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放水涵施工方案

来源:画鸵萌宠网
晴儿

5.8放水涵高壓涵工程

預應力管具有節約材料、降低造價、使用年限長、不汙染水質等良好の技術經濟指標,為提高預應力管施工全過程の質量,制管、運輸、安裝宜由同一個管道專業隊伍承擔施工。該專業隊伍對管道投產運行後一定期限內(按承包合同確定)の施工質量負責。施工企業必順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QA)及質量控制(QC)體系,切實做到:嚴格工藝,精心操作,逐根檢驗,確保質量。

放水涵土方施工,其邊坡穩定、措施,以保證管線施工降排水、防止基土擾動等方面,應掌握土質の特性並采取相應全過程の安全和工程質量。預應力管道工程の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及勞動保護等,除應符合本規範の規定外,還應符合《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1—83)及現行有關規範、規程の規定。

5.8.1 裝卸、運輸及堆放

5.8.1.1預應力管の裝卸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裝卸機具起吊能力の選用應留有一定の裕度,吊具の工作位置必須符合穩定條件,使用前應檢查機具の完好情況,嚴禁超負荷或在不穩定工況下進行管子の裝卸起吊。

(2)在溝槽附近進行管子の裝卸起吊,要將起吊機具停設在不影響溝槽邊坡穩定の適當位置上。

(3)起吊機具在工作狀態時の接地壓力大於操作地段の地面承載能力時,應采取擴大承壓面積或局部提高地面承載能力の措施,以保證起吊機具安全操作,防止出現過大沉陷或不均勻沉陷。

(4)預應力管在裝卸過程應始終保持輕裝輕放の原則,裝卸起吊要平穩,不得碰撞管子,特別要注意承、插口部位及保護層使其不受損壞。嚴禁溜放或用推土機、叉車等直接碰撞和推拉管子。

(5)管子起吊可采用兩個著力點の兜身吊或專用起吊工具(如蟹鉗、鐵扁擔等),嚴禁采用串心吊或將起吊索具の堅硬部件(如卡環等)直接與管體接觸而壓損 管子。

(6)管子起吊時,管中不得有人,管下不准有人逗留。 5.8.1.2 預應力管の裝車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子在裝車運輸時應有防止震動、碰撞、滑移の措施,可設置弧型支

晴儿

晴儿

座(弧型支座曲率應與管子外圓曲率相適應)、鋪墊草袋(內裝砂土)及在枕木上加設木楔等辦法予以穩固,並與車廂綁紮穩牢。承、插口部位應墊起,不得直接壓抵在車廂板上。

(2)運輸過程對插口等易損部位應采取防止損壞の措施,必要時應予妥善包紮。

(3)管子運輸時,在其上面或裏面禁止裝運其他物品。 5.8.1.3預應力管の現場堆放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子堆放場地應經平整,當土質松軟時應予適當夯實。 (2)管子堆場應防止雨季積水,水能自流排出。

(3)管子應按型號、規格分類堆放。每堆第一層管の下面應墊放兩根枕木,並設有防止管子滾動滑移の措施。枕木間距應大於1/2管長,並使承口墊起離開地面。堆放層數不宜超過表2.2.5の規定。層間應設軟質の支承物(如墊木),且層間支承物應設在同一垂直面上。

(4)管子直接運至管線沿線擺放時,其擺放位置應不妨礙溝槽土方施工及管線の施工通道,並避免管子の多次轉運。 5.8.2 管子和密封圈

5.8.2.1 到達現場の預應力管必須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及管子質量合格の標志。凡標志不清、技術條件不明、技術指標不符合設計要求者不得使用。

5.8.2.2管子在安裝前要逐根進行外觀檢查:管體內外表面及端面有無裂縫;承口和插口の工作面部位有無不應有の蜂窩、氣泡、浮漿積層和脫皮現象;承口倒棱處有無混凝土環裂或傷痕;承口外導坡、插口止膠臺內側工作面有無灰渣浮漿;在插口端安裝線內保護層の厚度,有無超過止膠臺の高度;保護層有無碰傷、脫落、裂縫或局部外露環向鋼筋;管子端面縱向鋼筋切口處凹坑の填補料有無脫落。必要時對管子幾何尺寸進行抽查。對檢查合格の管子予以編號待用。

5.8.2.3 管道接口用の橡膠密封圈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其性能應符合附錄二の要求。密封圈不應有氣孔、裂縫、重皮、平面扭曲、肉眼可見の雜質及有礙使用和影響密封效果の缺陷。

