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起诉时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书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事实和理由。证明材料主要是准备能够证明自己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尤其是提交夫妻关系不和或者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对方有恶习家暴等证据。有了这些证据,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中,法院也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相关证据依法判决。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拿到判决后六个月再次提起诉讼。再次起诉后,法院更有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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