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研究基地学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18.03.0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8.03.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二批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
究基地学校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东北育才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有序实施,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各区、县(市)教育局及东北育才学校推荐的学校中遴选。其中,区、县(市)教育局各推荐3所(小学、初中不限),东北育才学校推荐1所(独立法人单位),不可高于推荐名额。已被命名的首批省市课改先进校及研究基地校除外,名单详见沈教发〔2017〕34号。 二、遴选条件
1.学校办学理念先进,认真落实省市课程改革要求,能够围绕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大胆探索,并将改革成果贯穿于日常教学实践;办学特色鲜明,在本区域课程
改革实践中形成一定的传统优势和影响力。
2.学校校长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力,能够按照省市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带领研究团队开展课程研究,课程设置、课程开发符合本校学生实际和学校特色,取得较好成效并处我市领先地位。
3.学校拥有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研究团队,在课程建设、课程实施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基础和实力,能有效破解课程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围绕课程体系建设、学科教学实践活动、教学方式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发展评价等方面,形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和本校特色的课改成果,相关学科或课程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一名的市级首席教师或市级名师。
4.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具有保障课程改革实施的制度和机制,课程改革有创新点,与学校课程改革基础、发展定位相适应。 三、遴选名额
按照“聚焦课改,探索创新,关注学生,引领示范”的原则,2018年遴选我市第二批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30所。 四、遴选方式
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学校进行评估,包括条件审查、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方式,差额确定基地学校。推荐学校校长要在现场答辩环节进行陈述,包括对课程改革的理解、本校课程改革实践与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革思路等,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答辩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遴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研究基地校遴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
2.要以此次遴选为契机,不断加强区域内课改先进校和课改研究基地学校建设,为学校的内涵发展搭建平台,全面提升基地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
3.要充分发挥课改先进校和课改研究基地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开展针对薄弱学校的系列帮扶活动,推动城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
4.各区、县(市)教育局及东北育才学校将申报表材料电子版统一汇总后,于3月16日(周五)中午前报送至基础教育一处邮箱**************,纸质版一式四份(盖章)报送至基础教育一处。联系人:安曼,联系电话:22718082。 附件1:
沈阳市第二批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申报表
沈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沈阳市第二批全面深化义务教育
课程改革研究基地学校
申报表
学校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沈阳市教育局 制 2018年3月 学 学校名称 邮政编码 行政职务 校 所在地区 基本 通讯地址 信息 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电子信箱 负责人联系 单位 电话 学校基本概况 课改工作思路 课改主要做法 课改基本经验 课改主要成绩 学校突出特色 手机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市教育局意见
(编辑:义务教育)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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