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要点
一、基本知识 1.水痘
病人从出现皮疹前2日至出疹后6日具有传染性。
患病初期可有发热、头痛、全身倦怠等前驱症状,在发病24小时内出现皮疹,皮疹分布呈向心性,即躯干、头部较多,四肢处较少。大部分情况下,病人症状都是轻微的,可不治而愈。 2.流行性腮腺炎
病人在腮腺明显肿胀前6-7日至肿胀后9日期间具有传染性。 患病初期可有发热、头痛、无力、食欲不振等前驱症状,发病1-2日后出现颧骨弓或耳部疼痛,然后出现唾液腺肿大,通常可见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 3.风疹
病人出疹前1周到出疹后2周的上呼吸道分泌物都有传染性。
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出疹、淋巴结肿大和结膜炎,病程短。
4.流行性感冒
流感病人为传染源,主要在人多拥挤的密闭环境中经空气或飞沫传播,亦可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的分泌物而传播。
患病时出现发热、头痛、肌痛、乏力、鼻炎、咽痛和咳嗽症状,还可出现肠胃不适。 5.麻疹
麻疹病人为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咽喉分泌物传播。
患病初期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眼红及口腔内出现白点(柯氏白斑);3至7日后皮肤会出现斑丘疹,通常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
持4至7日,亦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屑;病重者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脑部会受影响,导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 6.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重症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
7.结核病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传染病,最常见发生在肺部,称为肺结核。传染源是结核病患者和带菌者。主要症状为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痰中带血,有的人会低烧、盗汗、胸痛、食欲差、疲乏和消瘦。
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大等特点,青少年是结核病高发人群。
8.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家禽、野禽)以及鸟类。主要经呼吸道感染,也可能会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及其分泌物、粪便和受污染的水而感染,但是尚未发现人与人之间有效传播的证据。
早期症状与普通流感非常相似,主要表现为高热(大多持续38℃以上)、咳嗽、咽痛、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
二、预防要点
1.在人群聚集场所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绢或纸巾掩盖口鼻,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意丢弃吐痰或揩鼻涕使用过的手纸。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2.勤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
3.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或擦净。 4.避免与他人共用水杯、餐具、毛巾、牙刷等物品。
5.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如周围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病人时,应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开窗时要避免穿堂风,注意保暖。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暴晒。
6.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增加机体免疫能力。
7.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8.避免接触猫狗、禽鸟、鼠类及其粪便及排泄物,一旦接触,一定要洗手。发现死亡或可疑患病的动物,不要触摸,应立即报告。 附件2:
常见肠道传染病基本知识及防控要点
一、基本知识
1、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是指由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简称菌痢。 传染源是痢疾患者和带菌者。主要通过肠道传播。病原菌随病人粪便排出,污染食物、水、生活用品或手,经口使人感染。 人群普遍易感,以儿童发病率最高,其次为中青年。潜伏期为数小时至7天,平均1~2天。
本病全年均可发生,但多发生在夏秋季。
主要临床表现: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和粘液脓血便,可伴有发热及全身毒血症,严重者可出现感染性休克和(或)中毒性脑病。 2、伤寒和副伤寒
伤寒和副伤寒是分别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乙、丙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传染源是伤寒或副伤寒患者和带菌者。主要通过肠道传播。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通过病人或带菌者的粪便排出,污染水、食物,经口使人感染;还可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苍蝇与蟑螂等传递病原菌而传播。伤寒杆菌在水中不仅可以存活并保持毒力,而且还可以繁殖,因此,水源被污染后,易造成伤寒和副伤寒的流行。
人群普遍易感,以儿童和青壮年发病率最高。病后免疫力持久。此病潜伏期为10~14天。
此病全年均可发生,但多发生在夏秋季。
主要临床表现:持续发热,相对缓脉,有腹胀、便秘、腹泻等肠道症状,还可出现精神恍惚、表情淡漠等神经系统症状,部分病人全身可出现玫瑰色皮疹。
3、甲型肝炎
