大,你就会觉得这些傻事搞笑。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子长高了,身体强壮了之外,人的思想也在成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也不再幼稚了。但是人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书中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印第安·乔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被活活饿死在山洞里。

在书中遨游,可以改变我们自己生命的厚度、宽度与亮度。掩卷之时,我郑重地在扉页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在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总会长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

《汤姆索亚历险记电影》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马可司盘的著作,是全球文学宝库中的一部经典之作。

《汤姆索亚历险记电影》叙述了那样一个有意思的冒险故事:小主角汤姆由于厌烦院校枯燥无味的生活,反感周日主教堂里法师生涩的批评,与小野马哈克贝利费恩悄悄出走,开始了一段奇特有意思的探险生活。之后,为了更好地找寻财宝,两个人又追踪杀人凶手印第安人乔赶到了岩洞。最终,她们找到财宝,变成大亨。

从小故事中,我们可以见到汤姆面对困境时主要表现出的正义和英勇及其在平时生活中主要表现出的聪慧开朗和孩子气用心的言谈举止。在汤姆的身上,反映出聪慧、英勇、正义、谋略直到领导干部才可以等多种才可以。但他也是个实实在在的坏小孩:顽皮、捉弄、逃课,他都干过。殊不知,他并不自私自利,率直无所畏惧,沒有谋略,尽管每日都是会惹波丽例假发火,可是例假却打心眼中疼惜这一小孩。

汤姆干过很多笑破肚皮的妙事,他被波丽例假罚涂刷院墙,竟聪慧地想到一个阴谋,不仅让其他小孩欢欢喜喜替他工作中,还让她们全自动送上酬礼。之后,汤姆、哈克和乔逃往海岛上来当海盜,镇子的人都认为她们溺死了,已经主教堂为她们举办丧礼的情况下,她们又突然冒出在主教堂大门口,让大家也是哭,也是笑……这种调皮的行为,虽然不可以给大家做榜样,可是,他为了更好地正义,弓步出庭,解救了可怜的莫夫珀特,则是非常值得大家敬佩的地区。

在生活中,大家不管碰到如何的窘境,都不必随便灰心丧气,要一直勤奋努力,坚持到底。由于它是通向理想的唯一方式。从汤姆有意思又太阳的生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只需有积极的心态,理想就会有成确实那一天。

美好的童年,就如灿烂的阳光,溫暖又充满了期待。在我们慢慢避开它,它也越让人意犹未尽……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

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收获颇丰。

故事中,主人公汤姆一次次探险,惹出了许多麻烦。最后满载而归。

有人问:“汤姆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回答纷纭得很,有人欣赏他,有人批判他。我认为都不对。汤姆做的是不全对,也不全错。 让我们返回到这本书的意义来讨论一下—— 这一本书批判了美国资本主义教会的戒律,揭露了美国地方生活的停滞庸俗及宗教的伪善。这也就足以证实了,这本书讲的是喜欢当英雄的汤姆为了摆脱现实,充分享受生活而大胆冒险的勇敢事迹。但凡事都得有个分寸,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汤姆居然不赶紧向大人汇报,反而带着朋友逃到荒岛,这种行为不免过于鲁莽了。

谁在生活中没有像汤姆一样做过大胆鲁莽或孤注一掷的事呢?我也不例外。 寒冬的早晨,年幼的我套着雪地靴正与朋友们玩打雪仗。我攒足了劲儿一扔,雪球竟掉入了布满薄冰的小河里。 “妈妈,我的雪球在这河里了!” “算了,再捏一个吧。”

“不,我就要那个。”说话间,我便早已跑到了河边,“我要下去捡了。” “哎呀,别呀,去水很冷的!”

“不,我有雪地靴,它是防水的。”说着,我就准备下水。

妈妈一把拉住我:“水很深的,要灌进靴子里的。” “我就要去。” “你可要想好了!”

我二话不说,一下子踩入水中,冰冷刺骨的水便灌入了我的靴子。我不由得开始抖动,一时感觉冰得如千万把化血钢刀在双腿上摩擦,一时又热得如将腿骨置于滚烫的砂锅之中。强忍着冰水的刺痛,我四处张望,想尽快拿到雪球。谁知,雪球却无影无踪了!只剩下似乎变得更多更冰了的水。 “我想上去!”

