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家长给老师送礼,不能按行贿受贿处理,因为家长和老师之间不存在利益交换,所以构不成行贿受贿。这种情况下应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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