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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规章制度汇编

来源:画鸵萌宠网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汇编

XXXXX加油站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 1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与修订 -------------------- 13 购销管理制度 ------------------------------------------------------------------ 15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1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18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 22 安全检查制度 ------------------------------------------------------------------ 2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2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30 事故管理制度 ------------------------------------------------------------------ 32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 37 应急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 41 安全生产费用制度 ----------------------------------------------------------- 43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 45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 50 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 60 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68 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 69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 7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84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 8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88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92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 95 变更管理制度 ------------------------------------------------------------------ 97 检维修管理制度--------------------------------------------------------------- 9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 10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 105 承包商管理制度------------------------------------------------------------- 107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 109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 111 加油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113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 114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 116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118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120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124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125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 129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 130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 133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 137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 139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 141 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148 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151 油罐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 152 油气回收操作规程 --------------------------------------------------------- 153 加油机操作规程------------------------------------------------------------- 159 发电机操作规程------------------------------------------------------------- 161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法律责任。

2、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督促加油站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督促站长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督促站长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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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10、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完成如下事务: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 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加油站站长是加油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加油站的安全生产、防火、治安、保卫等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落实。 3、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5、组织建立并逐步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无力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协助解决。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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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创建安全文化氛围。

9、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的管理,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1、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12、定期检查本单位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防护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油气回收设施、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等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三、 安全管理员安全责任

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如实记录演练情况。

2、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协助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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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搞好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4、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检查监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并提出惩罚意见,禁止放任冒险作业;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6、负责加油站内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7、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监督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应急救援物质装备、安全设施、报警仪器等器材的安全质量,查验“三证一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收货。

8、参与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灭火预案,组织演练活动并如实记录。

9、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如:安全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和加油站日志。

10、协助站长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真正做到“全员、全方位”的落实。

11、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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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定期体检,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12、参与本站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方面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督促新员工“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13、熟悉本站所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运输方式以及储存方式、安全防护要求、应急救援措施。

1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行为。

15、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工伤鉴定工作。

16、参与制定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按规定及时发放,并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17、负责“危险作业”票证的签发,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 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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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五、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加油站加油员职责

1.加油员应熟悉本站经营油品的规格、危险特性、用途、安全储存方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掌握加油机的工作原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班长和站长处理。

2.严格执行加油操作规程,加油员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领车辆进入加油位置,提枪加油前问清所需油量和油品,提枪后待加油机上次加油读数回零后,加油员方可亲自操纵油枪,将枪口对准油罐口,认真操作加油,保证不洒不漏不跑冒。

3.服务热情,对顾客一视同仁,不赊不欠。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随意让他人顶岗,不会私客,不嬉闹、保持加油设备、发油场地清洁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做到班清班洁,账货票(证)泵码相符。 6.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对顾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加油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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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9.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加油站计量员职责

1.严格执行计量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及时提供温密度。

2.掌握油品进、销、存数量,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做好油品进出计量验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3.爱护计量器具,按规定向领导提供对加油机、计量器具的周期校验和有关的检测情况。

4.按规定填报处理溢耗,不得弄虚作假,发生不正常溢耗,要及时查明原因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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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夜间计量时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6.停止使用与计量油罐相连的加油机;卸油后,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7.进行油品采样、计量和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8.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9.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三)、 加油站开票员职责

1.熟悉所经营油品性能、用途和各种价格,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人。服务热情。

2.严格执行财务和营业制度,不赊销、不预付商品,做到每次加过油后及时开取票据,达到账货、账票、账款相符,各种手续账目清楚,数据准确。

3.收取现金时,应仔细辨别钱币真伪,拒收残币。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随意让他认顶岗。妥善保管现金和各种票据,严格做到交接班手续,做到票账相符。

5.负责搞好本班营业室的安全和清洁工作。

6.熟练使用本站的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 7.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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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卸油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站内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加油站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2.卸油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应急救援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卸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卸油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7.卸油过程中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坚守岗位,不脱离现场。

8.保证卸油过程中不冒油、不泄漏、不抛洒保持作业场所干净整洁。

9.按时巡回检查,及时清除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10.要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1.雷雨天气严禁卸油。

12.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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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站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分工

1、安全员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站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登记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执行。

2、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3、安全员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获取的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

四、 获取渠道: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上级主管部门;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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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获取方式和时机

1、安全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安全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员每年整理一次适用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六、 传达和更新

1、安全员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发放到各班组传达贯彻执行,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宣传教育。

2、安全员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每年要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班组。安全员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七、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员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章现象和行为,并保存评价结果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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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相关记录

1、法律法规库清单 2、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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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与修订

一、 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站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站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站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3年进行评审和修订。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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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四、 修订培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后由站长组织员工培训学习。

五、 相关记录

法规法规库定期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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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保证合法经营。

2.加油站站长及时掌握石油价格波动、变化的状况,结合库存量合理安排购进和储存,从而确保经营用油和车辆用油的需求。

3.加油站购销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掌握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运输方式、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4.加油站需根据库存和营业状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内容包括油量、油种、油价。

5.油品入库验收:油品由计量保管员,依据运货凭证核实后,对入库油品进行验收、计量,必要时过磅,并做好记录,入库后的油品,由计量员或保管员对油罐加锁,由加油站负责管理。

