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应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可参照侵权人利益或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恶意侵权可赔偿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应包括权利人合理开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查处侵权行为,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诉商标侵权应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赔偿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赔偿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商标权被他人侵犯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赔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损失赔偿和利益损失赔偿两种方式。损失赔偿是根据商标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利益损失赔偿是根据侵权方因非法使用商标所获得的利益进行计算,以防止侵权方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不当利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明确了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赔偿责任的确定等方面的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结语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侵权应赔偿权利人实际损失。如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参照侵权人获利进行确定;如难以确定损失或获利,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权行为,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可为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五倍。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赔偿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保护商标权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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