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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提高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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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提高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能力

——“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专题研究报告

日期:2017-04-25 作者:农业部信息中心系统开发处 董春岩 来源:农业部信息中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下午好:

我叫董春岩,2013年从北京化工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毕业后到部信息中心系统开发处工作。转眼间,已有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主要从事农业部政务综合管理(应急管理)系统、农业部决策服务系统及部政务内外网农业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部重要业务系统整合及数据对接,十佳农民、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投票系统的设计开发等工作,同时参与了部新OA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软件设计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负责金农工程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7个子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优化升级工作,包括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农机、农药和农资打假监管系统维护等工作。

作为刚入职4年的年轻人,2016年参加了“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这个课题研究后,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我所从事的工作和三农大局有着密切的联系,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今天和各位领导同事汇报交流的主题是“以信息化提高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能力”。主要从农业市场监管的研究背景入手,重点分析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加强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并提出“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

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那么第二项就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也就是要提升政府的监管意识、完善制度建设、鼓励社会监督、强化监管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农业部作为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门,如何加强农业市场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和挑战。

本课题研究的农业市场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也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另一个是农业投入品,也就是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农业各环节的逐步融合,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能力,非常必要而紧迫,所以有必要对农业市场监管的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农产品市场监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这样一组数据,2016年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5%,全国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分别为96.8%、96.2%、99.4%和95.9%,总的看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稳中有进,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问题隐患仍然存在。

比如,近些年来,大家比较关注的瘦肉精事件、毒豇豆事件、镉大米事件,这些事件的相继出现,说明我们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是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抓手,

我们经常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看一下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典型案例。从国际上看,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主要是采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构建各

部门协调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策略,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

我们以美国为例,美国由食品主管部门负责国家追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并由政府负责推广实施,保证了追溯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其中HarvestMark追溯平台最具代表性。

美国HarvestMark监管平台:为每个农产品定义唯一标识,并且将标识和包装相结合,平台在全球部署了35台服务器,为消费者查询提供便捷服务。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产品零售商、批发商、分销商的详细信息,当农产品出现问题时提供召回渠道,消费者登录HarvestMark网站或使用移动终端就能获取到产品的农药等相关信息的使用情况,HarvestMark也把消费者关于产品的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种植者,同时平台为农场主提供如何浇灌,何时收获等种养信息。HarvestMark作为世界上主要食品可追溯体系的一员,已经成为可追溯体系里值得信任的品牌。

我们国家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方面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比如,将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实施与企业考评挂钩,通过财政补助和配备专用设备,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可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企业制度化、常态化的开展追溯工作。

浙江省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如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较为成熟,已形成完整的追溯体系,2014年由浙江省农业厅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构建,系统开发遵循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的原则,已在全省推广应用。截止目前41个县已整建制完成追溯体系建设,2万多家规模主体纳入主体信息库管理,7000余家主体实现主体追溯或过程追溯,145万余定性检测数据信息上传追溯平台,追溯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平台的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生产主体需求为导向构建系统,主要目标用户为各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二是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查询功能,平台设计与研发较好地考虑了政府监管需求;三是实现了追溯平台与其他部门认证数据的对接,为解决外源性农产品溯源奠定了基础。

运用“互联网+”思维,我国开展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虽有了一些起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十三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信息化技术及工具为生产源头可控制、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提供了有效手段,运用互联网思维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应该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统一编码标识体系,实现全局追溯,编码标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核心技术,基于国际OID统一编码标识体系,以二维码为载体,构建以统一编码标识为纽带的企业内部追溯与供应链追溯相结合的全程追溯体系。二是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全流程及各环节的信息化,通过物联网监测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监督,健全农产品种养及流通环节数据库。三是云端追溯和移动互联实现追溯公共服务,在云端部署追溯平台,通过农产品种养及流通环节数据库,面向所有消费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通过移动互联技术,提高追溯数据输入效率。

以上是对农产品市场监管的研究,下面我们看一下农业投入品,就是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的情况。

第三部分介绍一下以“互联网+”构建农业生产资料监管新格局,农资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技术载体,是粮食稳定生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的关键因素。“十二五”时期,严格依法监管,持续重拳出击,累计立案查处假冒伪劣农资

案件32.5万件,检查企业629.7万次、市场131.9万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5亿元。种子、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合格率同比明显提高,群众投诉量和占比率都大幅下降,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

从行业来看,主要是种子无证制售和套牌侵权,农药、兽药和饲料中违法添加禁限用成份,肥料方面也在中原地区连续几年出现大要案;从犯罪行为来看,不法分子异地分散生产、储藏和销售,正规企业违规转让生产资质或产品证书、设立虚假企业,互联网平台也存在一些侵权假冒农资的行为;从执法监管现状看,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问题主要发生地,乡村两级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条件差,存在监管盲区等情况。

从国际上看,美国农业部从1991年5月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农资产品的合格率。我们国家的农资监管主要是针对农资的假冒伪劣情况,而美国则是对农资是否合格进行监管,所以是两个层面的问题。美国政府建立了专门的数据存储中心,将每年的监测结果存储在统一的中央数据库中,同时利用Web方式将采集到的农资数据录入系统,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各州和联邦实验室通过检测农资产品,并和数据存储中心已存储的合格农资各指标进行比对,监管人员可在线浏览、审核数据,查看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图、表、附录的形式生成农资监管年度报告,有效支撑了农资监管的风险评估工作。

我们国家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方面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从国内看,主要建立农资市场监督机制及农资监管平台,对农资使用、农残指标严格监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农资产品,立刻取消相应生产主体的资格,优化了农资市场秩序。

以广东省开展的农资监管工作为例,广东省在2015年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农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农资监管体系的建立。广东省农资市场监管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狠抓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农资生产、销售、使用各

环节的台账制度;二是统筹建设农资监管基础资源库,推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联网,推进农资监管业务协同;三是通过政府建立“黑名单”,对违规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曝光、重点监管。

目前,我国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虽已起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运用互联网思维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将农资监管业务流程信息化,采集农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数据,形成农资监管全流程数据库;二是完善农资执法监督数据的信息服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加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众治思维,从而实现对农资市场的全面监管和信息服务;三是增强农资监管的信用惩戒机制,从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分析决策、政务公开等不同角度多个层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制假售假的农资企业和严重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是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与“互联网+”思维相结合的关键点。

以上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进行了研究,利用互联网思维如何加强农业市场,我们提出了“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三点政策建议

15.一是要加快提升全国农业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服务能力。就是要健全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从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执法监管数据的共享机制;建立农业市场各类案件和举报投诉数据库,真正实现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是加快提升以信用为核心的联合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农业市场监管信息支撑能

力。不断完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工作制度;建立全国农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是加快提升基于互联网的农业市场监管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实现农业市场监管的风险预警与智能决策;通过互联网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事件的舆情监测及预报能力;完善农业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建立起上下联动、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

以上是过去一年开展“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课题研究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就在今年的2月3日《人民日报》上刊载一篇题为“全程可追溯,链条咋打通的文章?”,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强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更加坚定了我对“互联网+”农业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

但我也深知,个人对农业市场监管工作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将会结合自身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以上汇报不足之处,也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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