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保定市第十三中学综合教学楼 河北中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2010.07 土方开挖 本工程基槽为大开挖,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槽。 一、施工准备: 1、土方开挖前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检验建筑物的定位控制线(桩)、水准点及开槽的灰线尺寸。 3、机械进入现场的道路事先经过察看和检查,满足运土车及挖土机的作业半径。 二、基槽开挖: 1、确定开挖方向 分层、分段开挖 修理边坡、配合清理。 2、基槽四壁按1:0.25放坡,挖土最大深度为1.4m,现场的测量放线员将标高导入基坑内,并在坑壁上楔入木桩作出标记以便随时注意测量基槽底的深度。 3、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根据土质情况做好支撑的准备,以防止坍塌。 4、施工机械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配合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运。 5、严禁机械超挖,基槽挖至-1.8m处人工清槽,严禁扰动基底。 6、清底时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超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楔。同时由两端轴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三、质量要求: 基槽开挖的深度、宽度、坡度要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允许偏差:表面标高:-50mm 长 度:0mm 宽 度:0mm 边坡偏陡不允许。 四、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保定市第十三中学综合教学楼 河北中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2010.07 土方开挖 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2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六、安全措施: 1、基槽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边坡基槽壁的情况。 2、基槽开挖过程中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基槽四周用Φ48的钢管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设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保证施工安全。 七、环境和噪声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每天设专人用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压尘。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音污染,夜间所有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禁止鸣笛,以减少噪音。加强对全体职工的环保教育,防止不必要的噪音产生。
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保定市第十三中学综合教学楼 河北中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2010.07 土方开挖 3、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50cm,运输渣土的车辆采用盖板加以覆盖,防止遗撒垃圾。 4、光污染控制措施:探照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施工照明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用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施工区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工作及生活秩序。 5、施工现场应设专人管理车辆物料运输,土方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必须将土方拍实或加盖,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上路和遗洒现象发生。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它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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