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如果是物流责任导致货物损坏,可以根据你们的运输单,运输合同或者别的运输凭证,找他们协商索赔,最差的结果就是走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第七条 投诉受理范围:
(一)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合同或协议而又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或未提供与其价格相符的服务的;
(三) 道路运输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人人身伤害,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误期等而又拒绝赔偿损失的;
(四)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
(五) 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导致道路运输服务对象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与其经营内容相适应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或服务质量标准的;
(七) 道路运输经营者其他侵犯投诉益、损害投诉人利益的行为。
第 下列投诉不属于本受理范围:
(一) 、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的案件;
(二) 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道路运输服务对象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三) 治安和刑事案件投诉;
(四) 交通事故投诉;
(五) 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由其他机构受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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