6.当班营业终了,必须及时算清内部燃油结算单,确认无误后立即上交,结算人员根据当班销售情况及库存盘点情况,核对销售量和销售款,审核无误后,填写销售报表,计量员定时计量实际库存,各类油品入库,出库数量,出现大亏、大盈时,及时上报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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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 目的

为定期研究本站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分工

安全员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

三、 例会时间规定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员提请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站长)同意临时召开。

四、 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站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4、听取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5、班组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研究本班组安全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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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会议要求

1、各参会人员准时参加,无故不许请假。 2、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六、 相关记录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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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消除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站长根据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安全员负责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3、站长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三、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需要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外来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加油站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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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4、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i应急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j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事故案例等; e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 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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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油站教育培训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5、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6、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7、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如发生变更,安全员应及时记录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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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相关记录

(1)培训及考核记录 (2)教育培训记录 (3)教育培训计划 (4)培训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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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 目的

为严格严格安全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各个岗位。

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个岗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四、 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责任考核按季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委会汇总,站长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5、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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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并取消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

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兑现。

五、 相关记录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3、《安全生产奖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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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一、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

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并及时处理各种危险和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二、 检查的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3、安全技措资金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习情况、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进展情况;

4、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电气设备的各类保护、仪器仪表、监测装置和各类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6、工作现场文明生产及环境状况、职工个体劳动防护佩戴、使用状况;

7、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8、各类事故分析处理及汇报情况。

三、 检查的原则与形式

1、原则:定期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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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领导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所有职工对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

2、站长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

3、形式:包括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特殊检查等。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作业生产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综合性检查每月不少于1 次。由站长组织,安全员参加。综合安全大检查以查现场、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为中心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6、专业性检查应由各专业人员组织,主要对罐区、重要部位、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电气设备、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等分别进行检查。

7、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对加油作业安全的影响,由安委会组织进行。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8、特殊安全检查是生产装置在检修前、清罐及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试车前,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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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的内容逐项检查。

2、 安全检查推行“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的动态检查方式。安全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3、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广安全检查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安全评价分析等检查方法,提高检查质量。

4、 安全检查应进行书面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认真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5、 被检单位要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明确负责人、标准、措施、期限进行整改或处理,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人员。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检查人员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立即整改或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直接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场所或设备,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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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相关记录

1、《安全检查记录》 2、《安委会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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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 隐患排查形式

建立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等人参加的安全检查组,边检查边整改。具体形式有:每季综合检查和日常检查等。

二、 隐患排查内容

综合检查: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消防、查卫生等为中心内容。

专项检查:对油罐、加油机、油管线、电器设施、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检查。

日常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站长应进行每日巡查。

三、 检查周期

每日迅查每天一次,每季综合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 隐患整改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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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 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1.主要内容有 (1)参加检查人员; (2)检查时间; (3)检查的对象;

(4)存在的隐患及违规违纪现象和人员; (5)整改措施和建议;

(6)整改落实情况及执行人签字; (7)未能整改的原因及应急预防措施和打算 2.事故处理

对出现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得处理不放过。

六、 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站长应当每月对站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审、分级和统计分析。

七、 相关记录

1、《隐患治理台账》 2、《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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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 目的

为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公司的主体责任,激励员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奖励

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班组;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遵守以上规定奖励200元。

三、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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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3、安全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健全或丢失的;

4、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 5、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不认真执行本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违反以上规程处罚100元。

四、 奖惩实施

1、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站长监督实施。

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按上述奖惩办法进行。年度考核根据日常考核汇总后确定,给予成绩优秀个人一次性奖500—1000元,成绩最差个人一次性罚200—500元罚款。

五、 相关记录

1、《奖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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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二、 事故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5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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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 事故管理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健局、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四、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经科信局和应急管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经科信局和应急管理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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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已经采取的措施; 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 事故调查

1、发生人伤事故后,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现场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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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执行。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e.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f.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应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组的询问;任何人不得阻扰事故的调查。

5、事故调查按照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预防措施,教育员工吸取经验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6、站长每月对事故进行汇总,报单位负责人,以便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相应的对策。

7、生产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总结事故教训,组织管理干部和相关岗位员工学习,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8、安委会应将事故案例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六、 事故处理

1、因员工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发生轻伤事故,对当班班长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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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以上、安全员100元以上罚款;因员工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处以400元以上、安全员200元以上罚款;因员工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处以1000元以上、安全员400元以上,站长5000元以上副站长2000元以上罚款;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发生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七、 相关记录

1、《事故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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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加油站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应急物资、器材的维护保养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 工作职责

1、总指挥职责: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站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发布、实施,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负责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配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水平。

2、站长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器材等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3、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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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履行施应急救援职责。

5、主要负责人负责组建加油站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四、 内容与要求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情况。

3、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站长为副组长,员工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在加油站办公,并负责公司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

4、加油站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站的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小组,由加油站员工人员组成;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人员应急素质和能力。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职责、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坚持“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站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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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等步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7、编制的急预案应当报当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实施。

8、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经费、应急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应急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10、站长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站长接到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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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应急救援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13、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周边企业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4、应急管理费用由加油站负责人审批,站长予以保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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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一、 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和修订等工作。安委会应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预案编制

