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序号 1 2 3 项 目 建筑功能 建筑特点 建筑面积 积 4 建筑层数 地上 1# 2# 3# 4# 地下 层 5 建筑高度 高 地下部分层主楼 1# 3.0m 3.54m 2# 3.95m 2.94m 3# 3.6m 2.94m 车库 地上部分层1#楼 高 2#楼 4.5m 首层4.2m,二层3.6m,其它 2.85m 首层4.2m,二层3.6m,其它 2.85m 3#楼 首层4.2m,二层3.6m,其它 2.85m 4#楼 6 建筑高度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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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商住建筑(办公、住宅及商业) 多层 、高层 总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67776.53㎡ 12176.78㎡ 主楼25层 其中商业2层, 主楼27层 其中商业2层 主楼27层 其中裙楼、商业2层 主楼4层 其中局部3层 车库地下一层 、主楼部分地下二首层4.5m,其它3.6m 车库绝对标313.100m
1#绝对标高 2#绝对标高 3#绝对标高 4#绝对标高 换热站 基底标高 室内外高差 建筑总高 313.100m 313.450m 313.100m 312.650m 313.500m - 7.95m -8.3m -8.0m 1#(0.45 m) 2#(0.3m) 3#楼(0.3m) 4#(0.3m/0.15m) 1# 73.24 m 2# 78.94 m 3#楼 78.94m 4# 15.3 m 7 建筑耐火一级 (1# 2# 3#) 二级(4#楼) 等级 8 墙面保温 70厚挤塑聚苯板 二、起重吊装施工要求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计划安装三台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期间的施工方案如下:
(一)作业前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三)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危险部位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五)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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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六)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七)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八)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九)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十)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三、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一)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二)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三)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四)操作前要求
1、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2、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四、起重吊装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
(一)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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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急开急停。
(二)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 米。
(三)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四)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五)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六)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七)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八)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九)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五、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一)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二)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三)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四)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五)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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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离。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5、司机室内应配运转。
6、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7、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8、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9、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10、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11、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12、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13、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起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4、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15、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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