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诉案件人民决定再审的,算立案。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申诉条件具体如下:
1、人民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3、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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