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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合同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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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合同合集8篇 保证金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求租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状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缺乏局部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运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缺乏局部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其次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状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须要写明内的装修状况及主要设备设备状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 店里全部设备的运用权归乙方全部,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顿乙方的运用权。 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20xx年___ 月___ 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须要接着承租,须要向甲方供应提出,由甲方确定是否接着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第1页 共22页 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状况至少为一年,详细状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运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自然气供给,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给等对乙方正常运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否那么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运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构造和装修状况,否那么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假如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修理〕 第六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情愿购置,那么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接着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假如甲方紧急须要出卖房屋,详细解决方法可以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展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2页 共22页 3〕拖欠租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接着出租房屋,那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的确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赐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 求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2 一、案情简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短暂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询问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3页 共22页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供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赐予惩罚。” 第八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假如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惩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惩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展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刚好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第4页 共22页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削减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假如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退隐患供应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幸免劳动纠纷打下根底。 不遵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见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简单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当解决。在实践中,企业必须要幸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躲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第5页 共22页 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效劳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旧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承受惩罚。 另外,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依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假如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紧要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刚好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6页 共22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其次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须要特殊提示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遵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躲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详细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酬报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存心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担当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自身利益无法得到爱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淌性,这种流淌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开展更是不利。有些状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须要用劳动合同爱护自己的利益:第7页 共22页 一是涉及商业隐私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展约束比拟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效劳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限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必须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供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马上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留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方,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简单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第8页 共22页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赐予惩罚。”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行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那么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紧要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假如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缘由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局部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解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第9页 共22页 其他情形。详细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缘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比方,一般状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需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需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假如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保证金合同 篇3 【问】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并附有保证金条款,可对方只给了一张盖了章的白条,这样是否妥当?如不妥应当取得何种凭据? 【解答】因为保证金不属于经营收入,在会计上是短暂作为其他应收〔付〕款核算。从原理上说,收取保证金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所以只要取得书面凭据就可以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但由于收付双方都须要进展会计处理,且为了保证双方所持有的凭证相同,一般采纳制式收款收据并以复印纸套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存查和入账,这样也便于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运用。虽然究其本质,在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方面,收款收据的作用与签字盖章齐全的白条性质、作用类似,但由于白条尤其是没有套写的白条随意性大,没有复件可以比对以及供对方记账,发生争议时难以第10页 共22页 获得印证证据,较难标准管理。故在问题所述状况下,运用制式的收款收据〔这里不是指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收据〕更为标准和简便,也较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实践中,不少地方都明文规定此类收付需运用统一规制的收款收据,制止运用白条。如浙江省税务机关曾发文规定:“凡我省境内全部企业发生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时,包括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须运用统一的收款收据……严禁运用白条或社会上自印的收款收据。”这主要出于税收征管方面的考虑。综合而言,笔者建议在问题所述状况下运用符合规制的收款收据。 另据了解,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出于征管考虑,要求租赁业务中出租方收取保证金时,要开具正式发票并纳税,待退还保证金时可以开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建议就此问题询问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保证金合同 篇4 本着同等互利的经营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加盟北京加一度科技开展有限公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同等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立协议方 授权方〔下称甲方〕: 第11页 共22页 法人代表:*方网站: 地址: 电话: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其次条授权及经营约定 1.[经营期限]:鉴于乙方申请,甲方依据加盟打算自20xx年 10 月1 日至永久(除不抗力状况外)起建立合作关系。 2.[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以后不须再交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毕,甲乙双方并未违约的状况下,甲方在十天内将该款无息退还给乙方。 3.[授权]: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第12页 共22页 权利转让〔产品经营权限与效劳〕。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良技术,运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当进展。甲方承诺供应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效劳的质量。 第四条附那么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持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根底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马上书面告知甲方,否那么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同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说明权归属。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13页 共22页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5 托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立单位:_________(丙方) 依据建立部、财政部建质[20x]7号和建立厅、财政厅建管[20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修理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托付乙方为丙方在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托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立工程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修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立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修理职责,甲方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展修理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第14页 共22页 面通知前方可向修理单位支付修理金。 4.工程到达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工程的确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看法,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需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修理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立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依据建立部、财政部建质[20x]7号和建立厅、财政厅建管[20x]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立的_________工程在你行设第15页 共22页 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运用必需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运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证金合同 篇6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的通知》(劳部发[11015]309号)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遵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101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全部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101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101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马上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附一: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1014]118号) 第16页 共22页 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拘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拘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马上退还职工本人。 附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全部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 [1101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1014]256号) 当前,一些企业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擅自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者“风险金”,这一做法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同等、自愿和协商相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需予以制止。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曾于今年三月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1014]118号),对制止企业收取抵押金(品)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同样,国有企业和集体全部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品)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马上退还给职工本人。 (二)经济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种形式的抵押金;经济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劳动合同。 第17页 共22页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1015]150号)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须要,遵照职工本人自愿原那么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那么,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录用人员时不得收取的费用 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职工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们的集资、风险基金、抵押金、保证金、报名、培训、体检等任何费用。 保证金合同 篇7 甲方〔选购代理机构〕:广州市的政府选购中心 乙方〔供给商〕: 为便利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选购工程,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选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第18页 共22页 方经协商,在同等自愿的根底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选购工程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对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其次条 预存保证金的运用和管理 1. 除选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选购工程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与的详细选购工程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 个别特别或选购金额较大的工程,甲方有权在选购文件中规定\"不承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选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工程完毕后,甲方依法退回该工程保证金。 3. 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选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第19页 共22页 方应当在参与下一个政府选购工程之前刚好补足,否那么,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 \"预存保证金卡\" 仅供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选购工程运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 甲方必需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展管理和运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选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 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选购公告的工程,由于未在选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第20页 共22页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保证金合同 篇8 本履约保证金由合同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相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状况下,为保证其在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情愿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供应履约保证金。 其次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缘由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平安生产、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以及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第21页 共22页 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遵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由乙方通过支付到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行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保证期后甲方依据乙方的合同履行状况,遵照合 同相关约定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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