1、安委会应牵头组织人员编制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班组根据本班组实际安全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由安委会分发至岗位,并逐级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3、健全完善加油站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明确应急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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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预案评审修订

安委会应至少每3年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内部评审、修订一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应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应急预案经评审、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重新签署公布。

安委会对应急预案修订的程序应为:修订稿草拟→演练→评价→修改→专家论证→定稿。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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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 费用提取

1、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按当月销售收入的4%计提。

三、 费用投入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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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职业病防治设施、职业卫生检查等的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 费用管理

1、加油站设立安全费用专项资金专户,安全费用专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投入费用按计划列入经营费用,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必须经站长审批。

3、站长每月对安全投入费用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投入费用落到实处。

五、 相关记录

1、《安全生产投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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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 目的

识别经营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为实现加油站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加油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评价范围

1、新建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6、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 评价方法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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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 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

评价准则

工作危害风险评价法(LSR法) 1、定义

作业危险性是三个因素的乘积,这三个因素为: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用符号L表示。 b.事故造成的影响,用符号S表示。 c.事故等级,用符号R表示。 作业风险公式:R=L×S 2、L、S、R的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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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险、5 有害因素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危险、有害因素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4 也未作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险、有害因素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防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3 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险、有害因素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危险、有害因素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2 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有充分、有效地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1 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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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5 4 3 2 1 人 死亡 丧失劳动能力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无伤亡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实施期限 施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立刻 行评估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即或近期立运行控制措施,定期检查、整改 测量及评估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2年内治理 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有条件、有经费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时治理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 存记录 财产损失/万元 >50 >25 >10 <10 无损失 20—25 巨大风险 15—16 重大风险 9—12 4—8 <4 较大风险 一般风险 低风险 六、 评价组织

1、加油站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加油站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 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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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八、 相关记录

1、《风险辨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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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申办站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1) 站内动火作业:在站内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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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委会。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加油站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四、 内容与要求

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2.申办站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委会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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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6)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 安全作业许可包括以下危险作业

1、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加油站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委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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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3、挖掘作业

(1) 挖掘作业的范围

a.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b.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

c.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站长负责人办理,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

(4) 加油站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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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时用电作业

(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2) 检修(大修)时,加油站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安委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加油站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站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5. 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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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 高处作业的分类 1)特殊高处作业

①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②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③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④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⑤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⑦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7)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①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②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③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④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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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8)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9)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委会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0)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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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6.起重吊装作业

(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安委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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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技科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8)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 (9)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10)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 (11)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7.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

(1)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作业应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2)作业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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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等装备。

(3) 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4)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5) 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最大允许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当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其最小基础尺寸的4倍时,应在其顶部采取防倾覆的措施。

(7)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8)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10)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

(11)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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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 分工与职责

1、公司安委会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审核置换、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护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

a、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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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c、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d、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e、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f、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3、监护人职责

a、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b、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c、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三、 作业分级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 a、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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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等部位的作业。 c、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 2、除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四、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1、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审核。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公司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分管生产(技术)或设备的负责人批准。

2、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查、批准后,建议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作业单位(人员)进行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后,由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原有介质、监护人姓名、危害辨识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姓名等。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站长负责审核。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 受限空间分析及合格标准

1、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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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3、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4、 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2h分析一次,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d)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

六、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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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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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且存有或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

6、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空气。

7、受限空间作业的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a)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将作业人员撤出;

b)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

d)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在有或产生粉尘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在高、低温受限空间作业,除应佩戴相应的防高温、低温防护器具,还应佩戴通讯设备。

8、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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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潮湿容器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c)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

9、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从事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

10、受限空间作业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c)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d)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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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f)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g)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六、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作业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2、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七、 相关记录

1、《受限空间台账》 2、《受限空间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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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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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为规范加油站的动火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本制度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1、各种气焊、电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三、 分工与职责

1、站长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和审核置换、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动火作业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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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b、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3、动火监护人职责

a、监护人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b、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c、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d、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四、 动火作业分级

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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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办公室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五、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1、动火作业前,由站长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

2、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安全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站长负责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安全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副站长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方可动火。

4、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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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5、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站长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六、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 2、大检修期间二级动火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由审批人根据动动火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若不需要分析,其“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分析结果”一栏一律用“/”表示;

3、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

4、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6、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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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七、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前,站长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3、作业前,加油站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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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5、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现场及周围的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6、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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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7、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8、在有可燃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9、动火作业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10、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防倾倒、防晒设施。

11、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安排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点所在车间应预先通知企业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e、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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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器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器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作业。

13、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八、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2、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3、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加油站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九、 相关记录

1、《动火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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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加油区和油罐区防火、防爆、防毒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安全员负责制定加油区和油罐区的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台账。

2、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员工执行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 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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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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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四、 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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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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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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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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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1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加油区和油罐区配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挪着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五、 防火管理

1、在加油区和油罐区进行动火作业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安全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并进行维护和更换。

六、 防毒管理

1、在存在毒性危害因素的加油区和油罐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防毒设施,并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要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员工配置适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在生产中正确使用。

3、安全员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防毒管理情况。

七、 相关记录

1、《防火检查记录》 2、《检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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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站长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 ②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人员保障。 ③参加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④确立逐级防火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2、安全员消防安全职责

①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②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立防火档案。

③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工作。 ④组织和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 管理要求