妈妈看着我一脸委屈,只得无奈地朝我张开了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5

有一本书可以让你随之感动,有一本书让你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经历风雨,有一本书可以因父母丧亡而心酸落泪,这本书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从小父母丧亡,被寄养在姨妈家,汤姆十分的调皮,经常挨姨妈的打,有一次汤姆和他的小伙伴去盗墓,但是他们看到了杀人凶手杀人的一切真相,但是他们他们不敢公开,所以用血写下发誓,他们要保持沉默,永远不把真想说出去,但是他们还是害怕,于是便和小伙伴离开了村子,去当了海盗。

家里的人以为他们被水淹死了,最后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决定勇敢的在自己的葬礼上指认了杀人凶手,汤姆的回来让姨妈十分高兴。但是不久之后他和他心爱的姑娘被杀人凶手困在了一个洞里,可是他们走了好久,仍旧没有找到出口,经过整整三天就饥饿交寒,和和杀人凶手的激烈生死斗争。 最后他们成功脱险,和哈克一起找到了杀人凶手藏的宝藏。

《汤姆。索亚历险记》告诉我们:面对邪恶势力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敢的去面对,绝不让强大势力将我们压倒。其次通过汤姆的厌学、离家出走等,告诉人们教育不能扭曲儿童的天性,教育者不仅要心孩子,还要理解孩子,多和孩子沟通。

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九章,它主要讲的是:汤姆和他的小伙伴去盗墓的过程,他们看到了杀人凶手的一切罪证,但是他们保持沉默,拼命的往回家跑。

从这个故事中我认识到了印江安。乔的无恶不赦,和主人公汤姆的勇敢机智。 是啊,读书时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他让我们看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们,当然,也给我们增长了无限的知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6

这个寒假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他用生动的语言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一个叫做汤姆。索亚的小男孩从小与他的姨妈波莉太太在一起生活,这个聪明但又调皮的小男孩因为受不了姨妈与学校的拘束生活,与他的两个小伙伴———乔埃与哈克乘着竹筏来到了一个荒岛上。村中的人们却都以为他们已经被淹死了,可蹊跷的是他们居然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这样的一个故事虽幽默诙谐却让人们沉思反省什么是勇气什么是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六章:“死而复生的海盗们”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某

个星期日在教堂中举行了汤姆和他的两个伙伴的葬礼,可令人惊喜又惊讶的是三个孩子竟出现在了他们自己的葬礼上,而我喜欢这一章节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转折之处令人惊奇!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给波莉姨妈一个巨大的惊喜,让劫后余生的亲情更加感人,我都情不自禁的留下眼泪深深的体会到了姨妈对汤姆的亲情。这让我很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有一个十分疼爱我的姨妈,她总是把最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在我受委屈的时候呵护我,就像妈妈一样的爱我!以后我也要像疼爱妈妈一样的爱她!

我觉得,作者马克。吐温笔下的这个叫做汤姆。索亚的男孩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男孩,调皮捣蛋可是他们却有着自己远大的理想,虽然这个理想有些幼稚并不是很现实但他做到的确实心中最真实而又纯真的自己。就像我们在一点点的成长一点点的改变,向越来越好的自己去努力。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汤姆﹒索亚的小男孩的故事。

一开始,汤姆老是被他的姨妈教训,但也有几次是他的姨妈错了,但姨妈并没有道歉,让汤姆很生气。到了学校,他喜欢上了一个名叫贝奇的新来的女孩,于是绞尽脑汁的在贝奇面前出风头,想让贝奇喜欢上自己。贝奇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了他。结果,他在和贝奇聊天时无意说到他也喜欢过其他的女孩,这让贝奇很伤心,跑开了。汤姆失望的回家,可怎么都睡不着觉。晚上,汤姆的朋友哈克贝利悄悄的找到他,带他去埋一只死猫,在墓地里他们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但凶手在法庭上却说是另一个人干的,幸好汤姆及时指明了凶手,凶手听后,翻窗逃走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汤姆还是没能挽回贝奇的心,也受够了姨妈的批评,于是他叫上了哈克贝利和他的另一个朋友,决定到附近的一个小岛当海盗,但没当两天他们就觉得无聊回来了。回来后他们决定去找宝藏,好不容易挖出来一个箱子,上次的凶手就来了,他带了一个小包,想把这个包埋起来,结果却发现了汤姆刚找到的宝藏,带走了。过了两天汤姆和贝奇去玩的时候,被困在了石洞里,和他们一起来的人都回家了。他们想往回走,但却越走越找不到出路。他找到了一个小水湖,让贝奇躺下休息。这时,他看到上次的那个凶手拿着火把从远处走过,他赶忙躲起来。凶手走了以后,他从背包中找出一卷线,让线垂在他走过的路上,找到了出路。汤姆带着贝奇出来后,叫上哈克贝利一起,找到了那个在石洞里因缺水而死的那个凶手,找到了他们的宝藏。 在他们当海盗时,我能看出他也幻想着自己能干出一番大事业。而在指认凶手那件事情中,他和哈克贝利明明都看到了真相,但他却知道只要他一说,凶手肯定会逃走,会在日后找他复仇,所以独自承担了责任。而在逃离石洞的时候,他能临危不乱,这才让他们逃过一劫。我读出汤姆˙索亚是一个勇敢、机智、聪明、敢于担当、有着自己理想的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

