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公司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科 审 批: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编制依据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4.2职责分工
4.3各项目的应急组织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2预警行动
6、信息报告与处置
6.1信息报告与通知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7.2处置措施
7.3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7.4应急心理辅导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1常用物资装备 8.2社会应急资源
9 、应急结束 10、应急恢复 11、检验与更新
12、附表1: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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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机械设备伤害安全事故的防范,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结合公司应急资源,强化预防机械伤害事故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等措施的程序性文件,结合事故特征编制。项目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项目部及所辖施工现场在机械伤害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指导性措施。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3.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3.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9;
1.3.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9; 1.3.8《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3.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范》ZBJ80012-89;
1.3.10《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1.3.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1.3.12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见附表1.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一旦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死亡事件。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工程管理科科长、材设科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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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安全生产管理科副科长、工程管理科副科长、人事劳资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
长、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现场
消防保卫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
4.2职责分工
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② 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③ 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④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①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
②负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③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三)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①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
②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
③负责与项目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四)各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 ①现场指挥协调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工程管理科科长、材料设备科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分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务科科长
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②技术专家组: 组长:主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科科员、工程管理科成员、材料设备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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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对险情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抢险施工方案,并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③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科科员、工程管理科成员、材料设备科成员、人事劳资科成员、项目成员
职责:实施抢险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报告组长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④现场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分公司工会成员、分办公室成员、人事劳资科成员、材料设备科成员
职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⑤现场消防保卫组 组长:武装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武装科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
职责:协助有关单位(项目部)实施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项目部抢险救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财产安全;抢救救援结束后,保护事故现场,直至收到解除指令,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⑥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工会副主席、人事劳资科科长 成员:人事劳资科成员、分公司工会成员
职责: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安抚、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⑦事故调查组
组 长: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科科员、工程管理科成员、人事劳资科成员、工会成员、保卫武装科成员
职责:负责开展事故调查或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公司对危险源监测监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柳安监管[2009]17号《关于推行企业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的通知》和桂五建司安字[2009]144号《关于在公司内推行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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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预警行动
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分公司属各项目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每个月对发生的事故的项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在分公司“生产会”和“安全例会”上通报讲评。防患于未然。
6、信息报告与处置 6.1信息报告与通知
(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在外地的分公司报牵头单位(在外地的分公司按谁为法人委托单位谁牵头或按谁先进入该市谁牵头)。
(2)分公司或牵头单位视伤害程度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分别报告当地市建委安全科、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3)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故的正式快报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如发生重伤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启动分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如发生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死亡,或者3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启动公司级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各级救援人员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各级响应如下:
(一)事故发生项目部: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按本项目部的应急响应与救援预案要求向分公司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事态严重可越级报告),同时向110、119、120报警求救,争取最快时间实施抢险抢救。
(2)事故发生项目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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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分公司:
