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九级如何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九级伤残可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赔偿,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的暴力伤害、患职业病等。此外,还包括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中的伤害以及军队退役后旧伤复发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工伤赔偿九级怎么赔付
1、劳动者因工负伤,九级伤残的,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范围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结语
工伤赔偿九级伤残的赔付方式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的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的伤害以及军队服役后旧伤复发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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