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的读音是:yì wù。
义务的拼音是:yì wù。 简体是:义务。 词性是:形容词。 注音是:一ˋㄨˋ。 繁体是:義務。 结构是:义(独体结构)务(上下结构)。
关于义务的成语
树德务滋 除恶务本 敦本务实 陈言务去 适时应务
关于义务的近义词
无偿 负担 职守 仔肩 任务 责任
关于义务的造句
1、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国家将在适当的时候普及高中义务教育。
3、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4、义务劳动前,各班同学都是摩拳擦掌,暗自鼓劲,准备大干一番。
5、中国已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
关于义务的单词
deontology debt compulsory obligatory term bound obligate goldbrick duty
关于义务的反义词
权益 权力 权利
义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义务yìwù。(1)不要报酬。义务[yìwù]⒈依照身分、地位或职业,由命令或习俗责成的工作、行为、服务或职务。例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英duty;obligation;commitment;⒉在道德或伦理上的一般强制的应尽责任。义务[yìwù]⒈不要报酬。例义务劳动。英volunteer;voluntary;基础解释:(名)指公民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近]任务。[反]权利。②(形)不拿报酬的:~劳动。
二、引证解释
⒈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引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⒉不要报酬的。例如:义务演出。
三、网络解释
义务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①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社会普遍认为的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享受直接社会权利,其他人应作出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人们曰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直接作用的结果,一般为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所确认。这种意义上的义务是法律义务的直接基础和社会内容。②“法律权利”的对称。又称“法律义务”。法律规定权利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是保证法律权利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国家对一定的直接社会责任的确认,有鲜明的阶级性,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根据和各部门法以及其他标准,可以对法律义务作出不同种类的划分。综合释义: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不要报酬的。如:义务演出。网友释义:义务有两个意思:一是,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二是,不要报酬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系、朋友关系与同事关系,按社会领域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而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都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即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汉语大词典:(1).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2).不要报酬的,如:义务演出。国语辞典:泛称人在社会中所应尽的职事,如:「义工多是无报酬的为人义务服务。」义务[yìwù]⒈泛称人在社会中所应尽的职事。引《文明小史·第四二回》:「盘查奸宄,本是他局的义务。」反权利⒉出劳力而不接受报酬的行为。例如:「义工多是无报酬的为人义务服务。」⒊依法律或契约的规定,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性。如服兵役、纳税。相对于权利而言。反权利辞典修订版:泛称人在社会中所应尽的职事。《文明小史.第四二回》:「盘查奸宄,本是他局的义务。」出劳力而不接受报酬的行为,如:「义工多是无报酬的为人义务服务。」依法律或契约的规定,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性。如服兵役、纳税。相对于权利而言。辞典简编版:泛称人在社会中应尽的职事。 【造句】维持治安是应尽的义务。出劳力而不接受报酬的行为。 【造句】义工本着助人的热情,从事义务服务的工作。依法律或契约的规定,强制执行或的作为。相对于权利而言。 【造句】纳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其他释义:①“权利”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在社会主义社会,义务与权利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参见“权利”(765页)。②不要报酬的:义务咨询|义务劳动。
关于义务的词语
识时知务 捐华务实 知时识务 除恶务本 当今之务 修学务早 不急之务 务实去华 敦本务实 不达时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8.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23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