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病毒性肝炎。 传染源是甲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主要传播途径以粪便排出,经口使人感染,多由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水和食物的传播,特别是水生贝类等,是甲型肝炎暴发流行的主要传播方式。潜伏期平均为30天。
儿童发病率高。患者康复后通常会终身免疫,不会成为长期带病毒者。
秋、冬季为发病高峰。
主要临床表现:起病急,有畏寒、发热、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呕吐、腹痛、肝区痛、腹泻、尿色加深、皮肤和巩膜黄染等症状。 4、霍乱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所引起的烈性肠道传染病。属于甲类传染病。 传染源是霍乱患者和带菌者。通过被病人与带菌者粪便或排泄物污染的水、食物以及日常生活接触和苍蝇等不同途径进行传播或蔓延,其中水的作用最为突出。
人群普遍易感。潜伏期由数小时至5天不等,通常为2~3天。 夏秋季为霍乱流行季节,沿海地区流行较多。
主要临床表现:发病急,起病快。发病迅速出现频繁的水样腹泻,粪便通常呈米汤状,后出现喷射性、连续性呕吐。病人可能很快会有脱水及肌肉痉挛、循环衰竭伴严重电解质紊乱与酸碱失衡。若不能及时接受治疗或治疗不当,患者可能会死亡。
二、防控要点
由于传染病的传播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宿主),即所谓的传染链,因此,控制传染病的蔓延也必须针对这几个条件采取相对应的预防措施。 1、控制传染源
学校要特别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水源管理人员)的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等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旦发现或者怀疑有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切断传播途径
为防止厕所对周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学校厕所建设应做到布局与设计合理、卫生、安全、方便、实用,并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独立设置的厕所应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厕所基地排水通畅,不易被雨水淹没。
学校供水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自备水源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并加强监测。
学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3、保护易感人群
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学生及教职员工了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注射疫苗是保护易感人群的方法之一,现在很多传染病可以通过注射疫苗来控制,其中包括甲型肝炎。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必须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附件3:
中小学校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摘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体〔2011〕22号)
(一)学生健康服务中心设置
1.学生健康服务中心是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的学校卫生工作机构。
2. 中小学校应成立学生健康服务中心,中心下设组室应包括卫生保健室、健康教育教研组。
3.中心下设各组室主要职责:
⑴卫生保健室承担学校预防保健、生理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生意外伤害和疾病的送诊、学校日常卫生检查和监督等职责;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保健室同时为学校师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意外伤害和危重病例的应急处理及转诊治疗等职责。
⑵健康教育教研组承担健康教育课程管理、活动组织、教学效果评估等职责,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健康教育教研活动。
4.寄宿制学校学生健康服务中心下设的卫生保健室应取得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一校区均应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 6.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增设心理咨询室作为健康发展中心下设组室之一(相关设置标准另行发文)。 (二)学生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 1.人员数量配备
学生卫生保健室专业人员包括卫生教师和心理教师。
按照600:1的生师比来配备充实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的保健室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学校卫生教师和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的卫生保健室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学校卫生教师和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
2.任职条件
卫生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卫生相关专业背景或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经历;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和学校卫生工作上岗证书;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身体、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岗位年度考核合格。为师生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教师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至少有一名卫生教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
