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号:QW7.5.1-2-1 版 本 号:B
生效日期:2005.10.1
1 目的
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房屋维修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2 适用范围
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物业。 3 职责
3.1 客服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查勘小组,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物业进行逐个普查,评定房屋完损等级,确定修缮性质。每两次普查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五年。
4 工作规程
4.1 客服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成立查勘小组,安排制定查勘计划。技术力量不足时,也可临时聘请部分专业人员。
4.2 客服部负责对参加查勘鉴定工作的人员进行短训,使培训人员能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通过目测和仪器测定,对物业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作出完损等级评定。将《房屋完损情况评定表》所列项目、范围、内容及评定标准事先培训。
4.3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4.3.1 确定检查数量
4.3.1.1 室外和屋面的全面检查,应采取“分点检查,综合定级”的方法。例如,将室外墙面分为若干部位,每个部位限定范围,各作为一个检查点。
4.3.1.2 室内部分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选点时应照顾到代表面,同时突出重点。如高层建筑跳层检查时,必须包括首层或顶层。
4.3.2 查勘小组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确定房屋完损等级,并记录在《房屋完损情况评定表》内。
4.4 完好率的统计方法
第29页 共70页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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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5.10.1
4.4.1 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照本房屋完损标准所确定的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4.4.2 房屋完好房的计算公式:
完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
房屋完好率=
直管房屋数量(建筑面积)
×100%
4.5 查勘小组在查勘鉴定、完损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确定房屋修缮类别,制定修缮计划,并报客服部备案。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a)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通知 城住字第678号)
b) 《房屋修缮分类表》(见《房屋养护和修缮管理规程》附表) c) 《房屋完损情况评定表》 QWR7.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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