1、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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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2、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3、每年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包括: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⑤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

5、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等。

6、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即:站组织季度检查,安全员组织月检查,班组长组织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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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检查中存在的火险隐患应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安全员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

四、 相关记录

1、《巡查记录》 2、《防火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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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进出加油站车辆、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 职责

各级人员依据岗位安全职责,履行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2、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精神文明好员工。

3、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4、如遇加油车辆拥堵,当班人员要及时疏导,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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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安全员负责检查供应商有关资质、人员、车辆等是否合规。 2、安全员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3、计量员负责危险化学品装卸的具体工作。

三、 管理要求

1、安全员对本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分类、登记,并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2、通过劳动合同、宣传、培训、公告栏、现场告知牌等形式,告诉员工及相关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忌物等常识,以及应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3、供应商油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供应商用于油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供应商油品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6、油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计量员严格执行卸油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卸油设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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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问题及时解决。

8、加油站其他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卸油安全管理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9、如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停业,需妥善处理好留存的废弃危险化学品。

四、 卸油安全管理规范

1、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2、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接卸作业。在接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3、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五、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根据加油站的经营情况,制订采购计划。

2、油品应从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置。油品的运输应选择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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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配送单位配送的油品,应确定是从具备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货,并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4、油品运输到现场后,先静置一段时间后,然后进行种类、质量、数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卸油作业。

5、作业结束后,双方在单据上签字。

6、在售油中,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所售油品的数量、种类、质量符合用户要求。

7、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核对油品的数量,无误后方可交接。 8、油品数量应每日进行汇报,购置数量,销售数量和存量应相互对应。数据有出入时,应查明不相符的原因。

9、在购置油品时,应注意索取油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售出时注意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的下传和说明。

六、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储存油品的储存保管及养护。

2、加油站卸油、加油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此项工作负责。 3、在对油品储存保管养护过程中,应注意做到:

(1)油罐的安全设施,如:避雷、防腐等,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2)油品按种类分别储存在相应的油罐中。

(3)油罐更换储存品种前,应进行清理,以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

(4)卸油前,应确认油品的种类是否与存罐内的油品种类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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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

(5)卸油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杂物进入油罐内,雨、雪天应防止水分进入油罐内。操作井的井盖应随时盖上防止杂物及雨水落入井内。

(6)地下油罐上方,禁止倾倒各种化学品,防止对罐体的破坏。地下油罐周围禁止铺设热力管道,防止温度对油品质量及安全安全影响。禁止与其他危险化学品相接触。

(7)油罐的通气管,应保证畅通,阻火器应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8)对储存保管养护条件的检查,应列入日常安全检查中。

七、 相关记录

1、《卸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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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安全员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台帐、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2、站长负责审批生产设备设施申购、检维修及拆除与报废。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三、 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2、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站长应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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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六、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七、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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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相关记录

1、《设施设备台账》 2、《设施设备检维修记录》 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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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站长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

2、安全员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三、 管理要求

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由站长进行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站长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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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五、 报废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六、 相关记录

1、《设施设备报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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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变更申请表》,加油站站长负责变更的审批;变更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三、 工作程序

1、 变更分类

工艺、技术的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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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 2、程序

(1)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2)申请变更部门将《变更申请表》报至站长,进行变更审批。 (3)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四、 相关记录

1、《变更申请表》 2、《变更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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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保障本单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消除或减少由于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 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3月检修一次,1年大修一次。

三、 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开停车计划、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公司审批。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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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专业人士负责进行。

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

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四、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五、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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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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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根据加油站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

七、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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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4、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八、 设备的交接

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站长要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并网置换处理负责,经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并网。

3、设备交接验收由站长完成。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需要做气密试验的必须做好气密试验性试验验收。

4、做好验收记录,由加油站保存。

九、 相关记录

1、《检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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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实现罐区安全稳定,保证经营销售工作运转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安全员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2、班组长巡回检查仓库、罐区各要害部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 管理要求

1、罐区所有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定期检查。

2、罐区油罐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装卸油管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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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对本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为加油机、加油枪、罐区及管线、配电室等。

二、 职责

1、站长作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①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②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③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④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⑤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2、安全员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3、班长负责工作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4、当班人员每天对所属工作区域的关键装置(加油机、加油枪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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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要求

1、安全员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2、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3、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当班员工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运转正常。

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出现故障和问题,有关人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站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四、 相关记录

1、《关键装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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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二、 职责

安全员协助站长做好对承包商的确认,以及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三、 管理要求

1、安全员检查承包方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相关文件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安全员应根据承包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3、承包商进入加油站施工前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4、安全员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站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讲解加油站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进行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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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入本站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培训告知》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6、安全员及现场监督人员要进入作业现场,对施工单位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批评。

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还要制订项目应急预案,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8、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9、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单位的统一指挥。

四、 相关记录

1、《外来人员培训告知》 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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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单位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二、 职责

1、业务人员负责筛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 2、站长审批并确定供应商。

三、 程序

1、本单位业务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汇总后,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报站长审批。

2、站长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品安全标签等证明材料。

3、安全员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四、 管理要求

1、根据加油站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是否属于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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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采购的油品由计量员进行初步检验,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3、采购部门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五、 相关记录

1、《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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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 职责

1、本站参加带班的领导有站长和安全员;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期间站长与安全员应24小时轮流带班。

2、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油罐区的安全情况、油品的经营情况等。

3、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 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经营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严禁超能力经营。

5、对领导干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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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领导、上级部门报告。 三、 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经调查处理后按照《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

3、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4、由站长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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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用电设备由岗位责任人负责管理.