这个寒假,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觉得真的很好看,到了后面更是精彩。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顽皮的男孩,渴望当海盗、好汉,这本书就是讲他的历险故事。

汤姆寄宿在姨妈家,给姨妈带来了很多的烦恼。他向往自由,是所谓的“坏孩子”,但并无坏心眼。汤姆希望自己能引人注目,于是用一堆“宝贝”换了很

多票,换来了一本《圣经》。他经历了大大小小几次历险,看到了一次凶杀案的真相,甚至人们一度为他举行殡礼。最终,凶手死去了,汤姆得到了一大笔钱,他的朋友哈克也被寡妇收养,算是善有善报吧。

汤姆的种种行为,在我看来相当的疯狂,但我也能理解。像那样的日子,颠狂又欢乐,也是生活的一种。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到,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历险。这对我来说,似乎都是遥不可及的。

度过一天有很多的方法,度过一生就更多了。像汤姆那样,与朋友们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自由放荡,成为真正的自己。每一日都充实快乐,不也挺好?人生只有一次,为何非要在牢笼中度过最初的时光?有时,勇敢去尝试,为了心中的正义而站出来,比恐惧地躲在角落,是更明智的选择。哪怕面临着死亡的危险,也比余生都沉浸在后悔中更好。可在这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这样呢?所以,成功者始终只有那几个,更多人只能悔不当初,可机会早己消逝在过去。 每个人都会遇到机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抓住机会。机会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到来,而恐惧会成为那根令人停下脚步的锁链。这是勇敢者的机会,懦弱者的噩梦。

机会像只小鸟,一定会到来,但不是所有人都会把它抓住。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9

我终于破解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世界难题!!! 首先申明一句:请大家本着严肃活泼的态度来共同交流和讨论这个问题,在解决鸡和蛋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另一个问题,题目如下: 有3个人出去外面玩,住旅店,开了一间普通房30元.每人要付10块钱.哪知道老板当天搞促销,普通房25元,于是让服务员退5块钱给这3个人,服务员贪心,偷偷的扣下了2块钱,那么,3个人共付出的就是9*3=27块钱..27+2=29.那另外的一块钱呢?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误导型题目,为什么说它误导,其实如果你在现实中去开普通房标价30元,打折后你花了27元,其中包括服务员的2元小费,整个费用付完以后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你只管你总共付了27元就行了,至于那27元服务员和店老板怎么分不关你事,更不关那标价30元任何事!所以说上述题目中最后的那一问那另外的一块钱呢纯粹是一种误导,通俗点说就是忽悠,它的本质跟赵本山忽悠范伟卖拐是一样的:让别人顺着你的思路一步步往里套,最后导致逻辑错误!

好了,言归正传,现在来说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和上面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也是误导加忽悠!所以一句话: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当然这是最后的结论,至于如何得出这个结论,我有必要阐述清楚,因为这个问题虽然也是误导的本质,但它隐藏的更深,更高明,一般人很容易被忽悠!整个问题只有一句话: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误导,先入为主的给你设一个套,类似上面第一个问题最后的那句那另外的一块钱呢。 再问大家一个问题:先有你妈还是先有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0

在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之后,我为他的勇敢和正义所折服,又被他的机智和冒险精神所吸引,还为他的善良所感动,总之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书中的好朋友、小伙伴。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书

中也有小伙伴啊!

在他做粉刷工当中就体现了他的聪明机智。本来给栏杆粉刷是对犯错误的汤姆的惩罚,但他却把这项工作变成了一个只有好孩子才能得到的奖励。让村里的男孩都不惜拿出视为珍宝的小玩意,来换取这个工作,而被罚的汤姆却躺在树阴下休息。他要是我的好朋友,一定可以帮我解决好多我生活中的难题吧。

在和贝琪困在山洞里的时候,汤姆更体现了他勇敢、冷静、乐观的心态。要是我自己被困在山洞里我早就慌了神了。别说想办法找到水源再往上游走这些求生技巧了,就是冷静下来走几步都难了。而汤姆不仅用风筝线做记号跟着水源找到了出口,还把自己的大半块蛋糕节省给了贝琪。我太佩服他了!我如果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我们一起去探险,一定特别棒!