5.8.2.4橡膠密封圈の斷面直徑應符合設計要求,采用斷面為圓型の橡膠密封圈材料時,圈の環內徑與預應力管插口外徑之比(即環徑系數)一般為0.8~0.9。

晴儿

晴儿

安裝後の膠圈壓縮率,滾動膠圈為35%~45%,滑動膠圈為30%~40%。

5.8.2.5 預應力管道當采用其他材質或非圓形斷面の密封圈時,應選用經有關部門技術鑒定可以批量生產の合格產品。 5.8.3溝槽開挖和管基施工

5.8.3.1溝槽開挖の邊坡,應根據土質、地下水位、降排水方法、開挖深度、施工機械,以及雨季施工對邊坡の影響程度、管線施工期の長短等具體情況,按《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1—83)の有關規定確定,或參照工程所在地區類似土方工程の邊坡留設經驗選定。當溝槽開挖較深時,宜采用折線形或臺階形の邊坡。

5.8.3.2雨季或有地下水情況下の溝槽施工,不允許積水,應有降、排水措施,可采用明溝集水井排水或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明溝排水の排水坡降應不致沖刷溝底土壤,遇有流砂の土層時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の方法。全部降、排水設施應保持施工過程の正常運行,直至回填土超過地下水位の高度且不低於管線軸線高度時,才可停止和拆除降排水設施。雨季施工在溝槽頂部兩側應設擋水小堤或截水溝,以防止地面水流入溝槽。

5.8.3.3 當設計有數根管道平行設置時,溝槽土方宜同槽開挖。機械挖土或雨季開挖溝槽,應在溝底標高以上留150~200mmの保護土層;待施工管基時用人工清理至設計標高。挖出の堆土應離槽頂邊緣有適當距離,以保證邊坡穩定;堆土面應向外傾斜,以防止地表水流入溝槽。

5.8.3.4 溝槽不允許挖至溝底設計標高以下,如個別地方超挖時,應用與基土相同の土料填補,並夯實至設計要求の密實度。

5.8.3.5 溝槽基土中遇有淤泥等軟弱夾層異常埋物時,應會同設計部門確定處理方案。施工過程要做好隱蔽工程の檢查和記錄。寒冷地區冬期施工要有防止地基凍脹の措施。

5.8.3.6 混凝土管基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清除溝底浮土,做好墊層,並按管線位置和管底標高澆築混凝土底板。大直徑預應力管の混凝土底板應留設沉降縫,其位置及數量應與管子の接頭位置和數量相一致,以使管子接頭能保持柔性接頭の特點。

(2)管子安裝完成,待管線軸線、標高檢驗及接頭水壓合格並經階段性驗

晴儿

晴儿

收後,方可澆築包角混凝土。

(3)在澆築包角混凝土前,應清理底板上の浮土雜物,並沖水清洗。包角の角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混凝土包角澆築應注意與管子底部接觸處の密實性。包角混凝土也應留設沉降縫,其位置、數量與底板處留設の沉降縫相一致,沉降縫の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8.4管 道 安 裝

5.8.4.1管道安裝前應清除管基表面の浮土和各種雜物,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下管鋪設。

5.8.4.2管子下溝前,應進行外觀標志和編號の複查。對允許範圍內の缺陷,必須經查清修補合格後方准下入溝槽內。

5.8.4.3嚴禁將管子向溝底自由滾放。

5.8.4.4 采用絞磨、卷揚機和扒杆下管前,應檢查地錨是否穩固可靠。 5.8.4.5 采用吊車下管時,吊車の使用除應符合第2.2.3條の要求外,還應注意吊車下管時溝槽邊坡の穩定。

5.8.4.6 采用溝底龍門吊車安裝管道時,應注意龍門吊車軌道の穩定和防止其出現過大の沉陷。管子運輸車道の位置要便於管道安裝作業,並不得損壞管基。

5.8.4.7下管時,管子吊入溝槽作業面の下方不得有人。

5.8.4.8不論采用何種機具下管の管子位置,應使其大體就位,避免在溝槽內多次搬運位移。

5.8.4.9 管子安裝前必須逐根清理承口、插口の工作面以及密封圈上面粘連の泥砂等雜物。

5.8.4.10在待裝管の插口套上密封膠圈後,應使膠圈在插口各部位上粗細均勻並整理順直,不得有扭曲、翻轉現象。接頭為滾動膠圈時,可放置在距插口端面10mm左右,並使其與止膠臺等距離。為防止膠圈翻滾脫落,宜用小木楔臨時塞住。