2、设备上安装的开关、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任何电器设备在未经测试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电气设备上的警示牌。

4、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如:开关、配电箱、备用发电机等都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杂物,清洁时不准用水冲洗,以免埙坏绝缘层或造成短路。

5、在进行开、关操作时,一定要把开关盖安装好,以发展电弧融熔化金属飞溅伤人。

6、加油站内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车道部分,应穿管保护。

7、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首先应断开电源开关,然后请电工进行检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修理。

8、电器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做好安全检查,要挂牌表示。

9、照明用电由值班人员管理,要节约用电。 10、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11、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12、加油机及油罐仪表的线路配管均采用镀锌钢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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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本站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听取员工对本站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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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 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责任。

10、每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卫健局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

三、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四、 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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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的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设备。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48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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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书面告知应该发到每位员工。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三、 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该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四、 现场警示告知

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五、 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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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 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 职责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三、 申报

1、加油站每年向卫健局进行申报或变更,保持申报数据的准确完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2、加油站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加油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卫健局。备案结束后从卫健局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四、 申报材料

加油站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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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加油站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五、 变更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加油站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 注销申报

加油站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七、 资料保管

单位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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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保存。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宣传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加油站应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2、加油站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和意见,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提供相应的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 职业卫生宣传

1、加油站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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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分析和纠正,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和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 教育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应当参加经卫健局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单位新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凡单位新员工、新分配来的大中专学生、来单位实习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三)公司级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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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个体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管理网络、规章制度、实施措施、岗位职责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总则。 5、单位或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和操作规程。 (四)车间级职业卫生教育由站长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加油站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加油站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制度与规定。

3、加油站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五)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职业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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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及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七)一般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1、由主要负责人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增强职业安全卫生责任感。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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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档案管理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应写明岗位或工种名称、接触危害因素名称、本岗位工龄等):

1、三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卡; 2、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有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台帐。

2、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3、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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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站长主要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暂停生产作业,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和继续生产作业。

6、每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7、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排除危害源,采取有效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8、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9、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资料必须归档保存。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充分发挥劳保用品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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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种和岗位。

三、 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站长负责。

3、公司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员负责验收,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科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门进行协助。

3、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应有专门库房,专人管理,建立专用账册。 2、用品分类码放,账物相符,保证用品在有效期内。 3、共有的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应按照本单位制订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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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相应的记录。

2、发给职工的防毒、绝缘等特殊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鉴定。经检查失去安全效能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确保工作安全。

3、劳保用品要及时发放给职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不发。对于领取后不发给职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职工的劳保用品按工种配发。确因生产急需的特种保护用品。 5、职工因病一个月、工伤休假时间三个月以上者,缺勤(旷工、事假、学习、开会、借调等)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劳保用品。

6、职工必须爱惜使用所发防护用品,属于集体备用的劳保用品要指定专人保管。如有随意损坏者,除按价赔偿外,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7、对新调入、新分配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按工种岗位从上岗之日起随时配发劳保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使用

1、公司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及保养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厂级由安委会负责,车间级由站长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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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

1、劳动者应保持劳动防护用品干净清洁,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呼吸器过滤元件应及时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加油站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2、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应急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

1、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或依劳动者个人感受提出更换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对安全性能高、正常工作时容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眼护具或面罩、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到期强制报废。

四、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

1、根据工作场所危险和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为其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

2、【噪声】接触噪声的劳动者,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0分贝(以下简称“LAeq,8≥80dB”)的工作场所时,应选择适用的护听器。当劳动者暴露于80dB≤LAeq,8<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宜的护听器;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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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于LAeq,8≥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度修订和落实监测及评价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班组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监测点进行辨识,尊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点检测意见,确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名称、接害岗位名称、岗位人员名单、检测点名称及检测内容和检测周期。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分级。

三、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实施日常监测和报警。

五、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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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除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卫健局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耳塞等相关个体防护用品。

八、单位有新、改、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

九、日常或定期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以及评价中需要整改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制定治理规划,限期整改合格。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或评价,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及评价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及评价经费。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落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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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职业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2、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本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有职业卫生专篇,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专家技术审查,并向当地卫健局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不同,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取得卫健局同意备案的批复后,按照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

较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卫健局对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的批复,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要求,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后,方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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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施工建设。

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应当取得卫健局对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的批复,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要求,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向卫健局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取得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同意的批复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4、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安装质量可靠。

5、单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本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在竣工后18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经当地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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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8、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由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向卫健局申请备案,取得同意备案的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9、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经专家组技术评审通过后,向当地卫健局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经卫健局审核和竣工验收,作出合格批复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10、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价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对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施工和安装质量、预评和控评报告的相关内容的审查和把关。 1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12、单位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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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3、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5、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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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7、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应急、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和治疗。

8、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10、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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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卫健局的调查和监督检查。

