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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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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程度而定,严重损失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包括造成5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违法批准公司设立、登记或股票、债券发行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最新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本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3、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

4、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

5、上级部门、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结语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最新既遂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8条细分为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情况。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公司破产或严重损失,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徇私犯罪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从重处罚。立案标准包括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违法批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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