在为波特作证时,真正的杀人犯就在下面。如果为波特作证,就是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乔立下了仇。乔时刻都有可能回来报复。但他还是非常勇敢地给波特做了证,将无辜的波特从死神手里救了出来,自己却面临着被死亡的威胁。人一辈子能交到一个汤姆这样的朋友,真值了!

汤姆聪明、勇敢、善良、又有冒险精神,正是因为这些汤姆才得到了巨大的宝藏。而其实,汤姆最大的宝藏是他美好的品质。 我喜欢这个书中的小伙伴——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搞笑的书,书的名字是《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十分喜爱里面的主人公。

汤姆是个聪明调皮的孩子。汤姆对于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学校中枯燥的课堂生活,都感到无比厌烦。于是带上自己的好朋友一齐去冒险,一心要做统帅众强盗的首领。正因在他眼里,海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他离家出走,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看一看,扮一回胆大包天的'海盗!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下,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汤姆虽然顽皮、淘气,但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很勇敢,也十分机智。就拿书上的第二章来说吧。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齐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这点让我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

汤姆的叛逆,汤姆对学校生活的厌倦,我想我是能够明白的。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就觉得好高兴,正因那时没有压力,没有堆积如山的作业,比较简单。可转眼间,我就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每一天的作业比在一年级时的作业多多了。有时,我也想放下作业尽情地玩耍,也想抛开所有的课堂生活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有了这样的体会,我想,汤姆该有同感吧。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好轻易气馁,而要发奋奋斗,坚持下去。汤姆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能够成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2

暑假的时候,我意外看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作者用了诙谐幽默的手法使汤姆这个调皮蛋栩栩如生,耐人寻味,我很喜欢这本书。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的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孩子,从小父母双亡,跟随着姨妈一起生活。而姨妈却不能管好他,汤姆天天和他的朋友在大街上肆意的乱跑,像几个小混混,他的生活很惬意。他也很勇敢,是我很敬佩的一个人物。他,曾经和哈克目睹乔埃杀人;他,曾经和伙伴们一起当小海盗;他,曾经和贝琪在魔克托儿山洞过了惊险的几天。

汤姆有很多值得我们钦佩的地方,但我最佩服他的还是他与贝琪在山洞中的那几天。他,竟然可以在又黑又暗又没有食物水源的地方顽强的存活下去,这是我做不到的,也许,我早就绝望了,会直接死在那山洞中。因为没有水,没有食物本来就是人的极限,却还要在氧气稀薄的山洞中,要与漆黑、潮湿做伴。谁能想像在这样的一个鬼地方存活几天几夜。况且这里连白天黑夜都分不清楚,给他们寻找洞口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我做不到。但汤姆不仅做到了,还做的很好,他带着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孩贝琪一起寻找洞口,结果,他做到了,他找到了洞口,回到了圣得彼堡。我们要学习汤姆这种不惧怕困难的品质。 这使我想到了一则小故事。曾经有一只探险队来到了阿尔卑斯山,他们登上了顶峰,却预测到几天后会发生雪崩。他们绝望了。因为在雪崩前根本无法回到安全区域。但是,有一个人不惧怕危险,鼓励大家试着往下走,经过他努力的劝说,队员们终于答应了。他们奋力往下冲,在雪崩前的一天,他们回到了安全地域,躲过一次灾难。

汤姆和那位劝说大家往下走的人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不能害怕困难,要时时与困难做顽强的斗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3