(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所在作业场所或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职业病诊疗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每年全部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汇总表(包括接害,但当年未参加体检的员工),内含:姓名、工龄、岗位名称、岗位工龄、岗位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检测强度(浓度)、体检结论、被告知员工签字、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签章确认等;单位检测、评价、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各种报告;职业病诊断报告;对患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和汇总的相关资料;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2、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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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13、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14、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卫健局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或与员工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 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如毒气泄漏引起急性中毒等。

二、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

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349号令的有关规定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受理主体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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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健局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卫健局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

(5)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四、 事故处置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2、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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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5、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费用由单位承担。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

7、严格落实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 高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作业前,应提前喝或吃防暑降温药物。

4、作业中应适当的补充水量(如:矿泉水、加入盐的热水)或预防中暑的冰棍、冰块及绿豆汤,以防止出现中暑现象。

5、暑期生产岗位中,应做好作业时间的轮换,连续高温工作时间不能超出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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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热辐射较强岗位作业时,应佩戴有机面罩对脸部进行防护,以防止热辐射伤害。

7、工作中,应加强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风机、电扇、空调)的性能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8、在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9、按公司要求按时参加职业危害岗位的健康体检。

二、 加油站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加油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汽油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汽油的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汽油卸车时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禁止拨打移动电话。

2、卸车时应处于上风方向,减少汽油的吸入。

3、汽油卸车时应连接牢固,密封良好,汽油不得有泄露。 4、卸车完毕应将管道抬起,使管道内残留的汽油流回油罐内,防止汽油泄露。

5、加注汽油时应尽量处于上风方向,并禁止猛烈撞击邮箱;加油完毕,将油枪及时复位,防止汽油洒落。

6、加油员应配备防护手套、防毒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7、废汽油不应直接倒入下水道等限制性空间,废汽油的处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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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8、作业人员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吸入性肺炎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送往医院检查。

9、汽油不慎键入眼内,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5分钟,就医。

10、如吸入较大量汽油,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11、作业场所应设置汽油职业危害告知牌,标明汽油的职业危害特性、防护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等事项。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减少损失,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二、 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1、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存在的严重职业病危害及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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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1)加油区(可能发生汽油中毒、噪声); 2、本单位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级别为: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较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 指挥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考核救援人员的业务能力;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项准备工作;

(4)设置和审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

(5)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

(6)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2、指挥部: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2)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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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抢救; (5)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

(7)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负责迅速初步查清事故原因,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工艺方面的指导。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负责做好日常抢险物资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和检查,经常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发生事故时,及时报警,关停设备,组织现场抢险,疏散撤离人员。

四、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单位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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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1、抢险队:由各加油员组成。 担任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2、消防队:由义务消防员组成。 担负灭火、隔离可燃物料。 3、警戒队:有加油员组成。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五、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警,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卫健局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源; 2、抢救受害人员;

3、指挥人员防护,组织人员撤离;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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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查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三)应急救援措施

1、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配合卫健局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和措施;

7、组成整改抢修小组,清消事故现场,研究制定整改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整改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六、 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注意事项:必须带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应。带好通讯联系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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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应急救援的基本装备

1、配备的原则:实用性 功能性 耐用性 安全性。 2、救援装备的分类:基本装备和专用救援装备。

基本装备包括: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备、防护装备。 专用装备:主要指各专业队伍所用的专用工具(物品)。

3、装备的保管和使用。

八、 单位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

消防火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中心 120

九、 事故的预防

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组织培训;

3、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检查;

4、使用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6、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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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十、 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单位内所有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演练要求:模拟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根据应急预案处理程序进行演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的相关职责和应急联络电话;要求相关救援人员处置措施及时到位。

3、评估要求:通过演练,对预案的实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发生事件后的报告时间、有关部门的响应时间和应急资源准备情况等。

4、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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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基本要求

1、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2、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 雷雨期间不得进行卸油作业。

二、 卸油

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4、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卸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6、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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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认接牢。

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9、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管、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拋摔,以防接头变形。

13、卸油完毕罐车静置5min后,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14、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15、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时, 应立即停止卸油并立即处理 16、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和伤亡事故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同时应将油罐车驶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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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

17、在卸油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18、卸油口未使用时应加锁。

三、 应急指南

(一)、发生泄漏火灾时

1、迅速关闭卸油车及进油管球阀,禁止车辆启动、运行。 2、发现汽油浓度异常时,先关闭球阀,查明原因后,再卸油。 3、保持镇静,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 4、现场警戒,收回油品。 5、如着火,迅速用灭火器灭火。 6、疏散车辆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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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基本要求

1、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50L/min。

2、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3、加油岛上不得放置收录音机,电扇、延长线、冷藏设备等一般电器设备及其他杂物。

4、客车进站加油时不得载有乘客。 5、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二、 加油作业

1、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当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打开油箱盖,加油前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启动加油机开始加油

2、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 3、加油时应避免油料溅出,尤其机车加油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溅出油料溅及高温引擎及排气管。

4、加油时若有油料溢出,应立即擦拭,含有油污布料应妥善收存有盖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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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完油后,应立即将加油枪拉出,以防被拖走。

6、加油前及加油后应保持橡皮管放置于加油机上,防止被车辆压坏。

7、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8、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移动电话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9、摩托车应在摩托车加油区加油,严禁在加油岛给摩托车加油。 10、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油罐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1、夜间量测油罐时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 3、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4、进行油品采样、计量和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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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回收操作规程