心理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教育学相关专业背景;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和学校心理咨询师上岗证书;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身体、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岗位年度考核合格。
3.学生卫生保健室专业人员的职务考核和评聘,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工作有特色、有研究成果的团队人员应予以奖励。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 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用房应包括卫生保健室(预防保健室、观察室、诊疗室)和健康教育专用教室。
2.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用房应包括卫生保健室(预
防保健室、观察室)和健康教育专用教室。
3. 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参见《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表4)要求。
表4 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
学校类别 用房名称 预防保健室 卫生保健室 健康教育专用教室 28平方米 观察室 诊疗室 60平方米 40平方米 -- 60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 非寄宿制学校
⑴预防保健室面积和形状应能容纳常规办公设备和资料柜,并能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⑵观察室面积应能容纳1张休息床和2张休息椅。
⑶健康教育专用教室面积应满足一个班级学生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等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设置;目前暂无条件的学校可与其它符合要求的教室兼用。
4.卫生保健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应设在首层、朝南,应临近体育场地并方便急救车辆就近停靠;附设最小面积为20m2的候诊空间;所属各室均应设洗手盆、洗涤池和电源插座,并具有较好的通风条件。卫生保健室旁宜设卫生健康宣传栏。
⑵卫生保健室设备器材应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设备器材配备标准》(表5)配备。
表5 《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器材配备标准》
学校类别 设备名称 办公桌椅、电脑并安装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软件、电话、空调、资料柜、饮用水设备、屏风、手电筒、水桶、脸盆、镜办公设备 子、工作服(白大衣)、计算器、打印机、冰箱(有制冰功能),专业图书期刊1~2种以上 身高体重计、身高坐高计、软尺(胸围体质测评器材 尺)、肺活量计、机械秒表 教育过程卫生课桌椅多功能测量尺、钢卷尺、照度计 测评 标准对数液晶视力箱、红外线测温枪、遮掩板、口罩、血压计、听诊器、体温常见病预防 计、压舌板、异物针、内用药柜、外用药柜、外伤处理器械⑴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超低容量电动喷雾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不锈钢手推消毒及传染病车、紫外线消毒盆、自动生成臭氧水龙预防 头、化学消毒剂(包括空气消毒剂、表面消毒剂) 专业器材设备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非寄宿制学校 寄宿制学校 (在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基础上增加) 增加:微波炉,专业图书3~4种以上 增加:站立体前屈尺、皮脂厚度测量仪 增加:五官检查器械⑵、口腔检查器械⑶、辩色图谱 增加:高压灭菌设备 增加: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搁脚凳、卫生箱、止血带、污物桶、处置台、敷料缸、方盘、医用镊子、医用剪刀、酒精小外伤 灯、棉球缸、器械缸、小外伤处理器械、处理 洗眼设备、医用棉花、医用棉签、医用纱布、医用绷带、胶布、医用乳胶手套、落地蛇行灯(换药灯)、担架、夹板、三角巾、人体急救模型、轮椅 电子血压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站立体前屈尺、微波炉、辩色图谱、冰袋(垫)叩疹锤、快速制氧机(小氧气瓶其他(选配) /袋)、体温表甩降机、YP-9视力训练仪、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二氧化碳测试仪 增加:注射器、叩诊锤、储槽、有盖方盘、量杯、冰袋(垫)、快速制氧气机(小氧气瓶/袋)、可调式输液椅 根据开设的科目按需添置相应医疗设备 ⑴外伤处理器械--包括手术刀、剪、缝合针线、止血钳、持针钳、小夹板、止血带等 ⑵五官检查器械--包括额镜、鼻窥、耳窥等; ⑶口腔检查器械--包括口镜、探针、小弯盘等。
附件4:
正确洗手知识要点
一、什么时候应洗手? 1、在接触眼、鼻及口前 2、进食及处理食物前 3、如厕后
4、当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染污时,如打喷嚏及咳嗽后 5、触摸过公共对象,例如电梯扶手、升降机按钮及门柄后 6、为幼童或病人更换尿片后,及处理被染污的物件后 7、探访医院及饲养场的前后 8、接触动物或家禽后 二、洗手时的注意事项 1、开水龙头冲洗双手 2、加入洗手液,用手擦出泡沫
3、最少用二十秒时间揉擦手掌、手背、指隙、指背、拇指、指尖及手腕,揉擦时切勿冲水
4、洗擦后才用清水将双手彻底冲洗干净
5、用干净毛巾或抹手纸彻底抹干双手,或用干手机将双手吹干 6、双手洗干净后,不要再直接触摸水龙头 三、标准的洗手方法
六步法:1.掌心对掌心搓擦;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5.拇指在长中转动搓擦;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洗手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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