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怀孕男方不负责该如何办,法律怎样规定

来源:画鸵萌宠网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或生母不负责抚养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可协商费用和期限,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至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歧视或危害非婚生子女权益。

法律分析

怀孕男方不负责的,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要求其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另外,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也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拓展延伸

怀孕男方不负责,如何维护孕妇权益?

当面临怀孕男方不负责的情况时,维护孕妇权益至关重要。首先,孕妇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其次,与男方进行对话和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孕妇还可以向相关机构或组织寻求帮助,如妇女维权组织或社会服务机构。同时,孕妇应保留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医疗报告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重要的是,孕妇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坚守自己的权益,同时寻求专业支持和建议,以确保自己和未出生的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面对怀孕男方不负责的情况时,维护孕妇权益至关重要。孕妇可寻求法律援助,与男方协商孩子抚养费的负担,并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和期限。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得受到危害和歧视。生父或生母需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孕妇应寻求专业支持,保留相关证据,并冷静理智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