书是知识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部经典作品。读完后,让我有不少感悟,这是一次快乐的阅读之旅。 汤姆干过许多令人捧腹的事。他被姨妈罚粉刷围墙,竟聪明地想出一个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高高兴兴地为他工作,还让他们自动送上“酬礼”。这可真是个聪明的粉刷匠啊!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刷得更漂亮。刷了房顶又刷墙,刷子飞舞忙。哎呦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好听的儿童民谣。汤姆也将变成一个轻松的粉刷匠。因为汤姆和镇上新来的男孩打了一架,弄得衣服又脏又破,这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他把栅栏墙刷白。汤姆却巧施妙计,让过路的孩子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可真是个聪明的粉刷匠啊!在文章中,汤姆表现得就像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精心创作着作品,引来孩子们的好奇,都争先恐后地请求汤姆让自己刷墙,他们可以用一些东西来跟汤姆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么好的事情汤姆岂能不要?瞧啊!他已经坐在椅子上,吃着苹果,悠闲地看着别人刷墙。文章写道:“汤姆已经从早上的穷光蛋变成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富翁了。除了之前提到的宝贝外,现在他还拥有如下财产:十二颗弹子,一个单簧口琴的一部分,一块蓝玻璃瓶碎片,一尊纱管大炮,一把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一截粉笔头,一个圆酒瓶的玻璃瓶塞,一个铁皮小兵雕塑,两只黑色的蝌蚪,六支爆竹,一只独眼小猫,一个铜制门把手,一只狗项圈一把刀柄,四块新鲜的橙子皮,还有一个旧窗框。”看来汤姆的生活已经非常好了!机智如汤姆!

汤姆的确是一个聪明机智的粉刷工,他已经变成一个富翁了吧?我们也要学

习汤姆的机智,但不要耍小聪明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4

汤姆·索亚是马克吐温用朴实的文笔显现的少年形象,作为主人公的他,总是调皮贪玩,爱逗弄姨妈的他,总是惹得姨妈啼笑皆非。

汤姆从记事开始,便痴迷于海盗,他总想让自己成为个海盗,可他却不像海盗那般邪恶,贪婪。他做事正义,往往看不惯一些社会劣习,便不管自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挺险出手,拯救不幸的公民。令我最深刻的便是他和一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哈克贝利竟成功破了一场血案,真是为他们年少却拥有福尔摩斯般的逻辑而佩服,他也更加坚定了自我的海盗梦。他与伙伴在被困山洞后,始终没有放弃自我,而是一如鲁滨逊一般,坚持了下来,最后成功出逃。

在生活中,所谓的“正义”是不会缺失的,正像某云:“正义只会迟到,永远不会缺席。”生活中,遇到欺负弱小的这些案例,应该及时献出自己的力量,但正义的战队却永远不会是自己一个人,而那些正义的代表,会因你的一个报告而及时赶来。千万不可由于自己弱小胆怯而留下他人内心的创伤。

追求梦想也是众中之中,在丁立梅笔下的《让梦想拐个弯》一章中,让人深会:在自己离梦想逾远之时应要换个追求。也许只有长期对梦想追求后,才会心中深有体会地明白,梦想与之远与近,远之则换,近之则追。总会从万般刻苦与努力之中查找出真正适合自己的那一项,终究会有一个似汤姆那一刻圆梦的兴奋。 在书中往往能解生活中一些解不开或一直烦怠的真相,也许一步一个脚印,把自己的真实现状套入那烦琐的故事真相中,那些愁怨与烦恼便会云消雾散罢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5

《汤姆.索亚》这本书让我记忆犹新,他是那么的贴合实际,好像我们身边就有那么一个人。这本书没有书的那种虚无缥缈、远离生活,而是真真切切地贴近我们的生活上。马克.吐温这位作家为我们打造了一个正义、贪玩、不爱学习、鬼点子一大堆却又有情有义的少年。

从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没错,我承认他的确不学无术,可看人要客观地去看,他也有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发现。不怕艰险地发现了一起凶杀案,这是一种勇敢的精神!也许被别人碰到了,早就逃之夭夭了吧?他机智,在他的姨妈要他干活的时候,他竟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诱惑着别人用值钱的彩带换替他工作一会儿,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他占了不少的光,对吧?到最后,他用这些彩条换了一本,所有同学爱慕已久的《圣经》,到这里,那些同学只有恨的份儿了,谁让他们被耍了呢?我并不是说以后要耍别人,但有些时候该想办法的时候的确要像汤姆这样,话说回来这也不算骗,因为那些孩子当时还乐呵呵的呢!他敢于担当,每次犯了错误,他总会承认,不会找什么借口推给别人,有一次他还替同学贝琪背了黑锅。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现在的社会,有太多的贪生怕死、鱼木头脑、不敢担当。而这本书却将与这些恶劣品质相反的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而又那么贴合实际,就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年龄的小男孩。现在的书店里,有太多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教育我们要有良好品质的书籍,可那些内容是那么的遥不可及,让我们觉得离我们好远。而这本书不是,他就是用一个小男孩身上发生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良好的精神品质。这个社会需要我们拥有这些。这样深刻的实际的教育让我铭记在心,以后我一定会加油,继承各种良好的品质,成为新时代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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