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权计划,2012年6月16日上午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长达5小时的沟通,现将沟通结果进行反馈。达成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正常缴纳水电费,提供物业服务(不得已欠其他费用拒绝服务)。
2、 退还未收房之前所收取的物业费。以收到验房电话为准,为了避免有人迟迟不验房。
3、 电视入网费现在有争议,暂时不收取也不扣除。
4、地上车位归属有争议,业主代表认为归业主共有要求大家不要购买。不收取停车管理费用,有空位停车即可。
5、缴纳的100元宽带费,电信给的证明是已作为预存话费,广大相关业主可以去电信查明
6、热水费、公摊水电费、电梯使用费按照暂时标准收取。2012年9月业主委员会核定2012年新标准,届时多退少补。
7、物业费按照目前1.5月执行,缴纳到9月底;目前按照一级物业标准收费,但是实际服务达不到一级物业。根据合同法,若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前诉讼请求。
8、退装修保证金将会扣除1-9月的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及2011年的取暖费(取暖切断用户可不缴纳2011年取暖费)。
9、物业公司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积极配合,争取在9月底成立业主委员会。
10、房地产公司将答复: (1)物业用房具体事项
(2)2010年4月后办理交房手续时缴纳的2010年的取暖费(4月15日已过了取暖期)
(3)地上车位归属问题
业主代表:刘向林 马彦飞 苏血良 马 锋 王建强等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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