(1)接到项目事故报告后,分公司根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与项目建立联系,赶到事故项目,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按预案向公司或外地分公司牵头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施救:
(1)现场指挥协调组赶赴现场后,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 (2)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赶到现场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各单位抢险队负责医疗救助的人员协助110、119、120疏散危险区域人群,封闭现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伤员,做好伤情统计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抢险救援指挥用房,协助事故单位保证参与事故救援人员食品供应,安排好参与事故抢险救援人员休息用房和事故受害者家属的食宿。
3)根据指挥小组指示,负责应急资金的计划申报及应急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3)技术专家组赶到现场后,应对险情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抢险施工方案,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抢险救援组赶到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单位提供的遇险人员情况及事故险情,调用抢险器材、物资、设备,在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统计获救人员情况。
(5)现场消防保卫组赶到现场后,立即协助事故项目部实施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保障项目部抢险救护顺利进行,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迅速进入;保护好财产安全;抢险救援结束后,保护事故现场,直到收到解除指令,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6)善后处理组赶到现场后,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对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应符合要求,重大事故信息公开发布由指挥小组决定报请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应由公司报请上级部门。
2)及时收集受害者的相关资料,协助相关单位安抚受害者家属。 3)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7)事故调查组赶到现场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通过实物取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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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拍照、录音、笔录、绘图等方式收集现场各种原始数据,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为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
(三)公司:
公司或外地牵头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或牵头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小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宣布启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小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与分公司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分别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四)、应急联动
(1)事故情况紧急或重大,分公司无力处理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向公司或直接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报告,必要时与武警部队、军队报告,启动应急联动。 (2)远离分公司基地的外地项目,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报告,必要时与武警部队、军队报告,启动应急联动。 7.2处置措施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救护过程中的二次伤害;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7.2.1当现场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时,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拨打应急电话通报项目经理,同时通知附近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对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初步判断,除临时承担指挥应急抢救工作外,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现场救护员马上赶到事发地点;电话通知时,应准确的说明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或紧急授权应急小组其它领导负责救援工作,并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救治;应急救援负责人应根据机械伤害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急救援措施;
3)如设备尚未断电,第一时间将设备电源停电。 4)如人员被设备卡住,应采取有效措施,脱离卡阻,
5)如机械伤害事故导致人员大出血、昏迷、不能行动等严重情况时,应急负责人应拨打120,详细说明事故的地点、受伤人数、受伤的严重程度和性质,请求120支援,避免延误救治时间;
6)如机械伤害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较轻,且受伤者能自由行动时,应急负责人应要求受伤者不能乱动,应在原地坐下由现场医疗救护人员进行检查,如情况不严重,则由现场医疗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治疗或由现场医疗救护人员陪同送到医院再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观察;如情况较重或物体打击是可能引起内伤的情况,应果断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
7)如出现机械伤害的受伤者倒在危险部位或掉到危险部位自己不能行动等的情况时,项目应急小组要先把受伤者转移到便于救治的地面、楼面或其它安全平台上,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救治,避免救治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8)应急负责人在机械伤害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严重事故时,应及时指派项目警戒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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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现场闲杂人员,并维持秩序。发生物体打击的区域的所有作业要马上停止,并由相关的施工员或相应的班组长带作业人员离开作业面,以班组为单位有序的从楼梯或脚手架的安全通道上撤到地面,不得在现场围观或逗留;
7.2.2当现场发生:1)塔机安拆时发生倾覆、施工电梯冒顶、龙门架落排;2)作业中失稳发生坍塌、断臂等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一旦起重机械设备发生坍塌、冒顶、落排事故,应立即封闭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派专人警戒,防止他人误入危险区域。出事地点的20米范围内要停止一切作业,疏散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并不得有无关人员围观或远观。
②调用救援吊车、气焊机、切割机,迅速投入抢险。如有人员被轧、被压,要积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被压人员如短时间无法救出,应对被压者进行心理安慰,使其平静,便于合理有效的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对损毁的机械设备,应进行拆解,修复或更换。
③在采取有效救援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将伤员抬离危险区,进行现场救护,对伤者进行止血包扎、断肢固定,并尽最快方式与就近医院联系,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抢救和治疗。如果受害人员有物体穿过身体,严禁将物体拔出,宜让物体暂留体内送医院处置,在运送伤员和转送伤员时应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避免措施不当,加重伤害。
7.2.3当现场发生:1)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等垂直起重运输设备安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坠落;2)构件和设备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坠落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①一旦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导致人员从高处坠落,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及时通报给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接报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情况迅速作出判断,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治;根据高处坠落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积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如果现场救治困难,应急负责人应拨打120求救。
②依据坠落者的伤势情况,根据掉落地点抢救难度大小,应急救援负责人应召集在现场医务人员和项目技术支持组一起确定救援方案。制订可靠措施,安全迅速的将受害者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发生其他伤害;
③现场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等几种情形上。应依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现场救治,呼吸困难、心跳衰弱或刚刚停止者,要立即进行现场人工急救。同时,迅速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7.3 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1) 发生机械倾覆、坍塌或高处坠落的伤者可能有骨折类伤害,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有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避免救治不当引起二次伤害;