一、 一次油气回收系统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简称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主要是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1、 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仅适用于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的汽油油罐车及完成一次油气回收改造加油站的汽油接卸过程。

①卸油前,首先确认储油罐安装有P/V阀(压力调节阀/真空压力阀)的通气管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汽油罐通气管上的紧急放空阀处于常闭状态,埋地罐一次回收管阀门常闭。

②车辆进站后,加油站接卸人员将车辆引导至指定位置,按照油品地罐交接流程做好卸前准备,采用快速接头取样器底部取样,完成油品质量验收,计量验收采用液位仪系统。(接卸油全程不上罐车)

③卸油开始前,检查储油罐安装有P/V阀(压力调节阀/真空压力阀)的通气管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检查并确认油罐计量孔等连接部位密闭良好。

④ 现场接卸人员按既定分工将油气回收软管一端连接到埋地油罐一次油气回收口,另一端连接到罐车油气回收口。同时,按照既定的卸油规程将卸油软管连接到埋地油罐和油罐车。加油站卸油人员打开埋地油罐油气回收管口阀门,罐车司机打开罐车油气回收口阀门,现场人员打开埋地罐卸油口阀门,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按既定规程开始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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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卸油结束后,先关闭油罐车卸油口,再关闭地埋地罐卸油口;同时关闭埋地油罐油气回收口阀门,再关闭油罐车油气回收口阀门,拆除卸油与油气回收管。

2、 注意事项

①正常状态时,确保储油罐安装有P/V阀的通气管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安装有普通阻火帽的通气管(紧急放空管)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②卸油过程中,不得打开埋地油罐量油口,不得在从储油罐量油口进行测量、取样等操作,确保卸油过程中储油罐的气密性完好。

③卸油过程中如因压力过大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停止卸油,开启紧急放空阀,并上报主管部门,通知厂家检测维修。如通气管 P/V 阀发生故障,应立即打开安装有阻火器(帽)通气管下端的阀门,同时要关闭P/V阀通气管下端的阀门,对P/V阀进行检修或更换。

④在卸油过程中,加油站卸油人员和司机需全程监视卸油管线、油气回收管线、阀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⑤在卸油结束后,要先关闭油罐车卸油口和油气回收管口阀门,再关闭油罐油气回收管、卸油口阀门,再拆除油气回收管和卸油管线。

⑥ 卸油过程中其他操作遵照地罐交接流程要求执行。 ⑦ 为避免油气逸散, 严禁超安全容量卸油,严禁打开罐车顶部人孔。

二、 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简称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主要是将给汽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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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1、 操作规程

①加油时应按规范步骤操作,加油枪由小档位慢慢开至大档位。 ②油枪枪管处的枪罩要完全罩住汽车油箱口,不得频繁拔枪查看油箱内油品液面。

③加油时如遇未开启油枪,发生显示屏走数现象,应立即停止加油,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做好记录。

④油箱加满跳枪后,不宜强迫加油,如强行继续加油,汽油液体容易被吸入油气回收泵,导致加油缺量,且易使油气回收泵发生故障。

⑤加油结束后不要立即取出油枪,控净油枪口残留的汽油。 ⑥加油完毕后,应妥善安放胶管,避免车辆对胶管进行碾压,不得踩踏、用力拉拽加油胶管,严禁摔打、碰撞、拆卸加油枪,确保加油枪密封圈完好,定期清洁枪管自封孔和油气回收孔。

2、注意事项

①确保胶管完好,如发生压、折或车辆碾压加油胶管时,及时上报进行检测维修。拉断阀是一种可以重复使用的加油机配件,日常加油时不要人为故意大力拉拽或旋扭,如有意外拉断事件发生,要尽量收集断开后所散落的零件、不要丢弃,并及时通知厂家进行恢复。

②保证储油罐的气密性完好,加油站每日巡检时应注意检查人孔井内有无明显的油气味。

③定期对二次油气回收真空泵进行检查,确保二次回收真空泵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发现油气回收泵不工作或发生异常情况噪声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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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及时与厂家联系维修,并按程序上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随意拆卸油气回收泵。

④带有油气回收的加油机内,铜质气相管线和接口长期运行有可能导致其松动、漏气。如检查发现渗漏情况,要立即停机,可用防爆工具紧固松动接口螺母,若找不到泄漏点要及时停机并联系厂家维修,同时上报公司。

⑤在整个油气回收系统运行过程中,P/V阀可能会因杂物堵塞或卡住,从而导致P/V阀处于不通或强通状态,使得埋地罐内外压差过大,使加油或卸油速率缓慢。当此种情况出现,应立即停止加油或卸油操作,打开紧急放空阀,立即联系厂家维修,同时上报公司。

⑥除检测时,任何人在其他任何时间不得打开通气管接口监测点阀门和加油机内部监测点阀门(测试液阻的堵头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⑦保持阻火器(帽)通气管下端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保持机械呼吸阀(pv阀)通气管下端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保持加油机内油气回收真空泵下端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⑧确保加油枪集气罩始终与油箱口保持密闭连接。

⑨计量时应停止所有油气回收加油枪作业,计量员站在上风口,缓慢打开计量口阀门,避免吸入油气。

三、 维护保养

1、常规检查

①加油时若闻到浓厚的油气味道时,应检查油枪或胶管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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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渗漏,并及时报站长。

