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站评估定级申报表
总得分:
站 名: 市 县(市、区) 镇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本地户籍人口:
文化站站长签名:
初评组成员签名:
复评组成员签名:
终评组成员签名:
传 真:
万人,外来流动人口约 文化站(盖章)
县文化局(盖章)
市文化局(盖章)
年 月
万人
日广东省文化站评估标准及计分表
标号 1 11 办站条件 设施建设 指标 标准 分值 400 230 数据 得分 站管影剧院不计观众席面积。站舍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加1分(必须受文化站管理的公共服务场所),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站舍出租面积为零的加5分;出租房屋用于非文化类项目的不计入站舍面积,并另行扣除5分;出租房屋用于文化类项目的,超过总建筑面积1/3的,扣5分。设有无障碍设施的加2分。合并镇必须保留一个中心文化站。文化站不允许与当地镇政府同门进出。 文化广场建有舞台的加5分。 办公用房超过站舍建筑面积10%的减10分。 无少儿、老年活动厅室每项扣2分。每个活动室不得少于30平方米。 15000册以上(每种书复本超过5本不计),每增加300册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以最近3年订阅报刊平均数为准。未订阅《中国文化报》、《广东社会文化》各扣1分。 站容站貌差不得分,并另扣5分。 说明 111 独立站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2000 1500 1000 500 100 80 60 40 112 6000 室外活动场地(文化广场)4000 2000 面积(平方米) 1000 办公用房未超过站舍建筑面积10% 20 15 10 5 10 25 20 15 10 15 12 9 6 20 15 10 5 10 8 6 4 20 15 10 5 10 7 4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0 设有展览、辅导培训、排练、8 老年、少儿等活动厅室(个) 6 4 200 站办图书馆(室)面积(平150 100 方米) 60 15 站办图书馆(室)藏书(千10 8 册) 5 30 站办图书馆(室)订阅报刊20 12 (种) 8 50 设有宣传橱窗、板报栏、文30 20 化走廊(平方米) 15 站容站貌(含地理位置、建优秀 筑设计、环境卫生、绿化美良好 一般 化、文化氛围等) 标号 12 设备 指标 标准 分值 110 40 30 20 10 40 30 20 10 30 25 20 15 60 40 25↑ 15↑ 5↑ 20 10 120 80 40 20 15 10 20 40 10 7 4 10 7 4 10 7 4 10 7 4 410 110 20 15 10 5 数据 得分 说明 121 站内有灯光、音响、舞台、20 12 服装等演出设备总值(万8 5 元) 阅览、培训、展览等器材设备总值(万元) 20 12 8 5 4 3 2 1 40 25↑ 15↑ 5↑ 100 80 5 3 1 122 123 13 132 信息网络传输设备(台) 经费 年度业务经费拨(筹)款(万元) 年度人员经费拨款(%) 队伍建设 编制、待遇 文化站列入当地事业编制 落实文化站专职人员定编标准(人) 文化站专职人员享受当地政府同级人员同等政治、福利待遇 队伍、素质 专指电脑、投影仪等。建成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中心10分。计分可到2007年6月30日止。 40万元以上(凭拨款单据),每增加10万元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年度人员经费拨款低于80%不得分,并另扣10分。 〔不含兼职〕 131 2 21 211 212 213 22 221 222 223 224 3 31 低于28小时减10分。少于35小时不得分。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人数5 3 (人) 1 5 文化艺术业务人员(人) 3 1 5 聘请兼职文艺辅导员(人) 3 1 拥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人3 2 数(人) 1 公共服务 站办活动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小时) 56 49 42 35 311 标号 指标 标准 分值 14 12 10 8 6 20 15 10 5 20 15 10 5 20 15 10 5 10 8 6 4 80 20 16 12 8 20 16 12 8 15 12 10 8 25 20 15 10 60 25 20 15 10 25 20 15 10 数据 得分 说明 活动受众人次总数除以当地总人口数(含流动人口数)。 312 80% 70% 站办活动公众受益率(%) 60% 50% 公示文化服务内容 4 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3 2 (次) 1 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展10 7 览、比赛、笔会、采风、研5 讨等) 3 8 举办科普、法制、农技、美6 化生活等讲座、培训(次) 4 2 20 编办文化走廊、宣传橱窗16 12 (期) 8 辅导工作 组织指导所辖村(居)委会建立文化室或文化中心比率(%) 90 80 70 60 10 站办文艺社团(不含民间艺7 5 术团队)(个) 3 4 3 每年挂钩文化示范点(个) 2 1 10 8 举办文艺培训班(期) 6 4 文艺创作 年均组织创作、演出的作品、节目(件) 10 8 6 4 10 8 6 4 313 314 4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9分。 以文化活动档案资料(文字、图片、录象等)为依据。 以文化活动档案资料(文字、图片、录象等)为依据。 315 316 317 32 321 10件以上,每增加1件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 获省级政府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每件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获国家级政府奖(参照中宣部公布的奖项,含蒲公英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每件分别加15分、10分、8分、6分(凡属合作的减半)。 3个以下不给分。 322 323 324 33 331 332 本站及培养辅导的作者、演员创作、演出的作品(节目)获县级以上奖励(件、次) 标号 333 34 指标 标准 分值 10 7 4 80 数据 得分 说明 本站及培养辅导的作者创8 作的作品在县级以上发表、5 3 展览(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评为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一个加10分,评为中国民间艺术(特色艺术)之乡一个加15分。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项加10分,被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项加15分(依据2004年—2006年3年总数为准。) 