2) 如高处坠落者掉落时身体穿有钢筋、钢管、木刺等异物时,不能随便拨出,避免体内大出血造成二次伤害;
3) 高处坠落者落在不易救援的地方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之后才能接近进行救援,避免救援者或坠落者的二次坠落等事故;
4) 发生高处坠落处应立即封闭,禁止施工人员围观,避免人多拥挤造成无关人员的二次坠落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5) 要特别防止坠落者的亲属和朋友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对伤者的搬动、搂抱、晃动等动作或其它不正确的救援方法,避免不合理的动作造成对伤者的二次伤害;
6) 及时对高处坠落点派专人进行看护,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应由熟悉现场环境的专职安全员带路,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在取得充分证据,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应及时对该位置和类似位置进行安全防护。 防止人员从该位置再次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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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应急心理辅导
1)在救援过程中,要对伤者的朋友和亲属进行心理抚慰,主要把事故发生后主要采取的救治措施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向其做简单明了的交待,并征求其还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合理的意见给予采纳,合理的要求予以满足,避免情绪激动影响救治人员的正常工作;
2)对坠落在危险位置,一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救援且神志清醒的高处坠落者,除了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外,还要由救援负责人或医生对高坠者进行心理安慰,告诉其应急救援小组正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劝其平静、不要乱动,也不要大喊大叫或大哭大闹,避免其不当的动作造成二次坠落或由于情绪激动消耗体力加重伤势。
3)发生高处坠落后,人员往往受伤较重, 特别是因伤致残的时候,受伤人员会觉得很悲观,应由伤者的朋友或亲属在旁边对其进行鼓励;同时项目领导或公司的领导要派专人对其进行安慰,并保证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使其恢复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早日恢复。
4)事故发生后,要注意伤者的朋友或亲属的情绪变化,如果受伤严重,伤者的朋友和亲属有可能对事故的肇事者产生怨恨心理,特别是对可能受伤后致残的人员要重点关注,这时要有专人对这些人进行心理抚慰,要对其进行鼓励,使其树立信心;要安抚人们情绪不能过激,避免这些人员对肇事者进行围攻,从而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物资在施工现场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8.1常用物资装备:
1)抢险工具:铁锹、撬棍、锤子、电工用具、气割工具等。 2)抢险用具:安全带、安全绳、梯子、应急灯、对讲机等。 3)医疗器械:消毒用品、急救物品(创口贴、绷带、无菌敷料)、各种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8.2社会应急资源:
救护车、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汽车起重机、切割器具、发电设备等。 社会资源单位联系电话:(项目确认应急资源联系电话) 9、应急结束
当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扩大发展,伤员已得到相应的救护,现场险情已排除,现场经检测没有危险,现场救援工作视为结束,此时可以由指挥中心发布指令,解除紧急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
事发单位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写出事故报告,拟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后,经批准,事故责任单位应组织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检验与更新
应急预案检验的目的是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检验测试的方法有桌面推演,计算机模拟,功能性演练和现场实际演练。演练应做好记录。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后,应根据测试结果对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和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找出应急准备和响应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问题,对于在抢险过程中发现的不当之处采取予以补充、修复,更新,改进应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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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响应过程,使之完善。
12、附表1.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附表1:
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危险源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审核,就采用 设备设施未经验收 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允许无证人员操作 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用铝导体、螺纹钢做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吊篮无安全停靠或装置失灵 无超高限位或失灵的 导致原因 管理缺陷 管理缺陷 管理缺陷 管理缺陷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防护缺陷 防护缺陷 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防护缺陷 违章作业 防护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信号缺陷 管理缺陷 可导致事故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 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倒塌等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 控制措施 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按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按《项目管理手册》审核把关 按规定进行检查把关 按规定进行审机械伤害/触电等 核把关 按规范审核把机械伤害等 关 高处坠落/机械伤按规定进行审害/触电等 核把关 按规范进行检触电/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范进行检倒塌/机械伤害 查把关 机械伤害/高处坠按规范进行检落 查把关 按规范进行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倒塌/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范进行检倒塌/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机械伤害 查把关 机械伤害/高处坠按规定进行审落 核把关 12 未按规定设置揽风绳或地锚不符合规定要求 13 揽风绳不使用钢丝绳 14 钢丝绳、卡不符合规定,无过路保护和拖地 15 16 17 18 19 20 21 架体未与建筑结构连接且不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要求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 无信号装置或信号方式不合理 拆安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 第 10 页
序 号 危险源 导致原因 设备设施缺陷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信号缺陷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防护缺陷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防护缺陷 防护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管理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违章作业 防护缺陷 防护缺陷 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 可导致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控制措施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范进行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按规定现场检查把关 22 吊笼安全装置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 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 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 非电梯司机操作 司机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 中小型机械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有缺陷 设备未按时进行保养 当发现设备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时,未按规定停止使用 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 平刨和圆盘踞无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机械 圆盘锯未按规定设置锯盘护罩、分料器、防35 护挡板的安全装置 36 37 38 39 40 41 42 钢筋机械的冷拉和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 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 搅拌机的料斗无保险挂钩或不使用挂钩 搅拌机无防雨棚或机手操作台不安全 潜水泵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切断电源,就检修 操作岗位无安全操作制度牌、无安全标志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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