②检查操作井内管线连接处(法兰片等)、量油孔是否连接紧密,无渗漏;检查加油机内部油气回收铜管线和接头,如发现渗漏情况,要及时使用防爆工具进行紧固。

③检查卸油口盖与快速接头帽盖是否密合紧闭。

④定期检查油气回收处理控制器显示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应记录系统报警类型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⑤检查油气处理系统主机外壳是否完好。

⑥检查加油机内部油气回收电机铜管是否有松动、裂口等,避免油气泄漏导致加油机内部油气集聚。

2、维护保养

①应随时使用干的纯棉抹布保持设备清洁,及时清理油枪及油枪口,不得沾附灰尘及污物,以免被自动跳停感应口吸入,影响加油或自动跳停的功能。

②加油时汽油液滴可能会被油气回收装置吸入,积存于胶管弯折处,因此每隔1-2天应将胶管拉直后加油,利用油枪自然吸附力将汽油积液滴吸走。

③应定期(每周)对油气回收处理系统控制器进行清洁处理,用LCD清洁布清洁控制器显示屏。

④每周清洁油气处理系统主机外表,清洁前应先断电。 ⑤设备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⑥油气回收设备发生故障时,需专业人员维修,员工禁止随意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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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

相关记录

1、《油气回收检查记录》 2、《油气回收维护记录》 3、《油气回收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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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操作规程

一、 运行前检查

1、检查加油机显示屏数值显示是否正常。 2、 检查加油机内是否渗漏。

二、 加油前检查

1.、检查车辆是否熄火,音响是否关闭。

2.、摩托车加油时,必须用先将油加到铁壶里,在用铁壶给摩托车加油。

三、 加油

1、询问司机需加油品及数量。 2、按司机要求操作加油机定量。

3、挂账客户,须核对车号、油品规格与油票是否一致。 4、取下油枪,打开汽车油箱盖,开始加油。 5、加油完成后,必须将油枪放入加油机枪套内。 6、挂账客户须回收油票。

7、加油时不得扭转或拉长油枪软管。加油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立即停止加油。加油完毕后须记录。

四、 定量方法

1. 按控制面板上的“清数”键,清除上笔金额显示。

2. 如司机要求按油量加油,则按下“金额/关阀量”键,画面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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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L”;则表示体积。

3. 如司机要求按金额加油,则按下“金额/关阀量”键,画面显示“P”则表示金额。

4. 输入司机要求的油量(金额)按“确认”键,按下“加油”键开始加油。

五、 意外事故处理方法

1. 立即停止加油。

2. 按“停机”键,关闭油泵。

3. 关闭加油机电源。(视情况是否需要) 4. 事故车辆必须推离现场。

5.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上操作。

六、 维护保养

1. 保持加油机的清洁,对各部件上聚集的灰尘、污垢等每周清除一次。

2. 每月检查加油机管路系统,如有泄漏,应立即维修。 3. 加油机的加油软管、加油枪应注意保护、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电脑控制系统及各防暴电器部件严禁私自拆卸。检查、维修加油机的电器部件时,先应切断加油机电源,并由电工操作或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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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发电机操作的内容和要求。

二、 岗位职责

1 、站长负责对发电设备的操作,监视运行和维护保养。 2、根据加油站设备检修计划负责对油库的发电机进行维修和保养。

3、 停电时及时操作发电机发电以供生产、生活所需。

三、 操作内容及要求

(一)正常生产及开、停工操作 1、 准备:

检查各部机件连接是否牢固,电刷及滑环是否良好,电瓶电压、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各操作手柄位置是否适当,打开油路开关。

2、 启动:

接通起动开关或扳动起动手柄。柴油机每次启动不得超过15秒钟,间隔不少于5分钟。

3、 运行:

启动后低速运转预热,待水温、润滑油温度正常后转入额定转速。送电前,调整励磁旋钮,使电压至额定值,同时使频率达到50HZ±5%。检查外线无市电、用电设备处于开路时即可送电。运行中应监视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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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速是否稳定,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定时填写运行记录。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油路,停机检查处理。负荷不得超过原厂规定限度。

4、 停机:

切断负荷,将磁场变阻器至下降位置,按下灭磁按钮,逐渐降低转速后停机,关闭有关开关,擦拭机器,清理现场。

(二)故障处理

1、 连续启动三次以上发电机不能正常工作,应检查油路是否开启,油路是否有空气,用手动排空后再行启动。

2、 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查。

3、 触电:发现人员触电,应立即关闭电源,人员伤情严重的,现场进行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向医院求助。

4、 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防措施:

a.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易烧坏设备造成火灾,严禁超负荷运行。 b.关好门窗,防止小动物进入,对配电设备造成短路,诱发火灾。 5、发电机电瓶应注意检查,发现电力不足时应补充电力。

四、 安全及环保要求

1 、生产的噪音影响人体健康,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耳塞。 2 、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应将排气管接出户外,发电时开启门窗通风。

3 、油品对人体有害,如不慎沾在皮肤上,应立即清洗干净。 4.4 发电机运行中各转动部位切忌用手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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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电机运行中应注意观察机油压力,防止压力过高造成爆管。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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