341 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项) 5 3 1 15 10 5 342 由文化站组建的民间艺术团队(支) 年举办民间艺术活动(含表演、展览、比赛)(次) 年举办青少年民间艺术培训(次) 建立完整的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站办刊物信息资料 编辑文艺、信息等刊物、资料(期) 编印本地业余作者作品集 文物保护工作 设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 记录档案 保护标志及说明 文物修缮 文物安全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343 344 345 35 351 352 36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8 6 4 2 5 4 3 1 5 3 1 5 3 2 3 2 1 20 15 10 5 20 15 10 5 15 10 5 10 20 10 8 5 10 7 5 30 5 4 5 5 3 4 4 凡未有报批扣4分。 凡一处保护单位未建立档案扣1分。 凡一处保护单位未建立标志扣1分。 未依法履行报批者扣3分。 出现文物被盗扣4分。 发生文物保护单位受破坏扣4分。 标号 37 371 372 373 374 4 41 42 指标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设有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 落实日常巡查监管 及时、认真处理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领导管理 党委、政府重视,每年讨论文化工作2次以上 文化站长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建立完整的社会文化活动档案 建立健全业务、财产、安全保卫、办事等各种规章制度,年初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提高指标 标准 分值 30 10 8 8 4 50 10 10 数据 得分 说明 如因管理不严、监管不力导致违法事件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次即应扣除全部分数。 43 20 档案室可与其他办公室合署办公,档案员可以兼职。无档案室的扣2分,无档案员的扣2分,无专门设备扣1分。 44 10 以档案文字材料为准。 5 20 20 15 10 5 1000 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20分;获省级表彰、奖励加15分;获市级表彰、奖励加10分;获县级表彰、奖励加5分。 51 文化站3年来被上级党委、 政府或各部门表彰、奖励 总计
附件二:
广东省文化站评估定级各等级必备条件
广东省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共分办站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领导管理、提高指标五大类。评估按千分制进行计分。每项指标达不到最低标准视为零分。达到或超过标准按规定计分、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200分。评估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达标四等。为使评估更加严肃、科学、合理,以利于促进文化站建设加快发展,经研究,制定各等级评定必备条件,依照必备条件严格掌握定级。
一、特级:
1、评估总分:900分以上。
2、站舍面积:乡镇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街道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站舍总面积的2/3。
3、经费要求:年度业务经费拨款不低于30万元,东西两翼不低于20万元(山区不低于15万元)。
4、编制人员:编制不少于5个,专职业务人员不少于3个。
5、举办活动:每年组织全镇(街道)性大型文化活动4次以上;单项性文化活动6次以上;民间艺术、文艺培训等其他活动10次以上。
6、辅导工作:组织指导80%以上所辖村(居)委会建立文化室或文化中心。
7、藏书:不低于15000册。 8、必须建有文化广场。
9、必须建立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中心。 10、文化市场监管有力,文物保护工作落实。 二、一级:
1、评估总分:800分以上。
2、站舍面积:乡镇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街道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站舍总面积的2/3。
3、经费要求:年度业务经费拨款不低于20万元、东西两翼15万元(山区不低于10万元)。
4、编制人员:编制不少于2个,专职业务人员不少于1个。
5、举办活动:每年组织全镇(街道)性大型文化活动3次以上;单项性文化活动5次以上;民间艺术、文艺培训等其他活动8次以上。
6、辅导工作:组织指导70%以上所辖村(居)委会建立文化室或文化中心。
7、藏书:不低于10000册。 8、必须建有文化广场。
9、必须建立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中心。
10、文化市场监管有力,文物保护工作落实。 三、二级:
1、评估总分:700分以上。
2、站舍面积:乡镇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街道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站舍总面积的2/3。
3、经费要求:年度业务经费拨款不低于15万元、东西两翼10万元(山区不低于8万元)。
4、编制人员:编制不少于2个,专职业务人员不少于1个。
5、举办活动:每年组织全镇(街道)性大型文化活动2次以上;单项性文化活动4次以上;民间艺术、文艺培训等其他活动6次以上。
6、辅导工作:组织指导60%以上所辖村(居)委会建立文化室或文化中心。
7、藏书:不低于8000册。 8、必须建有户外文化活动阵地。
9、文化市场监管有力,文物保护工作落实。 四、达标:
1、评估总分:600分以上。
2、站舍面积:乡镇(街道)文化站站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站舍总面积的2/3。
3、经费要求:年度业务经费拨款不低于5万元。 4、编制人员:编制不少于1个。
5、举办活动:每年组织全镇(街道)性大型文化活动2次以上;单项性文化活动3次以上;民间艺术、文艺培训等其他活动5次以上。
6、辅导工作:组织指导50%以上所辖村(居)委会建立文化室或文化中心。
7、藏书:不低于5000册。 8、必须建有户外文化活动阵地。
9、文化市场监管有力,文物保护工作落实。
附件三:
广东省 市文化馆评估定级汇总表
序号
站名 分数 申报级别 备注 填报人: (盖章)
附件四:
广东省 市文化站评估定级汇总表
序号 站名 分数 申报级别 备注 注:请另附页列出未建文化站的乡镇、街道名称。
填报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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