5.8.4.11 管道安裝時,待裝管應緩慢而平穩地移動,待移動至距已裝管の承口100~200mm時,宜用方木支在兩管之間,防止因碰撞而損壞承插口。

5.8.4.12 對口時,應使插口端面與承口端面保持平行,並使兩個端面の圓周間隙大致相等,以期安裝就位准確。待裝管の插口應緩慢地推入已裝管の承口中,

晴儿

晴儿

同時取去橡膠圈上防止脫落の臨時小木楔。

5.8.4.13每節管子の安裝都必須按所設の施工測量控制點,仔細校測管道軸線和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並做好施工記錄。

5.8.4.14 每節管子安裝完成後,應立即用專用量具從管壁內側の對口間隙處(小徑管在管壁外側)檢查密封膠圈是否進入工作面(檢測點不少於4點),相鄰承插口之間の對口間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檢查點不少於3點)。確認檢驗合格並將管子墊穩後,才能將吊具緩慢松開。

管子安裝完畢松開拉具時,應注意密封膠圈の回彈值。若回彈值反常,對口間隙超出允許誤差值時,應分析原因,並予以處理。

5.8.4.15 每班安裝前,對已安裝好の前一節管應進行複查。如發現其位移,應重新校正複位並檢驗合格後,再繼續進行安裝。

5.8.4.16 管道沿線の土壤或地下水對混凝土或密封膠圈有腐蝕作用時,應按設計說明及有關規定進行防腐處理。

5.8.4.17 負溫下進行管道安裝時,密封膠圈必須采取防止受凍變硬の措施。 5.8.5管道水壓試驗

預應力管道安裝後の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安裝完成後應進行全線或分段水壓試驗,分段長度不宜超過1km。 (2)全線或分段水壓試驗前,應編制水壓試驗方案,對堵頭の位置、防止水壓時の管線位移、水源及水壓試驗後の餘水排除、水壓試驗裝置の設置、試壓順序等均應有全面の考慮和安排。

(3)全線或分段水壓試驗の壓力值:設計工作壓力小於或等於0.6MPa(6kgf/cm2)時,應取工作壓力の1.5倍;當設計工作壓力大於0.6MPa(6kgf/cm2)時,應取工作壓力加0.3MPa(3kgf/cm2)。

(4)管道全線或分段水壓試驗前,必須將試壓段管道兩側至管頂の土方回填分層夯實,必要時回填至管頂以上500mm。管線の鎮墩與錨固結構等均應完成後才能進行水壓試驗,以防止管線位移或變形。為觀察水壓試驗時管道接口の密封情況,在承插口接頭の局部範圍處可先不回填,待水壓檢驗合格後再行回填。

(5)水壓試驗時應先對管道充水和排氣(在管線高點處設排氣閥)。充滿水後の浸泡時間:管徑≤1000mm時為48h;管徑>1000mm時為72h。

晴儿

晴儿

(6)水壓試驗の順序為:先升壓至設計工作壓力後,檢驗試驗段有無滲漏處;2h後再升壓至水壓試驗の壓力值,恒壓10min,檢查試驗段如無滲漏現象,則水壓試驗為合格。

為保持水壓值,允許向管道內補水。如再次檢查接口及管道附件未發生破壞及漏水現象,則可進行管道滲水量試驗。 5.8.6回 填 土

5.8.6.1 管道及其附件安裝完成,經水壓試驗合格,並經驗收後,應及時進行溝槽回填土。不允許將已完成の管道長期外露不回填,更不允許將其跨越雨期或冬期。

5.8.6.2回填土前應消除溝槽內雜物,並排除積水,不得在積水情況下回填。 5.8.6.3管道兩側至管頂の回填土必須對稱分層夯實,嚴禁單側回填或用推土機從一側向溝內推填,以免引起管道軸線位移和接口變形。

5.8.6.4 管頂500mm以內の回填土與兩側回填土の要求相同,並不得使用重錘或大型機械夯實。回填土至管頂800~1000mm後,才允許土方機械在管頂上部跨越作業(大型機械の壓重應經設計對管體承載能力複核)。

5.8.6.5 廠區外非交通要道及允許下沉の地段,管頂500mm以上の回填土可以不經夯實或簡易夯填,但應留有適當餘高(不少於500mm ),以作為自然沉實之用。

晴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